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移动测速专用设备 移动测速装置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公安局2023)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移动测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TBJFSCG(2023TP)007                  
二、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移动测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移动测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为保障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和田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需采购20套移动测速装置。
20


报价:1593000(元)
青岛通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聚贤桥路2号
91370222773544878H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移动测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移动测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百诚慧通
20套
79650
型号: BCHT-RV-RD-S、型号: BCHT-UMRV-CCD、型号:BCHT-UMRV-MAIN。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阮玲玲,韦利天,叶绩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公安局
地 址:和田市迎宾路
联系方式:0903-2087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联系方式:0903-2095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903-2095002           

附件信息:

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移动测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505.7K

中小企业声明函293.2K

和田地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移动测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BJZFCG(2023TP)007采购单位:和田地区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23-12-08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9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4第四部分评审方法48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66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9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移动测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查阅本项目公告,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TBJFSCG(2023TP)007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移动测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60万元最高限价:16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3.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通过合同分包,将预留份额分包给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30%,其中60%以上专门给小微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资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对应位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本次招标项目为不见面电子标无需到开表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此项目供应商,请在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点击“CA管理进行办理”。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和田地区公安局地址:和田县布扎克乡坎特艾日克村昆仑工业园区联系人:冶女士联系方式:0903-2522112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联系方式:0903-20950023.项目联系人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903-2095002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联系人:董女士联系方式:0903-2039229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移动测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BJZFCG(2023TP)0072采购人名 称:和田地区公安局地 址:和田县布扎克乡坎特艾日克村昆仑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冶女士 联系方式:0903-25221123集中采购机构名 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联 系 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903-20950024监管部门名 称:和田地区财政局联 系 人:董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903-20392295项目预算金额(小写):160万元 金额(大写):壹佰陆拾万整 6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通过合同分包,将预留份额分包给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30%,其中60%以上专门给小微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特殊资质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备选方案☑ 不接受 9询问和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903-2095002 邮箱地址:htzc2095001@163.com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过程及竞争性谈判结果的范围及时效限制。10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和田地区财政局。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1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jht.gov.cn:8081)12确定参加招标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三家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11:00(北京时间) 14开标时间、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4日11:00(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地点:开标前十分钟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5投标文件递交与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6竞争性谈判保证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7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18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19评审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审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小组确定方式:☑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 □其他方式: 20二次报价竞争性谈判多轮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21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是 ☑否2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性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3踏勘现场☑自行踏勘。24代理服务费无25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价格扣除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注: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售后服务要求货物到场后由供货商安装调试,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保证24小时响应,48小时内解决。27付款方式第签订合同后支付80%,验收合格后支付15%,质保期一年后结束后支付剩余5%。28供货地点和田县布扎克乡坎特艾日克村昆仑工业园区 29履约保证金无30供货期合同签订15天内31对接人、联系方式对接人:冶晓璐 电话:1869033619232对接要求所有包装及运输(损坏)产生的费用都由供应商承担。33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备注中标供应商应自愿承担评审专家的餐费等费用。注:1、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说明1.说明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2.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项。2.3“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所有货物;“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6“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签章。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项规定的资格条件。