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广场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烟台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



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中标公告

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1171
二、项目名称: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山东诚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新胜路18号内1号
中标金额:7984286.64元,年度金额为2661428.88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自2024年 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评审专家(刘晓萍、范春霞、鹿晶磊、杨丰国)采购人(宋大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附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烟台亿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9.10、80.60、72.60、74.60、74.60);山东河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8.10、84.10、83.60、80.10、87.60);山东诚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5.10、93.60、88.60、84.10、93.10);烟台新广物业有限公司(78.00、75.00、74.00、75.00、72.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翠路2号
联系方式:0535-6205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润华大厦2号楼24层           
联系方式:0535-6709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
电  话:0535-6709507               
十、其他
1.招标文件:已公示;
2. 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型企业;
3. 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中标、成交中标人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册地非国家级贫困县域内。
十一、附件
1.被推荐中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2.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
3.未中标单位未中标原因;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类似项目业绩清单(本项目未作要求);
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7.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

发 布 人: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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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烟台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14:54

评审专家名单
范春霞

总中标金额
¥798.42866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大伟

项目联系电话
0535-6205180

采购单位
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翠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5-6709837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2号楼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35-6205180

1、被推荐中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被推荐中标人名单:山东诚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推荐中标人理由: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最高。排名投标人名称得分1山东诚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0.902山东河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4.703烟台亿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6.304烟台新广物业有限公司74.802、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一、招标内容本项目为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项目,共为一个包。二、相关服务要求(一)管理范围服务区域具体为:东至胜利路西侧人行道西缘,西至西南河路东侧人行道东缘,南至西关南街北侧人行道南缘,北至南大街南侧人行道南缘,其中不包括文经大厦管理区域、广场地下商业经营等区域以及文化中心地上建筑物内部和库房内部保洁,文化广场地下两层停车场的停车位与车辆通道及人员通道,不包括地下商业区、配电室、各种机房及舞台、仓库等区域。文化中心广场保洁及秩序维护总面积约为77951.45平方米,主要分为:广场地上面积56353.92平方米(其中:硬化铺装面积43961.42平方米,绿地面积12392.5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面积21597.53平方米(根据财政最新定额标准减半计算),管理3座公厕。设施方面主要有:公厕3个,喷泉2座,各类灯具3082套,座椅36套,井盖90套,背景音乐喇叭47个,路挡42个,钢化玻璃1680平方米,垃圾桶27个,雕塑18座,公益宣传刊板12个,玻璃房2座,公益宣传景观小品10个,各类标志牌匾、立柱、护栏、墙面等设施若干。(二)管理内容与要求1、管理内容1.1卫生保洁负责对保洁服务区域内的广场、道路(通道、甬道)、台阶、文化中心主体建筑地上两层的露天硬铺装部分、绿地、地下停车场(地下两层)、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管理部分以及广场上设置的各种设施、设备以及公厕进行保洁、绿化管理,广场实行24小时开放。应每日对广场、道路(通道、甬道)、台阶、绿地、地下停车场(地下两层)、文化中心主体建筑地上两层的露天硬铺装部分等至少清扫两次,保持洁净;广场座椅及具有座椅功能的各种石材、旗杆底座、喷泉石沿及其它抛光石材、护栏、果皮箱、各类标牌应每日至少擦洗两次,并保持洁净;文化中心一、二层保洁区域及台阶每周刷洗不少于2次,保持洁净;雕塑、小品等每周至少清洁一次,保持洁净;广场硬铺装,每半个月彻底冲刷不少于一次(气温在零摄氏度以下,停止冲刷);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管理部分不定期清洁,保证无污损;公厕24小时开放,全日保洁,保证干净、卫生、无异味。1.2绿化养护广场内乔木、灌木、花卉、模纹、草坪等修剪合理、及时,造型美观,无树木倒伏、无死树枯枝、无缺株断垄。浇水及时,无旱情。浇水充足,浇水措施得当,不出现径流,造成流黄。科学施肥,苗木长势良好。防治措施得当,严防病虫害发生。无病虫害、药害。冬季树木和绿地保护围挡设置及时,整齐美观。