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


一、项目编号:1404992023CCS00737
二、项目名称:圣鑫园市民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圣鑫园市民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物业管理)项目
长治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圣鑫园C区1号22号商铺,地上共三层,办公面积2.2万平方米。一、二层为办事窗口,三层为办公室和会议室,地下一层主要用于档案存放。正式设备设施情况:给排水系统、高低压配电设备系统、供暖系统、监控系统。
1


报价:1531000(元)
长治市泽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长治市郊区大辛庄镇小神村
91140411317110515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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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圣鑫园市民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物业管理)项目
圣鑫园市民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物业管理)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武英,张道林(采购人代表),闫顺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联系方式:0355-2192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
联系方式:0355-2080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电 话:0355-2080036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圣鑫园市民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物业管理)项目.docx102.5K

中小企业声明函763.5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圣鑫园市民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1404992023CCS00737采购人: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采购机构: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报价人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及解密五、磋商采购程序六、签订合同七、服务费八、保密和披露九、询问和质疑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圣鑫园市民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9点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992023CCS00737项目名称:圣鑫园市民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物业管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35400元采购需求:(1)本次竞争性磋商共1包,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采购内容:采购服务内容预算金额(元)服务期限圣鑫园市民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物业管理)项目1535400一年采购内容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2)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售价:免费提供。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9点30分。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本项目采用在线响应方式进行,报价人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2日9点30分。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山西CA:0355-2090058;北京CA:0355-2136789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4.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响应。6.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68号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355-21921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名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项目联系人:常女士联系电话:0355-2080036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2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六项以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为准。二、中小企业资格证明提供以下任意一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三、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报价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报价一览表;2、报价人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内容完整,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3、响应函内容完整,须加盖电子公章。4、服务方案;5、磋商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扫描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七部分。4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5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6本项目预算金额1535400元 7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无8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如有的话)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在线提起质疑9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注:本表内容与报价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报价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指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集中采购机构: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5“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报价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报价人法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授权代表电子签章。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3.合格报价人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4.磋商费用报价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内容5.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章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报价人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5.2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报价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3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5.4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均具有约束作用。6.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3报价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报价人。6.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要求。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要求加密上传。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上传及要求按第一部分第四条规定执行。8.1报价一览表格式由系统固定格式生成,报价人须将本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报价金额,供货期、质保期及参数等内容同时填报于报价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后在系统内上传。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序号3的要求。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7章。8.3磋商报价8.3.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及其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8.3.2报价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报价人报出的总价为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8.3.3报价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报。8.3.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8.3.5报价人应提供服务的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8.3.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10.响应内容填写说明10.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磋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报价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报价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报价人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报价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报价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报价人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14.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5成立磋商小组15.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5.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磋商小组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7.响应文件审查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2磋商小组要求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提出,报价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采用PDF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响应。17.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7.4.1审查中,报价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A、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B、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C、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D、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E、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7.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报价人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报价人的合法权益的。17.4.3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响应无效:A、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7.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报价人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电子公章。报价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17.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报价人。17.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7.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报价人提供的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报价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磋商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18.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报价人随机的顺序进行。18.3磋商内容包括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报价人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以PDF格式并加盖电子公章形式进行响应。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4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报价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5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报价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6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集采机构将及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使每个报价人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报价人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集采机构要求加盖电子公章进行确认。18.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8.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报价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8.