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中标结果公示(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2023年建新社区格林公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G2023B16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黄州财采计备【2023】196号
三、项目名称
2023年建新社区格林公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中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黄冈市新港北路 19 号光谷科技城 A1 栋 301 室
中标(成交)金额:37.299999(万元)
工程类
名称:2023年建新社区格林公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罗红青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92009606
五、评审小组成员
马芳,王聪,周郝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12-27
2、评审地点: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22号
联系方式:0713-8888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州区东门路39号
联系方式:0713-8382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丽
电话:0713-8382306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建新社区磋商文件12.13.docx
相关合同
1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七: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建新社区格林公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_: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中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65人,营业收入为158239万元,资产总额为15506.1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2023年建新社区格林公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中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15823.9万元,资产总额为15506.1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筑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胡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00说明: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需要提供该承诺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黄州区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G2023B169项目名称:2023年建新社区格林公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采购人: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北保都招标代代理有限公司HubeiBaoduTenderingAjentCoLtdHubelBaodu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友情提示(黄州区)为优化营商环境,盘活企业应收账款,缓解供应商参加黄州区政府采购活动融资困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诚实守信”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即可直接向开展“政采贷”的合作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依据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供应商提供服务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分为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业务办理流程为:供应商业务报名—金融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供应商在建行开立结算账户—收集业务资料—业务合同签订—贷款审批与支用。贷款利率为:年利率4.25%(以贷款支用时实际利率水平为准)。金融合作机构承诺为供应商提供优惠利率和绿色融资通道,供应商承诺到期还款,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的信息公开和备案等相关配合工作;具体融资事宜由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财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对失信供应商将依法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冈黄州支行联系人:邹劲15072812103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良好采购秩序;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六、本单位所有参与本次采购的相关人员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对以上各项条款无任何异议。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5一、项目基本情况....................5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三、获取采购文件....................6四、响应文件提交....................6五、响应文件开启7六、公告期限....................7七、其他补充事宜:无7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九、发布媒介:《湖北政府采购网》....................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一、总则....................8二、磋商文件....................9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10四、磋商保证金:无。12五、磋商有效期....................12六、磋商报价要求....................12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13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九、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3第三章磋商步骤及方法....................14一、磋商小组....................14二、磋商步骤及方法....................14三、视频磋商....................15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18五、签订合同20六、付款方式20七、公告、质疑....................20八、参照法律....................21九、磋商失败条件....................21十、其他注意事项....................21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2第五章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23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4第一章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2023年建新社区格林公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12 月 27 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G2023B169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黄州财采计备【2023】196号3、项目名称:2023年建新社区格林公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38.304765万元6、最高限价:38.304765万元7、采购需求:老旧小区改造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3、方式(1)本项目交易网站为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2)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或2372645290)。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1日8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通过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上传;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3年12月2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2023年12月2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至9点00分进入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22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713-88887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黄州区东门路39号联系方式:0713-8382306邮箱:hbbdzb@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丽电话:0713-8382306发布媒介:《湖北政府采购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文件仅适用2023年建新社区格林公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采购项目。项目属性:工程类2.定义2.1“采购人”是指黄冈市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监管部门”是指黄州区政府采购办公室。2.3“代理机构”是指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4“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6“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7“磋商地点”是指:网络磋商。3.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条。4.磋商费用4.1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代理服务费(1)《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文件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代理机构账户:开户名称: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黄冈市赤壁支行行号:102533010032帐号:18140202092000418024.3供应商在报价时不得单列上述费用。