宜宾市信息化建设 软件开发服务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与运维监控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2023)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智慧医院软件系统、灾备上云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032023000090

二、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智慧医院软件系统、灾备上云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18层B01
676,500.00元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商惠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红瓦寺9号附504号
418,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
服务类(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软件开发服务
CDSS技术
CDSS技术
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内容
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后3年。双方签订合同后 30 天完成本项目所有软件系统的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676,500.00

合同包3:
服务类(成都商惠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
软件开发服务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与运维监控系统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与运维监控系统
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后3年。双方签订合同后 30 天完成本项目所有软件系统的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418,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斌(组长)、周星、汪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包为单位向各包成交供应商收取。2.收取标准: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采购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下浮20%收取,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3.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 0.81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502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982000元,采购计划编号:51150323210200000640[2023]00193。2.监督部门: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3187313,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129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
联系方式:0831-3244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28号
联系方式:0831-2322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先生
电话:0831-2322391

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信息化建设(智慧医院软件系统、灾备上云服务)磋商文件(2023113003).pdf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信息化建设(智慧医院软件系统、灾备上云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南溪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21:11

评审专家名单
刘斌(组长)、周星,汪滔

总中标金额
¥109.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31-2322391

采购单位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1-3244590

代理机构名称
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1-2322391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智慧医院软件系统、灾备上云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CDSS技术,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78人,营业收入为18099.2148万元,资产总额为30855.547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公章)。日期:2023年12月12日.8信息化建设(智慧医院软件系统、灾备上云服务)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150320230000902023-12-13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报价(10分)共同评分(90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108595.000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6500(元)(陆拾柒万陆仟伍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恒信邦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7800(元)(陆拾柒万柒仟捌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铎铮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9000(元)(陆拾柒万玖仟元整)。2成都恒信邦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9.9836.5646.540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6500(元)(陆拾柒万陆仟伍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恒信邦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7800(元)(陆拾柒万柒仟捌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铎铮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9000(元)(陆拾柒万玖仟元整)。3四川铎铮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9.9632.4642.420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6500(元)(陆拾柒万陆仟伍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恒信邦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7800(元)(陆拾柒万柒仟捌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铎铮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79000(元)(陆拾柒万玖仟元整)。-第1页-采购编号:N5115032023000090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智慧医院软件系统、灾备上云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宜宾)采购人: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十一月1/96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4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55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5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56第九章评审方法·····································································································78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932/96第一章磋商邀请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智慧医院软件系统、灾备上云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N5115032023000090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智慧医院软件系统、灾备上云服务)3.采购人: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4.采购代理机构: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98.2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1.项目简介:拟通过本次采购每包确定一名供应商为医院提供信息化建设服务。2.本项目采购预算:¥198.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贰仟元整);最高限价:¥198.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壹仟元整)。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共5个包,包1采购预算:13万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采购标的为:5GPDA;包2采购预算:68万元(大写:陆拾捌万元整),采购标的为:CDSS技术;包3采购预算:42万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采购标的为:机房环境监控系统与运维监控系统;包4采购预算:67万元(大写:陆拾柒万元整),采购标的为:互联网医院、设备资产管理、合理用药升级;包5采购预算:8.2万元(大写:捌万贰仟元整),采购标的为:灾备上云服务。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后3年。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本项目所有软件系统的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6.采购项目品目名称:C16010000-软件开发服务;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967.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包2、包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1、包3、包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途径、方式:时间: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4/96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28号303室】。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通讯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邮编:644100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1-3244590采购代理机构: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28号邮编:644000联系人:晏先生联系电话:0831-23223912023年11月30日5/96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每包不低于3家。本次采购采取公告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198.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贰仟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报价为无效响应。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包1最高限价:¥12.9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玖仟元整);包2最高限价:¥68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包3最高限价:¥42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包4最高限价:¥67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包5最高限价:¥8.2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贰仟元整)。超过最高限价或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4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实质性要求)不接受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包2、包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1、包3、包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是否允许分包(实质性要求)不允许。