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全面预算管理系统中标结果公示(烟台市烟台山医院2023)
烟台市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600000202302001156
采购项目名称
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
公告日期
2023-12-27 15:20:20.0
中标情况
烟台市
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1156/烟政采【环宇】2023-049号 二、项目名称: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山东皇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朝阳街80号绮丽大厦306室 中标金额(元):78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 品牌(如有):金算盘 规格型号:V11.0 数量:1套 单价(元):500000.00,150000.00,38000.00,70000.00,3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崔勇、王建、程建丽、刘苏晶、刘海霞(招标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烟台市烟台山医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科技大道10087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35-686315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B座五楼 联系人:林菁、刘伟 联系方式:0535-667763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菁、刘伟 联系方式:0535-6677632
十、附件:中标清单
成交公告.pdf附件下载 中标清单.zip附件下载
中标供应商名称
山东皇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788000.000000 元(人民币)
烟台市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1156/烟政采【环宇】2023-049号二、项目名称: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三、中标信息:中标人名称:山东皇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果区朝阳街80号绮丽大厦306室中标金额(元):788000.00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项目名称: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品牌(如有):金算盘规格型号:V11.0数量:1套单价(元):500000.00,150000.00,38000.00,70000.00,30000.00五、评审专家名单:崔勇、王建、程建丽、刘苏晶、刘海霞(招标人评委)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1500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烟台市烟台山医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科技大道10087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35-6863158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B座五楼联系人:林菁、刘伟联系方式:0535-6677632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林菁、刘伟联系方式:0535-6677632十、附件:中标清单烟台市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被推荐的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及未中标投标人原因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序号供应商名称汇总得分成交原因及未成交原因1山东皇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5.40综合评审排名第一2上海荟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1.84综合评审排名第二3烟台盈迅数码技术有限公司89.49综合评审排名第三4山东甲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8.30综合评审排名第四授标意见:序号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元)1山东皇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88000.00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的(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金算盘软件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22人,营业收入为3479.62万元,资产总额为845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投标人为(山东皇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328万元,资产总额为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东皇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口期:2023年12月26日供货范围明细表项目名称: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1156/烟政采【环宇】2023-049号单位:元序号货物及部件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单价合计单项价品牌及产地生产制造企业属于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是否属于强制性采购1V11.0,含医疗业务预算、项目预全面预算算、采购预算、项目库管理、预算分析功能模块套1500,000.00500,000.00500,000.00金算盘重庆重庆金算盘软件有限公司无否2费用报销V11.0,含费用管理、差旅费管理、报销自助平台功能模块套1150,000,00150,000,00150,000.00金算盘重庆重庆金算盘软件有限公司无否3V11.0,含合同列表、合同附件合同打印、合合同管理同变更、合同跟踪、合同履约、合同提醒功能模块套138,000.0038,000.0038,000.00金算盘重庆重庆金算盘软件有限公司无否4V11.0,含移动移动应用审批、移动报销功能模块套170,000.0070,000.0070,000.00金算盘重庆重庆金算盘软件有限公司无否5票据管理V11.0,含发票里识别、查重、验伪功能模块套130,000.0030,000.0030,000.00金算盘重庆重庆企算盘软件有限公司无否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其他费用0.00/合计总价(元):788,000.00合计总价(元):788,000.00合计总价(元):788,000.00合计总价(元):788,000.00合计总价(元):788,000.00合计总价(元):788,000.00合计总价(元):788,000.00合计总价(元):788,000.00合计总价(元):788,000.00合计总价(元):788,000.00合计总价(元):788,000.00合计总价(元):788,000.00节能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0.00(元)节能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0%(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节能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0%(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节能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0%(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节能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0%(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节能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0%(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节能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0%(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环保产品合计总价环保产品合计总价环保产品合计总价0.00(元)环保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0%环保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0%环保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