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 安全接入平台中标结果公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数据发展中心2023)



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

采购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数据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3-12-2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3-12-25
成交日期
2023-12-22

成交供应商
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3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云聪

项目联系电话
18208825400

采购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数据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红河州行政中心B区11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287311963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商城2栋3号-忠艺东创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208825400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TZB-2023-018

二、项目名称: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
供应商名称: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万元):2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

名称: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

服务范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由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红河库系统)中随机抽取的刘智伟、王萌和采购人代表魏上典3人组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
金额:0.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数据发展中心
地址:红河州行政中心B区11楼
联系方式:18287311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商城2栋3号-忠艺东创2楼
联系方式:18208825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云聪
电 话:18208825400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采购磋商文件(发布稿).docx
2023-12-22
下载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磋商报告.pdf
2023-12-22
下载

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YTZB-2023-018采购人: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采购需求3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YTZB-2023-018项目概况 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的潜在申请人应在“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商城2栋3号-忠艺东创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14: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TZB-2023-018;2、项目名称: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00000.00元;5、最高限价:500000.00元;6、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天;8、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10、本项目不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0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情况说明)(复印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成立不足三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或情况说明;1.4.2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立不足三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或情况说明;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2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00至2023年12月18日17:39,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0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商城2栋3号-忠艺东创2楼)。3、方式:需要参加本次磋商的单位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商城2栋3号-忠艺东创2楼获取磋商文件。4、售价(元):6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商城2栋3号-忠艺东创2楼)。五、开启1、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商城2栋3号-忠艺东创2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2、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地址:红河州行政中心B区11楼联系电话:18287311963联系人:魏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商城2栋3号-忠艺东创2楼联系人:苏工联系方式:18208825400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苏工联系方式:1820882540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 称: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地 址:红河州行政中心B区11楼联系电话:18287311963联系人:魏工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商城2栋3号-忠艺东创2楼联系方式:182088254003项目名称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4项目地点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6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7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1个标段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0质量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14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15采购人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并以书面形式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后,当日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6分包不允许17偏离供应商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质量要求提高、处罚额度增大等)18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19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0报价方式固定总价21预算价5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控制价,否则按否决磋商处理22保证金本次采购不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23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4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出现不廉洁行为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5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格式进行装订,必须采用订本式或胶装式格式进行装订,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字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正本壹份、U盘内刻录正本扫描件一份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同提交。26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注:无需逐页签章或签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要加盖单位章。27响应文件的提交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前,需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超时采购人将不受理。28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9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3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商城2栋3号-忠艺东创2楼)3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3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3推荐成交候选人(1)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 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2-3名成交供应商。(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履约担保无34.2采购结果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4.3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采购人、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4.4磋商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磋商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34.5同义词解释磋商文件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招标”和“投标”应当分别按“采购”和“磋商”进行理解。34.6磋商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7交货期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34.8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一、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间及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日历天内办理完成领取成交通知书的相应手续。