7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不组织。8备选响应方案和报价不接受。9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负责人,自然人则为本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适用于包1、包3、包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适用于包1)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在参与磋商报价时的价格给予1%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供应商提供《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在参与磋商报价时的价格给予1%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3.“政采贷”政策咨询电话:028-61375575转608。13评审情况公告1.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90日历天(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5响应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资格性响应文件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其他响应文件副本2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16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7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8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晏先生联系电话:0831-232239119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0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晏先生联系电话:0831-232239121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晏先生联系电话:0831-2322391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28号303室22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答复。联系人:晏先生联系电话:0831-2322391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28号303室。邮编:644000。23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资格要求、服务要求、评标办法、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合同主要条款等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质疑或投诉。代理机构负责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和投诉;配合采购人处理询问、质疑和投诉。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1-3244590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邮编:64410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晏先生联系电话:0831-2322391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28号303室邮编:644000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③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2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溪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3187313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129号邮编:6441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9/96金额(万元)费率100(不含)以下1.5%招标代理服务费100(含)-500(不含)0.8%25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包为单位向各包成交供应商收取。2.收取标准: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采购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下浮20%收取,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3.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0.45%1000(含)-5000(不含)0.25%5000(含)-10000(不含)0.1%10000(含)-100000(不含)0.05%100000(含)以上0.01%注:①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采购全过程包干价。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9032312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包为单位向各包成交供应商收取。2.收取标准: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采购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下浮20%收取,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3.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0.45%1000(含)-5000(不含)0.25%5000(含)-10000(不含)0.1%10000(含)-100000(不含)0.05%100000(含)以上0.01%注:①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采购全过程包干价。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9032312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包为单位向各包成交供应商收取。2.收取标准: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采购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下浮20%收取,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3.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0.45%1000(含)-5000(不含)0.25%5000(含)-10000(不含)0.1%10000(含)-100000(不含)0.05%100000(含)以上0.01%注:①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采购全过程包干价。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9032312(实质性要求)500(含)-1000(不含)26实质性要求说明本磋商文件中明确为响应无效(无效响应、无效处理)、不予受理(拒绝)和注明为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本磋商文件中明确为响应无效(无效响应、无效处理)、不予受理(拒绝)和注明为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本磋商文件中明确为响应无效(无效响应、无效处理)、不予受理(拒绝)和注明为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7备注若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供应商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若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供应商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若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供应商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0/965、供应商所投动环监测系统考虑系统的兼容性,投标产品系统客户端需能升级兼容支持国产操作系统,提供得3分。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4业绩案例5%5分提供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投标方所投主要产品的业绩案例,有一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共同评审因素5实施方案4%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资源及网络规划、统一运维管理设计;2.详细实施方案;3.实施调测规划;4.实施质量保障;5.试运行;6.人员管理;7.进度控制;8.安全保障等;以上方案内容齐全的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0.5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25分,直至扣完为止。注: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共同评审因素6售后服务8%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故障响应时间;2.售后人员配置;3.人员培训;4.巡检方案;5.每半年维保服务管理文档进行综合评分,以上内容齐全且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6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8分。直至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共同评审因素适用于包4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报价(15%)1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执行。共同评审因素2技术服务要求41%41分1、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中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得分规则如下:(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的条款)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6分。2、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中标“▲”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15分。注:①针对“▲”条款的技术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功能截图佐证,如果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技术条款共15条。②针对一般条款的技术响应,如果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一般技术条款共187条。注:如果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服务要求中的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不参与技术评分。共同评审因素3项目实施12%1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含(①需求分析、②总体架构设计、③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④质量保障措施、⑤运维服务方案、⑥培训方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描述不完整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每有一项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共同评审因素4履约能力18%18分供应商或所投软件厂商需具备一定的综合实力:1.具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三级及以上认证,得3分。2.通过以下医疗信息化行业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1个认证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3.具备互联网医院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关键词“互联网医院”),得3分。(软件著作权名称可以不完全一致,但著作权名称的关键字样和内容必须一致)4.供应商或所投软件厂商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具有PMP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提供1人1分,最多3分,不提供不得分。备注: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可提供供应商自有的或经授权的证明。如果是经授权的,同时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共同评审因素5业绩案例3%3供应商或所投软件厂家自2020年以来具备互联网医院项目建设项目案例,具有二甲及以上案例每有1家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完整者不得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共同评审因素6售后服务方案8%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故障出来及响应时间;2.售后人员配置;3.应急预案;4.