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路灯提升工程 路灯提升工程施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TWT-CG-2023-110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6-2023-00152
三、项目名称
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金银湖路8号30-32层
中标(成交)金额:188.268362(万元)

工程类

名称: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天 项目经理:刘保国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212226607

五、评审小组成员
杨东芳(包1采购人代表)、张颂明(包1)、李建程(包1组长)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12-20
2、评审地点:黄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的规定,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采购人按照收费标准向武汉弘天维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1.1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146号
联系方式:13720306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弘天维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 前川街大南街1幢第1层7号
联系方式:027-61101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雪晴
电话:027-61101978

相关下载

2.3-磋商文件.pdf
1.3-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pdf
5.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合同

武汉市黄陂黄陂区政府采购,武汉市,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TWT-CG-2023-1102项目名称: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采购单位: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武汉弘天维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十一月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一、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民之家四楼大厅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二、供应商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供应商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供应商确认。三、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充分考虑上传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文件恕不接收。四、供应商应按照武汉市黄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五、供应商自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对本招标项目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透露。六、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网上,接受社会监督。七、不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应在网上全程关注磋商程序。须在发出磋商或最后报价后20分钟内作出相应回复。目录第一章竞标邀请书第二章竞标须知及竞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合同文件格式第六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标函部分格式第八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九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一章竞标邀请书项目概况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TWT-CG-2023-1102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备案文号):420116-2023-001523、项目名称: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91.23(万元)6、最高限价:191.125774(万元)7、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分/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1)项目包编号:HTWT-CG-2023-1102(2)项目包名称: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4)用途:路灯提升工程(5)数量(数量及单位):一项(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7)采购预算:本项目控制价为191.125774万元,(超此报价作无效标)。(8)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9)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10)其他:/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无15、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3个月),并提供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施工、投标时无在建项目且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函;(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起至2023年12月14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事宜可咨询4006398178。3、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黄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3/#/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黄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黄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黄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黄陂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五、开启1、时间:2023年12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黄陂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3、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黄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3/#/index)4、供应商可根据《武汉市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方案》,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146号联系方式:137203065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武汉弘天维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黄陂区金凤东城三期5栋1单元1501室联系方式:027-611019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雪晴电话:027-61101978第二章竞标须知及竞标须知前附表一、竞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21.1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1.1建设规模本项目控制价为191.125774万元,超此报价为无效投标。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2.1竞争性磋商范围路灯提升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72.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8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94.1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2.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214.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续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315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45.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516.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合格1516.1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合格1617.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中标人于中标后向代理机构提供装订成册的全套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一正一副)及1个电子档数据U盘的全套投标文件。1719.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武汉弘天维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黄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3/#/index)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1821.1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黄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3/#/index)进行投标文件解密)1926.3成交原则推荐候选人中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2030.1履约担保金额甲乙双方协商符合性检查表序号不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未出现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工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8未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未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9未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说明:(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详细评审。(三)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按满分100分计算得分。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情况,独立地依据评分标准规定的内容评出各供应商的得分。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指标设置为报价、技术、商务三大部份。2、每个评委须认真审查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需打分的每个项目,且按要求打分。评委评分表采用记名方式。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之和为供应商得分,所有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得分相同的,按有效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名。5、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提交评标报告,由采购人依法依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四)评分标准1、商务评议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评分标准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2、技术评议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议,并依据“评分标准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3、价格评议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并依据“评分标准表”中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评分标准评分项目评标分项分值评标分项及分值价格部分(30分)报价得分3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商务部分(20分)企业业绩10供应商2020年至今完成过同类项目,每个得2分,满分10分;注:1.业绩时间:2020年1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该时间以业绩合同签署时间为准);2.证明材料:要求提供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得分依据;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或评标委员会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商务部分(20分)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及承诺3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目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承诺的得3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缺少违约经济处罚措施承诺扣1分,扣完为止。商务部分(20分)质量认证体系6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6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缺少评分项目评标分项分值评标分项及分值任意一项不得分)投标工期1对工期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得1分,否则不得分。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6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1.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非常齐全,思路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得6分;2.