二、供应商需确保其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若供应商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挂靠等行为,一经发现,则按以下处理:1.在评审阶段发现的,认定为无效响应;2.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发现的,取消其成交资格;3.在合同签订后履约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承担因此解除合同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降低政府采购交易门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标段划分、交货期要求、质量要求1.3.1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5费用承担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招标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6保密参与磋商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偏离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1.1磋商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1.2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疑问提出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书面发出的资料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申请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3.2磋商报价3.2.1该报价为实施完成磋商范围所必须的全部费用,磋商报价应包括全过程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费用:提供相关文件及软件开发、调试至正式上线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系统维护及更新、人员培训、伙食、交通、住宿、超时加班、风险、等补贴及各种税收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报价。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并承担合同中明示和暗示的一切责任。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以及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而调整。3.2.2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2.3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采购人不保证报价最低者一定中标。3.2.4本项目磋商时允许进行二次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商务部分评审以供应商二次报价为准。3.2.5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2.6供应商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后才能进入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进行综合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注:最终报价将由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文件递交顺序进行磋商、承诺及最后报价,磋商二次报价只能等于或者低于第一次报价,若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则视为无效,其磋商响应将被否决。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如果未进行最后报价的,则按照第一次报价进行评审。)。3.3保证金3.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保证金。如有联合体的,其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3.2供应商不按本章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3.3.3保证金退还到供应商的基本账户。3.3.4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响应文件的编制3.4.1响应文件格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交货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要求、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4.3响应文件的签署: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4响应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磋商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磋商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格式进行装订,必须采用订本式或胶装式格式进行装订,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字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正本壹份、U盘内刻录正本扫描件一份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同提交。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4.2.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磋商会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磋商会议。4.2.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4磋商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5磋商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6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现场送达的;(2)不符合4.1.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密封”要求的;(五)评审5.1磋商小组5.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的;(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5.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5.3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六)合同授予6.1成交方式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6.2成交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3签订合同6.3.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3.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七)重新采购7.1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l)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满足相关规定的;(3)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八)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质疑和投诉8.5.1质疑8.5.1.1质疑期限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5.1.2质疑主体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5.1.3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公章是指经工商部门和***门登记备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法人公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或“投标专用章”等供应商内部使用的业务章,下同)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8.5.1.4质疑函的递交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8.5.1.5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5.2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符合性评审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项要求。2.2符合性评审响应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项要求。2.2符合性评审实施期限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要求。2.2符合性评审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要求。2.2符合性评审磋商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1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价格、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评分细则一览表的要求进行打分、汇总。3.2价格部分详见评审方法四、评分细则中4.1价格部分3.3商务部分详见评审方法四、评分细则中4.2商务部分3.4技术部分详见评审方法四、评分细则中4.3技术部分二、磋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根据《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本项目所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4.同品牌产品不同供应商的处理方式(如有)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5.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发布了最新清单的,供应商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标注类别的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发布了最新清单的,供应商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3)供货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三、磋商程序一、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审查条款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三、对于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四、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五、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因素详见“四、详细评审”。六、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四、评分细则4.1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总 分: 100 分技术部分:70分资信:15分投标报价:15分4.2.1评审因素及分值评审标准4.2.1技术部分评审(满分70分)实施技术方案编制及评测方案10分第一档:对项目背景、项目目的、项目内容理解透彻、全面,能够很好把握重点、条理清楚、思路清晰,提供实施档案和归档资料种类齐全,提供完善的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组织管理方案,措施具体得6-10分;第二档:对项目背景、项目目的、项目内容理解粗略,重点把握不到位,条理一般、思路一般,提供部分实施档案和归档资料、实施计划和项目管理组织管理方案简单得3-5分;第三档:对项目背景、项目目的、项目内容理解差,无重点把握,条理差、思路差、档案资料种类缺失、实施和项目管理组织管理方案差得1-2分;无项目理解、需求分析、需求响应、实施和项目管理组织管理方案的不得分。