系统维护及定期巡检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以上内容齐全且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共同评审因素7合规性与安全性3%3分供应商或所投软件厂商具备丰富互联网医院运营经验: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经营性),得0.5分;2.供应商所投互联网医院产品具有信息系统安全三级等保备案证明,得0.5分;3.供应商须提供患者端平台Android、IOS安全检测报告、医生端平台Android、IOS安全检测报告,得2分(缺项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应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共同评审因素适用于包5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报价30%3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共同评审因素2技术指标及配置30%30分根据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技术参数”的要求逐项响应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完全符合磋商文件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30分;带▲号部分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负偏离一项扣16分,扣完为止;不带任何特殊符号的每有一项负偏离扣7分,扣完为止。共同评审因素3履约能力20%20分1.供应商或所投云计算产品服务商具有以下可信云认证,包括可信云安全能力-弹性云主机(增强级)、可信云安全能力-块存储、可信云安全能力-弹性负载均衡、可信云-云平台网络能力-多云互联,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可信云认证证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2.供应商提供的云平台具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备案证明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等保备案证明或者承诺函)。3.供应商或供应商集团公司安全产品运营部门具有CNAS认可的三方测试证明文件,清洗能力≥10Tbps的得3分,10Tbps>清洗能力≥5Tbps的得1分,5Tbps>清洗能力≥2Tbps的得0.5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4.供应商或供应商集团公司安全产品运营部门同时满足CNVD技术组支撑单位和CNNVD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支撑单位二级,并具备CNVD资质,且提供十个以上原创漏洞证明(其中至少两个高危等级)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5.供应商具备DDoS流量防护相关、域名防护相关、钓鱼防护相关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认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提供2020年1月以来供应商或其上级机构或上级机构下设的其他分、子公司云服务项目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共同评审因素4实施方案10%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详细实施方案;2.项目管理;3.实施质量保障;4.云项目团队;5.安全保障等;以上方案内容齐全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直至本项10分扣完为止。注: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共同评审因素5售后服务10%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运维的管理机构;2.应急保障措施和处理预案;3.后续服务响应时间;4.后续支撑方式及现场服务;5.巡检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以上内容齐全且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共同评审因素注:本项目所有评分细则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评分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91/96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92/96第十章采购合同(草案)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对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变更。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计划号/备案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名称(甲方):中标人名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宜宾市xx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522201xx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标的信息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二、合同期限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为年。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Xxxxxxxx四、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xx元整,即¥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服务设计、安装、调试、检测、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五、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并负责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交付甲方使用。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本项目甲方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乙方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93/96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同时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1)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后,稳定试运行1个月,中标承建单位可申请验收,验收前需取得业务系统使用部门代表签署同意验收的书面意见。采购人在收到书面的验收申请材料后30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工作。(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之情形者,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六、付款方式XXXX七、质保期及质保范围XXX八、售后服务XXX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例如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爆炸、骚乱、战争或类似战争的情况、暴动。2、如发生不可抗力,阻碍受影响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该事件的详尽资料,说明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的原因。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受影响方均无须对因其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负责,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但受影响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义务。4、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6、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9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十/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94/96(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6)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1、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成果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知识产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十二、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十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4、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交合格的成果,并负责项目整个实施期间的联络工作。5、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及设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6、乙方需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开展工作,以满足工作进展需要。十六、廉洁条款1、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购销合同》。2、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廉洁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3、甲方人员若违反廉洁管理规定,或乙方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对甲方人员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其他方面责任和法律责任。十七、其他约定事项95/961、乙方向甲方提供该合同所含服务的全套资质证明文件。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住所):,地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96/96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住所):地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信息化建设(智慧医院软件系统、灾备上云服务)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150320230000902023-12-13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报价(15分)共同评审(85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成都商惠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是是/否13.6181.795.310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商惠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18500(元)(肆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85900(元)(叁拾捌万伍仟玖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博全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9700(元)(叁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2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是是/否14.7645.6260.380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商惠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18500(元)(肆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85900(元)(叁拾捌万伍仟玖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博全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9700(元)(叁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3四川博全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1542.2257.220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商惠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18500(元)(肆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85900(元)(叁拾捌万伍仟玖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博全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9700(元)(叁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建设 软件开发服务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与运维监控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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