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盘锦职业教育培训中心)2023)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1100-05304
二、项目名称:校园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包
供应商名称:盘锦振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
中标(成交)金额:37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包
服务类
名称:校园物业管理服务(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保洁服务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校园及校园周边区域的卫生环境,校内所有楼宇室内、卫生间、下水管道等公用部位、楼外的公共区域(包括道路、绿地、广场、室外公共设施等)及排污、排水管井(雨排管、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等)的清洁、清淤疏通与保洁服务;负责学校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负责整体楼宇玻璃清洗及楼内外垃圾的收集工作;负责冬季除雪夏季清理积水工作;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保洁工作。所有保安、保洁设备及易耗品由物业公司提供。保洁人员服务面积约60000㎡(各楼宇卫生及室外垃圾清运)。根据服务范畴,保洁人员不得少于6人,除雪车不少于1台,洒水车不少于1台,清扫车不少于1台(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用必须附照片),学校后勤处为监管协调部门,保安管理服务 负责校园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部位的公共安全与秩序维护,包括正门进出人员与车辆管理,校园内的道路、车辆停放管理,校园内的治安、消防与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楼宇看护、报警等技房设备值守保全以及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等。根据服务范畴,按校内实际岗位和行业规范配备保安人员北门门卫4人(每班组两人,24小时值班),办公楼门卫2人(每班组1人,24小时值班,面积5164㎡),共计6人,巡逻车不少于2台(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用必须附照片),学校安全保卫处为监管协调部门,水暖、电工作人员配备学校设置水暖工,电工岗位:水暖工1人、电工1人,负责学院内小型维修工作,物业保安、保洁、水暖工、电工档案资料管理
服务要求:保洁1.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2.每天应有专人巡检和不定时抽查保洁质量并做好检查记录。3.楼宇内及门前台阶除正常定时清扫外,应根据人员流量不定时清洁,确保楼宇容貌整洁。4.清洁卫生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除臭剂及各种清洁消耗品要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5.楼宇保洁应在楼宇开放前完成,不得影响学校的办公及教学工作。6.定期对各场所蚊蝇、老鼠等虫害进行预防和灭杀。7.在楼宇开放期间,所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保洁工作时应避开人流高峰时间。8.在楼宇不开放期间,对高位管道、照明设施和高位墙身等进行巡回保洁。室外公共区域的清洁方法以扫、洗、捡为主。1.全面检查,及时疏通排水排污管线。2.及时做好化粪池、污水井清掏工作。1.利用假期楼宇不开放时间进行。2.操作规范,确保安全。3.若出现事故,责任自负。1、清扫程度达到道路、广场、人行道板露出原有铺装及标线。 所有积雪3-5个工作日运转完毕。学校举办任何大型活动,做好活动现场前期、后期的保洁、消毒工作。保安1.对员工有严格的招聘、培训、教育管理、纪律监督等管理制度。到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保持人员相对稳定。2.按项目特点需要配备保安岗位及数量,按实际工作要求和配备服装劳动保护等物品。严格执行教育、公安等行业工作要求。3.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及秩序维护,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使损失降到最低。4.向学校公布保卫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公布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与接警办事程序。1.保安要负责对人员出入、秩序与公用财产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恪尽职守,严防各种不良事件甚至恶性事件的发生。2.保安24小时值班在岗,必须按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楼门,按时巡视检查楼内情况,保证安全无事故。3.严把出入关,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特殊情况履行审批手续;严禁私自携带公物出楼。4.做好大门、消防专用门及各疏散门的钥匙管理,不得遗失、混乱或随意外借,保证出现紧急情况立即开启各门。5.不得脱岗、睡岗、串岗或酒后上岗,不许在岗搞任何娱乐活动,严禁私自在岗位或宿舍立灶做饭及使用明火器具、大功率电器、违禁电器(如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电吹风、酒精炉、电磁炉、电饭锅等)。6.做好巡查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检查水电门窗设施损坏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同时做好记录。1.必须保证学校交给物业的档案资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在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资金能够保证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按年度实施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1.卫生间清洁:卫生间早中晚定点清洁,全天候保洁,随时发现污迹随时清洁。卫生间洁具:不留脏物,无异味;地面、水盆台面保持洁净,无污渍、垃圾。2.各类玻璃:洁净、光亮,无任何污迹、尘迹。3.钢质及不锈钢器具:无污迹、尘迹,有光泽,表面膜维持完好状况。4.地板、地砖:有良好的保养,有光泽、无尘迹、无污渍。5.墙壁、棚面:无蛛网、污点、不积尘,地脚线洁净。6.楼梯:台阶无杂物、污渍、水渍。7.扶手、栏杆:光洁、无灰尘、污迹。8.学校领导办公室保洁:整洁无灰尘。9.其它器材设施:对楼宇内公共区域的其他设施进行巡回保洁,无尘迹。10.雨雪天气防滑与警示雨雪天气,楼宇门前、大厅地面要采取防滑措施(铺装防滑地垫),并有警示标识。11.除“四害”消杀:根据季节特点对室内外采取预防和消杀措施。12.楼宇消毒通风工作: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文件标准执行。1.院区门口、广场、道路每天清扫保洁,无乱停乱放、乱贴乱挂现象。地面卫生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痰迹。2.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要装入垃圾箱,无遗撒现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暴露散装垃圾。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及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完好。3.对主干路段除定时清扫外,应安排固定人员巡回保洁。4.室外休闲椅凳、公告栏等设施表面无积尘、污迹、乱贴乱画。5.对主干道配备不少于清扫车1台1.负责供水供暖管网的维修维护及养护工作。2.定期对管井、下水道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楼宇排水、排污管道进行清理疏通,保证管井畅通,使用正常。 3.结合季节与天气情况对污水井、雨水井定期、及时检查,疏通,保证畅通。每年对室外玻璃至少清洗两次,确保玻璃清洁无污迹。雨雪停后,及时排除积雪和积水,确保道路畅通。确保活动现场卫生环境清洁,活动过程中保证人员值守,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卫生。1.本单位师生员工凭证进校,对外来人员做好检查、核实、登记,提供指引、咨询服务,禁止无关与可疑人员进入,禁止任何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2.按校方规定时间开关校门,关闭校门后禁止学生出入校园,特殊原因需核实后放行。3.本单位车辆实行一车一杆,凭权限通过;对外来车辆做好检查、核实与登记换证,未经校方允许不得进入。管理进入车辆校内限时、限速、限重、限行要求,保证交通安全、道路及设施完好。4.对出入物资必须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做好相应检查、登记,值班人员全程跟进,确保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德才、唐永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甜水镇孙家村              
