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除雪融雪剂 普通型融雪剂中标结果公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
一、项目编号:LNYCDL20231016
二、项目名称:高新区2023-2024年度城市除雪融雪剂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标项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总价:2178600(元)
淄博海霖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木李镇庆淄路262号217室
2.供应商排名和评分:
标项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总得分
排名
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
1
淄博海霖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86.61
1
-
1
山东金化化工有限公司
通过
76.6
2
-
1
石家庄市洁邦融雪制品有限公司
通过
74.59
3
-
1
甘井子区翔榕物资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通过
70.75
4
-
1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欣物资经销处
通过
70.18
5
-
1
大连佳宸实业有限公司
通过
69.06
6
-
1
大连钰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不通过
-
-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未按要求填写。
3.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高新区2023-2024年度城市除雪融雪剂采购项目
普通型融雪剂
统顺
2200吨
783
统顺(厂制品)TS-0751
2
高新区2023-2024年度城市除雪融雪剂采购项目
桥用环保融雪剂
统顺
300吨
1520
统顺(厂制品)TS-171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美伶,于帮军,刘毅(采购人代表),朱少敏,顾小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1.5%,100-500万1.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796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 址:大连高新区汇贤园4号管委会办公楼201室
联系方式:0411-84796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联系方式:0411-82770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丽娜
电 话:0411-82770508
附件信息:
高新区2023-2024年度城市除雪融雪剂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标.docx195.5K
中小企业声明函674.2K
高新区2023-2024年度城市除雪融雪剂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NYCDL20231016)招标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人: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三年十一月高新区2023-2024年度城市除雪融雪剂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肖丽娜编制人:孙熙洁审核人:肖丽娜目录投标邀请函-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7-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31-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43-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9-第五章评标方法-75-高新区2023-2024年度城市除雪融雪剂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高新区2023-2024年度城市除雪融雪剂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dalian.gov.cn/)中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YCDL20231016项目名称:高新区2023-2024年度城市除雪融雪剂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22.9万元(投标总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最高限价:222.9万元(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融雪剂2500吨,其中普通融雪剂2200吨,桥用环保融雪剂300吨。(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人要求(在接到招标人指令后2日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制造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于行业为批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注: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7日16:30,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方式:1.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未注册的供应商:访问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luban/ruzhu/sjzc按照“供应商注册”中“辽宁省-大连市”端口完成注册。咨询电话:95763(2)已注册成为大连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正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系统找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点击下载。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流程。供应商应使用大连市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e81093c0c14811eda026852522a4767f。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单位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3.CA锁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parentId=21099004&articleId=qRokHTEbKlsTDIqG5R9wiA==供应商办理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014467。已完成CA申领,并在政采云平台与账号绑定。4.操作手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售价(人民币):0元/套,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举行线上开标会议(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在线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2.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3.本项目为远程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中,写明本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接听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4.请各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前完成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咨询电话:95763)。5.询问、质疑受理人及电话:肖丽娜0411-8277050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地址:大连高新区汇贤园4号管委会办公楼201室联系人:姜晓峰联系方式:0411-8479616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联系方式:0411-82770508电子邮箱:lnycdl@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丽娜电话:0411-82770508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高新区2023-2024年度城市除雪融雪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YCDL202310162招标人名称: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222.9万元(投标总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最高限价:222.9万元(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额:不采用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一)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必须上传,否则为无效投标)。1.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要求:供应商登录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供应商生成加密标书后,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系统找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投标文件上传,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2.开标时供应商须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供应商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3.采购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签,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4.