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机房运维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2023)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IDC机房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480
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IDC机房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成都科学城湖畔路西段99号天府菁蓉中心D区
8,563,3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运行维护服务
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IDC机房运维服务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履约服务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563,36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征帆(采购人代表)、王杰、汪小兵、高富琼、李诺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04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为860万元。2.本项目备案编号为:51018923210200006057[2023]01276。3.监督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4、采购品目:C16070000运行维护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5楼
联系方式:028-85216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028-84638556、84882960转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政杨
电话:028-84638556、84882960转665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相关附件:
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IDC机房运维服务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IDC机房运维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
行政区域
成都市高新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16:28
评审专家名单
傅征帆,王杰,汪小兵,高富琼,李诺晗
总中标金额
¥856.33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政杨
项目联系电话
028-84638556、84882960转665
采购单位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85216497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84638556、84882960转665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技术服务要求格式自拟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服务方案格式自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情况1: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就联合体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等采购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一名称:,标的名称:;(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二名称:,标的名称:;……5.联合体成员:(成员名称)提供的服务为小微企业承接的,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不得低于30%)以上,享受4%的价格扣除。(涉及时填写,不涉及可删除)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9.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10.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附件:联合体协议书附表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注:①本格式仅供参考;②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情况2: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须提供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我单位未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日期: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投标报价{报价形式:报价单位}-第1页-履约经验格式自拟附件1信息安全保密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年月日鉴于:甲乙双方合作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IDC机房运维服务项目的需要,为保障双方数据及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遵循友好、平等、自愿的原则签署本安全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1.本协议中,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所有与本次合作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任何双方不予公开的专有技术/或其中任何知识产权,包括软件技术、接口文档、技术规范、配置数据、网络拓扑、账号密码、管理文件、分析模型等。(2)任何双方提供的专有信息数据。(3)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信息数据。(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5)乙方在双方合作过程中获取的任何信息。双方一致认同,对于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项目的商谈及合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关联单位的保密数据,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承担责任。2.保密信息包括书面认定、口头给予或其他任何形式。3.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1)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2)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获取的,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3)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第二条:保密义务1.乙方对取得甲方的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其安全。经甲方同意可以给予或授权给乙方因履行本项工作并且需要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乙方应当与雇员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不因该雇员离职而免除保密义务。双方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以安全的方式进行存放,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能够有效地防范任何未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2.乙方对接收的保密信息妥善保存,不得向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提供对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允许出借、赠予、出租、转让等处理甲方保密信息的行为或协助未经对方授权的第三方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乙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工作有关时使用从甲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工作无关的使用保密信息。除为执行项目目的外,乙方不得对保密数据进行复制。