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中标结果公示(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2023)



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BADL2023000478
二、项目名称: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A包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报价(元)

1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40000.00

2
郑州海之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060000.00

3
海南文戎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1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4号楼6层
3、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肆万元整(¥2,640,000.00)
六、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品牌:海鑫规格型号:HX-P200数量:24套单价:人民币110,000.00元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1、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李晓斌、许剑颖、康莉、蒋莹莹、刘培军
2、评审委员会打分明细: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详细评审总分
价格分
总分
名次

李晓斌
许剑颖
康莉
蒋莹莹
刘培军
评审总分
平均得分

1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5000
70.0000
65.5000
68.5000
65.5000
335.0000
67.0000
30.0000
97.0000
1

2
海南文戎科技有限公司
25.7000
25.7000
25.7000
25.7000
25.7000
128.5000
25.7000
26.4000
52.1000
2

3
郑州海之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5.7000
25.7000
25.7000
25.7000
25.7000
128.5000
25.7000
25.8824
51.5824
3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33040.00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九、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号
联系方式:万警官 0755-84467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工
电话:0755-83026699
十二、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投标文件公开部分)
4、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约定的可公开部分)
5、招标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BADL20230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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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部分BADL20230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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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BADL20230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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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海鑫科金2.3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2.3.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新科金高融加(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的项自名称: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网购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7人,营业收入为21539.33万元,资产总额为106602.8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海鑫科金本企业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22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SHENZHENZHONGZHENGTENDERINGCO.,LTD.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采购项目货物类招标文件项目编号:BADL2023000478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特别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一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2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涉嫌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将书面报告财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3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BADL2023000478项目名称: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采购项目包号:A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且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未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未提供两套及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且无严重缺漏项目6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7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并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完整)8投标文件不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内容没有被公开的情形9投标文件不存在电子文档带病毒或使用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情形10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特别说明: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2、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性审查表》或《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一情形的,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3、评标系统执行标书雷同性分析,包括分析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是否一致,以及文本内容相似度分析,供评标委员会参考。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30,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技术规格偏离情况30(一)评分内容: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为评审依据,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0分,每有1项▲参数负偏离的扣12分,其它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4分,最低0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并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证明材料与偏离表填写内容不一致,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未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的,该项技术指标按负偏离处理。对于不同货物的技术要求中的相同项不满足时按一项不满足进行扣分,不对某一项技术要求重复扣分。技术要求中包含子项参数的,按子项参数响应情况逐项评分。2技术技术技术512技术保障措施5(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技术保障措施,包含以下内容:(1)技术方案;(2)产品生产规范;(3)生产及供货进度计划。(二)评分标准:方案包含以上三项内容得30分;包含以上二项内容得20分;包含以上一项内容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响应情况进一步评审:1.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可行性高,加70分;2.方案内容较全面,可行性较高,加40分;3.方案全面性、可行性一般,加10分;4.方案不全,可行性低,不加分。3售后服务方案10(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以下内容:(1)售后服务机构及维护人员配置;(2)故障响应时间;(3)技术培训及备品备件支持计划。(二)评分标准:方案包含以上三项内容得30分;包含以上二项内容得20分;包含以上一项内容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响应情况进一步评审:1.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可行性高,加70分;2.方案内容较全面,可行性较高,加40分;3.方案全面性、可行性一般,加10分;4.方案不全,可行性低,不加分。4产品成熟及先进性61.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指掌纹采集仪在指纹采集及拼接方面相关技术发明专利的,每提供一个得35分,最高得70分。评分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2.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指掌纹采集仪在活体指纹采集方面相关技术发明专利的,每提供一个得30分,最高得30分。评分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商务条款偏离情况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每偏离一项扣10分,最低0分。注:商务要求中包含子项条款的,按子项条款响应情况逐项评分。3商务商务商务142投标人相关认证情况5(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具有效期内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得35分;2、投标人具有效期内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书,得35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0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以上在有效期内的认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www.cnca.gov.cn/)的认证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3同类项目业绩6(一)评分内容: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与投标产品同品牌同型号规格且验收合格),每提供一个项目得35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签订日期、货物清单、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用户方名称)及验收报告;2.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4其他其他其他541诚信评审5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财规〔2023〕3号)相关规定,如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因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财政部门罚款等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或者存在该办法第十一条所称在本市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且在公示期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100分。(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8其它关键信息一、评标定标信息是否评标定标分离非评定分离定标方法/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家数1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1二、报价明显偏低的合理性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关于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一)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二)价格评审优惠☑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1)本项目货物全部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可给予投标人10%(请在10%-20%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所投产品制造商全部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以上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2)小型、微型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投标人/%(请在4%-6%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监狱企业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需享受优惠政策,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四、其他说明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应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适当评审加分。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深圳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1029.评审委员会组成29.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部分条件下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定分离项目评审专家均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一般是从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审授权书》参加评审。29.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9.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29.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9.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31.独立评审31.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32.投标文件初审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67-32.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2.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3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2.4.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32.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33.澄清有关问题33.1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68-33.2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信件(含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4.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作出说明,否则视为无异议。36.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36.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的准备。37.评审方法37.1.1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37.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69-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7.2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37.3重新评审的情形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进行书面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第八章定标及公示38.定标方法38.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38.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38.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如,-70-不止一名,则推选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38.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2.1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38.2.2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8.2.3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自定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三家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38.2.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安排专人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形成定标报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并及时将定标结果反馈采购代理机构。具体定标程序及相关要求以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1号)执行。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38.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39.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0.中标公告40.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评审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83948143。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40.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中标通知书41.1中标公告公布以后无异常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1-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41.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41.4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相关规定,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下表: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0%1.500%1.000%100~5001.100%0.800%0.700%500~10000.800%0.450%0.550%1000~50000.500%0.250%0.350%5000~100000.250%0.100%0.200%10000~500000.050%0.050%0.050%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42.