联系方式:15714271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27-8650052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211100-05304----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谈判--服务类--采购文件(第五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包
供应商名称:盘锦振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H23-211100-05304编制单位: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目录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项目名称)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9点2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3-211100-05304项目名称:校园物业管理服务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450,000.00最高限价(元):450,00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9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0日9点2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9点25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0日9点25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盘锦市盘山县甜水镇孙家村联系方式:157142712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联系方式:0427-8650051邮箱地址:无开户行:无账户名称:无账号:无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427-86500522.第一章供应商须知2.1.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见采购公告1.2采购代理机构见采购公告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450,000.00 元最高限价: 450,000.00 元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6.1现场考察、谈判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候选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人民币进行报价。£其它:13.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5.1响应有效期 90个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1份。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谈判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谈判小组组成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组成,共 3 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1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3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8.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9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方式提出质疑: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条款、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提出的询问及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联系单位: 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 王一伦 联系电话: 15714271234 通讯地址: 盘锦市盘山县甜水镇孙家村 2.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操作流程提出的询问、质疑,应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提出。 联系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27-8650037 通讯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3. 接收质疑函方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质疑的提出和答复原则上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进行。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按《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4.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44重要提示1.如供应商所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后续相关服务或标的接入时,供应商要确保后续产品或标的物无障碍接入或免费提供接口文件,否则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理。2.本文件所述复印件包括扫描件。3.如供应商所投产品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之内的,单项报价必须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资[2016]27号)文件要求,控制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内。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请认真填写授权代表人相关信息。5.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有需要供应商澄清的事项,谈判小组会对供应商发起在线澄清并用录音电话通知授权代表(请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供应商授权代表可以登录系统通过“我的澄清”菜单进行回复,回复时限为谈判发起澄清后15分钟,过期后将无法进行回复,视为供应商放弃该权利。6.截止开标时间,如果供应商家数未满足开标条件,项目负责人会对项目或者包段进行流标处理,流标后系统会自动发送一封流标通知到参与该项目或者该包段供应商的邮箱(报名时所留邮箱),如果供应商开标当日无法进行解密,请注意查收邮件。7.解密时间: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起30分钟内。如供应商在30分钟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2.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小微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谈判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谈判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3.