3.3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3.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3.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投标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内针对本项目下载了电子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HTTF)。3.6投标人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3.7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等有利害关系。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纪律5.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5.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5.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内发送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电话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集中采购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集中采购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集中采购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组成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8.踏勘现场8.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8.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8.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4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知识产权9.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10.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提出后,请投标人及时通过政采云“更正公告”。必要时,采购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10.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特殊情况下,采购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0.3采购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0.4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内进行披露,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上述澄清、修改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同时,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10.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1.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11.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商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项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2.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5项的规定。12.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2.2.1.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新疆政府采购网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2.2.1.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12.2.1.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3.投标报价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13.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3.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8项的规定。13.5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3.6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13.7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3.8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3.9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4.投标有效期14.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12项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4.2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集中采购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5.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5.2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5.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5.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5.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帐,并经集中采购机构确认。16.2集中采购机构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等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6.4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汇款帐户,资金原路返回。16.5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16.6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7.2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并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18.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18.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六、开标20.开标A.采用见面开标方式20.1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电子密钥(电子证书)、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及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参加开标并签到。20.2开标前,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人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投标人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20.3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集中采购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0.4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集中采购机构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不得离开开标现场。B.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和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七、评标步骤和要求21.组建评标委员会21.1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2、资格审查22.1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3.初步评审23.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23.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3.4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3.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24.投标的澄清24.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4.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4.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24.4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详细评审25.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1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25.2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6.确定中标人26.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27.评标过程要求27.1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7.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7.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27.3.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7.3.2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集中采购机构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28.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8.