4.甲乙双方可仅为完成本项目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从对方获取的保密信息,但在雇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指示其雇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5.乙方的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等若非项目确有需要,不得获取本项目的保密数据,若要获取的,应统一签署保密协议,该保密义务不因与乙方的股权关系变更、任职情况变化及合作关系变更等原因而免除其保密义务。6.乙方负责对系统承载的服务器、中间件、数据库、应用软件等的安全性及时进行维护和升级,杜绝因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系统故障等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以及不能正常使用系统所造成的损失。7.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条款时,应积极配合甲方根据项目情况提出的保密需要。由于乙方拒不配合甲方保密需要或拒不执行甲方保密制度而造成数据泄露等问题,乙方须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第三条:违约和赔偿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或过失,应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及时书面通知受损方。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项目总金额的15%,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违反法律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条:一般规定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备案的合同专用章,否则无效。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双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愿意相符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五条:本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1.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自知悉方获知有关保密信息之日起履行,保密期限为:永久。并不因本协议所述之项目和合作事宜的完结而终止。2.如保密信息因甲方自愿公开成为公知信息的,该部分信息不受本协议之约束。3.本协议仅在以下情形下终止:(1)协议双方另行签署新的保密协议以替代本协议;(2)协议双方均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3)协议涉及所有信息已为公众所知。第六条: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经备案的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此下无正文,为本保密协议之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年月签约日期:年月人员配置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附件考核机制考核机制:针对每季度的服务情况以及服务质量,进行综合打分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实行扣分制。考核评分表考核项目考核细项考核要求得分基础运维服务人为故障次数由于服务商原因(如:测试不到位、人为误操作、未按照规定执行等)造成1个或以上系统的主要功能不可用。每次扣1分。基础运维服务故障处理超期系统从故障发生到处理完成恢复正常使用的平均时长,由于服务商原因导致故障超时处理。视情况严重程度,每次扣1分。基础运维服务维护操作质量由于服务商原因不能按时按质和按量完成维护操作类任务,每次扣1分。基础运维服务技术支持质量由于服务商原因不能按时按质和按量完成技术支持操作类任务。每次扣1分。基础运维服务问题处理质量由于服务商原因不能按时按质和按量完成问题处理任务。每次扣2分。基础运维服务人员岗位变动员工入职/员工离职时,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岗位变动申请表》。移交不及时,每次扣1分。基础运维服务日常维护服务厂商未按要求完成维护作业 、 日常巡检 健康检查 、业务测试 、应急演练等(未按时或未按次或完成不足等), 扣 1分/次。基础运维服务日常维护服务厂商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服务报告或报告内容缺失 、错误或未及时提交等扣 1 分/次。基础运维服务日常维护服务厂商设备或系统未及时告警或漏告警或告警未及时处理,扣1分/次。基础运维服务日常维护服务厂商未按甲方升级割接维护管理规范完成割接调整及测试,扣2分/次。质保服务故障处理现场支持设备出现宕机故障,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到达扣1分质保服务故障响应时间设备发生故障时,15分钟内响应,未响应扣1分质保服务备品备件服务需要用备件替换设备解决故障,备件需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到达扣1分云业务管理服务服务态度服务态度良好,及时响应和有效解决服务需求,提交的服务报告规范有效。每次不合格扣1分。云业务管理服务服务规范性各类操作满足部门质检要求及相关技术操作要求。每次不合格扣1分。云业务管理服务业务上线有效沟通委办局业务需求,及时提交服务请求,并跟踪服务开通至关闭。需求理解不正确,或未及时提交服务请求,每次扣1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件重大安全事件扣 10 分/次(导致一、二级故障)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安全事件严重安全事件扣 5 分/次(导致三级故障)总分故障级别定义故障级别定义:一级故障是指机房完全丧失服务能力(如服务器大面积断网,机房断电导致业务中断等故障)或系统故障影响全网单位;二级故障是指机房出现某个故障,不影响应用但存在较大风险,或影响部分用户单位;三级故障是指业务系统出现故障,存在风险但短时间无影响,或影响个别用户单位;考核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服务质量评分,得出季度服务质量得分。考核分为基础运维服务、云业务管理服务、高级运维服务,考核总分为100分。最终服务期内的技术支持考核总分=100(满分)-累计扣分(服务期内的扣分总和)考核结算方式考核结果分为:考核评分在90(含90)分以上,全额支付当季服务费;考核评分在考核评分80-90(含80)分之间,以90分为基准每低1分扣除订合同总金额服务费的4‰;考核评分在80-70(含70)分之间,以80分为基准每低1分扣除合同总金额服务费的5‰;考核评分低于70分,以70分为基准每低1分扣除当季服务费的1%,最多可扣50%。鉴于第一季度款为预付款,如第一季度考核后应扣服务费,则采购人可顺延至第二季度扣除相应服务费。付款方式本项目按照季度性付款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条款如下。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合同签订生效,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维服务人员名单职责表和服务开通确认单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付款条件说明:第2季度结束,采购人对供应商本季度运维服务进行评分,若季度服务评分≥90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若季度服务评分<90分,则按照考核结算方式执行扣除本季度及上季度相应比例服务费。本季度评分结束,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阶段性运维服务报告和业务确认单后15日内支付本季度服务费用。3.付款条件说明:第3季度结束,采购人对供应商本季度运维服务进行评分,若季度服务评分≥90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若季度服务评分<90分,则按照考核结算方式执行扣除本季度相应比例服务费。本季度评分结束,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阶段性运维服务报告和业务确认单后15日内支付本季度服务费用。4.付款条件说明: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对供应商本年度运维服务进行评分,若年度服务评分≥90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若年度服务评分<90分,则按照考核结算方式执行扣除相应比例服务费。年度评分结束,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年度运维服务报告和终验确认单后15日内支付第4季度服务费用。