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中标结果公示(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2023)



 

2023年青龙一中教师培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6

一、项目编号: Z1303212301472301 二、项目名称: 2023年青龙一中教师培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明博优学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延庆区永宁镇西关村78号3室
91110229MA018HTM2P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明博优学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23年青龙一中教师培训项目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1年
484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超(甲方评委)彭秀芬(主任)李常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2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地址 : 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清风街23号 联系方式: 范文然 0335-7882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燕山路西段324号 联系方式 : 杨艳红 0335-7860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跃龙 电话: 0335-7860987 十、附件 承诺函2023年青龙一中教师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时间:
2023-12-26       地域:
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清风街23号      采购人:
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明博优学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7.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致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名称(名称):明博优学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姓名):日期:2023年12月22日2023年青龙一中教师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1303212301472301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采购代理单位: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3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磋商邀请受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的委托,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2023年青龙一中教师培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综合评分法,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3年青龙一中教师培训项目2.项目编号:Z13032123014723013.采购预算:490000元;4.采购内容:通过项目培训使全体教师具有在新课标、新教材、新高考的形势下,能形成传授学习方法,夯实基础、精准把握教学和考试方向的能力,最终达到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目的。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6.服务期限:1年7.项目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8.本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说明1.有意向的供应商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http://www.hebpr.gov.cn/index.html)进行网上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qhdggzy.cn/qhdggzy/)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详见“帮助”具体事宜可联系0335-3617648。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2:00-24:00。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HDTF格式)。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东配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五、联系事项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清风街23号联系人:范文然电话:0335-7882746代理机构: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燕山路西段324号联系人:王跃龙电话:0335-7860987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具体内容和要求1采购项目2023年青龙一中教师培训项目;1采购预算490000元;1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1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1★服务期限1年2采购人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清风街23号联系人:范文然电话:0335-7882746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燕山路西段324号联系人:王跃龙电话:0335-78609874供应商产生方法■公告□供应商库抽取□专家和采购人推荐□其他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联合体■不接受□接受□其他7现场勘查■不组织□组织8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以上三种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其他________________9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期)内的产品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供应商投标货物含有上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证书扫描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投标货物的清单(只打印出投标货物所在页即可)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10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10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11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3响应文件的递交(1)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QHDTF格式)。(2)开标前未在网上开标大厅签到的,视为无效投标;(3)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未完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视为无效投标;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依据冀财采【2021】7号文件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15★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90个日历日。16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17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8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19响应文件的制作(1)供应商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打开【政府采购-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进行下载。(2)供应商通过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QHD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打开。(3)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4)供应商应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5)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将拒收。(6)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用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QHDTF格式和*.nQHD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秘钥加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20★签字或盖章要求供应商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公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已在指定位置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1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2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时00分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QHDTF格式)。23磋商小组的组成评审专家人数: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人,采购人代表1人。24磋商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磋商结束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含修正的响应文件,如有)。25磋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磋商代理服务费公式:招标代理服务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5磋商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25磋商代理服务费100以下1.5%25磋商代理服务费100-5000.8%26成交结果公示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7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8其他规定28.1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包括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HD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3.供应商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供应商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生成加密响应文件,用于上传响应文件;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包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秦皇岛市网上开标大厅:http://121.22.127.46: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者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qhdggzy.cn)”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按钮”。并根据操作手册(请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供应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响应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1)开标结束后,请勿关闭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届时需实施查看互动交流,关注开标主持人发布的指令。(2)请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二次报价并上传相关附件,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3)请各供应商保持实时在线,已备供应商在未完成某项必须步骤的情况下联系该单位。(4)在评标专家发出“获取二次报价”指令后,“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的填写,以及上传加盖公章的二次报价单附件的操作,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注:(二次报价请按照《秦皇岛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中的操作说明进行。手册下载地址:https://www.qhdggzy.cn/qhdggzy/bszn/006001/006001003/20210111/d5182d93-f18a-4dec-99e4-310d66c2c7a3.html)本项目支持语音问询,请供应商下载《电子询标系统客户端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www.qhdggzy.cn/qhdggzy/bszn/006001/006001003/20210520/a1daae69-d43f-48c0-9d34-67461f50e13c.html(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中下载),根据操作手册的要求可进行语音回复。29监督部门监督部门: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中心五楼电话:0335-786224630行业类型本项目属于未列明行业磋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使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2.4“磋商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职责。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要求:(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体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三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政策支持8.1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8.