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机动车中标结果公示(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广州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广州花卉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023)
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项目编号:DDYJ-2023-1038536本项目于2023-12-2610:32:47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一)成交供应商:广州市海珠区华通名车修理厂(二)成交价:30000.00(叁万元整)(三)成交标的明细服务描述数量单位供应商报价(元)是否中标采购预算总金额:30000元,保养费用由粤AE466Q、粤AG4558统筹使用。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据实支付相应维修费用。二、商务条件1.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服务区域:广州市3.机动车维修项目内容:对轻型普通货车、中型专项作业车的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手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技术。三、维修服务供应商资格条件1.合法营业执照。2.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文件: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3.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约定计算、支付维修费用。四、技术要求1.机动车维修服务标准按《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标准号:JT/T816-2021)执行。2.原厂配件(材料)或有品牌的同质配件(材料)(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高于装车零配件标准要求,且具备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供应商承诺对所提供的配件(材料)实行追溯制度,留存材料(配件)来源凭证。3.供应商应编制机动车维修技术方案。五、授予合同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维修项目工时费中标优惠率为20%,维修材料管理费中标管理费率为12%,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最优惠价。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合同条款应当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履约验收标准和方法,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1次30,000.00是采购单位: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2023年12月26日-第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机动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