4.4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5.1磋商邀请函5.2供应商须知5.3磋商步骤及方法5.4采购内容及要求5.5合同书格式5.6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文件的疑问、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2023年12月21日17:30时前提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疑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6.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各供应商自行查阅,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4磋商修改文件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已经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5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6.6供应商如对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仍有疑问,应在磋商中向磋商小组提交书面文件,要求磋商小组予以解答。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供应商误读、误解修改文件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7.1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7.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7.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7.4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7.5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二章第7.8条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电子版的磋商响应文件。并签署电子签章,用于投递。7.6页码标注:7.6.1文件中凡有文字的面即算作一页(如果页面有文字,或数字、或表格等,都算作一页),所以不论是单面打印还是双面打印,只须标注有文字的页面,完全空白页面不标注页码;7.6.2封面上有文字,也算作一页,但是封面上不标注页码;7.6.3封面后的首页标注为第2页,页码采用连续标注方式,不能间断;7.6.4编制方式如下:1)首选方式:封面不标注,从翻开后第一页开始,在每个非空白页面下面居中的位置标注“第m页,共n页”,比如:材料总页数100,则封面不标注,后面连续标注为“第2页,共100页”,“第3页,共100页”,……,“第99页,共100页”,“第100页,共100页”;2)次选方式:封面不标注,从翻开后第一页开始,在每个非空白页面下面居中的位置标注即可。比如:文字材料总页数100,则封面不标注,后面连续标注为“2”,“3”,……,“99”,“100”。7.7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从磋商响应文件中将“报价一览表”、“详细清单计价表”另行组成报价文件。7.8将磋商响应文件及单独的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PDF格式文件,按磋商文件中描述的电子签章要求,在平台上盖电子签章后依次上传。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与电子版内容相同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一份送至采购人处。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8.1报价部分1.磋商报价一览表(附件二)后附详细清单计价表8.2商务、技术部分1)磋商书(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磋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附件三)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四)4)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项目经理证等证明材料5)上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6)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依法免税和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8)企业近三年内(2020年12月至评审时间前)完成过老旧小区改造或公共设施改造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为20万元以上的业绩(业绩以成交通知书、合同为准)(附件五)9)参加本项目人员资料(附件六)项目负责人的学历、所获相关职称、类似项目的业绩等情况。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学历、所获相关职称等情况。项目班子人员的所获相关职称、人员配备及专业等情况。10)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主要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等证明材料)11)中小企业声明(附件七)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八)13)监狱单位声明函(附件九)14)书面声明(附件十)15)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人员名单(附件十一)16)承诺书(附件十二)17)注意事项(附件十三)18)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1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9.计量单位9.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四、磋商保证金:无。五、磋商有效期10.1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共60个日历日。供应商自述的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被拒绝磋商。6.磋商报价要求11.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11.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11.2总报价应包含工程款、人工成本、保险费、税收、售后服务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磋商报价为无效报价。11.3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会将对其作无效磋商处理。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12.1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一毂清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后文件会自动加密。12.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12.3供应商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www.hbncp.com.cn)注册,并获取电子签章。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重新递交。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九、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4.交易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第三章磋商步骤及方法一、磋商小组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分别是采购人代表和依法组建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1.2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二、磋商步骤及方法2.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时,出现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款,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款的,将被视作无效磋商。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审查符合工信部〔2011〕300号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经审查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或提供《监狱单位声明函》,经审查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上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提供本文件附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内容的书面声明是否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截图等)资格性检查标准是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性检查标准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否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是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符合性检查标准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符合性检查标准是否满足磋商文件中列明的工期、付款方式符合性检查标准响应内容与采购项目相符合、响应内容未存在重大负偏离符合性检查标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企业授权书有电子签章的符合性检查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附件承诺书和会议名单符合性检查标准参与本次磋商代表必须为本公司的在册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符合性检查标准磋商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检查标准响应文件之间不存在异常雷同符合性检查标准响应文件中无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符合性检查标准没有磋商文件中其它规定被视为无效磋商条款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三、视频磋商3.1根据财办库〔2020〕29号文件要求的要求,本次磋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的方式。为了磋商会议的顺利进行,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准备视频系统,具体参与网络远程磋商的注意事项及会议纪律详见附件。3.2磋商3.2.1参与磋商的人员应包含商务、技术代表,参与磋商人员数量不超过3人。并按本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详细列明参会人员信息,如因供应商填写的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影响参与视频磋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2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照一毂清风平台自动生成的会议签到的顺序,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步骤及方法集体与单一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服从会议安排,根据邀请的顺序及人员名单依次进入视频会场。