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42.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可以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72-42.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42.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3.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供应商。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5.合同的签订45.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4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6.履约担保46.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6.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中标人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47.合同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合同备案工作实施机构备案。48.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49.项目验收49.1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50.宣传,-73-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51.供应商违法责任51.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51.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所列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第十一章质疑处理52.质疑提出与答复52.1提出质疑,-7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52.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定。52.3质疑条件52.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52.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结果公示之日;52.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2.4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2.5提交方式52.5.1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质疑】”中提出质疑。,-75-52.5.2同时,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地址: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质疑咨询电话:0755-83026699。52.6收文办理程序52.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52.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52.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52.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76-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号项目项目内容及说明备注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注册年度:2020-04-01注册编号:91460000MA5THEPU8C注册年度:2020-04-01注册编号:91460000MA5THEPU8C2注册资金(万元)500万(元)500万(元)3法定代表人王子瑜王子瑜4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药谷二横路8号海创谷高新技术产业园A栋二楼B7室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药谷二横路8号海创谷高新技术产业园A栋二楼B7室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医疗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电子产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医疗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6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南沙支行账号:392601880001917777联系方式王子瑜、17389892331其他材料无注:供应商应填写上述表格内容,并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对表格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二、资格响应文件(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日上监了备管21BA0期城专业)最12(嫂)住9费2折N务dssaon1xsn//hnn用7日41王系务关售S8NGGHIIVKOOOO名类(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5.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不存在下列串通投标情形:(1)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6)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7)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8.我单位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满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0.我单位获得中标、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自愿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将我单位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信息公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示期一年,一切不利后果我单位均自愿承担。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海南文戎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22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的(项目名称: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海南文戎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203.45万元,资产总额为507.2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海南文戎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22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投标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BADL2023000478)的(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方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满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投标人:海南文戎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药谷二横路8号海创谷高新技术产业园A栋二楼B7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王子瑜邮政编码:570311电话:17389892331传真:!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南沙支行开户银行帐号:39260188000191777开户银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11号四号楼103号房开户银行电话:0898-66550750日期:2023年12月22日H海鑫科金第三章投标人情况介绍序号项目内容及说明项目内容及说明备注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无1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1998年09月09日、91110106633709925Y无2注册资金(万元)19038.2万元无3法定代表人刘晓春无4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4号楼6层无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部设备;生产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汽车(不含9座以上)。无6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岳支行、11001045700056055099无7联系方式010-83815858、13716085630无R其他材料我公司具有有效期内的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无注:供应商应填写上述表格内容,并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对表格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H海鑫科金第二章资格响应文件2.1营业执照扫描件日4月8年2222关日60日60车8661机8记登期限日期立业业成营住理)七系推技算间件咨询按应务务格服设经销项品其处出挥关和进选相家件数理主经国A506604EE9900116技硬请代自.事机款务法目从机服口依项得技计算统出体的不动型名类海鑫科金2.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议制度科(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熊(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口(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海鑫科金T5.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不存在下列串通投标情形:(1)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高(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北(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6)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7)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8.我单位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接受主管部海鑫科金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满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0.我单位获得中标、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自愿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将我单位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信息公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示期一年,一切不利后果我单位均自愿承担。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京投标人: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3年12月22日H海鑫科金2.3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2.3.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医科金高加(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的(项自名称: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7人,营业收入为21539.33万元,资产总额为106602.8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海鑫科金本企业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22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H海鑫科金2.3.2监狱企业声明函我公司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此内容H海鑫科金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科高我公司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此内容。8H海鑫科金2.4其它资格证明材料2.4.1其它资格证明承诺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我公司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此次投标,保证不非法分包或转包;3.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产品非进口产品。国H金高同投标人:北京海鑫科鑫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22日H海鑫科金第一章投标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BADL2023000478)的(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方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满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投标人: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4号楼6层周梦国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100070电话:010-83815858传真:010-83815959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岳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1001045700056055099H海鑫科金CHNOLOG开户银行地址:北京市丰谷区莲花池西路路桥大厦10号开户银行电话:010-63462555日期:2023年12月22日3.投标人情况介绍序号项目内容及说明备注1营业执照郑州海之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2014年12月30日、91410105326870372L2注册资金(万元)506万(元)3法定代表人张笑颜4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10层1014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6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客站支行、410015230380525043087联系方式0371-86537371二其他材料/福资格响应文件2.1营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扣二推码量录91410105326870372L家企业信用(副本)多进记,(1-3)名称郑州海之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伍佰零陆万圆整类成立日期月2014年12月30日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月2014年12月30日法定代表人张笑颜住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10层1014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鼓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河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教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输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展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电了元器件零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智能仪器仅表销售(除依法很经批准的项目外,无营业执限恢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准后方可开城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队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登记机关年月日2023030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http://wwwgsttgov.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2.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5.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不存在下列串通投标情形:(1)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福段参与编制的;(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6)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7)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8.我单位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满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0.我单位获得中标、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自愿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将我单位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信息公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示期一年,一切不利后果我单位均自愿承担。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郑州海之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22日2.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的(项目名称: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郑州海之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7人,营业收入为2742.2万元,资产总额为2163.02万元,属于手(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郑州海之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22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福2.4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公司参与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ADL2023000478)的投标非联合体投标。2、我公司参与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ADL2023000478)非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特此承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郑州海之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22日1.投标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BADL2023000478)的(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方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满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投标人:郑州海之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10层1014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孟艳星邮政编码:450008电话:0371-86537371传真:0371-8653737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客站支行开户银行帐号:41001523038052504308开户银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路与创业路交叉口东北角开户银行电话:0371-86523265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接触式指掌纹采集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