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9.采购项目废标2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履约保证金30.履约保证金30.1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30.2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十、签订、审核合同31.中标通知31.1中标人确定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按照上述第23、24、26条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和公证费并经集中采购机构确认后,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集中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2集中采购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31.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2.2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2.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2.4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32.5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32.6违反32.1条、32.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3.审核合同33.1中标人持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备案留存。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34.处罚34.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集中采购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5.询问35.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36.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6.2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37.3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6.4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集中采购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36.5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6.6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6.7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十二、保密和披露37.保密和披露37.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7.2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7.3在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3部分采购需求一、技术需求1.项目概述为保障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和田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需采购20套移动测速装置。2.详细参数移动测速仪设备整体要求如下:▲号为必须满足的参数要求。序号部件名称参数单位数量1雷达(1)抓拍率:99%;(2)雷达工作频率:24.15GHz;(3)天线波束宽度:水平主波瓣宽度不超过6°(4)触发方式:支持头、尾触发(5)温度范围:-40℃~+85℃(6)工作电压:(9~16)V(7)功耗:<3W(8)速度测量范围:10km/h-200km/h(9)触发位置精度:±1m(10)通信接口:全双工RS232或半双工RS485(11)方向判别:可判别来向和去向套202智能像机单元像素:900万传感器类型:1\"全局曝光CMOS最小照度:0.1Lux@(F1.2,AGCON)快门:1/25秒至1/100,000秒镜头接口类型:C/CS接口自动光圈:DC驱动,支持P-iris控制(定制)视频压缩标准:H.264/H.265压缩输出码率:32Kbps~16Mbps图像格式:JPEG,质量可设最大图像尺寸:4096*2160帧率:25fps(4096*2160)图像设置:饱和度,亮度,对比度,白平衡,增益通过软件可调存储功能:支持TF卡,USB存储设备支持协议:TCP/IP,HTTP,DHCP,DNS,RTP,RTSP,NTP,支持FTP上传图片通用功能:心跳,密码保护,NTP校时智能识别:卡口抓拍、车牌识别、车型识别、车身颜色识别、违章检测、车辆特征检测等闪光灯控制:闪光灯自动光控、时控可选,支持多种补光方式:独立闪、不闪、关联闪、轮闪和频闪等专用功能:支持信号灯同步、红绿灯信号状态输入、视频检测红绿灯信号状态、违章连续抓拍通讯接口:3个RS-485接口,1个RS-232接口;2个RJ45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触发输入:4路外部触发输入触发输出:6路(光耦隔离2500VAC/5VTTL电平量),可作为补光灯同步输出控制;增加一个5V的供电口同步输入:SYNC信号灯电源同步输入工作温度和湿度:-30℃~70℃,湿度小于90%(无凝结)电源供应:DC12V±10%功耗:15WMAX(当ICR切换时,18WMAX)套3LCD屏1、屏幕尺寸:7寸TFTLCD2、分辨率:1024X600,亮度8503、接口:LVDS接口,USB接口4、触摸方式:电容触屏块4主板+SSD(1)存储空间:64G工业级固态硬盘(2)内存:板载4G内存(3)芯片组:芯片组:Intel®BaytrailJ1900四核22nm处理器2.0GHZ(4)I/O接口4*USB2.0,1*USB3.0(5)工作温度:(-40~80℃)(6)串口4*RS232套5专用百万像素定焦镜头定焦25mm镜头1:1.41\"个6测速仪电池+充电器(1)额定容量:28.6(2)标称电压:11.2V(3)最高充电电压:12.6V/5A套7无线传输模块(1)支持频段:LTEFDD:B1/B3/B5/B8LTETDD:B34/B38/B39/B40/B41WCDMA:B1/B8TD-SVDMA:B34/B39CDMA:BC0GSM:900/1800MHZ(2)速率:下行150Mbps(MAX),上行50Mbps(MAX)(3)支持系统:Windows/Linux/Android(4)USB接口:USB2.0(5)SIM卡卡槽:NANOSIM(6)工作温度:-10-60℃块8主机箱≥IP53,295mm*200mm*200mm个9三脚架主机三脚架个10外包箱包装个11U盘16G内存,USB3.0个12机动车测速仪雷达多普勒信号管理软件V1.0客户端软件及主机设备控制软件套13配套线缆配套线缆套14安装调试费安装及调试费用项15运输费设备从厂家发送到项目现场项16数据接入一体机一、硬件技术要求1、处理器:2.1GHz,8核心2、内存:2条32G内存;3、硬盘:3块600GSAS10KRPM硬盘;4、电源:具有高效节能服务器冗余电源;5、导轨:含配套免工具上架导轨。二、软件功能要求1、▲应具有登录界面登录验证功能,支持按设备编号、设备名称等查询设备信息;(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2、▲应具有设备布防与撤防管理,支持设备状态信息导出;(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3、▲应具有终端管理功能,支持添加、删除终端信息,支持按终端名称等查询终端信息;(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4、▲应具有过车信息查询功能,支持根据点位名称、设备名称等进行过车信息查询。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5、▲应具有违法信息查询功能,支持根据点位名称、设备名称等进行违法信息查询。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6、▲应支持设备厂家设备接入方式配置,能按时间段统计出当前无数据的设备信息;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7、▲应支持按接入耗时统计出数据接入耗时异常的设备信息,能对系统配置参数进行修改;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序号部件名称参数单位数量1雷达(1)抓拍率:99%;(2)雷达工作频率:24.15GHz;(3)天线波束宽度:水平主波瓣宽度不超过6°(4)触发方式:支持头、尾触发(5)温度范围:-40℃~+85℃(6)工作电压:(9~16)V(7)功耗:<3W(8)速度测量范围:10km/h-200km/h(9)触发位置精度:±1m(10)通信接口:全双工RS232或半双工RS485(11)方向判别:可判别来向和去向套202智能像机单元像素:900万传感器类型:1\"全局曝光CMOS最小照度:0.1Lux@(F1.2,AGCON)快门:1/25秒至1/100,000秒镜头接口类型:C/CS接口自动光圈:DC驱动,支持P-iris控制(定制)视频压缩标准:H.264/H.265压缩输出码率:32Kbps~16Mbps图像格式:JPEG,质量可设最大图像尺寸:4096*2160帧率:25fps(4096*2160)图像设置:饱和度,亮度,对比度,白平衡,增益通过软件可调存储功能:支持TF卡,USB存储设备支持协议:TCP/IP,HTTP,DHCP,DNS,RTP,RTSP,NTP,支持FTP上传图片通用功能:心跳,密码保护,NTP校时智能识别:卡口抓拍、车牌识别、车型识别、车身颜色识别、违章检测、车辆特征检测等闪光灯控制:闪光灯自动光控、时控可选,支持多种补光方式:独立闪、不闪、关联闪、轮闪和频闪等专用功能:支持信号灯同步、红绿灯信号状态输入、视频检测红绿灯信号状态、违章连续抓拍通讯接口:3个RS-485接口,1个RS-232接口;2个RJ45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触发输入:4路外部触发输入触发输出:6路(光耦隔离2500VAC/5VTTL电平量),可作为补光灯同步输出控制;增加一个5V的供电口同步输入:SYNC信号灯电源同步输入工作温度和湿度:-30℃~70℃,湿度小于90%(无凝结)电源供应:DC12V±10%功耗:15WMAX(当ICR切换时,18WMAX)套3LCD屏1、屏幕尺寸:7寸TFTLCD2、分辨率:1024X600,亮度8503、接口:LVDS接口,USB接口4、触摸方式:电容触屏块4主板+SSD(1)存储空间:64G工业级固态硬盘(2)内存:板载4G内存(3)芯片组:芯片组:Intel®BaytrailJ1900四核22nm处理器2.0GHZ(4)I/O接口4*USB2.0,1*USB3.0(5)工作温度:(-40~80℃)(6)串口4*RS232套5专用百万像素定焦镜头定焦25mm镜头1:1.41\"个6测速仪电池+充电器(1)额定容量:28.6(2)标称电压:11.2V(3)最高充电电压:12.6V/5A套7无线传输模块(1)支持频段:LTEFDD:B1/B3/B5/B8LTETDD:B34/B38/B39/B40/B41WCDMA:B1/B8TD-SVDMA:B34/B39CDMA:BC0GSM:900/1800MHZ(2)速率:下行150Mbps(MAX),上行50Mbps(MAX)(3)支持系统:Windows/Linux/Android(4)USB接口:USB2.0(5)SIM卡卡槽:NANOSIM(6)工作温度:-10-60℃块8主机箱≥IP53,295mm*200mm*200mm个9三脚架主机三脚架个10外包箱包装个11U盘16G内存,USB3.0个12机动车测速仪雷达多普勒信号管理软件V1.0客户端软件及主机设备控制软件套13配套线缆配套线缆套14安装调试费安装及调试费用项15运输费设备从厂家发送到项目现场项16数据接入一体机一、硬件技术要求1、处理器:2.1GHz,8核心2、内存:2条32G内存;3、硬盘:3块600GSAS10KRPM硬盘;4、电源:具有高效节能服务器冗余电源;5、导轨:含配套免工具上架导轨。