3.2.4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应及时响应磋商小组的邀请进入网络会议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经多次邀请未能及时进入视频会议的,将视同该供应商放弃磋商资格。磋商小组不再邀请其参加后续磋商。3.2.5参与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磋商小组线上核验,如在核验中发现实际参与的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提供名单的信息不一致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3.2.6磋商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3.2.7磋商中,参与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信息。3.2.8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导致视频磋商障碍,经评审小组一致确认,磋商小组将通过网页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向供应商发送磋商书面确认函或随最终报价表一并书面确认。3.2.9代理机构采用视频录像记录磋商过程。3.3磋商文件修正及方案合议3.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与最后报价一起发送给各供应商确认。3.4最后报价3.4.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结果决定是否制定优化采购方案,并将优化方案(如有)和最后报价表提交给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的供应商。3.4.2在最后报价期间,各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协商、讨论。如发现供应商之间在最后报价过程中有协商、讨论的行为,将认定为恶意串通的违规行为,其报价无效。后果严重的将交由监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3.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4.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最后报价的,将视为放弃磋商资格。3.5最后报价查看及投递3.5.1视频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立即使用电脑登陆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网页版。代理机构发出报价邀请后,电脑会有弹窗提示最后报价,如未弹出弹窗提示,供应商需点击平台网页右上角“铃铛”图标,该“铃铛”上会有一个小红点,移动鼠标即可显示。3.5.2最后报价递交流程与投递响应文件一致,且供应商需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文件的投递和解密。3.6价格评议3.6.1价格修正。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最后报价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3.7政策支持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监狱企业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修正后和政策支持调整后的价格进行计算。3.8磋商小组应当在磋商结果报告上签字,对自己出具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磋商结果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该结果报告。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4.1本次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4.2磋商小组只要求商务、技术评审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4.3磋商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或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价格评比的最终依据。4.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等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有效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磋商按技术与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4.6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4.7评分标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部分: 30分 技术部分: 55 分综合部分: 15 分报价部分(30分)以各合格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30分,其它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30×100%。技术部分(55分)工程概况8分描述准确、清晰、现场踏勘细致 8分;描述基本准确、有现场踏勘 5分;其它3分。技术部分(55分)施工部署5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5分;合理、可行3分;欠合理,基本可行1分。技术部分(55分)施工进度计划5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5分;合理、可行3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1分。技术部分(55分)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5分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 5;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3分;其他 1分。技术部分(55分)主要施工方案7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7分;合理、可行5分;欠合理,基本可行2分。技术部分(55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5分现场布置合理5分;现场布置基本可行3分;其他 1分。技术部分(55分)主要施工管理计划5分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 5分;内容完备,可行 3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 1分。技术部分(55分)安全保证措施4分响应供应商所提供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4分;合理、可行的得2分;欠合理、基本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或安全保证措施明显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此项不得分。技术部分(55分)质量保证措施4分响应供应商所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4 分;合理、可行的得2分;欠合理、基本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或质量保证措施明显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此项不得分。技术部分(55分)工期保证措施4分响应供应商所提供工期保证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4 分;合理、可行的得2分;欠合理、基本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或工期保证措施明显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此项不得分。技术部分(55分)验收方案3分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验收方案: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分;内容完备、可行的得2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或验收方案明显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此项不得分。综合部分(15分)企业业绩9分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2月至今)完成过老旧小区改造或公共设施改造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为20万元以上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9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为准)综合部分(15分)项目人员配备6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专业人员的配备的合理性、职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优:6分;良:4分;一般:2分。合计100分五、签订合同5.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六、付款方式6.1详见本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七、公告、质疑7.1代理机构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公告、通知、磋商结果公告等采购程序中所有信息。磋商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7.2如果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的质疑,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成交结果的质疑,自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注:如未按上述程序规定进行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7.3公示期内如有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予答复。八、参照法律8.1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九、磋商失败条件9.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9.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3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9.4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之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以上条件的,本项目磋商终止。十、其他注意事项10.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0.2依据财库〔2020〕46号文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施工方案要求1、必须符合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施工季节、施工工期、施工安全规范、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等要求。