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物业托管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



一、项目编号:SMZCZ-2023447C

二、项目名称:广场公园所后勤保障物业托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场公园所后勤保障物业托管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神木保泰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任伙场村 78 号
37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场公园所后勤保障物业托管服务):
服务类(神木保泰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广场公园所后勤保障物业托管服务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一年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373,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永斌(采购人代表)、崔桂儒、赵晓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场公园所后勤保障物业托管服务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神木市旧县医院内指挥中心(临时办公)
联系方式:15289225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7楼
联系方式:0912-8330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镇江
电话:18717629797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

广场公园所后勤保障物业托管服务磋商文件(2023120602).zip

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广场公园所后勤保障物业托管服务中标(成交)明细.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MZCZ-2023447C项目名称: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广场公园管理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人: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磋商内容及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一部分响应函格式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第六部分响应方案第一章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MZCZ-2023447C项目名称: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广场公园管理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8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是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1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广场公园管理所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380000.00否1年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相关政策落实。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由采购人代表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已缴存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如有)、标段编号(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信用记录:供应商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是否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有效期为一年)(8)供应商书面声明函。(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书面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的格式填写。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视同为小微企业,不再单独享受价格扣除。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时间: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七楼西侧709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1、磋商供应商介绍信;2、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3、不接受邮寄。售价:免费获取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8时00分至8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榆林市沙漠春天酒店(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与永安路十字)四楼仁和厅六、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榆林市沙漠春天酒店四楼(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与永安路十字)仁和厅。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各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地址:神木市东兴街南段警民路一号联系方式:173198411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7楼联系方式:0912-83308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镇江电话:0912-83308551871762979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定义(一)采购人: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二)监管部门:神木市财政局(三)采购代理机构: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四)供应商: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供应商注意事项(一)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二)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果认为磋商文件中涉及的采购需求(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要素及分值设置、采购内容和要求、合同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程序、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质疑函》上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质疑函》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4、质疑人对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神木市财政局提出投诉。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6、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②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③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投诉将被驳回,并将提出投诉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依法严惩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行为。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8、质疑函递交地址:采购人: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系电话:17319841177地址:神木市东兴街南段警民路一号代理机构: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联系电话:0912-83308559、投诉书递交地址:神木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12-8330666(三)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本次投标活动。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时间段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含当日)”。信用记录查询的结果,将以纸质截图形式留存。供应商未如实填报《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拒绝其参本次投标活动。(四)执行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次投标,以及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采购,执行******以及国家部委有关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五)关于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六)政采贷业务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七)供应商的投标费用自理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二)磋商文件的检查及阅读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做出全面的响应,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如本项目废标后需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中心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磋商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原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失效。