二、软件功能要求1、▲应具有登录界面登录验证功能,支持按设备编号、设备名称等查询设备信息;(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2、▲应具有设备布防与撤防管理,支持设备状态信息导出;(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3、▲应具有终端管理功能,支持添加、删除终端信息,支持按终端名称等查询终端信息;(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4、▲应具有过车信息查询功能,支持根据点位名称、设备名称等进行过车信息查询。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5、▲应具有违法信息查询功能,支持根据点位名称、设备名称等进行违法信息查询。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6、▲应支持设备厂家设备接入方式配置,能按时间段统计出当前无数据的设备信息;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7、▲应支持按接入耗时统计出数据接入耗时异常的设备信息,能对系统配置参数进行修改;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1.1▲投标产品须符合GB/T21255-2019《机动车测速仪》中检测依据。(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1.2图像分辨率:≥4096*2160;1.3图像采集单元最低照度:≤0.41x/F1.2;在环境色温为6500K时,平均色彩还原误差:≤12;几何失真:≤1%;1.4叠加在图片上的违法时间精确值:≤0.001s;测速仪24h计时误差应≤0.5s;1.5▲测速范围:20km/h~200km/h;(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1.6▲测速误差:-6~0km/h;(需提供***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1.7信息显示设备尺寸(触摸显示屏):≥7英寸;数据存储器容量:≥32G;电池容量(为外接锂电池):≥25AH;主机功耗:≤30W;1.7静电放电抗干扰度符合GB/T17626.2中要求;1.8环境条件适应性:工作温度:(-20~+70)℃,能在晴天、阴雨天、雪天等环境气候条件下正常工作;1.9设备采用三脚架固定方式:三脚架参数要求:铝合金材质,最大工作高度≥1300mm,承重≥8KG。支持护栏安装固定方式;▲1.10支持有线网络、4G或5G网络传输方式(采购人负责传输链路以及固定IP),将前端设备的数据通过数据接入一体机传输至新疆自治区交警总队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传输的内容包括车辆违法图文信息、流量信息、设备工作日志及管控数据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11室外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GB/T4208规定的IP53级防护等级;1.12存贮格式:图片采用JPEG编码,以JFIF或JPEG文件格式存贮;1.13整机清单及参数要求如下:(1)上述参数清单中凡有品牌、型号描述或指向某品牌、某型号的指标均为参考指标。(2)以上参数为基础参数,投标供应商可提供更优于此项目的产品参数,不得提供低于此项目的参数。(3)上述技术参数中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指标,不得有负偏离,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二、商务需求1.服务要求供应商在进行服务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需要维修或更换时,无比保征更换的所有配件为原厂(包括原厂指定的)配件。2.售后服务要求货物到场后由供货商安装调试,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保证24小时响应,48小时内解决。3.产品包装及运输要求严格按照精密仪器运输要求,做到防潮、防摔等4.质保期合同签订后五年5.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5.1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5.2交付方式:现场交付5.3交付地点:和田县布扎克乡坎特艾日克村昆仑工业园区6.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80%,验收合格后支付15%,质保期一年后结束后支付剩余5%。7.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参数标准进行验收8.供货期合同签订15天内第四部分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由于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的不同特点,实际操作中两种方法遇到类似问题时,处理方法也各有不同。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综合评分细则表(一)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评审意见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点是否资格性检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资格性检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格性检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性检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资格性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认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料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符合性检查本项目所供货物完全符合招标参数的承诺函本项目所供货物完全符合招标参数的承诺函符合性检查投标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有效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符合性检查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符合性检查投标函投标函符合性检查签署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签署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电子公章符合性检查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符合性检查投标报价,有效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注: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检查标准,否则为无效标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4)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货物合同书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注: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文本,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合同主要条款具体合同条款以最终签订为准1.定义本合同中和附件中所用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买方”系指买服务的单位。1.2“卖方”系指提供合同服务和服务的经济实体。1.3“合同”系指买方、卖方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附件、附表和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的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货币额。1.5“服务”系指根据合同所含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要求的服务内容及其它类似的义务。2.合同标的(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3.供货范围3.1合同的采购范围详见第三章相关条款。4.合同价格4.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万元(大写:万元)。本合同采用的合同价格方式为固定合同总价,包括服务及与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4.1.1合同价格为()万元。4.1.2合同其他费为()万元。4.2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不得变动。4.2.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服务情况,经甲乙双方现场确认,报财务局审批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4.2.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现场确认,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但应注意追加增加的服务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如追加的服务总价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由甲方报财务局采购管理处按有关规定处理。5.服务期限:。6.结算方式:6.1本合同使用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6.2费用的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剩余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完成审计工作,经确认无误后支付剩余。7.服务期限7.1本合同服务内容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8.违约罚款8.1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或没有达到投标文件中任一条款的承诺都是卖方违约。应向买方支付的的违约金。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将考虑终止合同。9.不可抗力9.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的履行受到影响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9.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税费10.1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卖方提供的服务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卖方承担。11.合同争议的解决11.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端,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1.2法院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1.