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略有缺失或不足,但能够完成基本项目,得4分;3.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有明显的缺失或不足,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6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表1.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扣题,针对性分析强,得6分;2.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明确,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4分;3.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总体实施方案8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合理性评分:1.思路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得8分;2.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6分;3.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扣题,针对性分析强,得6分;2.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4分;3.技术组织措施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确保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6确保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1.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扣题,针对性分析强,得6分;2.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4分;3.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确保工程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工程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1.工程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扣题,针对性分析强,得6分;2.工程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4分;3.工程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评分项目评标分项分值评标分项及分值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3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扣题,针对性分析强,得3分;2.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明确,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2分;3.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确保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扣题,针对性分析强,得6分;2.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4分;3.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和完整性3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和完整性1.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和完整性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扣题,针对性分析强,得3分;2.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和完整性明确,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2分;3.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和完整性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总分:100总分:100总分:100总分:100说明:思路清晰、符合实际情况、针对性强:()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1)对项目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2)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项目需求的全口径,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3)准确把握项目重难点,分析各类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并尽可能列明多种详细预案;(4)针对各类服务要求的不同特点及性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证;(5)对于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细致,具体,具有一定的论证支撑性及可追溯性。思路不清晰、针对性有欠缺:,6()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微小偏差和响应缺项;(1)对项目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能大体现项目要求;(2)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3)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4)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论述不明确、无针对性:,5()响应方案没有响应采购需求,或有明显重大欠缺;(1)对项目内容分析缺乏层次性,对项目需求的体现不明显,或有明显重大缺陷;(2)响应方案排列、响应情况杂乱,或文不对题;(3)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4)响应方案的缺乏支撑材料,或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无法采信。5评审标准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上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行核对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中小企业声明函括号中的斜体字是对填写内容的阐述或说明,供应商按规定和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规定时可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采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和相关要求,自行核对是否符合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评审标准附件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零二三年十一月编制声明(一)本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编制采购需求。(二)本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仅供采购人、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定的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使用人。(三)编制单位及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制定人员提示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结论,结论不同等于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对象可实现价格,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四)编制单位及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制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和采购需求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书依法承担责任。(五)编制单位及制定人员在编制过程中,与采购人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六)本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选项内容,“√”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采购需求编制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项目名称: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预算金额:191.23万元最高限价:191.125774万元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按照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完成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3.预算绩效目标在本项目预算金额范围内,按照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完成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二、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必须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第十一条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不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四、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名称采购预算(万元)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191.23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项1否否否100%(二)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一)施工内容及要求1、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2、供应商负责办理施工手续。3、供应商需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并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意保险。4、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5、供应商须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做好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劳动力安排、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保障该工程顺利完工。(二)工程执行标准1、按采购文件范围要求执行;2、按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规程执行;3、按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及验收规范执行;4、按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5、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三)竣工验收1、工程质量应达到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验收及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2、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需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对成交供应商工程验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其他要求1、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标准、规范;2、响应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管理目标并做出承诺,以及确保施工期目标的具体措施;3、响应文件中应说明施工质量管理目标并做出承诺,以及确保施工质量目标的具体措施;4、响应文件中应说明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做出承诺,以及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具体措施;5、响应文件中应说明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做出承诺,以及确保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具体措施;6、响应文件应对质保期内容、时间做出承诺;7、本采购文件中,所有关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规范的表述,若低于国家标准,均以相关国家标准为准,按国家标准执行,若无相应国家标准,则依序按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执行。二、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2、工程建设标准:依据采购文件、图纸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等,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3、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4、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求:合格;5、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要求:合格。三、商务要求1、采购预算:191.23万元;2、最高限价:191.125774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此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实质性条款)。3、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实质性条款)4、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实质性条款)四、其他要求1、工程量清单中以项为计量单位的项目,报价应包含为完成该项目而必须实施的全部相关工程内容,由供应商综合考虑、自行报价。2、成交后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技术要求施工,施工过程中未经采购人许可(以书面形式为准),出现的任何形式的增项、变更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安全施工要求:按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达到安全施工要求。