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字元城系统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2023)
一、项目编号:SHXM-09-20231205-1049
二、项目名称:北外滩核心区数字元城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北外滩核心区数字元城系统项目
2900000.00元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外滩核心区数字元城系统项目
北外滩核心区数字元城系统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明娴,张士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东大名路1098号301室
联系方式:021-65016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飞虹路518号2号楼205室
联系方式:25015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望平
电 话:25015153
附件信息:
中标推荐理由.jpg119.0K
附件信息:
北外滩核心区数字元城系统项目.pdf759.4K
竞争性碳商项目成交推荐理由项目名称:北外滩核心区数字元城系统项目项目编号:SHXM-09-20231205-1049成交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成交金额:2900000.00元评审总得分:97.67中小企业:否(是/否)福利性单位:否(是/否)否(是/否)贫困县物业公司:注:1、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推荐理由:根据《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五条,采购文件评审办法,推荐得分最高单位为中标(成交)单位。竞争性碳商小组(评审)成员签名:项目编号:SHXM-09-20231205-1049北外滩核心区数字元城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地址:东大名路815号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三)磋商响应报价(五)磋商保证金(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参加:一、项目编号:SHXM-09-20231205-1049二、采购内容及数量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北外滩核心区数字元城系统项目12920000.00详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2920000.00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北外滩核心区数字元城系统项目资格审查要求包1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自定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级2自定义根据《财库[2016]125号》之规定,企业信用报告合格的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级3自定义有效提供企业自我声明——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及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级4自定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不存在负面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材料及外部查询有效内容核对判定。项目级5自定义投标有效期不足90天。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项目级6自定义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项目级7自定义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响应文件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项目级8自定义以赠送方式响应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项目级9自定义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项目级10自定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项目级11自定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项目级12自定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113自定义根据《财库[2016]125号》之规定,企业信用报告合格的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114自定义有效提供企业自我声明——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及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115自定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不存在负面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材料及外部查询有效内容核对判定。包116自定义投标有效期不足90天。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包117自定义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包118自定义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响应文件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包119自定义以赠送方式响应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包120自定义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包121自定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包122自定义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包123自定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根据响应人的响应内容判定。包1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报名时间:2023-12-08至2023-12-18(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五、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金额、开户行、户名、账号等)]磋商供应商应于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不受理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缴入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磋商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磋商响应截止日一个工作日前到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开具收据。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方应于2023-12-2010:30:0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市虹口区三河路328号2号楼202会议室(开标无需来现场,磋商时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可不再打印纸质投标文件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七、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3-12-2010:30:00时整在上海市虹口区三河路328号2号楼202会议室(开标无需来现场,磋商时间另行通知)开启,开标不用到现场,磋商时间按通知要求,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处理。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目的,磋商响应方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磋商响应将作为无效处理。4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库〔2022〕46号的相关规定,在磋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磋商报价(此最终磋商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方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2、技术文件目录(货物和技术服务类项目)(1)、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2)、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3)、设备配置清单(见附件8);(4)、技术响应表(见附件9);(5)、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见附件10)(7)、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8)、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9)、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10)、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11)、蹉商响应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附件8:设备配置清单单位全称(公章):,标项: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全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9:技术响应表单位全称(公章):,标项: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磋商响应方应根据磋商响应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全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0: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单位全称(公章):,标项: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磋商响应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全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1: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单位全称(公章):,标项:序号优惠内容适用机型单价比磋商响应报价优惠率(%)123456全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2: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的采购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响应内容而对磋商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磋商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磋商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13: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授权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联合体甲方单位:(公章)联合体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18: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附件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样张)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诚信行为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诚信行为,我方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元城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