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8.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8.9报价人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8.10磋商小组应对报价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0.13条要求进行审查。18.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报价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8.12经磋商、审查,报价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报价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13磋商过程中,报价人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以PDF格式并加盖电子公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要以PDF格式并加盖电子公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提出。19.最后报价19.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报价人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报价人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报价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19.1.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报价人(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1.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报价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报价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1.3若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不对未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综合评审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取评审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21.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评审复核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3.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报价人承担。23.磋商保密23.1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采购项目终止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报价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4.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六、签订合同25.成交通知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6.2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费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八、保密和披露28.保密报价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披露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0.询问30.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提出质疑。31.质疑31.1在线质疑提出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31.2质疑材料要求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1.3在线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被质疑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逐一作出答复;必要时,可邀请不少于3名以上单数政府采购专家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答复。质疑针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评分办法)的,由采购人进行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出具相关依据。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处理。质疑内容属于评审报告中已有结论性意见的,采购人可依据评审报告意见答复;必要时,采购人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内容涉及原评审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实质性条款评判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价格计算错误、分项评分和客观分评分错误情形的,由原评审委员会予以明确,并书面陈述是否产生错误、原因和事实依据。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质疑供应商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31.4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A.采购需求前附表采购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要求后附)预算金额(元)服务期限圣鑫园市民服务中心购买服务资金(物业管理)务项目1535400一年B.服务要求服务需求书一、项目内容及要求(一)采购项目内容:长治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圣鑫园C区1号22号商铺,地上共三层,办公面积2.2万平方米。一、二层为办事窗口,三层为办公室和会议室,地下一层主要用于档案存放。正式设备设施情况:给排水系统、高低压配电设备系统、供暖系统、监控系统。(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一年。2、服务地点:长治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服务要求及标准1、工作任务(1)负责卫生保洁、绿地养护工作;(2)负责高低压配电系统维护保养,24小时值班;(3)负责水、电、暖日常维修保障工作2、服务内容及标准(1)房屋日常养护维修房屋日常养护维修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保持办公楼(区)房屋原有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进行日常养护和及时修复小损小坏等房屋维护管理工作。服务内容:办公楼(区)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等的日常养护维修,保障共用设施的正常运转,做好水、电、空调系统的检修及维护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流程。服务标准:确保办公楼(区)房屋的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维修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设备运行参数及相关记录。定期对水、电、暖设施设备进行维检。急修报修10分钟内到现场,小故障30分钟内处理;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24小时;设备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示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雨水井、化粪井每月检查1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2)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使用所进行的日常养护维修。服务内容:对办12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道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服务标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定期对排水管进行疏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畅通;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3)供电设备管理维护供电设备管理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对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服务内容:对办公楼(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服务标准: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完全;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接到相关部门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告知服务对象。(4)供暖设施管理维护供暖设施管理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供暖系统正常运行对供暖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服务内容:对办公楼(区)供暖系统设备机房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服务标准:对供暖范围内的暖气管道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做到安全、合理;建立严格的制度,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保证办公楼(区)的正常供暖。(5)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是指对办公楼(区)公共部位及道路等公共场地的日常清洁保养。服务内容:办公楼(区)内楼梯、大厅、走廊、天台、卫生间、公共活动场所、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域道路、停车场(库)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服务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楼梯、扶手、大厅、走廊、地下室、天台、内外墙面、停车场(库)、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确保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扶手无灰尘、窗明几净;道路及走廊无随意堆放和占用、不见废弃物、公共设施无积尘;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垃圾实行袋袋分装,日产日清;及时清扫积水积雪,确保办公区和卫生责任区容貌整洁。(6)绿化管理绿化管理是指对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管理。服务内容: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负责绿化区域内的修剪整形、除杂、培土、浇水、育苗等所有看护工作。服务标准: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花草树木生长正常,修剪及时,无枯枝及病虫害现象;认真落实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草坪应保持平整,无纸屑、杂物;乔木修剪科学合理;绿篱修剪整齐有型;灌木花卉修剪及时,修剪下的树木和杂草,应当天清理运走;绿化灌溉次数视天气情况而定,供水应充足,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现大面积枯萎现象;及时有效防治病虫害现象;对新植和弱小树木、植物应做好综合防护,及时扶正加固;风雨季节应灾前预防,对树木加固,灾后及时清除。C.项目交付时间和地点按照合同约定。D.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E.付款条件按合同约定(根据《长治市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方案》中要求,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本次签订合同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30%,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要求要求说明1《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内容完整,电子签章符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提供以下任意一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内容完整,须加盖电子公章。中小企业资格证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注: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时补正。2、以上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3.资格审查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内容有失信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文件无效。4.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说明:1.供应商在磋商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以下6项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要求要求说明报价1报价一览表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报价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5、服务期限是否符合项目需求;6、内容完整,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商务资信1报价人代表的身份证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完整,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2响应函内容完整,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须加盖电子公章。3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签章。是否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服务要求、服务期限等)。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技术1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有效,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报价人须知第19条规定的原则。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报价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报价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报价无效。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享受报价服务的价格折扣。(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五、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六、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一、商务部分(15)(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合同执行能力、投标人业绩(15分)供应商应提供同类型服务合同(开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其中单个服务合同达到70万平方米以上的得15分;单个服务合同达到30-69万平方米的得10分;单个服务合同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下的得5分。