无破损、无倒伏。1.3秩序维护维护管理区域内的正常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保证广场设施、设备及园林绿化等公共财产安全,保证进出广场车辆安全行驶与停放。及时发现、报告和准确处置发生在区域内的盗抢、破坏、火灾或自然灾害、非法聚集等刑事、治安案件和事故,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制止、劝阻公众的不文明行为。制止故意损毁广场附属设施、攀爬、踩踏雕塑、小品等行为;制止在广场建筑物、构筑物、雕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或张贴野广告;制止在广场随地躺卧、露宿、乞讨、拾荒、算卦占卜或从事其它封建迷信等活动。制止在广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制止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进入广场,制止在广场遛狗等有危及人员安全或破坏广场秩序及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引导公众在指定区域打扑克或开展体育、娱乐等活动。保证车辆设备在广场或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引导进出安全和停放有序。广场秩序的维护服务必须依照烟台文化广场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达到相关管理标准要求。地下停车场管理必须符合停车场管理规定,并达到相关管理标准要求。此外,还需负责保洁及秩序维护服务区域内的冬季清扫清运积雪、夏季防汛清淤以及极端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保障的应对防范工作。2、物业服务要求和标准(1)管理区域内派遣物业项目总负责人1名和保洁(含绿化养护)、秩序维护主管各1名(为投标人在职人员)。(2)要求保洁(含绿化养护)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公厕(3座)。保洁(含绿化养护)服务本项目实行每日两班制,规定作业时间安排为上午班(6:00-14:00),下午班(14:00-22:00)。具体保洁(含绿化养护)人员数量由投标人按服务内容酌情配置,必须确保服务质量达标。如遇创城或其他重大任务保障时,具体作业班次和时间以及人员安排须服从采购人的相关具体工作要求。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减少工作人员。(3)要求秩序维护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高,责任心要强,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分成3个作业班次,规定作业时间安排为上午班(6:00-14:00),下午班(14:00-22:00),夜班(22:00-6:00)。具体秩序维护人员数量原则上按三个作业班次累计不低于25人,且必须确保服务质量达标。如遇创城或其他重大任务保障时,具体作业班次和时间以及人员安排须服从采购人的相关具体工作要求。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减少工作人员。(4)广场冬季必须至少配备推雪铲1部,在广场待命,准备随时清扫、清运广场积雪;配备移动加压清洗设备,用于清刷广场地面;文化中心广场地下停车场需要配备针对地坪漆地面的专用中型驾驶式洗地机1台套,小型人工驾驶(或手推式)洗地机1台套。(三)广场管理标准1、卫生保洁1.1人行道、车行道、停车场、广场硬铺装地面卫生清洁,无垃圾、便溺等污物,无粘带撒漏,无烟头、口香糖、果皮果核、冷饮包装或其它杂物,无明显油污、渍垢,无积水、积雪。1.2护栏扶手、护栏玻璃洁净。果皮箱、垃圾箱(中转站)等外表干净,无污迹、无满溢。雕塑、小品、座椅(凳)、抛光面石材等设施表面洁净,无污垢、灰尘。公共空间墙面清洁。喷泉池内无塑料袋、落叶以及其它杂物、污物。1.3公共卫生间地面洁净,便池无污物、积垢,室内无明显异味,无蝇蛆,室内无杂物、积尘。1.4绿地、草坪、灌丛、模纹、树池内无垃圾、纸屑、折枝枯叶等杂物。花池、花箱外表干净,无污迹。树木上无塑料袋等飘飞悬挂物。2、园林绿化养护2.1广场内乔木、灌木、花卉、模纹、草坪等修剪合理、及时,造型美观,无树木倒伏、无死树枯枝、无缺株断垄。2.2广场内绿植浇水及时,无旱情。浇水充足,浇水措施得当,不出现径流,造成流黄。2.3科学施肥,苗木长势良好。2.4防治措施得当,严防病虫害发生。无病虫害、药害。2.5冬季树木和绿地保护围挡设置及时,整齐美观。无破损、无倒伏。2.6因中标人养护不到位、不及时造成的绿植枯株、死株,均由中标人负责补栽、补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3、安全秩序维护3.1人员要求3.1.1投标人对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技术水平、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应到采购人处备案,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命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使用。3.1.2投标人录用人员工作要优质高效、人员配备要科学合理、岗位设置要全面准确。在拟定组织架构设置、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时,能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和管理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人需求,向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3.1.3投标人录用的人员需经统一业务培训,达到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各类安全消防器材设备,能够掌握秩序维护工作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3.1.4投标人应配备专业考勤打卡设备,每天适时记录实际在岗作业人员,并存档备查。3.1.5在处理特殊、紧急、突发事件时,采购人管理机构对物业管理人员有直接指挥权。3.1.6投标人对所录用的人员要切实核对身份,保证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责任。3.1.7投标人的服务人员应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和公众形象,要求有一套服务规范和文明用语。公众岗位人员的体型、相貌、身高要满足采购人要求。3.2安全秩序3.2.1秩序维护岗位设置合理,秩序维护人员足额配备,管理到位,无盲区。3.2.2秩序维护人员着装整齐、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3.2.3秩序维护人员值班时无饮酒、吸烟、吃东西、嬉笑打闹、看书报等行为,无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行为。3.2.4广场内治安秩序良好,无打架斗殴、聚众滋事和闹事行为。3.2.5广场内维护良好公共安全秩序,无影响人身安全的复线风筝放飞,无遛狗行为,无未经批准擅自拉电行为,无未经批准进入广场的机动汽车,无摩托车、自行车违规穿行或停放,无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无擅自进入喷泉池人员,及时发现和制止影响人身安全的其它行为。3.2.6广场设施看护到位,无偷盗或故意损毁广场附属设施行为,无偷盗或攀折、损毁广场花草树木行为,无践踏草坪、花坛行为,无攀爬、踩踏雕塑、小品行为。广场建筑物、构筑物、雕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上无乱写乱画或张贴野广告。3.2.7游人行为文明,无游人在行人通道、花池及其他不适当区域打扑克或开展其它不允许在广场开展的体育、娱乐活动。广场无随地躺卧、露宿人员,无乞讨、拾荒人员,无算卦、占卜或从事其它封建迷信活动人员。3.3市容秩序3.3.1广场无未经批准设置的商业网点,无超范围经营,无店(亭)外经营,无流动商贩,无卖艺人员。无未经批准设置的遮阳棚(伞)及类似设施等。3.3.2广场建筑物门窗无未经批准违规安装外置式栅栏门、卷帘门、防盗网,无乱吊乱挂物品,透视门窗上无未经批准违规的乱张贴、乱写乱画等。