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应当与最新发布的磋商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三)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1、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其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4、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变更公告,也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查看左上角的信息提醒,采购中心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省级公告·〉更正公告〗;(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四)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类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二)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三)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投标。(五)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五、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式样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形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1、电子磋商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磋商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磋商文件。2、电子磋商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磋商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三楼窗口,电话:0912-3452148。(二)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三)响应文件的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版,再重新提交新版。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逾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2、提交的响应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3、供应商拒绝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签到、供应商网络设备故障或沿用旧版磋商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内无法解密响应文件(如因系统原因导致无法解密可延长);5、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6、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未进行二次报价(因系统原因导致可延长)。六、组织开标(一)采购中心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二)采购中心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必须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名报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时,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四)开标会议记录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记录,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到,参加开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签到,所有资料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五)投标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中心应当及时处理。(六)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七)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停止开评标活动。七、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存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如有)、标段编号(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信用记录:供应商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是否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有效期为一年)(8)供应商书面声明函。(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八、组织评标(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二)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9、编写评标报告。(三)组建磋商小组1、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3、评标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中心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中心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标。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评标意见无效。(四)评标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五)磋商程序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最后的打分,最后按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第一次磋商报价。2、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依照民法中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补正前磋商小组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则对磋商响应文件做出评判。(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响应文件应通过不见面电子询标。(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4、磋商过程磋商小组应在符合性评审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认真阅读,磋商小组必须对响应文件的采购内容等有关要求进行一对一磋商。5、最终报价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最终报价阶段。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使用CA锁,自行在电脑上进行最终报价。对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理由。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和响应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7、推荐成交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8、编写评标报告(1)磋商小组应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评标方法和标准;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评标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2)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对拒绝说明理由的,报市财政局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3)除出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四种情况之一的以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出现上述情形的处理方法:评标结果汇总完成,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结果汇总完成,评标报告签署后,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市财政局。九、无效投标情形(一)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6、按《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十、成交(一)采购中心在评标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中心将发布成交公告。(三)采购中心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媒体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五)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十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二)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五)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六)采购人应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七)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十二、废标情形(一)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废标后,由采购中心发布废标公告。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1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一致。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3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资格证明文件;(2)符合性证明文件;(3)响应方案。4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第一次磋商报价一览表(1)磋商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磋商一览表填写符合要求;(3)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6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各项实质性条款(加★号的条款)。7无其他磋商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没有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8合同条款响应有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合同基本条款要求的描述。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项别分项评审要素备注名称总分值100分名称分项最高分值评审要素备注磋商报价得分20分价格201.