供应商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标书时,会生成两份电子标书,一份为加密标书,一份为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未加密。网上上传应为加密标书。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内。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当开标时遇到加密标书解密异常情况,开标人员应联系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由开标人员现场确定解密30分钟是否需延长)将备份标书提交给开标工作人员。系统支持使用备份标书进行评审,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解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备份标书,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二)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1.备份文件要求:自愿递交。如递交,供应商需将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为压缩加密文件发送至指定地址,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如需开启备份文件,会联系邮箱中注明的联系人和电话,如因邮箱中注明的联系人和电话无法接通导致无法解密,按未递交备份文件处理。(供应商如不对文件进行加密,造成文件泄露,后果自行承担)。2.递交备份文件地址:lnycdl@163.com。3.备份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1天(2023年12月20日)下午16:00。4.如需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供应商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附件2),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5.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响应)备选方案。7投标文件网络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21日9:00时前(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8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举行线上开标会议(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招标文件下载及录入投标信息时间: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7日16:30,每天上午 00:00—12:00、下午12:00—24:00。获取方式:1.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在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未注册的供应商:访问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luban/ruzhu/sjzc按照“供应商注册”中“辽宁省-大连市”端口完成注册。咨询电话:95763(2)已注册成为大连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正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系统找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点击下载。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流程。供应商应使用大连市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e81093c0c14811eda026852522a4767f。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单位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3.CA锁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parentId=21099004&articleId=qRokHTEbKlsTDIqG5R9wiA==供应商办理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014467。已完成CA申领,并在政采云平台与账号绑定。4.操作手册下载: 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售价(人民币):0 元/套,售后不退。11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制造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于行业为批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注: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12★1.供货完成时间:按招标人要求(在接到招标人指令后2日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5. 验收标准:依据采购文件、合同约定、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13★付款方式:按批次供货,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按照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的数量据实结算,每次结算金额为实际供货量×中标单价。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招标人进行支付。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14现场踏勘:无 15投标报价: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供货、运输、税费、保险、验收、售后服务、检测和一切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本项目核心产品:“普通融雪剂”,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如下规定处理。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7采购文件的技术及商务内容中“★”项属于实质性的要求,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采购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18其他要求:1.包装采用吨袋或50公斤装编织袋,表面须印有“大连城市除雪特许使用”字样,标有生产批号和生产企业名称。2.每批次融雪剂现场抽样(抽样检测不超过5次),现场随机开袋取样,取样重量不少于2kg。3.抽样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4.取样产品由专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理化指标检验,检验项目依据融雪剂质量评价标准确定的项目进行,融雪剂产品得分90以上为优;89-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详见附件融雪剂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和检验评价标准)。5.对组分不合格的,融雪剂按偏离指标量每1%予以每吨扣除20元处理;环保指标不合格的,予以退换货处理。两批次不合格的(不同时间、同一企业),禁止参与我区下年度融雪剂投标。因紧急特殊情况已使用的,按偏离指标量每1%予以每吨扣除20元处理;如果出现重量不足的情况,则按3倍处罚补充。5.在合同履约期内,中标人应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的用工人员意外伤害事故或用工人员致他人意外伤害等事故涉及的责任和赔偿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就此向采购人主张任何权利。6.本项目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投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7.采购人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本项目进行履约验收,履约验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支付。19★根据财政部87号令文件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1.在线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2.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3.本项目为远程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中,写明本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接听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4.请各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前完成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咨询电话:95763)。5.询问、质疑受理人及电话:肖丽娜0411-82770508。21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货物类缴纳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类别中标金额(万元费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3. 本项目按货物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请汇至“户名: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帐号:411910105010508”。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采购需求:融雪剂2500吨,其中普通融雪剂2200吨,桥用环保融雪剂300吨。(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供货完成时间:按招标人要求(在接到招标人指令后2日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7)验收标准:依据采购文件、合同约定、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8)付款方式:按批次供货,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按照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的数量据实结算,每次结算金额为实际供货量×中标单价。