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有败诉方负担。11.4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法院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12.1在买方对因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A.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服务。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矫正其过失。12.2在买方根据12.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卖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13.转让和分包13.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3.2如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卖方所转授出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文件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13.3卖方对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义务而确定的分包合同负全部责任,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14.适用法律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合同生效及其他:14.1合同在买方、卖方双方签字后即开始生效。14.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各执两份。14.3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答疑记录及中标通知书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买卖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号: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内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金额(元)质保期备注第二条:合同价格1.货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2.总价中包括货物金额、使用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及运输途中保险费、装卸费及税金。本合同价格一般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第三条: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确认的货款结算依据: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书,乙方开具的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结算书等。2.付款方式:第四条:交货、包装与验收1.交货地点:2.交货时间:2022年月日前3.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货物在运输或邮寄途中发生毁损或丢失,由乙方负责。在运输途中、交货前、卸货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货物受损的,由乙方负责承担。4.货物到达后,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使用后由甲方验货。并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共同签字确认。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退货,预缴押金的恕不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2.中标通知书。3.甲方出具的验货结算书。4.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承诺。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的相关标准。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2.乙方所提供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缴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4.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产生其他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货款的违约金。6.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7.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第八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和采购中心。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如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合同正常执行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3.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可以减轻或免除一方的违约责任,不能证明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是因不可抗力的,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和赔偿责任。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书面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双方达成协议的,按新协议执行,并报政府采购办备案。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财政部门投诉或向合同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如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盖章签字方的盖章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和田地区政府采购办、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各一套。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交财政部门备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2023年月日2023年月日第一章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文件,包括所有的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招标答疑记录、澄清说明、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的所有其他文件。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1.3“货物”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本次采购的货物。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乙方必须承担的使用、服务、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售后义务。1.5“甲方”、“买方”、“招标方”均系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采购单位及社会代理公司。1.6“乙方”、“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1.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使用和运转的地点。1.8“验收”系指甲方依据国家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对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2.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3.原产地3.1原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4.技术规格和标准4.1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谈判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有关权威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5.专利权5.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6.包装6.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空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疫、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造成的任何损失或费用。6.2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7.运输标记7.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1)收货人;(2)合同号;(3)收货人代号;(4)目的地;(5)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6)毛重/净重(公斤);(7)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8.乙方的交货价8.1乙方负责安排自发运地至甲方现场的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8.2交货日期以货物到达甲方现场为准。8.3乙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9.保险9.1在合同价条件下,由乙方负责办理保险。10.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10.1除另有规定者外,本合同价款将由采购人直接向乙方支付。11.技术资料11.1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外,乙方应准备与合同服务或仪器相符的中文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寄送到甲方,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使用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11.2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2.价格12.