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2.4.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谈判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谈判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9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谈判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谈判保证金将及时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6.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2.5.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如项目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响应内容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6.六谈判及评审★20.谈判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谈判,但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0.2供应商代表对谈判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谈判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谈判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谈判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谈判26.1谈判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谈判结束后,对于采购文件中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谈判不影响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谈判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谈判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未解密响应文件的;(9)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须知表29.1款规定的最低评标价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最低评标价法,是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29.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4%-6%。。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3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优惠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谈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5条规定外,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须知第33条规定情形除外。31.2谈判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3.特殊情形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允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对本供应商须知第20.1条、22.1条、23.1条、27.1条、30条第(3)项、31.1条内容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2家。2.7.七确定成交3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4条。★35.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6.成交通知书3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7.签订合同37.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3采购文件、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7.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8.履约保证金38.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8.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9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40.廉洁自律规定40.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4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1.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2.质疑与接收4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2.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按《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2.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2.3条。43.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4.重要提示详见供应商须知3.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封皮12响应文件的目录2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3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57谈判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开具缴款凭据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外)的缴款凭据原件的复印件(注:前六个月内未发生缴纳税款的需提供前两个季度零申报截图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8谈判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所属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企业)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6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711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812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3联合体的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4.8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4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15中小企业声明函15……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92递交谈判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适用)3报价一览表104价格明细表115需求响应表126商务条款偏离表13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48《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如适用)......