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IDC机房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480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11月29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委托,拟对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IDC机房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480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IDC机房运维服务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高新区算力应用平台部署于联通天府IDC机房,已使用机柜48个,承载了高新区城运平台、数据中枢等152个应用系统。由于与合作厂商服务期到期,同时根据《成都市审计局关于智慧蓉城建设和运行情况专项审计有关问题整改的函》(2023-614)和《成都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云服务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成大数据办函〔2018〕54号),按照成都市政务云的统筹管理要求,加快推进算力应用平台上应用系统迁移上市政务云相关工作,高新区拟开展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迁移工作,迁移时间评估预计需12个月左右。为保障算力应用迁移过程中各部门应用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需要应用平台硬软件设备质保服务、机房租赁服务、IDC出口10G带宽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所有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采取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须提供承诺(描述:采取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须提供承诺(以上内容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5楼邮编:610041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5216497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邮编:610041联系人:韩政杨联系电话:028-84638556、84882960转66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600,000.00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甲乙双方约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下浮20%计算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19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和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是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包括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指标(技术服务要求)、商务条件、售后服务等涉及本项目建设质量的所有内容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①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合同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②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③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乙方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甲方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11)履约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谢旭联系电话:028-84638556、84882960转616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邮编:610041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高新区算力应用平台部署于联通天府IDC机房,已使用机柜48个,承载了高新区城运平台、数据中枢等152个应用系统。由于原项目运维服务即将到期,为保障各部门应用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现需要采购应用平台硬软件设备质保服务、机房租赁服务、IDC出口10G带宽。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6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60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IDC机房运维服务1.008,600,000.00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IDC机房运维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服务内容1.1.AI算力应用平台质保服务(1)技术热线支持: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2)为AI算力应用平台提供重大节日(如国庆、春节等国家特殊节日)值守。(3)快速备件更换、远程技术支持、维护性软件版本支持以及网站和论坛支持等内容,能够有效帮助现场技术支持人员维护网络、应用平台,满足高效、稳定的IT环境的需求。1.2.IDC机房运维服务(1)提供满足单机柜功率8kw、共计48架机柜的机房租赁服务,保障机房基础动力环境不间断供应,支撑算力应用安全稳定运行。(2)提供数据中心互联网出口10G带宽,用于汇聚前端摄像头24小时大流量视频数据回传。2.政策规范2.1.政策文件《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十四五”信息化规划的批复》、《成都市“十四五”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川经信规〔2022〕8号《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中明确指出推进智能信息化建设、政务数据智慧治理共享是当前及未来政务的核心工作,网络理政中心的智能化建设是对政务信息资源智慧共享的重要实践。 2.2.标准规范1.《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2.《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GB∕T 30850.1-20143.《信息技术服务运维应急响应规范》20091400-T-4694.《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GB/T 21061-2007》5.《信息技术服务智能运维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43208.1-20236.《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数据处理安全要求》GB/T 41479-20223.技术要求3.1.AI算力应用平台运维服务3.1.1.质保服务要求3.1.1.1.质保支持工作内容在设备故障的情况下,提供备件支持服务。在项目服务期内,提供网络设备的软件下载、更新及微码升级服务。服务内容一览表:序号项目实施内容服务内容1电话接听服务时间接到硬件故障报修时,7×24响应2故障响应时间400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3故障处理现场支持1)硬件工程师工作日到达现场时间<2 小时 (宕机故障)2)硬件工程师法定节假日到达现场时间<4小时(宕机故障)3)硬件工程师到达现场时间<4 小时 (非宕机故障)4)故障解决后,3天内提交处理报告4特殊时段支持保障提供工程师联系电话,保障实时响应,需要时应及时到场5现场技术支持工程师赶赴现场实施服务6系统全面检查1次/季度(核心机房), 1次/季度(运维回顾) ,5天内提交服务报告7远程支持1)电话响应时间<15分钟2)技术支持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持8技术支持团队保障2名以上具有丰富的维保经验,拥有云平台维护、网络维护、服务器及存储硬件维护、独立处理技术能力的工程师组成专门的维护服务团队。9工作沟通和协调1次/半年组织服务总结回顾10版本升级原厂版本无条件升级,微码升级3.1.1.2.备品备件服务根据本次项目范围设备,需要保证库房储备充足备件,用以保证采购人核心网络设备的备件供应需要,在备件储存,备件定期检测方面严格执行以下规范,确保备件质量。在服务期内,需要更换的备品备件均免费提供并免费更换安装,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额外费用。针对质保服务范围内的设备,应在当地设立备品备件库房,可供采购人随时实地查看:1、质保清单同型号备件均完整配备在库房2、备件定期进行稽查送检,以确保备件质量全部备件来源均为正规合法渠道。