4.2.1技术部分评审(满分70分)采购需求软件参数响应程度 审查评分15分1.采购需求基本参数存在负偏离的,不注明品牌型号数量的,不提供产品原厂授权的,此项不得分。2.采购需求控制中心参数正偏离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5分。3.采购需求控制中心授权数正偏离的,每项每多20%的加1分,最多加5分。4.采购需求虚拟化软件授权数正偏离的,每多1个的加1分,最多加5分。注: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此项得0分。①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证明文件资料的;②参数弄虚作假的。4.2.1技术部分评审(满分70分)采购需求硬件参数响应程度 审查评分10分1.采购需求基本参数存在负偏离的,不注明品牌型号数量的,不提供产品原厂授权的,此项不得分。2.采购需求服务器参数正偏离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3分。3.采购需求代理网关参数正偏离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7分。注: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此项得0分。①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证明文件资料的;②参数弄虚作假的。4.2.1技术部分评审(满分70分)拓展性30分控制中心设备并发数后期扩展价格1.零信任接入授权数单价最低的得15分;沙箱授权数单价最低的得15分;2.零信任接入授权数单价最高的不得分,沙箱授权数单价最高的不得分;3.零信任接入和沙箱授权数单价分别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单项每高过5%的分别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无控制中心授权数单价的不得分。4.2.1技术部分评审(满分70分)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5分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及能力的优越性进行综合打分,内容包括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及承诺、质保期、具体的保证措施、技术支持、设备厂家售后服务情况(售后服务需标明包含实施周期、巡检频率)第一档: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全面,相关区域内具有售后服务点,响应时间迅速有效,合理可行,提供了项目的详细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得4-5分;第二档: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合理性、可行性一般,提供了项目的培训方案较完整(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得2-3分;第三档:售后服务措施、培训方案不完善得1分;无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及承诺的不得分。4.2.2资信(满分15分)业绩10分1.每提供1个国家级或省级及以上重大网络安全保障活动证明材料,得1分,最多得4分;2.每提供一个2021年以后的州市级及以上的信息化网络/系统/安全类建设项目的,得2分,最多得6分。4.2.2资信(满分15分)资质5分1.投标人提供产品需适配国产化终端操作系统(统信、麒麟等)软件产品互认证证明的,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2.投标人提供产品通过零信任测试“Zero Trust Ready”测试评估并获中国信通院颁布的“Zero Trust Ready”权威认证的,得1分;3.投标人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认证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三级级得2分,三级以下(二级、一级)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2分4.2.3磋商报价(15分)报价评分计算办法得分计算: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总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磋商响应人的磋商报价若高于预算价,磋商响应无效。4.3详细评审评分要求和统计原则1.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采用插入法评分。2.统计分数原则: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4推荐成交候选人4.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5编制及提交评审报告4.5.1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5.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6补充条款评审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注:合同格式及内容采购人与成交人自行商定)合同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的具体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委托事项1、项目名称2、项目特征(项目内容)3、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并提交等成果资料。第二条工作依据、范围、内容和要求1、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及标准。2、工作范围:3、工作内容和要求第三条甲方责任1、及时向乙方提供基础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相关文件的时间:3、保护乙方的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数据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复制、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他人转让。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其保管和使用应满足国家对保密资料的有关规定,对因甲方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失、泄密等违规、违法后果负责。5、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第四条乙方责任1、按本合同第二条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2、按国家、省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编制要求开展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3、因工作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4、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责保密,用后如数按时归还。5、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安全。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1、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2、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3、付款方式:;第六条提交成果的时间及数量1、甲方向乙方提交齐全的资料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2、乙方向甲方提供成果的名称及数量⑴等成果资料各份。3、乙方可以向甲方指定的人提交成果或按甲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地址以邮寄的方式向甲方提交成果。以邮寄方式提交的,乙方邮寄当日视为已经提交成果。甲方指定的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电话号码: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造成乙方返工时,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顺延,返工费按返工所需天数占项目应完工天数的比例乘以合同总金额确定。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项目进度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如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每延期1天按进度款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二支付逾期违约金。3、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合同费不予返还甲方;在乙方已提交成果资料后,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需付清合同全款。4、乙方应负责对成果资料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项目工作质量事故损失,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5、由于乙方违规而返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返工费按返工所需天数占项目应完工天数的比例乘以合同总金额确定,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除。6、乙方若不能按期向甲方提交成果,则每延期1天扣减甲方合同未付价款的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7、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合同费并向甲方支付等额的资金赔偿。第八条合同纠纷处理当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可按规定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3、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6、双方指定的联系人及电话甲方指定的联系人为,电话。乙方指定的联系人为,电话。第十条廉政责任为加强项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项目中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甲、乙双方自行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各自承担廉政责任。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软件序号产品名称招标要求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控制中心1.具有零信任(网络管控)功能,跨网络访问提供认证对接、加密传输、终端环境检测、动态访问控制、日志审计、服务隐身等通用零信任功能;2.沙箱功能,安全沙箱支持加密算法,终端创建具备安全链路、落地文件加密、网络隔离、剪切板隔离、进程保护、屏幕水印等数据保护能力的安全工作空间;3.支持网络隔离,安全空间内支持网络白/黑名单模式,仅允许访问指定的IP、IP段、域名、IPV6。同时可以禁止在安全空间外访问空间白名单网址。4.支持多因子豁免;5.支持终端多空间,支持同一用户可配置多个安全沙箱,不同安全沙箱之间的应用相互隔离,可同时运行且互不干扰;支持按应用程序关联安全空间;6.可按集群拓展;7.国产品牌,零信任并发在线授权(网络切换)500个;终端安全沙箱授权500个;8.明确标明后续扩展零信任(网络管控)、沙箱并发数授权最高单价:(零信任(网络管控)授权XX元/个)(沙箱授权XX元/个)套12虚拟化软件1.CPU永久授权4个;2.实施所需的操作系统和组件。套1二、硬件序号产品名称招标要求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服务器1.