本次磋商设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废标,不再参与下一步评审。2、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未超出财政预算,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100%。3、磋商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 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60分服务方案30供应商依照采购人规定及各岗位职责要求,结合各工作实际情况,针对采购人要求的服务主要内容、服务工作要求、质量标准制订切实可行的整体服务方案,开展专业化服务。服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得20-30分;服务方案较为合理、规范,具有一定操作性,得11-19分;服务方案简单,不具备操作性,得0-10分。 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60分组织机构10组织机构完善,能够针对本项目列出清晰的管理流程,得7-10分;组织机构合理,能够针对本项目列出合理的管理流程,得3-6分;组织机构不尽合理,管理流程不清晰,得0-2分。 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60分应急保障措施8根据本项目制定火灾、突发自然灾害(地震、气象等)事件、暴力事件等应急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全面、有效、合理、规范,可实施性强,得6-8分;应急保障措施有效、合理,具有一定实施性,得4-5分;应急保障措施简单、不规范,得0-3分。 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60分设施设备管理6工作时间内正常运行,管理、维护有具体的保障措施及有效可行的管理制度。对于配电柜、消防等设施设备的运行保障有详细方案。管理制度和方案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5-6分;管理制度和方案有效、合理,具有可实施性,得3-4分;管理制度和方案具有实施性,得0-2分。 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60分投入设备及工具情况6提供拟投入设备清单。机械、设备工具种类齐全、能完全满足物业需要、能及时补充、更换,得4-6分;机械设备工具基本齐全,得0-3分。人员管理制度7分人员管理制度7针对不同岗位有不同的培训制度、人员奖惩制度、请销假制度。管理制度全面、有效、规范、可行,得5-7分;管理制度有效、可行,得3-4分;管理制度不健全,得0-2分。服务承诺8分服务承诺8承诺在提供服务时,详细列出服务方案、内容和方式,服务措施切实可行,能够考虑并满足服务的多种需求,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监督、批评和建议。服务措施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6-8分;服务措施有效、合理,具有一定实施性,得3-5分;服务措施简单、不具有实施性,得0-2分。 业绩5分5提供2020年6月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需准备好原件通过网络备查),每份得1分,满分5分。注:1、各种计算数字“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2.评标委员会成员如有打分超过分值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打分的,则该成员的打分作废,不计入汇总分。4.磋商内容及采购需求神木市广场公园管理所物业托管服务方案一、项目概况神木市广场公园管理所位于神木市驼峰路北侧原地道战院内,占地面积2400平米。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主楼共2层,2层10间、1层12间用于办公,西侧副楼1层3间,用于库房、卫生间洗漱间等,南侧一楼6间,为门房和厨房餐厅。院内硬化面积约为1200平米,供暖方式采用大暖供暖。二、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1.1门岗服务:1、门岗服务的目的是维护合同范围内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协助甲方做好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包括消防安全监控)。要求门岗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门岗技能,要忠于职守,有胜任门岗工作的综合能力,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礼貌待客、坚持原则。2、建立健全物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对门岗人员实施严格化管理,加强门岗人员综合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的训导。加强对人、车的进出控制。各安全岗位职责和责任区域明确,确保日间和夜间安全管理。重点区域,重点管理,按要求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定期检查分析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质量。3、门岗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夜间值班人员必须严密巡查,根据神木市广场公园管理所特点制定巡逻路线图,并按规定路线和时间实行24小时巡更守卫制度,确保神木城市管理执法局安全,全年无治安、刑事、盗窃、泄密等安全事故发生,协助***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等。4、门岗人员要固定执勤,定点式守卫,要求24小时值班,对进入大门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严格检查、验证、登记;维护物业管理区内部的安全秩序。同时兼来客咨询、信件报纸分发等服务。1.2保洁、绿植养护服务:1、保洁:日常保洁工作是通过日常清扫工作,对物业区域定时、定点、定人进行废弃物的收集和清运;通过清、扫、擦、拭、除、洗等常规性服务,保持所有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从而提高工作、生活的环境质量。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垃圾处理(不包含外运费):包括收集、清除,运达投送到指定地点。随时保持各大小垃圾桶干净。(2)院落卫生:做好灰尘清扫、污迹清洗,地面维护等工作,做到地面干净无尘土、烟头、纸屑等杂物;绿植养护区通道及时清扫干净。墙面、顶面的清洁维护按合同管理规范执行。(3)公共卫生间:无臭味、异味;便器干净,便池无锈迹。地面清洁,无痰迹、无烟头、无杂物、将纸篓倒净并刷洗干净,纸篓每日上午和下午各倾倒一次。洗手池、水龙头、墙角整洁、无尘土和蜘蛛网。(4)管理区域内公共卫生:走廊、大门、值班室、楼梯地面干净无污迹、痰迹、尘土、纸屑等杂物;公共区域玻璃干净明亮、无尘土。楼梯扶手和铁艺保持干净,电梯间保持清洁干净。物业区域的保洁:楼梯、扶手、窗台、墙面干净无尘土,墙角无蜘蛛网。(5)办公室、活动室、会议室、库房等室内卫生保持干净整洁。(6)定期对窗户玻璃进行清洗擦拭,保持清洁干净。2、物业区域绿植养护:要做好对现有物业区域内的绿植、花卉及盆栽进行必要的养护管理。养护管理包括:浇水、施肥、整形、修剪、防治病虫、保证现有苗木成活率等。1.3维修服务1、办公室内、餐厅厨房内及公共区域内照明的维护保养,确保所有带电设备的用电供应正常;2、空调制冷设备日常正常运行工作,保证制冷系统的高效可靠运行;3、对上下水等供水系统日常正常运行维护维修工作;4、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水、电、暖、空调、排污等设备的零修、维护、应达到相应规定标准、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保证办公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供电设备管理维护内容是对办公楼供电系统高、低压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使用进行24小时日常管理和维护;5、水房水泵维护保养,维护好物业区域内的供、排水系统,确保24小时供水正常;6、服务范围内基础设施的维护及修理修缮,保证各门窗门锁的正式使用和开关;7、对房屋公共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巡查,维修、保养记录完善;8、每周1次对各楼层门、楼道内防火门、窗户进行安全检查,门窗关闭正常,门窗玻璃保持95%以上的完好率。每年2次以上(雨季前须安排1次)对屋面泄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定期检查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1.4会议服务1、会议室会前席签、茶杯摆放、调试操控音响设备以及开会期间的饮水续添、会后室内保洁服务、物品回库等工作;2、确保会议期间的投影仪、话筒、电视机等设备正常使用;3、打扫会议室卫生(包括门、窗、地面、地角线、柜子、衣架、台面,绿植,衣帽间,备餐间等)使门、窗、地面、柜子、台面无杂物;地角线干净,绿植无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4、有会时按照会议通知单摆好台形,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检查台面卫生,会场卫生,卫生间卫生,为会议做充分准备;5、会中按照会议服务流程做好接待工作,会后先要检查是否有客人遗留物品并上交,关闭所有设施设备,将会场收拾到无会标准;6、负责办公楼行政类会议、接待配合服务;7、行政事务服务、资料整理服务、物业管理辅助。三、服务费用合同总价为38万元,大写金额:叁拾捌万元(含税),合同总价含物业管理费用、服务人员的工资、意外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虽在合同未明确但属于完成合同项目内容的一切费用。四、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时间为一年。当服务期满后,根据服务期间完成招标人所要求的任务及达到的服务标准,在保证服务要求、服务质量不变的情况下,且在财政资金保障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如因政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物业政策规定发生变化,中标服务企业也需相应执行或解除合同等,均视为合约。五、付款方式每月一结,乙方开具税务发票。六、人员配置要求各岗位人员配置要求:岗位设置人数工作职责主管1人负责项目整体管理工作水电维修工1人持证上岗。负责项目区域内日常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工作。保洁2人负责办公共区域、值班室、办公室及附属设施保洁服务工作。门岗3人负责项目内公共区域、库房、值班室及附属设施及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保卫工作及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合计★7人所需从业人员要求:年龄都不得超过55周岁,必须经过体检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物业主管人员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工作经验。七、服务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1、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各岗位职责明确,有具体工作标准,有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2、物业管理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规范标准服务用语。3、按规定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开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依据,公示服务、监督联系电话。4、实行全天候接待服务,受理业主、使用人报修、投诉、求助,有效投诉办结率95%以上。