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74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185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正本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2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格式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3.2.日期:3.3.格式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4.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5.格式8联合体协议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响应。现就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会议,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联合体相应承诺:。七、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八、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6.格式9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谈判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集中采购机构的附属机构。(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7)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3.7.格式10报价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元/万元/%):项目名称响应总价谈判保证金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2、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8.格式11价格明细表包号:报价单位(元/万元/%):序号服务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9.格式12需求响应表包号/品目号:服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按采购需求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在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资金能够保证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按年度实施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两年。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分4个季度结款,每个季度结款合同金额25%的标的款。4★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0.格式14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113.12.格式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3.223.233.243.25格式1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此情况时提供)此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只限于本次采购“采购需求”中产品。3.26.格式18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4.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部分:注意事项疫情期间,我中心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只接收电子版投标文件(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到开评标现场,必要时利用网络平台或电话等进行沟通。第二部分:相关政策对于授予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采购人要主动缩短付款时限,在履约验收完成后15日内支付款项,不得拖欠。第三部分:相关部门联系电话注册入库联系电话:0427-8650057保证金联系电话:0427-8650032评审科联系电话:0427-8650050信息科联系电话:0427-8650093合同科联系电话:0427-8650508第四部分:相关需求★一、项目概况物业保洁服务、保安服务、水暖工、电工人员配备对外委托管理。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在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资金能够保证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按年度实施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两年。2.付款方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分4个季度结款,每个季度结款合同金额25%的标的款。★二、项目内容及标准(一)报价范围:费用是供应商公司提供日常综合管理服务所需要的费用:人员工资、工作餐费、交通费、服装费、工具、材料、设备、设施费、车辆所需燃油费、防寒防疫及应急物资费、社会保障及保险费、福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由于工作不当造成的设施更换及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内。(二)保洁服务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校园及校园周边区域的卫生环境,校内所有楼宇室内、卫生间、下水管道等公用部位、楼外的公共区域(包括道路、绿地、广场、室外公共设施等)及排污、排水管井(雨排管、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等)的清洁、清淤疏通与保洁服务;负责学校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负责整体楼宇玻璃清洗及楼内外垃圾的收集工作;负责冬季除雪夏季清理积水工作;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保洁工作。所有保安、保洁设备及易耗品由物业公司提供。保洁人员服务面积约60000㎡(各楼宇卫生及室外垃圾清运)。根据服务范畴,保洁人员不得少于6人,除雪车不少于1台,洒水车不少于1台,清扫车不少于1台(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用必须附照片),学校后勤处为监管协调部门。服务范围与内容具体服务标准与要求总体要求或说明楼内清洁:1.负责校园使用楼宇水房、卫生间的清洁保洁服务工作。2.负责校园使用楼宇楼道地面(含墙面)、楼梯、楼梯扶手、大厅、走廊、棚顶、玻璃门窗、上人屋面、内墙面等公共区域的清洁与保洁服务。3.负责学校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服务工作。4.负责学校内整体环境除“四害”消杀工作(含室内及室外公共区域)。5.负责学校内所有楼宇的消毒、通风工作。1.卫生间清洁:卫生间早中晚定点清洁,全天候保洁,随时发现污迹随时清洁。卫生间洁具:不留脏物,无异味;地面、水盆台面保持洁净,无污渍、垃圾。2.各类玻璃:洁净、光亮,无任何污迹、尘迹。3.钢质及不锈钢器具:无污迹、尘迹,有光泽,表面膜维持完好状况。4.地板、地砖:有良好的保养,有光泽、无尘迹、无污渍。5.墙壁、棚面:无蛛网、污点、不积尘,地脚线洁净。6.楼梯:台阶无杂物、污渍、水渍。7.扶手、栏杆:光洁、无灰尘、污迹。8.学校领导办公室保洁:整洁无灰尘。9.其它器材设施:对楼宇内公共区域的其他设施进行巡回保洁,无尘迹。10.雨雪天气防滑与警示雨雪天气,楼宇门前、大厅地面要采取防滑措施(铺装防滑地垫),并有警示标识。11.除“四害”消杀:根据季节特点对室内外采取预防和消杀措施。12.楼宇消毒通风工作: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文件标准执行。1.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2.每天应有专人巡检和不定时抽查保洁质量并做好检查记录。3.楼宇内及门前台阶除正常定时清扫外,应根据人员流量不定时清洁,确保楼宇容貌整洁。4.清洁卫生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除臭剂及各种清洁消耗品要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5.