得分项不累加,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事项及内容,最高得15分。二、服务部分(22分)1、服务人员配置(8分)物业经理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电工证、管道工、消防等与物业服务相关证件,每提供一个资格证书得2分,总分最高8分,没有证件不得分。(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真实有效)2、相关荣誉(9分)公司所承接服务单位(在服务期内),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获得一个荣誉得3分,最高9分,没有获得相关证书不得分。3、员工培训及管理规章制度(3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可行性强,可提供方案和具体图片,得3分,不提供则不得分。4、综合服务方案(2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综合服务方案符合要求,可行性强,得2分;不提供则不得分。三、技术部分(48)服务硬件相关配套设备(48分)(1)生活垃圾运输机械化程度较高,能提供1台机械设备及车辆得3分(属于公司自有机械,公司需提供机械照片及购买凭证),最高6分,没有相关设备则不得分。(2)卫生清扫机械化程度较高,能提供1台机械设备得3分(属于公司自有机械,公司需提供机械照片及购买凭证),最高24分,没有相关设备则不得分。(3)绿化设备机械化程度较高,能提供1台机械设备得3分(属于公司自有机械,公司需提供机械照片及购买凭证),最高18分,没有相关设备则不得分。四、价格部分(1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x100%x15(1)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供应商在价格评分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说明:由磋商小组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报价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报价人打分。然后汇总计算,确定最后综合得分,磋商小组将选择综合得分最高的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人注:本项目提供的证件或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挂靠,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甲方:乙方:乙方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履约位置:二、服务事项和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中服务内容。三、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安全管理、基础保障等核心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四、服务内容质量和考核验收标准……………………………………………………符合甲方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服务要求,遵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执行。五、合同价款服务费年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服务费计算依据报价人相关报价明细为准。其中:第年度(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服务费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每月服务费(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月);根据服务内容的增减,服务费可进行调增调减。六、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用;3、专项服务费用:;4、其它费用。七、付款方式资金支付方式: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服务费用支付手续。甲方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八、项目承接验收1、乙方承接项目时,应制定全面的承接方案,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2、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甲方应积极协调解决。3、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4、乙方承接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服务部位的必要材料包括不限于;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工程竣工图、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等。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保修责任。九、使用与维护1、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3、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甲方违反本临时公约和服务区域内服务规章制度的行为。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服务区域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5、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服务用房。6、服务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十、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方法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若这些文件相互之间存在抵触、对同一内容有不同的约定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本合同文本;2、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4、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十一、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遵守以下约定:十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督促检查验收乙方的服务过程和结果,检查核实乙方工作人员配置、在岗状况、持证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称职的员工按响应文件所承诺的资格条件进行更换,并可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3、合同服务期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和设备。4、必要时,就服务范围内事宜协调属地管理部门;十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根据与甲方的协商结果获取合同外服务的合理费用。2、必须严格实施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必须补充或更换人员时,必须补充或更换优于或等同于响应文件承诺的上岗资格的工作人员。3、乙方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须与响应文件所报一致。合同存续期内,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应调整。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和重要活动在岗,如有变化,须取得甲方的同意。4、严格履行合同文本(含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工序工艺,保障业主的建筑物、设备设施、院区内设备设施状况良好和正常运行使用。5、科学、完整、连续地编制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并按时移交。编制周、月、季度服务档案报告。合同到期、或经双方同意合同提前终止,或满足本合同约定条件下的合同提前解除时,在日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议约定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6、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合理合法地处置,杜绝恶性治安事件的发生。十四、甲方违约责任具体是:十五、乙方违约责任具体是:十六、索赔甲乙方违约时,当一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对方未能予以答复,应视为已被对方接受。十七、责任免除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可免除违约责任。十八、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及退还按响应文件内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或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的履行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乙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完毕乙方责任,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十九、争议的解决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二十、合同终止、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附:“政采智贷”告知事项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成交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第七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一、报价人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报价人按照本章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章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人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二〇二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一、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中小企业资格证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三、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涉及)……………四、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若涉及)……………一、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政府采购政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人:(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人:(电子公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涉及)四、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若涉及)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人单位全称:(加盖电子公章)二零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目录一、报价一览表………………………………………………………………二、报价人代表的证明…………………………………………………………三、响应函…………………………………………………………………………四、服务方案……………………………………………………………………五、磋商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扫描件………………………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报价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包号服务项目总价服务期限包X首次报价(大写): (小写)¥:注:此表不得有缺项,报价人首次报价及磋商过程后续报价均须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并包含税金、社保以及提供物业保洁服务所需工具、用品、耗材等费用,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若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不对未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报价人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人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报价人:(电子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报价人住址)的(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报价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报价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扫描件三、响应函响应函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报价人全称)授权(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第一包: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技术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报价人中,确定参加磋商的报价人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人代表姓名: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报价人:(电子公章)年月日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报价人(电子公章):五、磋商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扫描件;报价人(电子公章):二、政府采购政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名称)的圣鑫园市民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物业管理)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圣鑫园市民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物业管理)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长治市泽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2人,营业收入为4019398.74万元,资产总额为4309299.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人:长治市泽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公章)日期:二0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注册登录使用须知T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长治市泽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H统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记机关911404113171105154长治市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所属门类成立日期2014年11月03日行业50万人民币房地产业物业管理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购买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