国产品牌;2.2CPU,频率大于2.0GHz;内存大于等于64G;系统盘大于等于240G SSD盘;硬盘大于等于2TB;3.配备实施所需耗材辅材。台22代理网关1.配合控制中心使用,与控制中心策略互通;2.提供业务应用访问安全通道,建立、监视及切断零信任客户端和业务应用之间的隧道连接;3.提供加解密,支持国密算法;4.支持管理员操作日志;5.国产品牌,支持分布式部署拓展;6.不少于4千兆电口、4千兆光口SFP,硬盘容量;7.最大理论并发用户数(个)≥2000,最大理论加密流量≥600(Mbps),最大理论并发用户数≥2000。台1三、软硬件所投产品要求1.说明质保期;2.质保期间软件升级服务情况。四、实施要求1.完成与运行网络对接,在实施过程中保障网络安全正常运行;2.完成与业务系统(网站后台用户登录等需要安全登录的部分、后续业务系统)对接;3.完成与安全资源池对接;4.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天。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响应文件项目编号:YTZB-2023-018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一、供应商一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注册地址: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4联系人: 电话:5传真:电子邮箱: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开户信息:8公司所具备资质(如有):9公司所具备体系认证(如有):10主营范围: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备注:后附供应商开户许可证。二、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0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情况说明)(复印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成立不足三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或情况说明;1.4.2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立不足三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或情况说明;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三、磋商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有磋商文件的资格审查要求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未给出对应格式的,供应商可在此提供,格式自拟。商务部分格式一、竞争性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技术规范书、服务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后,我方愿以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并按上述服务相关标准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服务。2、我方承诺我们的磋商报价不低于我们自身的成本。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完成期限来完成。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4条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单位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1)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四、供应商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经我方仔细研究本项目的全部内容,以本书作为(供应商名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承诺。我方承诺如下:1.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愿按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合同履约期限要求完成本项目,并承担相关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4.积极配合贵方要求提供与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如我方成交,我方将:(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于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的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承诺将承担售后或后续服务责任(如有)。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其他补充(如有):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若不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填写如下内容。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监狱企业声明(注:请声明贵单位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如果是,请附后面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格式自拟。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注:请声明贵单位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果是,请附后面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六、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金额(万元)业绩证明材料注:此表自行扩展,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报价部分格式一、第一次报价一览表序号内容供应商填写1磋商总报价小写:大写:2合同履行期限承诺3质量承诺4其他说明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2.报价组成表格式自拟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三、最终报价一览表序号内容供应商填写1磋商总报价小写:大写2合同履行期限承诺3质量承诺4其他承诺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此表应单独准备,现场填报。技术部分格式一、投标产品技术功能(参数)的响应程度格式自拟二、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三、系统安全运行规范性要求格式自拟四、产品质量保证及承诺格式自拟五、技术支撑及运维服务格式自拟六、售后服务方案及相应保证措施和承诺格式自拟七、技术团队实力格式自拟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评审标准”自行编制。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碳商报告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碳商报告一、碳商条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TZB-2023-018;2、项目名称: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3、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4、预算金额:500000.00元;5、最高限价:500000.00元;6、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天;8、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10、本项目不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0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情况说明)(复印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成立不足三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或情况说明;1.4.2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立不足三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或情况说明;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2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采购过程本项目由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委托的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资料编制采购文件,于2023年12月12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竞争性碳商公告。三、开评标过程1、碳商申请文件递交情况在碳商文件规定的碳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时30分,共收到:3家碳商申请单位递交的碳商申请文件。2、开标情况根据碳商文件的规定,在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的监督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于2023年12月22日14时30分在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商申请文件公开开标(详见:开标记录表)。3、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及工作开展情况评标委员会由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红河库系统)中随机抽取的刘智伟、王萌和采购人代表魏上典3人组成。本次评标工作在云南煜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评标委员会民主推荐刘智伟为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主持本次评标工作。随后采购人向评标委员会介绍了评标项目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进行本次评标的具体工作。评标工作于2023年12月22日14时40分开始。评标工作开始前,监督人员宣读了评标纪律,并封存了评标委员会成员手机,切断网络信号,整个评标工作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全封闭进行。根据评标办法规定,评审情况如下:4、评审本工程评标工作于2023年12月22日14时40分开始。首先,评标小组按照碳商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的各项规定,对各碳商申请单位的碳商申请文件进行了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评审情况详见“实质性审查记录表”),6家碳商申请单位通过评审。经资格审查评审后,评标顺序为递交文件顺序,评审小组根据评标顺序逐一对碳商申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打分。碳商申请单位最终得分详见“得分汇总表”。评标工作于2023年12月22日16时00分结束。六、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分项安全接入平台采购碳商申请单位碳商申请单位报价(元)综合得分排序第一中标候选人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310000.0087.001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387000.0071,022第三中标候选人云南大象科技有限公司471000.0028.873碳商小组:采购人确认:长第鉴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 安全接入平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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