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中标结果公示(伊春市公安局伊美分局光明所2023)


按照直接采购成交规则,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光明所采购宣传单等印刷品
采购编号:HLJGCYC2309010020231581495
预算金额:7135.0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采购人:伊春市公安局伊美分局
联系人:王云龙
采购结果:成功评选
报价供应商数:1
允许中选家数:1家中选
公告日期:2023-12-16
中选供应商:

状态
供应商名称
评审结果
公告日期
成交金额
优惠率

现成交
伊春市伊春区宏胜印刷厂
中选
2023-12-14
7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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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伊春市公安局伊美分局光明所)的(光明所采购宣传单等印刷品)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光明所采购宣传单等印刷品,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伊春市伊春区宏胜印刷厂,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30万元,资产总额为8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光明所采购宣传单等印刷品,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伊春市伊春区宏胜印刷厂,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30万元,资产总额为8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3年8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