3.3.3广场内无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含门头牌匾、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设施。无未经批准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行为。3.3.4广场内无未经批准的临时宣传活动,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拱门、充气造型、横幅、条幅、矩幅等临时性宣传活动物品,无乱发小广告、传单行为。3.3.5广场内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道路行为,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绿地或在绿地挖坑取土行为。3.3.6广场内无乱堆乱放物料,无随地吐痰或乱扔乱倒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行为。3.4地下停车场停车管理3.4.1广场地下停车场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有序。3.4.2停车场内无吸烟和动用明火,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或加油、洗车、修车等行为,无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或消防用水行为,无人为恶意损坏车辆、盗窃车辆或车内财物、人为恶意损坏或盗窃设施情况发生。(四)文化广场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详见附件。(五)中标人管理标准1、中标人应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施前按要求将有关材料交到采购人处备案,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命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上岗。2、中标人应拟定完善的物业服务管理方案,对人员的配备要科学合理,对岗位的设置要全面准确,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要树立用标准考核、用制度管理的做法和理念,同时结合自身优势和条件,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3、中标人对所录用的人员须经统一业务培训,达到能够熟悉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4、中标人对所录用的人员在使用前要严格核对身份信息,保证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责任。5、中标人提供的物业服务人员应注重仪容仪表和公众形象,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并注重规范服务和文明用语。同时要满足采购人在人员形体、相貌、身高等方面的要求。6、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劳动法》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按时支付工资、加班费、缴纳社保、发放劳保等福利,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新公布的最低标准,办理相关保险。(六)其他相关要求1、安全管理要求: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协议,中标人在从事项目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发生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服从采购人安全管理。2、采购人为物业服务提供办公所用的场所。3、项目风险承担: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必须承担以下事项的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任何关联。(1)服务期限内,中标人的物业人员因执行本项目出现伤亡的;(2)服务期限内,中标人的物业人员在物业服务中造成他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3)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追究的。4、重大活动工作保障:中标人服务期间如遇创城等重大活动,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并按采购人要求,积极配合增加人员、投入设备。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物业管理单位:(1)因中标人过错造成恶劣影响,引起社会反响强烈不满的;(2)因中标人员工作失误,导致在创城和各类重大活动保障过程中出现被扣分,被重要媒体以及市级以上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3)每年累计出现三次采购人对中标人月度考核评分低于85分情况的;(4)因以上原因被采购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6、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必须与采购人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不签订协议的经济合同不得履行。(《廉政协议》范本详见合同附件)7、投标人应对项目实施环境和条件充分了解,评估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承担相应风险与责任。在全部合同工作中,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3、未中标单位未中标原因:山东河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亿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烟台新广物业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117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的(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服务单位为(山东诚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85人,营业收入为6642.13万元,资产总额为5439.5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去求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东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9年12月28日注: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5、类似项目业绩清单(本项目未作要求)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收取(以三年总服务费为基准按50%计取),在发布中标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金额:30200元。