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招标人进行支付。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前附表。其他要求: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5.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供应商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资格参加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及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分标准;②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③提供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或提供工程或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采购项目包含多个采购标的的,供应商提供的每个采购标的均有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承接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每个采购标的既有中型企业制作、承建、承接的,也有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承接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但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承接的,应按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4.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对价格给予扣除。(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信用担保机构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信用担保机构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不对价格给予扣除。(七)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对价格给予扣除。(八)对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规定按《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执行。对于非预留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声明函》的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相应产品报价的3%。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指在832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九)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说明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019〕18号)规定,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给与加分,详见《评分标准》。投标单位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财库〔2019〕19号文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发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定的节能产品、并处于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财库〔2019〕18号文件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并处于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如属以上产品,按照《******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2019〕19号文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货物产品必须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发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定的节能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17号)第二条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如属《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十)关于质疑的说明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招标代理人,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招标代理人签收函件时间为准。(2)联系人及电话:肖丽娜0411-82770508(3)通信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3.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办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商务条款响应表;4.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5.资格证明文件:6.产品说明;7.供货方案;8.应急预案;9.售后服务和保障方案;10.类似项目业绩11.其他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有)。其中:1-11项是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和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供货、运输、税费、保险、验收、售后服务、检测和一切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供应商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1)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的一切义务;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的详细说明;(2)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及偏离表。(八)投标保证金不采用(九)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十)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1.供应商应使用大连市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e81093c0c14811eda026852522a4767f。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2.供应商开标时CA在线解密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一定是加密文件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开标现场如供应商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用CA锁进行现场解密时提示未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有供应商CA锁签章,无供应商CA锁签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前附表。(二)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人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加密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三)迟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举行远程开标会议。2.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投标价格,评标时才能考虑。3.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四)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产品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4)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6)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7)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发生重大偏离;(8)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10)各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未达到三家以上;(11)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采购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六)串标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会按照规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8.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9.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10.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报价和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商务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以上情况如果得分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1.