应将各设备的备品备件按相应重要程度分为以下几类,并做出完善的备品与备件计划:首先,主要为机箱/板卡等核心部件,即发生故障可能导致设备性能严重下降甚至不能正常工作的备件;其次,为一般的冗余性备件,如光模块,ATM、E1子卡等;最后,为其它备件,如线缆等外部连结件。当硬件故障发生时,库房备件可灵活调配,启动维护支持流程,由技术工程师直接将所需的备品备件带至故障现场,更换发生故障的设备,以保证快速恢复系统,使之投入正常运行。当备件库中的备品与备件的数量因被使用而减少时,应及时进行补库操作,保证备件得到及时补充,满足采购人的备件供应。3.1.1.3.资料梳理1、资料梳理对AI算力应用平台基础设备、软件以及网络结构进行标准化梳理。(1)AI算力应用平台基础软硬件资料梳理,包括硬件服务器及通讯设施设备的清理,内容包括:管理IP地址、业务IP、带外管理IP、硬件配置、管理(业务、带外)账号密码、位置信息、用途、承载软件版本。(2)AI算力应用平台软件资料梳理,包括CAS、CloudOS、OneStor、License服务器梳理每套业务系统的逻辑关系,基本信息、资源配置、业务接口人、重要等级梳理业务系统的防火墙安全策略;2、状态监控及运维报告携带专业巡检工具,对AI算力应用平台在每次巡检后提供健康状况分析报告,中等或高危问题及时报告信息中心,每日检查系统和平台运行情况并向信息中心汇报,每周报告资源使用率和增长率报表,每周健康情况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计算、存储基础服务器和网络设备巡检。服务器CPU、内存、硬盘、网卡等硬件部件的型号、数量、位置等基本信息采集更新;服务器CPU、内存、硬盘等硬件使用率、使用趋势、预估扩容数量、存在的故障告警;服务器Raid 卡、磁盘、网卡等硬件部件的固件或微码版本的核对与检查;服务器带外管理日志告警检查。网络设备包括接入交换机、核心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等网络使用率、故障告警等检查。3.1.2.运维设备服务清单序号设备类型型号用途数量所属项目部署位置1 云负载均衡H3C SecPath L1000-E 负载均衡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2边界安全网关H3C SecPath F5060D 边界安全网关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3核心交换机H3C S12504G-AF核心交换机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4业务接入交换机H3C LS-S6520X-54QC-HI业务接入交换机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5计算资源池服务器H3C UIS-Cell 3030 G3虚拟化服务器以及平台管理服务器26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6裸金属服务器1H3C UIS-Cell 3030 G3裸金属资源池1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7裸金属服务器3H3C UIS-Cell 3030 G3裸金属资源池8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8管理网核心交换机S6800-54QF存储接入交换机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9FC接入交换机H3C CN6660B FC SwitchFC接入交换机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103Par存储H3C CF22030存储服务器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11分布式存储H3C UIS 4500 G3存储服务器3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12管理接入交换机H3C LS-S5560X-54C-EI管理接入交换机4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13存储接入交换机H3C LS-S6520X-54QC-EI提供存储服务器接入服务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14东西向安全网关H3C SecPath F1050保证租户间访问安全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15存储接入交换机H3C LS-S6520X-54QC-HI业务接入交换机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16GPU训练服务器R5300 G3支撑AI训练业务3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17G5-GPU推理服务器R5300 G3支撑AI推理业务6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18CPU算力服务器B16000支撑传统业务计算资源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19裸金属服务器UIS-CELL 3020 G3支撑大数据业务系统的高性能裸金属服务器资源20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20分布式存储服务器UIS 4300 K7为业务系统提供共享存储服务3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21解析系统服务器AIX R4208L-G3做视频、图片数据解析14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22视频大数据服务器AIX R4208S-G3存储视频类结构化数据5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23 存储服务器X3036P-G3承载视频、图片数据存储26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24AI开放平台服务器AIX R4208L-G3承载AI开放平台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25行为分析服务器AIX R4208L-G3承载行为分析算法5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26核心交换机S12508G-AF提供核心网络转发服务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27万兆接入交换机H3C LS-S6520X-54HC-HI提供万兆服务器接口接入服务14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28管理网接入交换机H3C LS-S5130S-52S-HI提供所有设备的管理网接入服务6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29边界线路接入交换机H3C LS-S6520X-30HC-EI提供与高新区政务中心电子政务外网的线路互联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30解析系统服务器AIX R4208L-G3解析分析服务器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31行为分析服务器AIX R4208L-G3解析分析服务器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32解析系统服务器AIX R4208L-G3解析分析服务器18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33 存储服务器X3036P-G3 存储服务器24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34GPU训练服务器R5300 G3GPU服务器3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35GPU推理服务器R5300 G3GPU服务器16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36CPU算力服务器B16000GPU服务器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37裸金属服务器23020G3物理服务器8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38裸金属服务器13020G3物理服务器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39分布式存储服务器2UIS 4300 K7存储服务器3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40集中存储CF22050 G2存储设备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41备份一体机ST-CB7036-G3备份设备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42光纤交换机CN6650B存储交换机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43万兆接入交换机2S6800-54QF交换机6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44存储接入交换机S6520X-30QC-EI交换机4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45安全态势感知平台SecCenter CSAP安全防护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46边界安全网关F5060D安全防护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47边界安全管理一体机SecCenter