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8.3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8.4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9.其他说明9.1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9.2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9.3其他规定。供应商应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规定。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六章采购项目需求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上传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请所有供应商留意《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相关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响应文件应采用电子文件形式(*.QHDTF格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纸质版的,应按要求提供。13.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目录(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4)投标书(5)报价一览表(6)商务文件(7)商务要求偏离表(8)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1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1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14)技术文件(包含技术要求偏离表)(15)开标一览表1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书面形式提交的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15.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5.4报价方法:1)报价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报磋商响应声明。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所附的一览表中填报各项投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投标单价为固定价,不得调整,除非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影响价格的变更通知。16.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16.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前附表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磋商保证金17.1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数额及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18.1款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17.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采购人如有要求成交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并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19.2电子版响应文件中供应商的单位印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9.3开标结束后,请勿关闭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届时需实施查看互动交流,关注开标主持人发布的指令。请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二次报价并上传相关附件。请各供应商保持实时在线,已备供应商在未完成某项必须步骤的情况下联系该单位。在评标专家发出“获取二次报价”指令后,开标管理员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功能通知供应商报价。“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即最后报价)的填写,以及上传加盖公章的二次报价单附件的操作,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19.4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19.5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将拒收。19.6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用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QHDTF格式和*.nQHD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秘钥加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开标前,交易中心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20.2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20.3开标时,在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其它详细内容。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如果要重新上传响应文件,必须将上次上传的响应文件撤回才可重新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传送的时间和自身的网络情况,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逾时传送会被判断为逾期送达,其投标无效。21.2供应商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3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如要撤销其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1.4因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1.5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地点。22.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2.3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22.4加密的响应文件(*.QHDTF格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因秦皇岛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五、磋商和评审23.磋商小组23.1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24.初步审查24.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施工组织设计为不可变动的技术条款。24.1.1初步审查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4.1.2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4)对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实质性响应的;(5)供应商的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恶意参与竞争的;(6)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5.澄清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磋商26.1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26.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价格磋商,并确定价格磋商的轮次。26.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6.6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7.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7.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8.评审28.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8.2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8.3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提出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9.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在评审报告中予以确定。30.磋商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重新评审31.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2.保密及串通行为32.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于授予合同33.成交信息的公布3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4.询问与质疑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法律、规章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成交通知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见前附表。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5.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5.3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6.签订合同36.1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6.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应将2份合同原件交于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具体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6.5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37.未尽事宜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评审方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2评审标准1.2.1首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性审查,剔除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其次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剔除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评标细则内容对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①资格性检查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备注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其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评标现场查询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结论是否通过②符合性检查表序号项目评审标准1签署和盖章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2响应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磋商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3响应报价1、响应报价未超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2、响应报价没有漏项。3、响应报价合理、有效4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实质性条款满足磋商文件“★”号实质性条款要求6其他情形未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注:评委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进行通过式评审,认为合格的项打“√”,不合格的打“×”,对于不通过者,评委应对此做出说明。1.2.2评审细则报价得分10分(1)本项目的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是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元整),人民币(小写):490000.00元。(2)投标报价高于各项“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者按废标处理,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3)供应商报价的综合单价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成本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报价的依据、证明材料及相关说明,无相关有效证明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项报价低于成本。(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项目评审过程中,小数保留两位,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价格扣除,按折扣后价格计算得分。1.2.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1.2.4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评分细则序号评审因素价格得分评分标准备注1报价10(1)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中,控制在最高限价以下为有效报价。(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培训服务方案30服务方案细致、完善,满足要求的得27.10-30.00分;服务方案一般的得24.10-27.00分;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18.00-24.00分;缺本项得0分。