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设备运维服务 终端设备运维中标结果公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好差评”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ZC-CG-2023-B1055(招标文件编号:HBZC-CG-2023-B1055)
二、项目名称:“好差评”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B栋7层2室
中标(成交)金额:3.23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武汉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好差评”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好差评”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
2024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18日
详见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伟,戴丽君,姜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取费标准的9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46028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        
联系方式:027-82797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中北东路165号东湖尚郡3号楼1710室            
联系方式:王工 18672344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867234475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好差评”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单位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武汉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12: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伟,戴丽君,姜峰

总成交金额
¥3.23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18672344757

采购单位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7-82797946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中北东路165号东湖尚郡3号楼17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18672344757

附件:

附件1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好差评”终端设备运维服务--询价文件(定稿).pdf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好差评”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HBZC-CG-2023-B1055项目名称:“好差评”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采购采购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询价文件三、询价响应文件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五、询价程序六、成交与签订合同七、质疑八、其他要求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及程序一、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资格自查表响应文件目录一、报价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报价一览表五、分项报价表(如有)六、资格证明文件七、关于资格要求的承诺函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九、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表十、项目常驻团队成员十一、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二、商务偏离表十三、技术要求偏离表十四、技术方案十五、其他资料十六、附件第一章询价公告“好差评”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中北东路165号东湖尚郡3号楼17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ZC-CG-2023-B10552、项目名称:“好差评”终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4、预算金额:3.25万元5、最高限价(如有):3.25万元6、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18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中北东路165号东湖尚郡3号楼1710室。3、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取询价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获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获取;(3)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售价:人民币2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中北东路165号东湖尚郡3号楼1710室五、开启1、时间:2023年12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中北东路165号东湖尚郡3号楼1710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联系方式:027-827979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中北东路165号东湖尚郡3号楼1710室联系方式:186723447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1867234475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5报价供应商详见第一章第四条相关要求4.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取费标准的9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递交方式: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并同时开具发票,成交供应商在看到网上公布的结果公告时,请携带开票信息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费开具发票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需邮寄中标通知书,请以单位电汇或转账中标服务费后,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转账凭证、开票资料(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票或普票)、收件信息等相关信息发送至349893109@qq.com,我司工作人员在收到邮件后尽快核实办理,并将中标通知书及发票以顺丰到付寄予贵公司。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须将合同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备案。如有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备案后方可退还。6.3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7.1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组织10.4对多包采购的规定/12.1备选方案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13.1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联合体14.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表》。14.2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5.1证明响应内容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证明满足询价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16.1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7.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18.1询价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19.4样品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无。20.1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23.1询价小组人数询价小组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评委不超过评审委员会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外聘技术和经济专家在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专家库中抽取。29.1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29.2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以后即可领取。30.1质疑期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1质疑回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八其他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针对于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对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非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工程或服务承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10%(如有)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鄂财采发〔2021〕8号文》(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的规定,监狱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报价扣除10%,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供应商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10%(如有)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鄂财采发〔2021〕8号文》(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报价扣除10%,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政府采购关于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4.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必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评审时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为准。(2)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须提供如下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产品所在当期节能清单页面截图(包含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字标志认证书号、认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产品节能清单产品查询系统(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产品单独分项报价。4.2、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为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如投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项目中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投标产品所在当期环保清单页面截图(包含企业名称、品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产品环保清单查询系统(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产品属于环保清单内产品须单独分项报价。5、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其他补充事项其他补充事项其他补充事项1.除本询价文件另有规定外,询价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1.除本询价文件另有规定外,询价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1.除本询价文件另有规定外,询价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3.本询价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响应文件印章: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代替。不得为电子公章、扫描章,否则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上述要求盖章,否则为无效投标。5.本表中,表示不选中,本项目不适用;表示选中,本项目适用。一、总则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1“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部门”:本项目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询价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报价供应商”是指(1)符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的条件;(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3)通过询价采购评审标准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询价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收费:100以下1.5%1.5%1.0%lOO-5001.1%0.8%0.7%500-10000.8%0.45%0.55%l000—50000.5%0.25%0.35%5000-lOOOO0.25%0.1%0.2%lOOOO-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l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l+2.8+2.75+14+2=22.55(万元)二、询价文件5.1本询价文件包括:(1)询价公告(2)供应商须知(3)项目采购需求(4)合同条款(5)评审方法及程序(6)响应文件格式(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6.2对询价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3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询价响应文件8.1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询价文件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询价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2除非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1供应商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九、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表关联企业情况: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备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十、项目常驻团队成员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执业证书及编号担任本项目职责1项目负责人2345678910...说明:1、提供项目常驻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证书(如有)、近半年的社保证明。2、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有)。十一、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备注说明:1、附业绩合同。十二、商务偏离表序号询价文件商务及其它条款项投标文件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对应的页码说明:1、供应商应对照询价文件商务及其它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询价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商务及其它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未逐条列出的条款视为供应商自愿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2、供应商应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商务及其它要求,不得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时,间:,年月日十三、技术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询价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对应的页码说明:1、供应商应对照询价文件技术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询价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未逐条列出的条款视为供应商自愿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2、相应技术参数应按文件要求在表后附证明材料(如有)。3、供应商应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不得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时,间:,年月日十四、技术方案(格式自拟)十五、其他资料1、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十六、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时间:年月日(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成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3、供应商不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终端设备运维服务 终端设备运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