0%环保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0%环保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0%环保产品合计总价占总报价的比重0%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型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型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型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型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型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型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型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型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型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型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型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型企业制造。投标人授权代表客字孙富强投标人全称(蓝章):山东皇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26日注:1、如有其它费用请在本表中单独列明;随机备品附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明细也填于上表(需专门标识注明)。2、合计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总报价一致。3、本表未填写齐全或不按规定填写,评审时不予承认。4、所报产品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必须填报节能产品,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5、节能、环保产品的清单复印件须附在本表后,并在清单中标注出所报产品规格型号。未提供复印件的或超出有效期内的,评审时不予承认。评审费用表: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1156/烟政采【环宇】2023-049号SDGP370600000202302001156/烟政采【环宇】2023-049号SDGP370600000202302001156/烟政采【环宇】2023-049号SDGP370600000202302001156/烟政采【环宇】2023-049号SDGP370600000202302001156/烟政采【环宇】2023-049号填表时间:2023年12月27日项目名称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00.00万元100.00万元中标金额(元)中标金额(元)中标金额(元)788000.00评审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六评二十)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六评二十)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六评二十)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六评二十)评审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00分至10时20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请明确填写到支行及账号)开户银行(请明确填写到支行及账号)开户银行(请明确填写到支行及账号)开户银行(请明确填写到支行及账号)开户银行(请明确填写到支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崔勇王建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400.0011111400.00400.00崔勇王建开户银行400.0011400.00400.00崔勇王建账号400.00400.00程建丽开户银行:账号400.00/400.00400.00刘苏晶3开户银行400.001400400计:1600.00元计:1600.00元计:1600.00元计:1600.00元计:1600.00元计:1600.00元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账号代理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X费率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十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1156/烟政采【环宇】2023-049号招标单位:烟台市烟台山医院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B座5楼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2.定义3.合格的投标人4.其它B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修改C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1.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报价13.投标货币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5.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16.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D投标文件的递交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迟交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E开标和评标22.开标23.评标委员会24.评标原则25.评标方法26.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27.评标纪律F定标28.中标标准G授予合同29.中标通知30.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1.签订合同H中标服务费31.中标服务费I无效投标与废标J解释权H其他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函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附件三供货范围明细表附件四技术服务及商务偏离表附件五综合说明附件六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七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附件八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附件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件十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十四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信息附件十五政府采购质疑的相关说明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的委托,现对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招标内容: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2.有关要求:2.1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信用信息报告且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2.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凭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余款1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2.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2.4供货(安装)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个月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2.5供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应立即做出响应,对无法远程解决的故障问题应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3.