楼宇保洁应在楼宇开放前完成,不得影响学校的办公及教学工作。6.定期对各场所蚊蝇、老鼠等虫害进行预防和灭杀。7.在楼宇开放期间,所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保洁工作时应避开人流高峰时间。8.在楼宇不开放期间,对高位管道、照明设施和高位墙身等进行巡回保洁。校区室外保洁:负责室外道路、广场、文化长廊、宣传牌等公共设施清洁;负责公共绿地垃圾清理、停车场清洁。1.院区门口、广场、道路每天清扫保洁,无乱停乱放、乱贴乱挂现象。地面卫生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痰迹。2.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要装入垃圾箱,无遗撒现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暴露散装垃圾。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及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完好。3.对主干路段除定时清扫外,应安排固定人员巡回保洁。4.室外休闲椅凳、公告栏等设施表面无积尘、污迹、乱贴乱画。5.对主干道配备不少于清扫车1台室外公共区域的清洁方法以扫、洗、捡为主。给排水:负责配合学校做好供水供暖管网的维修维护及养护工作;负责校园内雨水污水排水管道的疏通;负责化粪池、污水井等定期清掏,确保畅通不溢漏。1.负责供水供暖管网的维修维护及养护工作。2.定期对管井、下水道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楼宇排水、排污管道进行清理疏通,保证管井畅通,使用正常。3.结合季节与天气情况对污水井、雨水井定期、及时检查,疏通,保证畅通。1.全面检查,及时疏通排水排污管线。2.及时做好化粪池、污水井清掏工作。 外墙玻璃:负责校园使用楼宇外墙玻璃的清洗保洁。每年对室外玻璃至少清洗两次,确保玻璃清洁无污迹。1.利用假期楼宇不开放时间进行。2.操作规范,确保安全。3.若出现事故,责任自负。除雪及清理积水:负责雨雪季节清理学校内楼宇屋面、道路、广场及所有楼宇门前的积雪和积水。 雨雪停后,及时排除积雪和积水,确保道路畅通。1.清扫程度达到道路、广场、人行道板露出原有铺装及标线。2.所有积雪3-5个工作日运转完毕。大型活动环境保洁确保活动现场卫生环境清洁,活动过程中保证人员值守,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卫生。学校举办任何大型活动,做好活动现场前期、后期的保洁、消毒工作。(三)保安管理服务负责校园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部位的公共安全与秩序维护,包括正门进出人员与车辆管理,校园内的道路、车辆停放管理,校园内的治安、消防与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楼宇看护、报警等技房设备值守保全以及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等。根据服务范畴,按校内实际岗位和行业规范配备保安人员北门门卫4人(每班组两人,24小时值班),办公楼门卫2人(每班组1人,24小时值班,面积5164㎡),共计6人,巡逻车不少于2台(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用必须附照片),学校安全保卫处为监管协调部门。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与内容服务标准与要求总体要求或说明进出人员与车辆管理1.负责管理区域保安员的配置与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掌握基本安全常识。2.负责校园各出入门口进出人员与车辆的管理。3.负责进出校园物资的管理。1.本单位师生员工凭证进校,对外来人员做好检查、核实、登记,提供指引、咨询服务,禁止无关与可疑人员进入,禁止任何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2.按校方规定时间开关校门,关闭校门后禁止学生出入校园,特殊原因需核实后放行。3.本单位车辆实行一车一杆,凭权限通过;对外来车辆做好检查、核实与登记换证,未经校方允许不得进入。管理进入车辆校内限时、限速、限重、限行要求,保证交通安全、道路及设施完好。4.对出入物资必须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做好相应检查、登记,值班人员全程跟进,确保物资出入的安全,无违规放行,杜绝私带公物出门。1.对员工有严格的招聘、培训、教育管理、纪律监督等管理制度。到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保持人员相对稳定。2.按项目特点需要配备保安岗位及数量,按实际工作要求和配备服装劳动保护等物品。严格执行教育、公安等行业工作要求。3.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及秩序维护,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使损失降到最低。4.向学校公布保卫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公布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与接警办事程序。交通与停车场管理1.负责校园内及门前周边的交通秩序维护。2.负责校内车辆停放的管理。3.负责校园内道路设施保全。1.规范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的停放,保证校园门前、校内道路交通秩序良好。2.随时疏导,确保交通安全、畅通。3.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及时引导停放,禁止出现违停。4.维护保全交通引导牌、道路设施等。1.对员工有严格的招聘、培训、教育管理、纪律监督等管理制度。到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保持人员相对稳定。2.按项目特点需要配备保安岗位及数量,按实际工作要求和配备服装劳动保护等物品。严格执行教育、公安等行业工作要求。3.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及秩序维护,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使损失降到最低。4.向学校公布保卫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公布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与接警办事程序。秩序维护管理1.负责园区秩序维护,负责学校校内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检查工作,预防跑冒滴漏情况。2.采取不定时巡查,各岗位人员配合巡查,严格盘查可疑人员,尤其是敏感节点,要密切关注及掌握师生及出入学校人员动态。3.防范和处理园区内各类突发治安事件、恶性案件。4.负责校内各种活动的秩序维护及安全警戒。5.其他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取现、资金押送、临时性重要物资看护等)。1.确保园区秩序井然,人流高峰时在各出入口安排人员疏导,保证通道畅通。为行动不便人员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帮助。2.全天24小时对校园园区及楼宇主体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巡更、巡查。巡查次数由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而定。3. 如比赛、演讲、文体活动、考试、迎新、收款等,按要求完成校内各部位的巡逻巡视工作,提前做好排患和制定安保方案流程。4. 各岗建立互动机制,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以保障校园整体安全。1.对员工有严格的招聘、培训、教育管理、纪律监督等管理制度。到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保持人员相对稳定。2.按项目特点需要配备保安岗位及数量,按实际工作要求和配备服装劳动保护等物品。严格执行教育、公安等行业工作要求。3.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及秩序维护,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使损失降到最低。4.向学校公布保卫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公布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与接警办事程序。楼宇安全管理1.负责校内所有楼宇建筑的安全管理。2.负责各楼宇的安全检查与事故防范。结合季节、天气、时段关好水电门窗。3.负责楼宇管辖范围内物品的管理,防止人为和自然破坏,确保安全。4.负责校内指定楼宇消防安全管理。