X6020安全防护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48边界流量清洗设备AFC2120-G安全防护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49边界WEB应用防火墙W2080-G2安全防护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50云内安全网关M9006安全防护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51云内负载均衡L5080安全防护软件2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52云内漏洞扫描SysScan-Cloud安全防护软件5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53云内运维审计系统A2000-V200安全防护软件3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54云内数据库审计系统D2000-V100安全防护软件4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55云内虚拟机杀毒DeepSecurity安全防护软件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56云内主机杀毒CSAP-ESM-AV安全防护软件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57云内安全资源管理SecCloud OMP安全防护软件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58视频安全网关F5000-V30安全防护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59探针NS SecCenter CSAP-NTA-200安全防护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60算力服务平台(CAS*2+CloudOS*2)算力服务平台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IDC机房61CVK1H3C UIS-Cell 3010 G3超融合服务器1城市大脑资产清单A座1129机房62CVK1H3C UIS-Cell 3010 G3超融合服务器20全域物联网资产清单A座1129机房63交换机H3C S6520X-54QC-HI交换机1全域物联网资产清单A座1129机房64FC交换机H3C CN6660B交换机2全域物联网资产清单A座1129机房65存储H3C CF22000存储1全域物联网资产清单A座1129机房66超融合节点服务器H3C UIS-Cell 3030 G3超融合服务器6全域物联网资产清单F6机房67交换机H3C S5130S-52S-HI交换机1全域物联网资产清单F6机房3.1.3.服务保障要求(1)在服务期内,要求安排至少一名原厂工程师,每季度进行高级巡检现场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序号服务子项服务描述1高级巡检服务每季度一次,定期采集应用平台软件和相关硬件设备的运行信息并进行分析,对应用平台的运行和维护现状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潜在风险和漏洞进行分析和汇报。2故障与问题处理快速解决由于应用平台设备本身原因造成的故障和问题,并恢复业务;对于重大问题,直接升级到原厂专家,提升问题处理效率,并全程跟踪问题的处理进展,定期回顾。3设备硬件维护根据应用平台服务器、网络、存储等硬件设备的备件服务级别,进行快速备件更换。4重大变更协助协助变更责任人制定应用平台变更实施方案,对变更实施方给予必要的指导和配合。5服务总结与汇报每季度一次日常维护服务总结,每年度一次对用户汇报,听取用户相关意见,做出后续服务工作规划。(2)远程技术支持服务:服务期内需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实时响应。技术支持内容将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技术咨询、设备配置与使用指导、硬件或软件故障诊断、软件升级指导。必要时投标人需登录到设备,以进行故障诊断或下载软件补丁。(3)网络巡检服务:对网络质保的设备提供4次/年现场巡检。并携带专业网络巡检工具,在每次巡检后提供由专业设备自动生成的网络巡检数据及报表,以便对网络设备的健康状况进行分析。每次巡检提交巡检总结报告。(4)快速备件先行更换服务:7×24×NBD。(5)软件支持服务:需提供其所购设备的主机软件的维护性版本(Minor Releases),如软件补丁(BUG Fixes)、更新软件(Updates),以及这些软件的配套文档资料。(6)在线支持服务:网站与论坛专用帐号;在服务范围内采购人可以获得授权。(7)现场故障诊断支持服务:当故障不能使用有效的远程支持方式进行解决时,原厂需派遣工程师赶往采购人现场,协助进行现场故障诊断及现场故障排除。(8)特殊时期职守服务:在节假日特殊时期(如:国庆、春节重要节假日等),用户方提出现场的职守服务要求时,工程师要保障在特殊时期用户方的正常运行。3.1.4.故障响应要求远程技术支持服务:7×24小时受理,实时响应;可随时接收故障的反馈和申报。技术支持内容将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技术咨询、设备配置与使用指导、硬件或软件故障诊断、软件升级指导。用户服务热线:该项服务的提供时间为一年365天,周一到周日,每天24小时。网络巡检服务:对网络维保的设备提供4次/年现场巡检。并携带专业网络巡检工具,在每次巡检后提供由专业设备自动生成的网络巡检数据及报表,以便对网络设备的健康状况进行分析。每次巡检提交巡检总结报告。快速备件先行更换服务:7×24×4发出备件;软件支持服务:提供维护性软件版本;在服务的有效期内,提供设备的主机软件的维护性版本(Minor Releases),如软件补丁(BUG Fixes)、更新软件(Updates),以及这些软件的配套文档资料。现场故障诊断支持服务:当故障不能使用有效的远程支持方式进行解决时,派遣工程师赶往用户现场,协助进行现场故障诊断及现场故障排除。特殊时期职守服务:在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工程师到现场的职守服务要求,提供现场网络值守服务,以保障在特殊时期网络的正常运行。3.1.5.服务团队界面划分服务团队对基础应用平台主要提供基于IAAS层。其中对基础设备维护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虚拟机的运维操作。用户负责IaaS层面操作系统及以上的内容维护、PaaS层面数据及应用程序的内容维护。On-Premises应用程序数据运行环境中间件OS虚拟化服务器存储网络IaaS应用程序数据运行环境中间件OSPaaS应用程序数据运行环境中间件SaaS应用程序数据运行环境中间件用户管理运维业务平台维护范围:对于提供IaaS层云服务的情况下,虚拟机操作系统(用户操作系统)及其以上安装的中间件、数据库、应用系统都属于业务维护范畴,由应用平台的用户或租户负责维护。平台虚拟化层维护范围:服务器、网络、存储等资源池管理,以及管理平台等都属于应用平台维护范畴,由服务团队负责维护。平台硬件维护范围:物理服务器(包括安装虚拟化软件的服务器、安装虚拟机管理软件及相关辅助软件的物理服务器、管理平台使用的服务器等)、网络设备(含防火墙、负载均衡等)、共享存储等都属于应用平台硬件维护范畴,由服务团队负责维护。机房基础设施维护范围:包括机房现场、电源系统、空调系统、安防系统、油机等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以及周期性测试和巡检等事项,由机房管理方负责维护。3.2.IDC机房服务要求3.2.1.机房位置要求IDC机房应在成都市以下区域范围内:高新区、锦江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双流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温江区、郫都区,所在地区交通便利,可通过多种交通工具到达;远离无线电干扰、强力电源,避开地震区和其他震源,避开环境污染区,远离容易发生燃烧、爆炸、洪水和低凹地区;有良好的周边配套环境,多家网络运营商接入,网络通讯畅通,技术支持资源充足。提供的机房应采用独立园区,园区内应能提供办公、泊车等配套设施。3.2.2.场地技术要求机房的电气参数、冗余管线、地板承重、电源配电、冷却装备的设计和运行必须不低于《电子信息系统场地设计规范GB50174-2008》中A级数据中心标准。机房内基础设施及服务器机柜应采用钢架基础加固,机房承重≥1200KG/m²或支持局部加固以增大承重,能够满足列明的大型设备要求,地板应使用防静电材料。机房场地所在建筑内运输通道净宽不小于1.5M,并有专用货运电梯,保证设备可以方便、安全地进入机房。若货运电梯尺寸不足的,应另配有设备吊装口,用作大型设备运输,确保全部设备顺利进场。3.2.3.场地空间要求8kw机柜48个,场地范围内具备监控系统、独立门禁系统。机柜主要用于安装服务器、网络、存储等设备。服务器机柜采用19标准机柜,600mm×1200mm×2000mm,可用空间为42U~48U;机柜兼容各个厂家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机柜静载承重不少于1000kg。机柜配置基本的托盘、盲板等配件。3.2.4.机房供电要求1、机房至少两路市电引入,两路市电分别来自不同变电站。2、机房具备两路UPS后备电力支持,UPS具备N+1或2N的冗余配置。3、机房具备应急发电机,发电机配置情况大于或等于N+1冗余方式。在全负荷情况下,储油支持时间大于或等于24小时,定期做应急演练。4、单机柜提供用于设备的平均功耗须不低于8KW电力条件,单机柜配备A\\B双路的PDU,每机柜纵向安装PDU。5、对于机柜内少部分单电源设备,租赁服务提供商应提供STS静态转换设备。