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乙方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甲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13.质量保证13.1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的缺陷而产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13.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更换货物。13.3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更换,使用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3.4上述内容以外的售后服务内容为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内容。14.检验14.1乙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14.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谈判文件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应申请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根据检验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乙方提出索赔。14.3货物抵达到站后,甲乙双方应共同派员共同参加验收。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内无法派员抵达现场,则视为同意甲方自行验收的结果。15.索赔15.1乙方对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相一致负完全责任。在甲方已于规定的检验、使用、服务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还付给甲方,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和服务或补救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5.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三十日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三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6.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16.1乙方应按照“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16.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17.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7.2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17.不可抗力17.1签约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17.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形式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8.纠纷处理方式18.1双方发生纠纷,向招标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19.违约终止合同19.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三十日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19.2一旦甲方根据第20.1款终止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价格差及额外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9.3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变更指示20.1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1)合同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造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3)交货地点;(4)乙方须提供的服务。20.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21.合同修改21.1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2.转让与分包22.1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2.2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23.适用法律23.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24.通知24.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25.1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本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5.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给第三方使用。25.3除合同本身以外,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26.合同生效及其他26.1本合同未涉及的内容或与谈判文件相矛盾的内容以谈判文件为准。26.2在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与甲方签订合同,并加盖鉴证章后生效。26.3乙方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与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现场技术服务、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26.4商务合同应包括甲方最后确认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26.5下述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谈判文件;(2)中标通知书;(3)中标方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和开标过程中的书面答疑记录。第二章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对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不一致之处时,应以特殊条款为准。1.培训1.1乙方的工作人员有义务对甲方的工作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服务的各项功能和操作。2.检验2.1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国际及国内通行的标准,并应附有相应的测试报告和合同证书。2.2对于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甲方可按货物的一定比例委托自治区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抽检,验收合格后,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经检验不合格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3具体的国际或国内检验标准按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并经甲方确认的规定执行。3.质量保证3.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使用(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所购买货物(服务)时,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向甲方做出赔偿。3.2乙方对合同项下服务提供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服务期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时算起。在服务期内,乙方需提供免费更换。3.3在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质保期的按技术参数中执行,其余产品未列明质保期的,乙方均提供一年及以上的免费质保。免费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时算起。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需提供免费更换。质保期结束后,以当时市场价更换。4.售后服务4.1提供给甲方详细的服务清单及相应的使用、故障查询手册。4.2在甲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的24小时内,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到达甲方现场,对服务出现的较大问题,解决时间不应超过五个日历日。4.3在质保期内,如货物出现使用问题,必须在三个日历日内完成更换。4.4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需要服务生产企业协助的部分,须由该生产企业做出相应的服务承诺),并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5.其他5.1投标报价:货物供货使用、售后服务且验收合格后的交货价5.2投标货币:人民币5.3列出详细的易损清单,并分项报价(应包括在总价内)。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数量、单价、总价。5.4付款币种及方式(见第三章)5.5交货日期:响应甲方要求。5.6交货地点:甲方单位指定地点。(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时间:时间: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及索引序号文件名称页码该文件总页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三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四本项目所供货物完全符合招标参数的承诺函…………五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六中小微企业落实政策…………七投标函…………八开标一览表…………九投标报价明细表…………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十一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十二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十三业绩…………十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十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说明表…………十六售后服务…………十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十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九质疑范本…………注:该目录为方便评标委员会查找相关证明文件及评审条件,应尽可能的详细、清晰,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补充完善;投标文件的编制顺序应按此表顺序,并连续编排页码(扫描可以采用页码机加盖页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一信用代码证,确保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电子公章)。