4、采购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但不得改变采购文件中已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采购实施计划书一、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91.23万元最高限价:191.125774万元二、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计划2023年11月开展采购活动,具体采购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依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依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采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以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根据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四、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分散采购,本项目自行委托武汉弘天维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五、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包号标的名称采购预算(万元)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191.23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项1否否否100%六、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3个月),并提供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施工、投标时无在建项目且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函;(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资格性检查表序号不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及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3个月),并提供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施工、投标时无在建项目且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函;(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符合性检查表序号不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未出现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工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8未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未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9未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八、竞争范围☑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九、评审规则□最低评标价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分项目评标分项分值评标分项及分值价格部分(30分)报价得分3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商务部分(20分)企业业绩10供应商2020年至今完成过同类项目,每个得2分,满分10分;注:1.业绩时间:2020年1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该时间以业绩合同签署时间为准);2.证明材料:要求提供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得分依据;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或评标委员会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评分项目评标分项分值评标分项及分值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及承诺3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目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承诺的得3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缺少违约经济处罚措施承诺扣1分,扣完为止。质量认证体系6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6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缺少任意一项不得分)投标工期1对工期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得1分,否则不得分。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6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1.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非常齐全,思路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得6分;2.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略有缺失或不足,但能够完成基本项目,得4分;3.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有明显的缺失或不足,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6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表1.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扣题,针对性分析强,得6分;2.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明确,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4分;3.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总体实施方案8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合理性评分:1.思路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得8分;2.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6分;3.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扣题,针对性分析强,得6分;2.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4分;3.技术组织措施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确保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6确保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1.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扣题,针对性分析强,得6分;2.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4分;3.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评分项目评标分项分值评标分项及分值确保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扣题,针对性分析强,得6分;2.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4分;3.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确保工程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工程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1.工程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扣题,针对性分析强,得6分;2.工程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明确,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4分;3.工程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3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扣题,针对性分析强,得3分;2.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明确,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2分;3.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和完整性3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和完整性1.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和完整性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扣题,针对性分析强,得3分;2.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和完整性明确,思路不清晰或内容偏离,针对性有欠缺,得2分;3.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和完整性不明确,无针对性分析,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总分:100总分:100总分:100总分:100十、合同管理安排1.合同类型□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委托合同2.定价方式□√固定总价,要求:人民币包干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预算总价。□固定单价,要求:□成本补偿,要求: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一、合同协议书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年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本谈判文件省略。二、工程质量保修书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年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之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本谈判文件省略。十一、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服务对象:□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考核验收。(5)履约验收内容合同约定验收内容。(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严格按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执行。(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十二、风险管控措施1.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环节的风险防控(1)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制订好委托代理。(2)科学合理核算、确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或标准。2.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编制的风险防控(1)依规建立政府采购需求调研制订机制,扎实搞好市场调查,准确、科学、合理制订采购需求。(2)切实做好采购需求论证,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促使需求制订更精准、更合规。(3)采购资金要有保障,资金来源要合规,对采购预算指标是否到位、采购计划是否按时编制等进行全面审核。(4)精心编写采购文件,依法规范表达采购需求,要做到采购文件依法合规、严谨易懂,符合语法规范无歧义,否则可能导致质疑投诉事项,影响项目实施和采购效率。3.采购评审环节风险控制(1)要依法依规精心选抽评审专家,做到专家要专,业务要精,以保证评审质量。(2)精选委派采购人代表,在开评标前,应按法律规定对项目作详细介绍,出现供应商投标响应与采购文件表述、评审委员会理解不一致引发评审争议时,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明确解释。(3)切实加强评审现场监督管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一旦发现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依规及时制止,必要时应当报告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处理。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根据专家履职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并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评审中的问题。4.采购合同环节的风险控制(1)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严格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审批程序,及时发现并纠正不按采购文件确定事项签订合同的行为。采购代理机构要发挥行业专业优势,精心指导采购人与成交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的约定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应成立验收小组,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认真验收。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围标串标风险控制在开标前查询供应商基本信息,杜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评标时查阅投标文件如发现:“(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况,及时向评标委员会和监管部门予以说明。6.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编制环节的风险控制严格执行武汉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汉口北大道路灯提升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474人,营业收入为594701.29万元,资产总额为643782.2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1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上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行核对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中小企业声明函括号中的斜体字是对填写内容的阐述或说明,供应商按规定和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灯提升工程 路灯提升工程施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