本项目核心产品:“普通融雪剂”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服务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中标通知书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三)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履约验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对招标项目进行验收。须形成书面的验收报告,与招标资料一并存档。(五)履约保证金不采用(六)招标代理人服务费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5000-1000)万元×0.5%=20万元(10000-5000)万元×0.25%=12.5万元(100000-10000)万元×0.05%=45万元合计收费=1.5+4.4+4+20+12.5+45=87.4(万元)3.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货物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4.代理服务费请汇至“户名: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帐号:411910105010508”(七)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货物内容(一)货物名称:(二)型号规格:(三)技术参数:(四)数量(单位):普通融雪剂2200吨,桥用环保融雪剂300吨(上述为预计使用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结算金额不超过财政预算222.9万元)二、合同金额(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普通型融雪剂2200吨(2200吨为预计使用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2桥用环保融雪剂300吨(300吨为预计使用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三、技术资料(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二)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不仅限于检测报告)。(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五、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质保期及服务期限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一)交货期:(二)交货方式:(三)交货地点:八、付款方式按批次供货,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按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数量据实结算,每次结算金额为实际供货量×中标单价。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待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进行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二)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且负责甲方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损失。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解决问题。(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调试和验收(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三)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费用由乙方负责。(四)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检测结果报告;验收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验收结果检测报告符合要求,则接收,如货物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按“合同第九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处理,未使用的按更换处理,因紧急特殊情况已使用的,按附件“融雪剂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和检验评价标准”执行;如果出现重量不足的情况,则按3倍数量处罚补充。十一、货物包装、发运、运输及卸车入库(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甲方所提出的各项要求进行包装,保证质量将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二)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每批次都需提供)。(三)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且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四)货物在交付甲方指定地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五)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六)卸车要求:按甲方要求负责将大包融雪剂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用苫布覆盖,小包融雪剂卸车入库并按要求摆放,乙方负责卸车所需人工及吊卸工具等发生的一切费用。(七)货物包装、发运、运输及卸车入库中发生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十二、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__1__种方法解决。1.提交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3.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企业。(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六)签订地点:(七)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表:技术要求标准注:该合同范本供参考,如有行业内规范格式也可采用。合同签订时,招标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附表:融雪剂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和检验评价标准普通融雪剂技术指标序号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1气味一无不快感觉的气味2溶液色度、颜色一溶液呈无色或浅色均一状态3粒径%固体粒径(1-6)mm占总质量的90%4溶解性%固体溶解后沉淀物小于3%5固体溶解速度 g/min≥6.06相对融雪能力%≥一级工业盐氯化钠融雪能力的90%7200g/溶液冰点/℃Ⅲ类一15≤冰点<一108路面摩擦衰减率湿基%≤10半湿基%≤159植物种子相对受害率1.0 g/L溶液处理%≤105.0 g/L溶液处理%≤7510PH值—6.0-9.011碳钢腐蚀率mm/a≤0.1112亚硝酸盐氮含量mg/kg≤25013总汞含量mg/kg小于0.1514总镉含量mg/kg小于2.515总铬含量mg/kg小于5016总铅含量mg/kg小于3517总砷含量mg/kg小于1518组分氯化钙:氯化镁:氯化钠:缓蚀剂(六偏磷酸钠)=35:45:15:5普通融雪剂产品检测评价标准序号项目分值扣分标准1组分401、氯化钙、氯化镁正负向超标≤10%:不扣分;正负向超标>10%,每增加1%扣0.5分;2、氯化钠正负向超标≤5%:不扣分;正向超标>5%每增加1%扣1分;2冰点201、冰点≥-6℃:扣20分2、-8℃<冰点<-6℃:扣10分3、-10℃<冰点≤-8℃:扣5分4、冰点≤-10℃:不扣分3溶解速度101、溶解速度<6:扣10分2、溶解速度≥6:不扣分4PH值101、PH<6或PH>9:扣10分2、6≤PH≤9:不扣分5碳钢腐蚀率201、碳钢腐蚀率≥0.2:扣20分2、0.11<碳钢腐蚀率<0.2:扣10分3、碳钢腐蚀率≤0.11:不扣分桥用环保融雪剂技术指标序号主要参数单位基本指标1外观--颗粒或片状固体2相对融雪化冰能力(I型对照氯化钠)%≥903冰点℃-35<冰点<-154固体溶解速度g/min≥6.05PH值—6.0-9.06碳钢腐蚀率mm/a≤0.117路面摩擦衰减率%≤108植物种子相对受害率%≤509总汞含量mg/kg小于0.1510总镉含量mg/kg小于2.511总铬含量mg/kg小于1512总铅含量mg/kg小于2513总砷含量mg/kg≤514水不容物%15固体水分%≤516氯化物(Cl-)氯化物类%≤1.017组分非氯有机融雪剂,以有机化工产品为主,氯化物含量不超过1.0%。桥用环保融雪剂产品检测评价标准序号项目分值扣分标准1组分40氯化物正负向超标≤10%:不扣分;正负向超标>10%,每增加1%扣1分; 2冰点201、-10℃<冰点<-6℃:扣20分3、-15℃<冰点≤-10℃:扣10分4、冰点≤-15℃:不扣分3溶解速度101、溶解速度<6:扣20分2、溶解速度≥6:不扣分4PH值101、PH<6或PH>9:扣20分2、6≤PH≤9:不扣分5碳钢腐蚀率201、碳钢腐蚀率≥0.20:扣30分2、0.11<碳钢腐蚀率<0.20:扣20分3、碳钢腐蚀率≤0.11:不扣分普通及环保融雪剂检测综合评价表序号合计得分综合评价1≥90优良290>分值≥75合格3<75不合格其它要求:1、包装采用吨袋或50公斤装编织袋,表面须印有“大连城市除雪特许使用”字样,标有生产批号和生产企业名称。2、每批次融雪剂现场抽样(抽样检测不超过5次),现场随机开袋取样,取样重量不少于2kg。3、抽样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4、取样产品由专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理化指标检验,检验项目依据融雪剂质量评价标准确定的项目进行,融雪剂产品得分90以上为优;89-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详见附件融雪剂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和检验评价标准)。5、对组分不合格的,融雪剂按偏离指标量每1%予以每吨扣除20元处理;环保指标不合格的,予以退换货处理。两批次不合格的(不同时间、同一企业),禁止参与我区下年度融雪剂投标。因紧急特殊情况已使用的,按偏离指标量每1%予以每吨扣除20元处理;如果出现重量不足的情况,则按3倍处罚补充。