7、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烟台市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SDGP370600000202302001填表时间:2023年12月28日项目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分包数量1个填表时间:2023年12月28日项目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分包数量1个填表时间:2023年12月28日项目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分包数量1个填表时间:2023年12月28日项目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分包数量1个填表时间:2023年12月28日项目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分包数量1个填表时间:2023年12月28日项目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分包数量1个填表时间:2023年12月28日项目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分包数量1个填表时间:2023年12月28日项目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分包数量1个填表时间:2023年12月28日项目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分包数量1个项目编号采购人预算金额171798.84万元名称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798.428/64历元评审地点(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三楼)金额至2023年12月28日10时1分名称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798.428/64历元评审地点(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三楼)金额至2023年12月28日10时1分名称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798.428/64历元评审地点(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三楼)金额至2023年12月28日10时1分名称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798.428/64历元评审地点(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三楼)金额至2023年12月28日10时1分名称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798.428/64历元评审地点(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三楼)金额至2023年12月28日10时1分名称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798.428/64历元评审地点(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三楼)金额至2023年12月28日10时1分名称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798.428/64历元评审地点(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三楼)金额至2023年12月28日10时1分名称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798.428/64历元评审地点(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三楼)金额至2023年12月28日10时1分名称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798.428/64历元评审地点(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三楼)金额至2023年12月28日10时1分评审时间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2023年12月28日09时00分至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3行年备注范春霞400400龙春露范春霞400400龙春露鹿品利400元鹿品利400总计1600.元合计采购人代表:大(市合计采购人代表:大(市合计采购人代表:大(市1870、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S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S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S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SR以13301034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中标公告1、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1171二、项目名称: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三、中标信息中标人名称:山东诚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果区新胜路18号内1号中标金额:7984286.64元,年度金额为2661428.88元/年。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文化中心广场物业服务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评审专家(刘晓萍、范春霞、鹿晶磊、杨丰国)采购人(宋大伟)。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附件。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烟台亿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9.10、80.60、72.60、74.60、74.60)…山东河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8.10、84,10、83.60、80.10、87.60);山东诚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5.10、93.60、88.60、84.10、93.10);烟台新广物业有限公司(78.00、75.00、74.00、75.00、72.00)。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果区环翠路2号:联系方式:0535-62051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润华大厦2号楼24层联系方式:0535-67095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飞电话:0535-6709507十、其他1.招标文件:已公示;2.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型企业;3.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中标、成交中标人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册地非国家级贫困县域内。十一、附件1.被推荐中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2.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3.未中标单位未中标原因;4.中小企业声明函;5.类似项目业绩清单(本项目未作要求);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7.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发布人: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场物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