5、每半年至一年征询一次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达到业主、使用人基本满意。(二)维修服务1、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有运行记录;有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及责任人均应挂牌标识。2、设备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记录。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可随时启用。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一天之内或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对投诉处理结果应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80%以上。5、庭院灯、楼道灯、围墙灯、指示灯等完好率95%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6、公共区域基础设施、护栏、围墙等完好无损。7、对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8、对蓄水池、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卫生要求。9、化粪池每六个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疏通1—2次。10、定期检查、保养给排水管道并及时清理雨、污水井。11、在接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甲方。(三)门岗服务1、建立健全物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对门岗人员实施严格化管理,加强门岗人员综合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的训导。2、大门入口24小时值班,8小时倒班制,重点区域严密巡查,根据神木市广场公园管理所特点制定巡逻路线图,并按规定路线和时间实行巡逻制度。并做好巡查记录。3、设有安全防盗监控报警系统的,应有专人24小时值守,摄录像资料至少保留一月。4、进出车辆实行登记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加强交通和通道管制以及对人、车流的控制。5、对搬出大宗物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6、对进出城管执法局的装修施工人员、服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对可疑人员应进行盘问、登记。7、对公共设施、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8、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9、定期检查分析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质量。(四)保洁服务1、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不少于以下频次)。⑴公共绿地1次/天/清理⑵硬化地面2次/天/清扫⑶主次干道2次/天清扫⑷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1次/10天/擦拭⑸水池、沟、渠、沙井1次/天清理2、房屋内公共部位⑴多层楼内通道、楼梯1次/天/拖扫⑵公共活动场所2次/天/清扫⑶楼道玻璃(不含高层及全封闭式玻璃)1次/15天/擦拭⑷楼道门、办公室门1次/7天/清擦⑸大厅、通道玻璃门1次/天/清擦⑹石料地面2次/天/拖洗⑺地板地面2次/天/拖洗⑻扶手、开关面板1次/天/擦拭⑼消防栓、过道门、踢角线1次/周/擦拭⑽公共卫生间4次/天/清洁⑾积水、积雪清扫及时。⑿室外不锈钢扶手、护栏、柱灯、音响、石桌、石凳、花钵(盆)灯罩、灯具、停车场(库)出入口的阳光板、减震板等定期擦洗,保持干净、明亮、无积尘。⒀清洁完后,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无杂物、无异味,并进行保洁巡查。3、垃圾的处理与收集⑴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⑵垃圾每日收集1次,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壳箱满溢现象。⑶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孽生。⑷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⑸所有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至定点垃圾桶。(五)绿化养护服务1、草坪、绿篱、造型树及时修剪,保持整齐美观。2、花草树木,适时浇灌、施肥、松土,无枯死、无杂草、无损坏、无大面积虫害现象,长势良好。3、对区域内的名贵盆栽进行重点养护,悉心打理。4、加强病虫害防治,预防为主,定期施以防治措施。5、特别注意植物的冬季保暖,制定周详的防低温管理计划。冬季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及早采取防冻措施。6、合理规划馆里绿化布置,根据季节的不同选择叶和花卉相匹配的盆景。八、服务质量1、乙方执行合同约定的门岗、保洁、会服及维修等服务内容的质量要求和标准,甲方对乙方服务的满意率须达到70%。2、严格按照甲方相关制度进行管理服务工作,乙方服务质量达不到约定的工资标准时,甲方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九、责任条款1、服务方应保证足够的人力,以确保物业服务正常运行。2、物业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服务技术。确保各项工作按标准高质量完成。3、服务方不得将服务业务进行转包。服务方在合同期内如不符合以上条款的予以扣除相应岗位工资及管理费用,造成损失的由服务单位承担。4、服务方无法提供相关服务时被服务方可及时进行处置,产生费用由服务方承担。5、合同期内,服务方出现三次以上重大失误的被服务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6、合同期内服务方服务人员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服务方负责。7、服务方必须保障所有人员的安全,防止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出现相关问题服务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造成的损失。五章合同基本条款一、服务条件(一)服务地点: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指定地点(二)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一次性包杆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二)货币单位:人民币(三)结算方式: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剩余款项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乙方须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否则拒付。不满足付款要求按无效标处理。四、服务保证(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二)符合国家要求,确保服务达到最佳状态。五、服务承诺以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合同等相关文件为准。六、违约责任(一)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若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合同一式四份),将合同报送神木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局1403室)备案并将备案后的合同送采购中心留档。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注释: 1、本章分为六部分,是为方便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设计。第一至五部分应按要求或给定格式填报。2、第六部分响应方案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本次招标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做出变动。封面格式神木市政府采购物业管理项目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盖章)时间:目录第一部分响应函格式X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X一、开标一览表X二、分项报价表X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X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X二、社保缴纳证明X三、税收缴纳证明X四、财务状况报告X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X六、信用记录X七、供应商信用承诺书X八、供应商书面声明函X九、中小企业声明函X十、其他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X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一、供应商基本信息X二、供应商性质X三、其他X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X第六部分响应方案X一、响应方案X二、参考样表X三、技术服务偏差表X四、合同条款响应X五、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情况说明X第一部分响应函格式响应函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第标段招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一、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磋商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二、我方已悉知并关注了贵方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的“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磋商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三、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四、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合同责任和义务。五、我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六、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七、我方的响应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八、所有关于此次招标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名称(盖章)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邮编:电子邮箱:(专用邮箱)日期:年月日备注:1、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内容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内容服务期投标报价小写:大写: 单位:元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备注: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2、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格。