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1普通型融雪剂2200吨(2200吨为预计使用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2桥用环保融雪剂300吨(300吨为预计使用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二、融雪剂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和检验评价标准1、普通型融雪剂技术要求:序号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1气味一无不快感觉的气味2溶液色度、颜色一溶液呈无色或浅色均一状态3粒径%固体粒径(1-6)mm占总质量的90%4溶解性%固体溶解后沉淀物小于3%5固体溶解速度 g/min≥6.06相对融雪能力%≥一级工业盐氯化钠融雪能力的90%7200g/溶液冰点,℃Ⅲ类一15≤冰点<一108路面摩擦衰减率湿基%≤10半湿基%≤159植物种子相对受害率1.0 g/L溶液处理%≤105.0 g/L溶液处理%≤7510PH值—6.0-9.011碳钢腐蚀率mm/a≤0.1112亚硝酸盐氮含量mg/kg≤25013总汞含量mg/kg小于0.1514总镉含量mg/kg小于2.515总铬含量mg/kg小于5016总铅含量mg/kg小于3517总砷含量mg/kg小于1518组分氯化钙:氯化镁:氯化钠:缓蚀剂(六偏磷酸钠)=35:45:15:52、桥用环保融雪剂技术要求序号主要参数单位基本指标1外观--颗粒或片状固体2相对融雪化冰能力(I型对照氯化钠)%≥903冰点℃-35<冰点<-154固体溶解速度g/min≥6.05PH值—6.0-9.06碳钢腐蚀率mm/a≤0.117路面摩擦衰减率%≤108植物种子相对受害率%≤509总汞含量mg/kg小于0.1510总镉含量mg/kg小于2.511总铬含量mg/kg小于1512总铅含量mg/kg小于2513总砷含量mg/kg≤514水不容物%15固体水分%≤516氯化物(Cl-)氯化物类%≤1.017组分非氯有机融雪剂,以有机化工产品为主,氯化物含量不超过1.0%。3、普通融雪剂产品检测评价标准序号项目分值扣分标准1组分401、氯化钙、氯化镁正负向超标≤10%:不扣分;正负向超标>10%,每增加1%扣0.5分;2、氯化钠正负向超标≤5%:不扣分;正向超标>5%每增加1%扣1分;2冰点201、冰点≥-6℃:扣20分2、-8℃<冰点<-6℃:扣10分3、-10℃<冰点≤-8℃:扣5分4、冰点≤-10℃:不扣分3溶解速度101、溶解速度<6:扣10分2、溶解速度≥6:不扣分4PH值101、PH<6或PH>9:扣10分2、6≤PH≤9:不扣分5碳钢腐蚀率201、碳钢腐蚀率≥0.2:扣20分2、0.11<碳钢腐蚀率<0.2:扣10分3、碳钢腐蚀率≤0.11:不扣分4、桥用环保融雪剂产品检测评价标准序号项目分值扣分标准1组分40氯化物正负向超标≤10%:不扣分;正负向超标>10%,每增加1%扣1分; 2冰点201、-10℃<冰点<-6℃:扣20分3、-15℃<冰点≤-10℃:扣10分4、冰点≤-15℃:不扣分3溶解速度101、溶解速度<6:扣20分2、溶解速度≥6:不扣分4PH值101、PH<6或PH>9:扣20分2、6≤PH≤9:不扣分5碳钢腐蚀率201、碳钢腐蚀率≥0.20:扣30分2、0.11<碳钢腐蚀率<0.20:扣20分3、碳钢腐蚀率≤0.11:不扣分5、融雪剂检测综合评价表序号合计得分综合评价1≥90优良290>分值≥75合格3<75不合格三、其他要求★1.供货完成时间:按招标人要求(在接到招标人指令后2日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5.验收标准:依据采购文件、合同约定、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6.付款方式:按批次供货,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按照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的数量据实结算,每次结算金额为实际供货量×中标单价。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招标人进行支付。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7.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承诺:供货前提供产品市级(含市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包含“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第二项技术要求中的所有检测结果)。8.本项目其他要求:8.1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按招标人要求(在接到招标人指令后2日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8.2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行拟定):货物质保期12个月,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须在12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无法解决须免费更换。8.3投标文件必须对所投产品列出详细的配置及技术参数,如有偏差,需详细列出偏差表。8.4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8.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8.6实际供货量要求:实际供货量以实际采购为准。8.7、包装采用吨袋或50公斤装编织袋,表面须印有“大连城市除雪特许使用”字样,标有生产批号和生产企业名称。8.8、每批次融雪剂现场抽样(抽样检测不超过5次),现场随机开袋取样,取样重量不少于2kg。8.9、抽样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8.10、取样产品由专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理化指标检验,检验项目依据融雪剂质量评价标准确定的项目进行,融雪剂产品得分90以上为优;89-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详见附件融雪剂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和检验评价标准)。8.11、对组分不合格的,普通融雪剂按偏离指标量每1%予以每吨扣除20元处理,环保融雪剂按偏离指标量每1%予以每吨扣除80元处理;环保指标不合格的,予以退换货处理。两批次不合格的(不同时间、同一企业),禁止参与我区下年度融雪剂投标。因紧急特殊情况已使用的,按偏离指标量每1%予以每吨扣除20元处理;如果出现重量不足的情况,则按3倍处罚补充。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金额数,(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4.本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5.供货完成时间:。服务期限:。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7.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8.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门备案的印章。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5.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二、投标报价表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原产地、生产厂家全称交货单价单项货物总价【项4×交货单价合计】货物单价交付前相关的运输费、人工、材料、检测、验收、售后服务费及相关手续等全部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合计12…总报价(小写): (大写): 元注: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项6交货单价中分类报价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填报。投标人公章:4.投标报价直接转入到投标函中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有调价函时,以调价函中报价为投标人最终报价)。5.投标人应将项5中的内容明确填写日期:6.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三、商务条款响应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要求响应情况说明123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注:(1)参考规格在投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如供应商有其他说明,可以在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2)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报价)文件无效。四、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说明:1.“★”号条款及偏离条款需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商务及技术条款逐条详细填写,除“★”号条款外没有任何偏离可填“全部无偏离”(视为响应采购文件需求全部要求),“★”号条款如有负偏离投标文件无效。2.本表中填写的服务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内容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供应商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3.本文件应按规定填写及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五、资格证明文件(一)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法人企业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法人企业参加投标)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公章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2.法定代表人盖章和供应商公章,必须是经***门备案的印章。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4.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报价)文件无效。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人参加投标)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报价)文件无效。(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五)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七)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六、产品说明1.投标人需对产品的技术性能、品质等予以说明,形式可以是文字、彩图、数据、检测报告等(技术需求中有明确要求则按要求提供)。2.具体内容及格式投标人自拟。七、供货方案(格式自拟)八、应急预案(格式自拟)九、售后服务和保障方案(格式自拟)十、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0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采购时间数量金额联系人/电话注:1.