1.保证各楼宇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不出现人流拥挤堵塞。根据人流情况一般设主次出入口与开关门时间(次入口在人流高峰时开启),主出入口要求全天24小时值班,次出入口在紧急状况下或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开放。2.各个出入口在开放状态下须配置相应保安岗位,对各出入口实施守护,监控人员进出情况,需要时实施查询、检查、来访登记制度。3.主要采取人防(巡逻与巡查)与技防(智能监控、周界报警)结合的方法,确保无任何闲杂人员及危险品进入,保证楼宇安全,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1.保安要负责对人员出入、秩序与公用财产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恪尽职守,严防各种不良事件甚至恶性事件的发生。2.保安24小时值班在岗,必须按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楼门,按时巡视检查楼内情况,保证安全无事故。3.严把出入关,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特殊情况履行审批手续;严禁私自携带公物出楼。4.做好大门、消防专用门及各疏散门的钥匙管理,不得遗失、混乱或随意外借,保证出现紧急情况立即开启各门。5.不得脱岗、睡岗、串岗或酒后上岗,不许在岗搞任何娱乐活动,严禁私自在岗位或宿舍立灶做饭及使用明火器具、大功率电器、违禁电器(如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电吹风、酒精炉、电磁炉、电饭锅等)。6.做好巡查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检查水电门窗设施损坏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同时做好记录。 其他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事项如果发现物业服务职责之外的其他问题,应由物业公司相关责任人及时向学校汇报,尽到告知义务。1.保安要负责对人员出入、秩序与公用财产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恪尽职守,严防各种不良事件甚至恶性事件的发生。2.保安24小时值班在岗,必须按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楼门,按时巡视检查楼内情况,保证安全无事故。3.严把出入关,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特殊情况履行审批手续;严禁私自携带公物出楼。4.做好大门、消防专用门及各疏散门的钥匙管理,不得遗失、混乱或随意外借,保证出现紧急情况立即开启各门。5.不得脱岗、睡岗、串岗或酒后上岗,不许在岗搞任何娱乐活动,严禁私自在岗位或宿舍立灶做饭及使用明火器具、大功率电器、违禁电器(如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电吹风、酒精炉、电磁炉、电饭锅等)。6.做好巡查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检查水电门窗设施损坏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同时做好记录。 (四)水暖、电工作人员配备学校设置水暖工,电工岗位:水暖工1人、电工1人,负责学院内小型维修工作。★用工要求: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电工行业从业资格证书,水暖工或管工格证书,并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工作内容:水暖工、电工:负责学校给排水、供暖设施设备的巡检、维修、维护、养护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水箱消毒、水质检测。每天做好值班记录。配合各部门供水线路改造,协助后勤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校的供电设施、照明灯具、亮化设施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学校供电系统,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配电站年检。日常性对供电设施设备巡回检查,每天做好值班记录。协助后勤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五)物业保安、保洁、水暖工、电工档案资料管理管理内容具体要求1.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故障、维修、保养、巡视、钥匙及备品领用等完整的档案管理登记制度。2.物业公司要建立资料收集、归档制度。3.保管好其它与档案资料管理有关的事项资料。4.各类档案资料的借阅、调取,要建立严格审批与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1.必须保证学校交给物业的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维修、改造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及时补充修缮、改造、更换设备的档案资料,保证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并在整理后将原件交给学校管理部门,物业部门留存必要资料的复印件。2.物业日常管理文件要分类整理,及时归档备查。  (六)物业保安、保洁人员相关要求所有人员用工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门岗、巡逻岗人员不超过45周岁,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工作时间:根据学校后勤工作实际需求统一安排。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合同后,进场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提供全员相应的上岗证件,持证上岗。附: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物业(保洁)工作监督管理制度为加强对物业公司保洁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物业公司对校园卫生环境的服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学校后勤处为物业公司保洁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二、物业公司每天要按照合同内容,按时完成室外公共区域、室内卫生间的保洁工作、消毒通风工作、楼外墙玻璃清洁工作、杀鼠灭蝇及下水管道的疏通工作。三、后勤处对物业公司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并按照《物业考核扣分标准》进行考核赋分,对赋分情况进行汇总。四、考核时间为每天一次,在每周一次监管会议中向物业经理公布考核结果,每季度上报学校主管领导。五、物业公司在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的同时,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后勤处的管理和协调下,要完成校园应急性和临时性的保洁工作任务。具体监管细则详见《物业量化考核管理制度》。★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物业(保洁)量化考核管理制度为提高物业保洁工作监督管理工作质量,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加强对物业保洁工作监督管理,分阶段进行量化考核,特制定量化考核管理制度。一、保洁员要有健康证明与合法身份证明,缺一项扣5分。二、要求保洁员挂牌、着统一工作装上岗,不着装、不挂牌上岗每次扣2分。三、无故空岗,影响工作服务质量情况,每次扣5分。四、楼内保洁应该在楼宇开放前完成(不含公寓楼)未及时完成的,每层扣2分。五、楼内地面、走廊、楼梯、电梯间保持干净整洁,如有垃圾、水渍者扣3分。六、门厅玻璃有灰尘、小广告扣3分,如有通知在失效日期后清除。七、楼内垃圾外运每天不少于两次,溢满未及时外运者扣5分。八、卫生间门窗、墙壁、镜子和上下水管有污渍灰尘扣2分。九、卫生间工具摆放整齐,水盆、蹲便、小便池、清洗池、洗漱台及地面保持洁净,有污垢污水未及时清理干净者,每一处扣3分。注意节水、节电,发现有长流水、长明灯要及时关闭,否则一项扣5分。十、卫生间四壁天棚有灰尘、蜘蛛网扣2分。十一、卫生间上下水管线保持畅通。堵塞未及时疏通者每处扣3分。十二、楼内公共物品易损件的维护维修,公共设施损坏不及时上报者扣5分。十三、外围保洁区域发现建筑垃圾、白色垃圾袋、生活垃圾、废品杂物等未及时清理干净,发现一处扣5分。十四、保证校内整体雨水管线、污水管线、中水管线及化粪池的定期清掏,(每年不少于两次)确保畅通不溢漏。若有堵塞和溢漏情况及时清理干净保持畅通,超过清理规定时间24小时后仍未解决问题扣10分。