附(1):营业执照附(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统一格式)单位名称:单位类型:住所:成立日期:年月日营业期限:姓名:性别: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电子签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委托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反面投标企业法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法定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企业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2、投标人法定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法定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上述法定委托人身份证明书,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我公司(供应商全称)收到项目(项目编号:、标段号:、标段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在完全理解该项目采购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决定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如我方获得中标资格,我方保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许可或相关代理授权。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统一格式)(1)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采购人名称):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代表人代表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供应商认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格式自拟)。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统一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三、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统一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们(单位全称)愿意对项目(项目编号:、标段号:、标段名称:)进行公开响应。并在此声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材料、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如果发现此类文件材料、证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本项目所供服务完全符合招标参数的承诺函(统一格式)致:(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标段名称:我公司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完全符合招标参数,不符合投标人承担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统一格式)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项目编号:标段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法人签名:盖公章年月日六、中小微企业落实政策七、投标函(统一格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全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以及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8、我方承诺: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9、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10、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1、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新疆政府采购网提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八、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投 标 报 价小写: 大写: 供货期报价单位元投标有效期交货日期备注:说明:1、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的依据。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九、投标报价明细表(统一格式)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制造商名称国别/地区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货物1/服务12货物1/服务13货物1/服务1……总 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3.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4.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2.原件、扫描件上均应电子签章(单位),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电子签章,需要扫描签字上传。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十一、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统一格式)(一)货物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商品属性采购属性计量单位备注说明:1.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2.货物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货物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3.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服务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 量12345678…说明:1.提供所供服务详细的服务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要求等。2.各项服务详细参数及要求,应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统一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是否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投标有效期2供货期3质保期4履约保证金5付款方式…说明:1、如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条款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2、偏离情况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三、业绩(统一格式)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页码备注:若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商务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2.原件、扫描件上均应电子签章(单位),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电子签章,需要扫描签字上传。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十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说明表(统一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原因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十六、售后服务由各供应商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供货方案及保障措施2.质量保障措施3.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格式自拟)(1)其它服务承诺。(2)培训计划。十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技术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2.原件、扫描件上均应电子签章(单位),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电子签章,需要扫描签字上传。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十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十九、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青岛通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和田地区公安局(单位名称)的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移动测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移动测速专用设备(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安徽百诚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45人,营业收入为13547.836775万元,资产总额为19244.57165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青岛通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测速专用设备 移动测速装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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