2、施工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3、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应有意外情况发生时的备用方案。三、基本要求1、施工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范围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工;3、质量标准:合格;4、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现行各种施工及验收规范;5、成交供应商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6、施工方应随时接受采购人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出现质量问题应按采购人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7、验收标准:达到国家行业验收标准;8、根据最终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据实结算。四、服务要求1、做好建设期间各种协调工作并承担可能出现的协调费用。2、做好施工期间人身安全和质量要求并承担出现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3、做好施工资料收集、汇总工作及工程材料送审工作。第五章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仅供参考)合同格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20-0216)。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政府采购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一:磋商书(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文件编号)项目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1、2、……在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所提供的全部响应文件没有虚假,均真实、有效。2、根据已收到的采购项目为的工程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施工内容、施工要求、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的总价,按上述施工内容、施工要求、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预算书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5、我方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工程款预付及支付条件。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7、与本磋商有关的往来信函:(1)开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2)邮寄□非邮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邮寄地址:附件二:磋商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报价小写: (元)大写: 工期质量目标项目经理注:1、供应商填报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所报价应包含工程款、人工成本、保险费、税收、售后服务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3、后附详细清单计价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说明:本附件仅供参加磋商的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时填写。企业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期限从磋商之日起不得少于60个日历日)。授权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说明:本附件仅供参加磋商代表的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时填写。附件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名称及基本情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或注册日期:(4)公司性质:(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6)员工人数:(7)注册资本:(8)实收资本:(9)上一年资产负债表: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金: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2、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电话:邮箱:日期:年月日附件五: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用户单位名称用户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每个合同或验收报告须单独具表,并与上表一一对应;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附件六:(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扫描件,同类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姓 名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项目任职证书编号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及获奖情况时 间参加过的同类项目名称说明(二)项目组人员组成表姓名职务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姓名职务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备注须提供项目组成员执业证书或职称证扫描件。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需要提供该承诺。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762082.86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762082.86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762082.86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762082.86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762082.86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762082.86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评审专家不予认定。2.供应商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附件九:监狱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监狱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的证明资料(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定。2、供应商不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附件十:书面声明1、我公司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后附网站截图等证明资料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人员名单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钉钉账号附件十二:承诺书我公司理解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同意以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参与本次磋商,并承诺参与本项目磋商代表在网络远程磋商中与磋商小组磋商的内容真实有效,具有法定效力。如经磋商小组评审,我公司获得成交资格,将严格按照磋商内容和结果履行合同。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三:参与网络远程磋商的注意事项及会议纪律(钉钉系统)一、注意事项:1、本次磋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的方式,本次使用的视频系统为钉钉会议系统,为了磋商会议的顺利进行,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应当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钉钉系统并完成实名注册。2、各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并按本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详细列明参会人员信息,如因供应商填写的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影响参与视频磋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小组将会按照一毂清风平台自动生成的会议签到的顺序一对一进行网络远程磋商,磋商会议开始后,随时等候进入网络会议室,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方式咨询代理机构,也可以通过一毂清风交易平台的客服系统咨询。4、参与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磋商小组线上核验,如在核验中发现实际参与的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提供名单的信息不一致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二、会议纪律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服从会议安排,根据邀请的顺序及人员名单依次进入视频会场,未接受邀请的供应商不得自行进入视频会场,违规进入会场的,将被移出会场并提出警告,多次警告拒不改正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2、磋商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3、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应即时响应磋商小组的邀请进入网络会议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经多次邀请未能能及时进入视频会议的,将视同该供应商放弃磋商资格。磋商小组不再邀请其参加后续磋商。代理机构行业道德自律承诺我司秉承“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执业原则,遵循“守法诚信为本、社会效益优先、服务质量第一”的经营宗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竭诚为招标(采购)活动中各方提供公正、透明、高效的服务。为此我司郑重承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廉洁自律、拒绝接受赠品、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如您发现我们的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请您列举证据并联系我们的纪检人员,我们真诚欢迎并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我们的监督。纪检联系电话:0713-8382306纪检联系邮箱:bdzbkp@163.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