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评估中标结果公示(通渭县乡村振兴局2023)



通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3RTJC035
二、项目名称
通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是否废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包1

兰州理工大学
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
69.5666
9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兰州理工大学
通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评估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专家

包1
王世玉,裴学义,马雄雄(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1.049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渭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通渭县县政府
联系方式:0932-5556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仁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福台八队安置点
联系方式:18894448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政和
电 话:18894448880

附件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通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评估项目.pdf 报价表.pdf

通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评估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023RTJC035委托单位:通渭县乡村振兴局代理机构:甘肃仁通招标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1采购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3.2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3.2.1招标项目基本信息3.2.2投标人资格要求3.3招标3.3.1综合说明3.3.2磋商公告时间3.3.3采购文件的构成3.3.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3.5采购文件的修改与补充3.3.6答疑会和现场考察3.4投标3.4.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3.4.2响应文件的语言3.4.3计量单位3.4.4投标货币3.4.5联合体投标3.4.6知识产权3.4.7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组成3.4.8响应文件格式3.4.9投标有效期3.4.10投标保证金3.4.11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4.12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递交和修改1)响应文件的加密和标识2)响应文件的递交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4.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4.14特殊情形的规定3.4.15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拒收其递交的响应文件。3.5开标3.5.1开标内容及注意事项3.6评标3.6.1评标流程3.6.2注意事项3.6.3供应商家数计算3.7定标3.7.1定标原则3.7.2定标程序3.8发放成交通知书3.9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1合同授予原则3.9.2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3.9.3其他3.10质疑与答复3.10.1综合说明3.10.2质疑和答复的时限3.10.3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0.4质疑函的递交及地点3.10.5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3.10.6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3.10.7投诉3.11、招标代理费第四章服务需求4.1技术参数4.2服务时间及地点..............................................................................................错误!未定义书签。4.3总体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4.4验收合格的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4.5特别声明第五章评标办法5.1评标原则及组织5.1.1原则5.1.2组织5.2评标程序5.2.1响应文件的初审5.2.2比较与评价5.2.3评标方法5.2.4评标报告5.3废标第六章附件附件1、合同格式及条款附件、开标一览表附件2、投标函格式附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4、法人授权函格式附件5、供应商情况表附件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附件7、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8、商务偏离表...........................................................................................................................51,3附件9、技术偏离表附件10、售后服务承诺函...........................................................................................................-53-附件11、公司业绩一览表...........................................................................................................-54-附件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3、中小企业声明函14第一章招标公告通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通渭县乡村振兴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25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3RTJC035项目名称:通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评估项目预算金额:70.00(万元)最高限价:70.00(万元)采购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国务院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制定具体专项评估检查实施方案,对通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行实地评估核查并如期提交专项评估报告,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20日内服务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12-15至2023-12-21,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方式:投标人必须通过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注:电子标采购文件格式为.DXZF)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2509:30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四不见面开标厅五、开启时间:2023-12-2509:30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四不见面开标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采购文件后,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供应商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生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参加投标。注: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通渭县乡村振兴局地址:通渭县平襄镇新城区温泉路82号联系方式:0932-55565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仁通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福台八队安置点联系方式:188944488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政和电话:18894448880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下述关于要采购的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规定2.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通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评估项目2)招标内容:制定具体专项评估检查实施方案,对通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行实地评估核查并如期提交专项评估报告;3)采购预算:70.00万元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属于服务业;2.2采购人1)单位名称:通渭县乡村振兴局2)联系人:南蕾3)联系电话:0932-55565152.3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甘肃仁通招标有限公司2)联系人:李政和3)联系电话:188944488802.4付款方式(由使用方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所有服务完成且所有报告提交经采购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2.5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资格审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企业或审计报告未完成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且在有效期内,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文件,由此导致其投标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前(上传)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2.7服务期限按照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20日内服务完成2.8投标有效期60天2.9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2.10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一份,不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成交后请成交供应商将WORD版响应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90869390@qq.com。注: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包号的,应该按每个包号分别制作响应文件。未按该要求制作标书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2.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2.12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2.13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考察集中地点:2.14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2.15招标公告的发布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9号第三章第十八条在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信息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有关事项应当知道的时间。本项目时间安排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为准。2.16供应商家数计算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执行。详见投标人须知3.6.32.1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18招标代理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3.112.19电子投标须知2.19.1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附件、商务偏离表9,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目号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商务实际要求响应情况备注序号条目号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商务实际要求响应/偏离备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技术偏离表10,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目号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技术实际要求响应情况备注序号条目号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技术实际要求响应/偏离备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应仔细说明售后服务保证内容,出现故障响应时间及售后服务人员,11情况,并填写下表:售后服务承诺厂商(电话、地址、联系人)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投标人(电话、地址、联系人)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售后服务人员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专业、联系电话及相关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经历)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承诺方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53-附件、公司业绩一览表1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电话合同金额签订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54-附件、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3附件、小企业声明函1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本公司为_____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本公司为_____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16,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唐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通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评估项目项目编号:2023RTJC035投标人名称:兰州理工大学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数量单价(元)投标总价(元)服务范围1通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评估项目验收通过按照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20日内服务完成1695666695666通渭县重点行政村、重点农户全覆盖投标总价合计:(大写):陆拾玖万伍仟陆佰陆拾陆元(小写):695666.00元投标总价合计:(大写):陆拾玖万伍仟陆佰陆拾陆元(小写):695666.00元投标总价合计:(大写):陆拾玖万伍仟陆佰陆拾陆元(小写):695666.00元投标总价合计:(大写):陆拾玖万伍仟陆佰陆拾陆元(小写):695666.00元投标总价合计:(大写):陆拾玖万伍仟陆佰陆拾陆元(小写):695666.00元投标总价合计:(大写):陆拾玖万伍仟陆佰陆拾陆元(小写):695666.00元投标总价合计:(大写):陆拾玖万伍仟陆佰陆拾陆元(小写):695666.00元投标总价合计:(大写):陆拾玖万伍仟陆佰陆拾陆元(小写):695666.00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评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