UPS 输出质量要求:稳态电压偏移范围为±3%;稳态频率偏移范围为±0.5Hz;零地电压须小于2V;电压谐波须小于5%;允许断电的持续时间须小于5ms。6、机柜内设备不得断电。机房内①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的电池后备时间应足够支撑到发电机启动;②发电油机支持自动切换,切换启动正常提供用电在20分钟之内。③发机油机的储油存贮量至少保证在满负荷状态下8小时以上。并且随时可以调用其它应急储备能源。7、每个机柜都应有两套独立的UPS同时供电。当一套UPS供电中断时,另外一套UPS能独立保障机柜内设备正常工作。8、具备单机柜用电情况监测和实时展示功能。3.2.5.场地环境要求3.2.5.1.机房门禁控制及监控需独立隔离的场地范围内监控系统、独立门禁系统,机房应具备动力环境监控系统。设置门禁管理系统,执行一卡通或者指纹方式进出控制,独立空间具备进出短信提醒、实时视频监控等条件,实现对所有通道、区域、设备的监控,视频监控应具备3个月图像存储功能,能调看实时和历史视频。机房场地出入口须设置门禁控制系统,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门禁控制系统须保存有完整的人员进出记录。IDC 机房须设置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自动监控系统。同时,机房内设置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并与消防系统联动。机房门禁、机房动环系统、UPS系统等应有相应的短信通知功能,能同时通知到指定的至少三个手机号码上。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房门的开、关和对应的北京时间;并有开机房门的人员姓名信息;机房温度过高报警;UPS输入、输出异常报警等。以上内容均不得以代码替代。3.2.5.2.机房防护措施机房具备防火、防水、防雷、防盗、防鼠害、防破坏等各类防护措施,防止通过非正常通道进入机房受保护区域。如:天花板、地板、通风管道、窗户(有窗的机房)等。消防措施,机房须通过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验收,防雷设施必须通过当地防雷检测部门的验收。3.2.5.3.机房装修要求防尘要求:采用不起尘的装饰材料,对吊顶上、地板下空气循环区域进行防尘处理,刷防尘涂料或防静电漆,吊顶内、地板下刷防尘漆,做防尘处理,空调区地板下做保温处理,采用专用机房精密空调、新风系统,对进入室内的新鲜空气应进行过滤处理,保证室内正压大于4.9~9.8Pa,使室外尘埃不易进入室内。防火材料要求:在选择内部装饰材料时,严格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要求,即机房室内装修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燃烧性能为A级)或难燃烧材料(燃烧性能为B1级)。机房照明:1)机房内无炫光,炫光限制等级为I级;主机房、监控室平均照度可按500LX取值。2)应急照明要求:机房内采用高效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应大于50LX,市电停电后自动切换为UPS供电,均匀布置。3)机房出口通道设置安全出口标志。4)机房的强弱电桥架需独立分开,强弱电桥架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标准间隔距离。3.2.6.空调及通风系统要求租赁服务提供商应提供机房专业精密空调为机房制冷和新风系统,机房环境温度不高于25摄氏度,空调出风口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且满足:温度23±2ºC相对湿度40%~55%温度变化率<5ºC/h,不结露防尘静态条件下空气中0.5um的尘粒数少于18000粒/升。机柜按冷、热通道进行排布,即正对正、背对背放置。冷、热通道间距合理,不影响气流交换以及冷热对流。单台空调设备制冷能力应留有15%~20%的余量,应采用通道封闭进行气流管理,主要目的是将空调送出的冷空气和机柜排出的热空气进行有效的隔离。3.2.7.消防系统要求机房消防系统由烟感、温感等消防报警系统及自动灭火系统组成,机房应设置人体无害气体消防灭火系统,机房消防系统须与主楼消防系统连接联动。同时,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应急广播,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3.2.8.防雷接地要求1、采用三级保护,要求在动力配电柜、UPS配电柜均安装电源避雷器,防雷装置要求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机房内第一级保护,在机房电源入口处的配电母线上安装,采用密闭结构设计,动作时无电弧外泄,能够封闭安装在任何标准的配电箱中。机房内第二级保护,在机房主配电柜UPS主开关的输入前端安装。机房内第三级保护,在机房UPS配电柜输出总开关的输入前端安装)。2、配电柜输入端均安装三相电源防雷装置,防止雷击产生瞬态浪涌电流,并具有过流、短路等保护功能。柜面设有数显表具有电流、电压、频率等参数显示。柜内配有独立的零、地汇流排。3、机房接地电阻小于1欧,零地电压小于1V;3.2.9.出口带宽要求IDC互联网出口带宽承载前端海量摄像头24小时大流量视频数据回传,须具备较高可用性、上下带宽稳定性、数据传输安全性,关键设备或重要部件须冗余备份,主干线路具备环路保护功能。为了保证数据响应的实时性,承载网络必须有足够的网络传输带宽,在系统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数据压缩比例(如图像视频编码等)、数据流量、接入的系统规模等各种因素,进行合理的计算。网络传输过程中的关键设备或重要部件有冗余备份,主干线路具备环路保护功能,网络架构及带宽根据前端点位带宽需求进行恰当的网络传输隔离设计,可按需灵活拓展,确保多点位24 小时大流量的视频传输。运营商提供的有线网络传输与运营商其他业务之间必须进行业务隔离,不允许承载运营商自有和其它业务。运营商提供的传输专用网络设备应具备保证信息安全的措施,应具备登陆安全认证机制。运营商需提供网络管理接口,实现传输设备及链路故障快速定位。为保证前端设备图片、视频等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本期租赁运营商宽带及其通信网络应满足下列要求:1)网络架构应保证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应保证网络各个部分的带宽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应划分不同的网络区域,并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原则为各网络区域分配地址;应避免将重要网络区域部署在边界处,重要网络区域与其他网络区域之间应采取可靠的技术隔离手段;应提供通信线路、关键网络设备和关键计算设备的硬件冗余,保证系统的可用性。2)通信传输应采用校验技术或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保密性。3)可信验证可基于可信根对通信设备的系统引导程序、系统程序、重要配置参数和通信应用程序等进行可信验证,并在应用程序的关键执行环节进行动态可信验证,在检测到可信性受到破坏后进行报警,并将验证结果形成审计记录送至安全管理中心。3.2.10.线缆安全要求1.对机房平面布局要进行整体规划,各种设备应按功能和规划分区集中排列。格局实际情况,尽可能采用多层走线架方式,尾纤用槽道方式敷设。2.机房设备、机柜要有统一明显的标识牌,标签应位置一致、整齐、字迹清晰、端正、均匀、名称统一、含义简明。3.通信设备排列整齐,垂直度误差不超过机架高度的0.1%。4.每一条设备的地线必须根据设备要求使用合适的导线与接地铜线直接相连,不得以机架、走线架等设施代替接地连线。设备间严禁进行底线串联连接。5.机房接地引入线线径应大于16mm²(当机房市电引入线相线截面积大于35mm²时,机房接地引入线线径应大于市电引入线相线截面积的一半),布放时尽可能短,少弯折曲。6.凡引入交流电供电设备,其机壳必须作保护接地。7.凡交流配电设备的机架应接地,设备应有相应的分级防雷及浪涌吸收装置。交流配电屏的中性线应与机架绝缘。8.机架与部件接地底线要牢靠。9.电源专用走线架一般采用宽度不小于300mm走线架;尾纤采用槽道方式敷设,槽道宽度一般采用100mm~200mm;信号专用走线架采用不小于400mm~600mm的走线架。走线架的具体宽度根据机房种类选择。单层走线架最好选用600mm宽走线架。10.上层电源走线架与下层信号线走线架采用交错式悬挂方式,以避免电源线下线时与下层的信号线形成垂直交叉。11.水平走线架应与列架保持平行或垂直相交,水平度每米偏差不超过5mm。12.走线架吊挂的安装应符合三线整改设计要求,吊挂安装要牢固、整齐、无歪斜现象。走线架吊挂安装间距原则上应为1.5~1.8米,施工时应避开消控烟感、烟管,楼层间弱点管及监控管线。吊挂在安装时应尽可能的安装在房梁上。13.电缆走线架穿过楼板或墙洞时,应加装子口保护。电缆放绑完毕后,应有盖板封住洞口子口,盖板应采用阻燃材料,漆色应与地板或墙壁颜色一致。14.沿墙安装单边或双边电缆走线架时,在墙上埋设的支持物应牢固可靠,沿水平方向的间隔距离均匀。安装后的走线架应整齐一致,不得出现起伏不平或歪斜现象。15.通信机房内电缆竖井、电缆孔洞用防火阻燃材料封堵,封堵的厚度应不低于楼板、墙壁的厚度,托板采用防火板。16.通信机房内的交流电源线和其他线路分竖井、孔洞敷设;确实不能分开的电源线和信号线靠孔洞两侧敷设,距离不得少于20cm,间隔部分用防火材料封严。17.交流电源线、直流电源线必须采用上走线方式,且与信号线分开敷设,电源线一般走最上层电源专用走线架。考虑到部分接入机房的特殊情况,分多层、单层两种情况:采用双层或多层线架时,线架的长、宽及架间隔距离与线缆的多少相适应,并留有扩容空间。交、直流电源线、信号线分上下层敷设,交、直流电源线分别布放在上层走线架两侧,且布放捆扎整齐,有线缆走向标示。采用单层线架时,直流电源线、信号线在同一线架内分两侧敷设,间距不少于5公分,交流电源线采用墙壁敷设的方法,没墙壁走时,电源线假装PVC槽道。3.2.11.