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春产新粮食质量监测 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大春产新粮食质量监测调查 大春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调查中标结果公示(2023)
按照《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宜宾市2023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发改发〔2023〕85号)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2023年产新粮食质量情况,我县认真开展了2023年大春产新粮食质量监测调查工作。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抽样情况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我县2023年大春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调查共采集样品40份,其中稻谷20份、玉米10份、高粱10份,覆盖我县7个镇15个村。
二、质量调查情况
(一)稻谷质量调查情况
一是定等指标出糙率情况:全县质量调查样品出糙率指标平均值为77.24%,最高值79.1%。符合国标中等(三等,出糙率≥75%)及以上的比例为90%,其中一等5%,二等70%,三等15%;国标中等以下的比例为10%,其中四等5%,等外5%。
二是整精米率情况:平均值为49.205%,最高值64%。整精米率达到一等(整精米率≥50%)的比例为40%、二等(50%>整精米率≥47%)的比例20%,三等(47%>整精米率≥44%)20%,四等(44%>整精米率≥41%)10%,等外(整精米率38%)10%。
三是水分含量情况:平均值为11.83%,且平均分布在9.6%~14.6%,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水分含量≤13.5%)的比例为90%。
(二)玉米质量调查情况
一是玉米容重情况:平均值为722.7g/l,最高值740g/l。容重达到一等(容重≥720g/l)的比例为70%,二等(720g/l>容重≥690g/l)的比例为30%。
二是不完善粒情况:平均值为6.4%,不完善粒达到一等(不完善粒含量≤4.0%)的比例为40%,二等(4.0%≤6.0%)的比例为30%,三等(6.0%≤8.0%)的比例为10%,五等(10.0%≤15.0%)的比例为10%,等外品(不完善粒含量>15%)的比例为10%。
三是水分含量情况:平均值为9.82%,且分布在6.5%~13.1%(均符合国家标准水分含量≤14%)。
(三)高粱质量调查情况
一是高粱容重情况:平均值为725g/l,重达到一等(容重≥740g/l)的比例为50%,三等(720g/l>容重≥700g/l)的比例为16.7%,等外(容重700g/l)33.3%。
二是不完善粒总量情况:平均值为1.2%,分布在0.8%~2.1%(均符合国家标准不完善粒总量≤3%)。
三是水分含量情况:平均值为13.1%,分布在10.8%~14.5%,符合国家标准水分含量≤13.5%的比例为50%。
(撰稿人:李桃艳芳审核人:何顺敏 审签人:何顺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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