二、分项报价表(样表)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具体内容单价数量合计备注投标报价小写:大写: 单位:元备注:1、本表“投标报价”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2、本表为样表,仅供参考,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填写。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按以下要求逐一提供全部资料,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书面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应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否则按无效处理。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二、社保缴纳证明三、税收缴纳证明四、财务状况报告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信用记录七、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八、供应商书面声明函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其他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委派(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政府采购活动,就该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注:本授权自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另一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另一面)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该委托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可采用纸质签字或盖章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也可使用法定代表人CA锁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签章。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法人代表:承诺有效期限:年月日—年月日承诺内容: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违背以上承诺,同意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性质严重的,同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承诺日期:备注: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2、承诺有效期为一年。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第___标段的投标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4、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一、供应商基本信息单位基本情况供应商全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所属行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获得资质及等级(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经营范围人员情况从业人员总数管理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从业人员总数残疾人人数少数民族人数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关系供应商名称说明1、登记证号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的登记号。2、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上年度营业收入”。3、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上述信息。磋商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二、供应商性质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应提供声明函(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监狱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不做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视同为中小(小微)企业,不再单独享受价格扣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提供上述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此外,还须按下文给定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联合体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三、其他如:经营状况、同类服务业绩、客户评价证明、获得奖励及证书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标的名称为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广场公园管理所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监狱企业证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供应商,现郑重承诺:1、我方投标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服务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二、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执行陕财办采管〔2006〕21号文件)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方案一、响应方案参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八项《组织评标》各条款的要求,结合第四章《磋商内容及采购需求》编制响应方案。二、参考样表(一)同类业绩统计样表(仅供参考)序号采购单位名称合同名称合同起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数量合计(个):(二)项目团队样表(仅供参考)1、项目团队情况概述概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提供后勤服务的团队整体情况、团队负责人、联系人基本情况、背景、能力介绍等,具体内容自行编制。2、项目行政管理团队人员清单(仅供参考)1、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2、主要管理人员姓名年龄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3、行政辅助人员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从事类似项目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备注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3、各岗位服务人员配置明细样表(仅供参考)序号分项内容配置服务人员人数应急预备人数备注序号分项内容配置服务人员人数应急预备人数备注1234……三、技术服务偏差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条款偏离程度偏离简述或相关证明材料123456……备注:1、填写此表时以第四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各条款为基本响应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偏离程度”注明“0”,无需填写“偏离简述”项。超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列出“+”、“-”偏差,并在“偏离简述”项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偏离程度”项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未响应。2、“响应文件响应条款”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审环节发现该项与响应文件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四、合同条款响应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基本条款”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五、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情况说明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广场公园所后勤保障物业托管服务中标(成交)明细受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采用进行采购广场公园所后勤保障物业托管服务(项目编码:SMZCZ-2023447C)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广场公园所后勤保障物业托管服务)1.1、中标(成交)供应商:神木保泰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373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物业管理服务广场公园所后勤保障物业托管服务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一年根据采购文件要求1.00年373,000.00373,000.00-第1页-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广场公园管理所物业管理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广场公园管理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广场公园管理所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神木保泰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20.034660万元,资产总额为62.88488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万元,属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神朱保泰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3年12月21日11082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标的名称为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广场公园管理所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第5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保障物业托管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