运维服务要求1、对机房设施、托管机柜的7×24小时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不间断冗余供电、机房环境监控等。故障响应时限低于30分钟,故障修复时限低于2小时。2、机房7×24小时人员值班、环境监控、定期巡查。3、机房空调、UPS供配电系统、备用发电机、消防系统、环境监控系统等各类机房设施的巡检、测试和应急演练。4、应有机房运维监控报告以备需方有需求时查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房环境温湿度、机房/机柜维护人员时间和行为记录、托管机柜实际用电量、机房巡检报告。3.2.12.服务其他要求1、IDC方须派出专业的技术工程师,协助设备进场、设备上架、设备加固、设备供电及网络线路连接等事宜。2、IDC方须保证租赁机房及设备的安全。3、IDC方必须提供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保障系统快速恢复的能力,制定应急演练方案。4、IDC方须制定完善的IDC机房故障管理制度,对IDC故障进行不同等级的划分和界定,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并采取各项应急措施,会同采购人技术人员尽快恢复系统正常工作。 注意:①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②本项目涉及国家标准、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要求为准。★2 商务条款[因平台局限性不能准确表达本项目商务要求,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涉及的商务要求以此为准,供应商投标时响应本节要求或下列重复要求均可(下列重复要求如:3.3“商务要求\"中3.3.1“服务期限”3.3.5“支付约定\"等内容)] 履约期限和地点: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履约服务。2.履约地点:成都市。 付款方式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合同签订生效,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维服务人员名单职责表和服务开通确认单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付款条件说明:第2季度结束,采购人对供应商本季度运维服务进行评分,若季度服务评分≥90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若季度服务评分<90分,则按照考核结算方式执行扣除本季度及上季度相应比例服务费。本季度评分结束,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阶段性运维服务报告和业务确认单后15日内支付本季度服务费用。3.付款条件说明:第3季度结束,采购人对供应商本季度运维服务进行评分,若季度服务评分≥90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若季度服务评分<90分,则按照考核结算方式执行扣除本季度相应比例服务费。本季度评分结束,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阶段性运维服务报告和业务确认单后15日内支付本季度服务费用。4.付款条件说明: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对供应商本年度运维服务进行评分,若年度服务评分≥90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若年度服务评分<90分,则按照考核结算方式执行扣除相应比例服务费。年度评分结束,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年度运维服务报告和终验确认单后15日内支付第4季度服务费用。 注:①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②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内部程序、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采购人无故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的,应当依照采购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③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保险 1.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履约实际情况,购买涉及上述履约风险的对应保险,保险金额用以抵消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的赔偿保险金责任,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采购人与供应商所有人员不具有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派遣关系、外包关系等用工关系。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供应商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先行承担的,有权向供应商全额追偿。4.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进度,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重大事项。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6.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风险防范。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成都市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合同签订生效,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维服务人员名单职责表和服务开通确认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第2季度结束,采购人对供应商本季度运维服务进行评分,若季度服务评分≥90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若季度服务评分<90分,则按照考核结算方式执行扣除本季度及上季度相应比例服务费。本季度评分结束,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阶段性运维服务报告和业务确认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第3季度结束,采购人对供应商本季度运维服务进行评分,若季度服务评分≥90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若季度服务评分<90分,则按照考核结算方式执行扣除本季度相应比例服务费。本季度评分结束,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阶段性运维服务报告和业务确认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对供应商本年度运维服务进行评分,若年度服务评分≥90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若年度服务评分<90分,则按照考核结算方式执行扣除相应比例服务费。年度评分结束,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年度运维服务报告和终验确认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详见采购合同3.4其他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采取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须提供承诺采取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须提供承诺(以上内容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联合体响应内容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无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2是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是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封面 服务应答表3是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是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商务应答表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适用)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法适用)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10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0.00客观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服务方案1.