投标人需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十一、其他(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二)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的货物(不包括使用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成交投标人为监狱企业且评审中享受了监狱企业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监狱企业声明函》将在中标、中选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中选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农副产品。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如有)本单位承诺,本次参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所投的下列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以下填列的各项信息以及相关产品认证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所投产品产品属性产品类别是否为强制采购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认证证书编号附件: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明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说明:1.产品类别,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的产品类别。如计算机、电冰箱、水嘴等。2.产品属性:节能、环保、节能环保。3.本表应逐项填写,并按规定签署,不得漏项,否则视为该《声明函》无效。4.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5.投标单位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七)其他文件和资料(如有)1.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十二、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有)第五章评标方法附件1: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提供有效机构证明文件)符合要求情况2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3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4投标人信用承诺情况5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要求情况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采购人代表签字: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产品未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4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5投标总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7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9各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是否达到三家以上(表格内具体列明每家投标人的品牌)。10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11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一)基本评分标准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说明价格投标报价30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技术满足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201、优秀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得13-20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无偏离,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得6-12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的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有很小部分技术规格、参数有偏离之处,偏离率很小,基本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得0-5分)。注:未提供不得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性能和品质101、优秀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环保等方面性能和品质十分优越(得7-10分);2、良好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环保等方面的性能和品质比较优越(得4-6分);3、一般标准:所投产品在产品质量、环保等方面性能和品质一般(得0-3分)。注:未提供不得分。供货方案201、优秀标准:供应商项目供货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方案思路清晰、进度明确、时间合理、内容完整、材料环保,技术人员配置结构合理,完全满足采购人的各项实际需求(得13-20分);2、良好标准:供应商项目供货服务方案比较科学、合理、可行,方案思路、进度、时间基本明确合理、内容基本齐全、材料环保,技术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得6-12分);3、一般标准:供应商项目供货服务方案不科学、不合理、不可行,方案思路不清晰、进度不明确、时间不合理、内容基本完整、材料一般,技术人员配置一般、可以满足采购人的部分实际需求(得0-5分)。注:未提供不得分。应急预案91、优秀标准: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等方面十分优秀,层次十分清晰,熟悉程度非常高,并且对本项目有非常深入的理解、方案内容清晰准确(得6-9分);2、良好标准: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等方面良好,层次清晰,熟悉程度高,对本项目有一定的理解、方案内容清晰准确(得3-5分);3、一般标准: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等方面较一般,层次较清晰,熟悉程度一般,对本项目的了解比较片面、方案内容不太清晰(得0-2分)。注:未提供不得分。商务售后服务和保障方案51、优秀标准:投标人服务保障内容科学、合理、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响应时间短,能够充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4-5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服务保障内容比较科学、合理、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较为强大,响应时间较短,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2-3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服务保障内容一般(得0-1分)。注:未提供不得分。投标单位业绩2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20年10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分,满分2分。注: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认证证书3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需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节能环保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每有一个节能产品得0.5分,每有一个环保产品得0.5分,此项满分1分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如属以上产品,按照《******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2019〕19号文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货物产品必须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发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定的节能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商务部分得分高的。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6.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附件2: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职务:向贵单位提交(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我单位知悉:1.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2.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3.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存储、密封、递交等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4.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供应商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5.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巳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6.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响应)备选方案。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除雪融雪剂 普通型融雪剂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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