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广告制作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2023)



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广告制作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JHW[CS]2023015(招标文件编号:FJHW[CS]2023015)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广告制作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嘉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屏路25号屏东城1-3号楼连接体27号-847
中标(成交)金额:35.7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嘉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广告制作服务定点采购
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广告制作服务定点采购等详见磋商文件
根据磋商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运用发散性思维和创新思维,对本次所采购产品进行设计和制作,并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并安装等。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家武(磋商小组组长)、唐皖闽、张伟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银行帐号开户名称: 福建华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北尚支行账号: 1170 9010 0100 2024 1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35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磋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日溪乡坂中19号        
联系方式:陈工 0591-87305728、13906900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又名琴亭花园广场)A区第十一层A室            
联系方式:李庚、杨馨、林盛丰 0591-87722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庚、杨馨、林盛丰
电 话:  0591-8772219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广告制作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晋安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16:2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家武(磋商小组组长)、唐皖闽、张伟超(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35.7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庚、杨馨、林盛丰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722195

采购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日溪乡坂中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工 0591-87305728、1390690017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华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又名琴亭花园广场)A区第十一层A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庚、杨馨、林盛丰 0591-87722195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ng

5.3.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5-1-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的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的(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广告制作服务定点采购项且)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广告制作服务定点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嘉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205.114949万元,资产总额为2734.32903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福建嘉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日期:2023.12.13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33.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赔犯罪记录。特此声明。(签字)供应商代表:谢巧兴供应商名称:福建嘉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023年12月13日4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制作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