十五、不锈钢器具、地板、地砖、胶地板和PVC地板等在楼宇不开放期间,巡回进行去污、抛光、上光、打蜡等专业清洁养护处理,对高位管道、照明设施(如路灯)和高位墙体等进行巡回保洁。发现未定期清理养护每处扣5分。十六、积极工作、按时完成任务,教育学生及教职员遵守卫生制度,但不与学生等使用人发生争执。工作任务完成不好扣2分,与使用人发生争执扣3分。十七、学校内楼宇玻璃每年清洁两次,如遇(国检、省检、市检)统一活动增加清洁次数。未及时完成清洁工作,发现一处扣10分十八、保洁员不许毁坏学校内公共设施,不许偷盗学校内办公用品和师生个人物品。毁坏设施者按价赔偿后扣20分。发现偷盗者扣40分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另外,发现走廊、垃圾筒内学生寝室损坏的门框、桌椅板凳等公物,及时捡回,交给公寓管理者。物业人员在学校住宿必须遵守学校住宿管理条例,有违反者,按条例规定处理。十九、冬夏雨雪期间,在雪停后24小时内,清理门前、道路、停车场的积雪、积水,保持雨水管线畅通,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雨停后24小时内,清理下水管线保持校内无积水,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理扣10分。二十、及时听取各单位的意见,作为物业监管的主要考核依据。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不服从安排每次扣3分。二十一、制度说明1.监管考核结果与物业公司承包经费挂钩,每一分扣承包经费30元。2.考核工作每天早上(夏季)7:30-9:00,(冬节)8:00-9:30开始,由物业监管办公室成员和物业公司部门经理联合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每月汇总到物业监管办公室,考核汇总后提交学校领导。3.物业公司如发生严重违约或违法乱纪现象,在收到监管办公室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监管办公室可以申报学校,要求解除合同。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保安管理服务监管考核办法为加强对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的监管考核,确保各项安保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辽河油田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特制定本办法。一、监管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书,遵循保安服务监管工作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保证学校发展和稳定原则,做到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安全保卫处对物业公司保安工作的监管,具体体现为对物业公司保安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支持。二、监管办法1.安全保卫处为保安服务监管的责任主体。2.安全保卫处根据物业与学校签定服务合同为基础。三、考核说明和要求1.考核结果与物业公司承包经费直接挂钩,若检查出物业公司有下列考核内容中的违纪行为,每扣一分扣承包经费30元。安全保卫处定期汇总对物业公司保安工作的监管情况,汇总后汇报给学校相关领导,按照服务合同相关条款代表学校行使处分、索赔直至解约等监督管理职权。2.安全保卫处对物业公司保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所提出可行性的工作建议,物业公司应该及时改正,以提高工作质量。3.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突发、暴恐等事件时,保安员应该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安全保卫处汇报,配合做好事故及事件处理工作。4.在学校举行大型活动须借助物业公司保安力量时,物业公司应该及时调动保安力量、部署保安岗位,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5.物业公司保安力量要配合学校安全保卫处处理校内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四、考核内容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必须熟知保安工作的职责范围、内容与标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学校安全保卫处定期组织检查物业公司保安工作的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如下:1.物业公司应保证人员稳定,不得缺员运行,如有员工离职不能及时补齐到岗的,每岗每天扣5分;2.物业公司配备的保安员必须持上岗资格证上岗,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每人次扣5分;3.保安员要树立服务意识,恪尽职守,爱岗敬业。若发现工作中懒散懈怠、不作为的,每人次扣2分;4.保安员应注重自身形象,按规定统一着保安服装,按要求立岗、值岗,不按要求立岗、值岗或不按规定着装及着装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5.保安员应注意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遵守保安行为规范,不与学生非正常交往、不与师生员工发生冲突。对违反保安行为规范的,每人次扣2分;6.保安员应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保安员缺勤、擅自离岗、当班在岗打瞌睡的,每人次扣2分,发现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7.严禁保安员在岗位上嬉笑打闹,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时看书报、玩手机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1分;8.保安员在工作岗位禁止喝酒、赌博,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影响单位形象的,发现一次扣10分,并向物业公司提出更换保安员,不允许该保安员在我单位工作;9.保安员应把好校门、楼门出入关,做到“有登记、有询问、有解答、有检查、有汇报”。不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扣1分;未严格盘查、登记,让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每次扣2分,影响到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每次扣5分;巡逻过程中发现重要情况不妥善处理或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2分;发现门岗工作中有失职行为,如门前人员、车辆秩序混乱,闲杂、可疑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等情况,情节不严重的每人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人次扣10分并向物业公司提出更换保安员。10.物业公司的保安员对校园内各部位的设施、器材做到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确保完好有效。每日巡查记录漏记一天或发现损坏情况不妥善处理上报的扣2分;11.不按时按次巡逻或巡逻不尽职尽责的,或校园内车辆乱停乱放不制止的,发现一次扣1分;12.负责区域内出现学校财产丢失、破坏、火情未及时发现的,或因巡逻不到位出现学校财产丢失、破坏、火情等情况造成的损失要照价赔偿,并扣10分;13.凡因工作失误致使学校财产损失或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直至终止合同。567891011.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2、服务要求……3、合同草案条款…………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2.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谈判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谈判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谈判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1.1预留份额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享受扶持政策。7.1.