实施方案(1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技术方案需包括:①现状分析、②需求分析、③运维方案、④服务内容;满足采购需求得16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缺失或未涉及的扣4分,方案每有一项不足或有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或方案与本项目不相关的不得分。 2.服务保障(2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布展大纲进行综合评审,实施方案需包括:①项目管理、②进度保障、③服务响应时间、④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⑤应急保障方案;满足采购需求得20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缺失或未涉及的扣4分,方案每有一项不足或有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或方案与本项目不相关的不得分。 3.培训方案(12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培训方案需包括:①培训目标及方法、②培训内容及组织计划、③培训保障;条理清晰、逻辑清楚、内容主题明确得12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缺失或未涉及的扣4分,方案每有一项不足或有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或方案与本项目不相关的不得分。 注:(1)以上内容满足要求是指①内容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吻合;②阐述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背景、项目需求;③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能有效落地执行和操作,保障项目高质量履约,实现采购目标。④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 (2)存在不足或有缺陷是指①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②涉及内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③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④项目解读或背景分析粗浅,逻辑混乱;⑤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等情形。48.00主观服务方案技术服务要求1.原厂维保服务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原厂维保服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提供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2.冗余高压配电 从不同变电站引入市电。每引入一个不同方向的变电站市电得3分,最多得6分。提供由电力公司出具的冗余高压配电能力的证明材料。 3.多级安全隔离体系:拥有①外部区域、②机房大楼、③独立机房等不同层级的单独物理隔离区域、④出入安全认证功能。每一项得1分,最多4分。投标人需提供监控系统截图或现场实景图片并进行文字说明。15.00客观技术服务要求履约经验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履约经验证明材料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10.00客观履约经验人员配置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名,具有以下能力: (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 (2)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证书 (3)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 每具有一项证书得 3分,本项最多得9分; 2、项目其他团队成员 :(除项目经理外)具有①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②网络工程师证书、③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④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具备一类证书得 2 分,相同证书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一人多证的,只计一类证书;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劳动合同。17.00客观人员配置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比例 说明 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0.0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6.00%1、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最低评标价法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5.8.2定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本规程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6.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服务方案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履约经验详见附件:人员配置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技术服务要求详见附件:联合体响应内容第7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附件3合同范本.docx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IDC机房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480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11月29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委托,拟对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IDC机房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480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IDC机房运维服务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高新区算力应用平台部署于联通天府IDC机房,已使用机柜48个,承载了高新区城运平台、数据中枢等152个应用系统。由于与合作厂商服务期到期,同时根据《成都市审计局关于智慧蓉城建设和运行情况专项审计有关问题整改的函》(2023-614)和《成都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云服务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成大数据办函〔2018〕54号),按照成都市政务云的统筹管理要求,加快推进算力应用平台上应用系统迁移上市政务云相关工作,高新区拟开展成都高新区算力应用迁移工作,迁移时间评估预计需12个月左右。为保障算力应用迁移过程中各部门应用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需要应用平台硬软件设备质保服务、机房租赁服务、IDC出口10G带宽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所有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采取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须提供承诺(描述:采取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须提供承诺(以上内容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第2页-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5楼邮编:610041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5216497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邮编:610041联系人:韩政杨联系电话:028-84638556、84882960转665-第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600,000.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IDC机房运维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