有关说明3.1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提供所有安装调试所需的设备及配件,要求到达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3.2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标准工况下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在进行设计和制造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该产品生产国的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3.3质量除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及国家、行业、企业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3.4验收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3.5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7政府采购预算:100.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8投标人若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方式或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详见后附件)。4.招标时间安排4.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电子化投标要求5.1CA数字证书办理:本次采购采用电子采购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5.2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5.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5.4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或未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5.5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投标人应开标前半小时内登录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现场视频,本项目腾讯会议房间号:7981559211。投标人应注意检测电脑运行环境,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5.6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或超出解密时间的,视为无效文件。5.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项目结束设置专职人员保持在线状态。5.8报价情况确认:由投标人核对开标一览表的主要内容并公示投标人信用信息报告,如无异议,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公章确认。如长时间未进行签公章确认的,视为认同报价结果。5.9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发起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回复,未按时回复的,视为自行放弃。注: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页面,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答疑文件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可直接下载,如该项目发布答疑文件,请务必下载,并使用最新的答疑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6.联系方式:6.1招标人:烟台市烟台山医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科技大道10087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35-68631586.2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B座五楼联系人:刘伟,电话:0535-6677632邮箱:huanyuzhaobiao@163.com6.3代理机构财务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莱山支行开户名称: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8110188000036688财务电话:0535-62628366.4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使用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一、招标项目说明:本次招标为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投标人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二、项目概况及功能要求本项目烟台山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旨在将本院全面预算管理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固定化、流程化、移动化、数据化和集成化,将本院的战略经营目标实现量化分解和全程动态监控,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预算调整、预算分析,并将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和预算科室等各级预算组织纳入范围,建立分工合理、流程有效的预算体系,符合内部控制要求,促进本院目标达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源使用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本系统要求建立医院全面预算体系,包括全面预算、费用报销、合同管理、移动应用、票据管理等主要功能系统,要求以上各功能系统基于统一的技术平台及应用平台,使得各功能系统之间无缝集成、数据交互及时准确。(具体分项所包括的功能模块详见下表)系统分项功能模块功能说明项目预算包含财政专项项目、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调整、申请、执行、分析等内容。全面预算医疗业务预算包含业务收入预算、业务支出预算预测、编制、调整、申请、执行、分析等内容。全面预算采购预算包含资产设备的预算编制、调整、申请、执行、分析等内容。全面预算项目库管理含项目下发,项目申请入库,项目库绩效评价等内容。全面预算预算分析按时间、科室、收入指标、支出指标、项目、资金来源等不同口径,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产生相应的报表。费用报销费用管理含费用的基础信息管理、费用的申请、费用报销、借还款、费用报表等内容。费用报销差旅费管理含差旅费基础信息管理和日常业务功能,可以对差旅费具体标准进行控制,支持按照地区级别、人员级别、交通工具等多种方式设定报销标准,并能自动根据相应标准生成报销金额上限,并且超上限不能报销。费用报销报销自助平台针对全员使用,包含了费用和差旅费申请、报销、查询等内容。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含合同列表、合同附件、合同打印、合同变更、合同跟踪、合同履约、合同提醒等内容。移动应用移动审批移动报销支持在移动端的预算执行审批,包括预算执行申请审批、费用报销审批、采购类预算执行审批等。支持在移动端以预算为中心的报销单填写及预算执行申请和执行控制、采购类预算采购执行及付款申请。票据管理发票识别及查重通过照片识别发票内容,自动填写相关信息,并对电子发票进行查重校验,避免重复报销。票据管理发票验伪通过照片识别发票内容,与税务数据库对接,对发票的真伪进行校验。三、系统技术参数要求1.制度符合性符合卫生部、财政部《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财社〔2015〕263号)、《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20〕27号)、《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国卫财务发〔2020〕30号)、《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0〕31号)、《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1〕14号)文件对于医院预算管理的制定要求。2.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参数设置2.1系统基础设置基础管理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系统运行所有预算管理业务的基础,通过系统实现能根据医院管理要求进行灵活化、个性化的基础管理自定义。基础管理包括预算科目、预算科室、预算周期、项目字典、资金来源、预算方案、单据配置、流程配置、报表配置等。具体功能需求如下:(1)预算科室:系统需支持根据医院科室规划完成预算科室设置,支持归口和非归口科室设置,同时支持根据医院科室发展和医院架构调整,进行预算科室自定义和调整。(2)预算项目:能够根据经济事项制定独立的预算项目,预算项目经由申请、审批方可入项目库使用,支持预算项目库与财政一体化平台衔接。(3)预算周期:系统支持年度、季度、月度等多周期的预算周期设置,根据医院预算编制需求灵活设置预算周期。(4)项目字典:系统支持对专项目的申报科室、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资金来源等基础数据设置,形成项目字典库。(5)资金来源:系统支持财政资金、自有资金等资金来源设置。(6)单据配置:系统需提供灵活的单据配置功能,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和调整单据的栏目、格式,满足医院个性化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控制的需要。