3培训教师队伍24分①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语文教师,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正高级教师)或特级职称的每人得4分,副高级(高级讲师)职称的每人得2分,中级(一级教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8分; ②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数学教师,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正高级教师)或特级职称的每人得4分,副高级(高级讲师)职称的每人得2分,中级(一级教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4分; ③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英语教师,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正高级教师)或特级职称的每人得4分,副高级(高级讲师)职称的每人得2分,中级(一级教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4分; ④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物理教师,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正高级教师)或特级职称的每人得4分,副高级(高级讲师)职称的每人得2分,中级(一级教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4分; ⑤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历史教师,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正高级教师)或特级职称的每人得4分,副高级(高级讲师)职称的每人得2分,中级(一级教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4分;注: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4课程设置20课程设置符合满足需求、科学、合理得18.10-20.00分;课程设置满足采购需求、基本可行得16.10-18.00分;课程设置有缺陷得12.00-16.00分;缺本项得0分。5服务承诺12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期限安排的合理性、可实现性,较好10.90-12.00分,中等9.60-10.80分,一般7.20-9.50分,缺本项得0分。6类似业绩4投标人近三年来类似合同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注:1、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案例必须是以其自身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2、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普查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普查;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普查,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普查,并出具普查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普查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普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普查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普查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注:以上合同范本供参考,如有不足自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修订,但不可修改本合同实质性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2023年青龙一中教师培训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Z1303212301472301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一、供应商身份证明二、投标书三、报价一览表四、商务文件五、商务要求偏离表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一、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十二、技术文件(包含技术要求偏离表)十三、开标一览表一、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本授权委托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磋商代表,就(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姓名):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书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的文件(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间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六、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日期:年月日三、报价一览表(一次)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服务期限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表一:(次)报价表(此表无须放在响应文件中,磋商时在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模块,按主持人发出的指令完成对应操作)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服务期限是否为最后磋商报价是□否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____________备注:1、此“报价表”为磋商结束后递交(不编制到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请各供应商自行准备;2、在竞争性磋商小组发出“获取二次报价”指令后,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二次报价(即最后报价)并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按要求提交上传相关附件;四、商务文件附件一、同类业绩(如有时)起止时间项目名称或内容合同价款完成情况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注:附完整的、清晰可辩的合同扫描件。附件二、拟投入人员情况表序号拟投入人员名称职称本项目担任职务备注123456...注:拟投入人员需附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6.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备注:后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名称):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承诺函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此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之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被发现承诺不实,我单位愿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4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可不用提交]。采购人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en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不到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已失效的,由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具有良好信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所属行业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2)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注:如不是监狱企业,此表可不填。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6%的扣除,在计算最终报价时按照扣诚6%后的金额计算。(2)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证明资料(本项目不涉及)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应提供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不在上述两个清单,不涉及。十二、技术文件12.1技术文件供应商依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评审办法,编制响应文件,格式自拟。十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题内容磋商(一次)报价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联系人联系人固定电话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六章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一)基本情况:授课形式:名师入校寒假集训授课内容:教法指导专业提升授课老师:一线特级名师、高考命题备考专家等【服务时间及内容】本次培训共计517课时,包含教师培训150课时、教师实战交流(名师答疑)130课时、学科培优校本课程体系建设共205课时、专家测评辅导32课时。【课程具体安排】1.教师培训1.1课程安排名师入校培训课程安排(150课时)课程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历史授课内容定制课程定制课程定制课程定制课程定制课程授课课时50课时50课时50课时名师入校培训课程安排(150课时)课程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历史授课内容定制课程定制课程定制课程定制课程定制课程授课课时50课时50课时50课时1.2课程特点1.2.1培养建立独属于学科的体系化学科思维,学会定向备考,有效做题,高效备考;1.2.2紧密结合高考,解决难点、重点、必考点,争取实现快速突破;1.2.3高考命题备考专家亲自授课。2.教师实战交流安排2.1课程安排教师实战交流安排(130课时)科目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历史授课课时30303040授课内容定制课程定制课程定制课程定制课程晚自习名师答疑名师答疑名师答疑名师答疑2.2集训目标2.2.1培养建立独属于学科的体系化学科思维,学会定向备考,有效做题,高效备考;2.2.2紧密结合高考,解决难点、重点、必考点,争取实现快速突破;2.2.3语文学科并入入校课程以及个性化服务体系。2.3授课时间及安排每天6小时/8课时,上午3小时/4课时,下午3小时/4课时,晚自习名师答疑,按照不同学科、不同类型学生对应不同的备考策略。3.课程体系建设安排3.1课程安排3.2集训目标及意义整体提升高考备考能力课程体系建设安排(205课时)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课时50课时50课时50课时55课时授课内容定制课程定制课程定制课程定制课程课程体系建设安排(205课时)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课时50课时50课时50课时55课时授课内容定制课程定制课程定制课程定制课程4.专家测评4.1测评安排专家测评(32课时)类型授课对象授课课程说明专属辅导全科全科分析、提升潜力、知识漏洞、后期调整方案高三全面把控高考,提升教师高考指导能力(二)资金来源情况:(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1.本次采购金额4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0万元;自有资金49万元;需跨年安排资金0万元(须提供主管科室审批或单位资金承诺)。2.年初批复预算指标0万元,填报政府采购预算49万元。(三)该项目(是/非)集中采购目录内容:非,采购品目编码为C02030200,拟委托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四)拟选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五)该项目(是/否)分包:否。(六)采购意向公开(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于2023年11月09日发布,满足30日要求。二、落实政策功能情况:(一)(是/否)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是,(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100%),拟定小微企业产品价格优惠扣除比例为0%。(含监狱和残疾人企业优惠政策)(二)(是/否)进口产品:否。(三)(是/否)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否。三、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二)根据采购项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要求。四、商务要求:时间:1年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一中五、技术要求:本次培训共计517课时,包含教师培训150课时、教师实战交流(名师答疑)130课时、学科培优校本课程体系建设共205课时、专家测评辅导32课时。通过项目培训使全体教师具有在新课标、新教材、新高考的形势下,能形成传授学习方法,夯实基础、精准把握教学和考试方向的能力,最终达到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目的六、履约验收要求:验收主体: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内容和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八、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无明博优学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单位名称)的2023年青龙一中教师培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青龙一中教师培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明博优学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236.51662万元,资产总额为408.265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明博优学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22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明博优学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所属行业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2023/12/1914:00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注册一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小微企业企业名称:明博优学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信惠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229MA018HTM2P注册资本: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延庆分局所属门类成立日期2017年11月03日行业200万人民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党教机关找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https://xwqy.gsxt.gov.cn/mirco/micro_detail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师培训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