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堂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朝阳区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2023)
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2024年食堂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H-23-1212JC(招标文件编号:GH-23-1212JC)
二、项目名称: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2024年食堂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京卫鸿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北白村村委会东170米
中标(成交)金额:57.57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京卫鸿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2024年食堂服务
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2024年食堂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满足采购人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平兴莉、王岩、郭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63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朝阳区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街甲38号
联系方式:010-84634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冠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清洋河水务管理所院内
联系方式:庄工 010-64958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工
电 话: 010-6495825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2024年食堂服务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
行政区域
朝阳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15:0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平兴莉、王岩、郭越
总成交金额
¥57.57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庄工
项目联系电话
010-64958252
采购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街甲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84634582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冠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清洋河水务管理所院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庄工 010-64958252
附件:
附件1
03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pdf
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2024年食堂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2024年食堂服务项目编号:GH-23-1212JC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冠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H-23-1212JC2.项目名称: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2024年食堂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5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58万元5.采购需求: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2024年食堂服务581项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2024年食堂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清洋河水务管理所院内北京冠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层招标部(北五环仰山桥西南角)3.方式:凡前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要求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指定地点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若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需写明办理事项:获取或领取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被授权代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需写明授权范围:获取或领取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售价:2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清洋河水务管理所院内北京冠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层大会议室(北五环仰山桥西南角)。五、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清洋河水务管理所院内北京冠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层大会议室(北五环仰山桥西南角)。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③《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⑤《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等。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街甲38号联系方式:010-846345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冠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清洋河水务管理所院内联系方式:010-649582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庄工电话:010-6495825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内容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标的名称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4.2.5标的所属行业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2024年食堂服务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额:无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无。磋商保证金额:无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无。磋商保证金额:无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无。11.7.5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0.1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最后报价低者优先,最后报价分相同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者优先。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最后报价低者优先,最后报价分相同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者优先。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最后报价低者优先,最后报价分相同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者优先。条款号条目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10-6495825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清洋河水务管理所院内北京冠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层招标部(北五环仰山桥西南角)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10-6495825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清洋河水务管理所院内北京冠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层招标部(北五环仰山桥西南角)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10-6495825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清洋河水务管理所院内北京冠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层招标部(北五环仰山桥西南角)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10-6495825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清洋河水务管理所院内北京冠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层招标部(北五环仰山桥西南角)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10-6495825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清洋河水务管理所院内北京冠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层招标部(北五环仰山桥西南角)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25代理费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25代理费100以下1.5%1.5%1.0%25代理费100—5001.1%0.8%0.7%25代理费500—10000.8%0.45%0.55%25代理费1000—50000.5%0.25%0.35%25代理费5000—100000.25%0.1%0.2%25代理费10000——1000000.05%0.05%0.05%25代理费1000000以上0.01%0.01%0.01%25代理费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成交服务费。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成交服务费。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成交服务费。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成交服务费。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成交服务费。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进口产品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1.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或印鉴):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报价序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1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成交服务费承诺书致:北京冠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中若成交,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令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令。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1-2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编号类似项目情况说明类似项目情况说明类似项目情况说明类似项目情况说明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方名称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2、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2020年12月01日至今)所承接的类似餐饮服务业绩;3、供应商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合同标的内容相关页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页;4、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并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2技术部分格式自拟13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其他声明序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其他声明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3.供应商无需将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应事先自备足够的份数并随身携带,待与磋商小组磋商后填写并递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4最后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最后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4.供应商无需将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应事先自备足够的份数并随身携带,待与磋商小组磋商后填写并递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