(7)流程配置:系统需提供灵活的流程配置功能,流程的起点、流转、分支和结束均可以灵活配置,各个审批的权限、金额、范围和驳回的路径均可以自由定义,满足医院个性化复杂流程建立的需要。(8)报表配置:系统需提供灵活的报表配置功能,报表的字段、权限、筛选条件、栏目之间的关系等均可以自定义,满足各层级人员灵活分析查询的需要。2.2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是预算执行、分析的基础,通过系统高效完成预算编制、预算上报、预算汇总、预算批复等预算编制过程管理,最终形成医院的预算编制结果,指导医院预算相关业务工作开展。具体功能需求如下:(1)系统支持自上而下分解和自下而上汇总多种模式编制预算,支持各个节点的人员、职责和权限设置。(2)系统支持预算数据通过公式自动取数、从EXCEL导入和手工录入方式完成数据录入,形成预算编制表。(3)在编制收支预算之前,根据事业计划和医疗计划,测算出来预算年度科室的工作量和对应的均次费用,用于指导预算编制。(4)★系统支持参照历史数据及合同进行预算编制。(5)系统支持两上两下预算编制过程管理。(6)系统支持基于角色的多层级多环节预算审批流程,支持预算审批与驳回。(7)支持年度预算编制,系统支持预算分解到月度,以便按月度执行、分析。(8)系统支持预算管理办公室将科室上报的预算,通过“批复下达”将预算编制数据下发,各科室对上报预算数据进行调整后重新上报,以此完成2上2下的编制过程。2.3预算调整(1)系统支持根据系统设定的对应预算指标调整流程进行申请、审核、批复。(2)系统支持预算调整,预算调整可直接填制预算调整单,对预算项目金额进行调整,也可以由业务科室发起预算调整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由调整申请单生成调整单。(3)系统支持在不影响预算总额的前提下,进行预算项目之间或者科室之间的预算调剂,既能保证预算总额控制的严肃性,同时保证了预算的执行控制的适应性和灵活性。2.4预算归口汇总系统支持归口科室汇总归口管理预算,并支持对预算编制金额调整。2.5预算平衡下达(1)具有预算平衡功能,对预算编制的结果进行汇总平衡。(2)实现预算逐级下达,已经下达执行的预算不允许任意调整。2.6预算执行(1)系统需根据预算控制时点的不同,支持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2)系统支持预算执行前申请,系统自动比对预算数据,超额自动发出预警提示,预算执行自动释放申请锁定额度。(3)系统支持预算执行后执行核销,自动比对预算申请额度和剩余额度,超额自动发出预警提示。(4)系统支持预算执行与支出报销一体化,支出报销自动执行预算,预算通过报销单自动执行,超预算给予报警提示。2.7项目预算(1)系统支持专项目预算控制,涵盖财政专项、科研项目、其他专项项目的预算全过程管理。(2)★实现专项目中专用设备参照采购预算中的设备明细生成预算。(3)实现专项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和分析。(4)实现专项预算跨年执行。2.8采购预算(1)★支持参照购置申请生成采购预算。(2)支持支持编制到单台设备预算,建立设备字典,从设备预算标准、采购合同、预算执行等过程管理。(3)★系统支持采购预算执行,采购付款单作为采购支出预算执行单,完成采购预算执行,执行付款记录自动更新合同付款进度信息。2.9项目库管理(1)★系统支持项目预算绩效模板设置。(2)系统支持项目下发,项目申请入库等功能。(3)★系统支持项目预算两上两下编制,并支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4)系统支持项目库绩效评价。2.10预算分析(1)提供对各部门计划指标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分析。例如收支预算分析、因素分析、预算报审和接收。(2)系统需支持根据不同的预算科目、预算科室、资金来源、项目类型展开预算分析,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执行进度分析、预算执行排名分析、预算执行对比分析等,可另存为EXCEL格式及打印输出。(3)系统需支持丰富的报表分析,包括汇总表、明细表、余额表、分析表等多种类型,并支持自定义报表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件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或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是或不是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是或不是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附件十四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信息平台简介: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牵头组织并建设运营的国家金融基础设施,旨在促进应收账款融资,重点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中征平台于2013年12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并于2019年与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实现政府采购的中标信息、合同信息、财政支付信息,以及成交信息等融资所需数据的快速交互,为广大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供了畅通的线上渠道。1.联系方式:0535-3577872(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2.官方网站:https://www.crcrfsp.com/3.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融汇商务园二区4号楼4.微信二维码:*公司简介:烟台市政企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是烟台市地方融资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主体。为畅通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更具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烟台市政企金融服务中心依托烟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汇集政务信息、整合市内外金融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搭建公益性金融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可在平台发布融资信息,直接点对点与金融机构对接,同时,在各主管部门指导下,平台定期举办线上线下银企对接会,拓展企业融资渠道,通过信用增信等方式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烟台经济高质量发展。1.联系方式:0535-68835852.官方网站:www.ytjf.com,www.yantaicredit.com3.地址: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79号烟农发展大厦18楼4.微信二维码:*公司简介: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烟台市融资担保业的龙头企业,已加入国家和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银行开展“二八分险”基础上的全面合作,可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风险分担。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聚焦“服务小微三农,助力经济发展”普惠金融为主责主业,引导更多银行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主体发展,集团借力享受各级政府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释放更多政策红利惠及广大市场主体,致力于打造国内最具影响力的融资担保机构。1.联系方式:0535-66110050535-66110022.官方网站:http://www.ytdb.cn/3.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41号金融大厦12楼、13楼4.微信二维码:附件十五政府采购质疑的相关说明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接收方式:质疑函纸质原件(可邮寄)或通过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锁)提交的质疑函。招标人联系电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人通讯地址: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附质疑函要求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注:1、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说明: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下限为0.5万元;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如有分包,按包分别支付。3.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包含项目验收费用;4.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面预算管理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