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要求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服务类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1.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1.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响应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6%。(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6%。7.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响应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谈判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4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2.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序号1.41.1.审查项目1.51.2.审查标准1.61.71.81.9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0.1.按要求提供1.11.2.合法有效1.121.131.142组织机构代码证1.15.1.按要求提供1.16.2.合法有效1.171.181.193税务登记证1.20.1.按要求提供1.21.2.合法有效1.221.231.24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25.1.按给定格式填写1.26.2.按规定签章1.271.281.29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30.1.按给定格式填写1.31.2.按规定签章1.321.331.3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5.1.信息完整1.36.2.按规定签章1.371.381.397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40.1.按要求提供1.41.2.合法有效1.421.431.448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45.1.按要求提供1.46.2.合法有效1.471.481.49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50.1.信息完整1.51.2.按规定签章1.521.531.54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5.1.按给定格式填写1.56.2.按规定签章1.571.581.5911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1.60.1.按给定格式填写1.61.2.按规定签章1.621.631.6412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65.1.按要求提供1.66.2.合法有效1.671.681.6913联合体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4.8要求描述)1.70.1.按要求提供1.71.2.合法有效1.721.731.7414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1.75.无供应商须知1.76.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1.771.781.7915中小企业声明函1.80.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1.811.821.83……1.841.851.861.87结论1.881.891.901.91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12.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1.供应商名称序号1.2审查项目1.3审查标准1.41.51.61.71响应函1.8.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9.3.按规定签章1.101.111.122递交谈判保证金证明(如适用)1.13.1.按要求提供1.14.2.合法有效1.151.161.173报价一览表1.18.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9.3.按规定签章1.201.211.224价格明细表1.23.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4.3.按规定签章1.251.261.275需求响应表1.28.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9.3.按规定签章1.301.311.326商务条款偏离表1.33.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4.3.按规定签章1.351.361.37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38.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1.391.401.418响应报价1.42.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43.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1.441.451.469《品目清单》、《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如适用)1.47.1.按要求提供1.48.2.合法有效1.491.501.5110样品或演示(如适用)1.52.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1.3条及24.1条所述的全部要求1.531.541.55结论1.561.571.581.59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3.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3“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所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所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采购文件;17.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成交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13.1.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成交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七、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141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单位名称的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盘锦振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5993.4万元,资产总额为358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业舒报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412月19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771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单位名称的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盘锦振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5993.4万元,资产总额为358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业舒报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412月19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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