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土资源与数字孪生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湖北省农业农村厅2023)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江汉大米产区水土资源与数字孪生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YHX-ZC-202312-F34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3-19933
三、项目名称
江汉大米产区水土资源与数字孪生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中标(成交)金额:225(万元)

服务类

名称:江汉大米产区水土资源与数字孪生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服务 服务范围:江汉大米产区水土资源与数字孪生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江汉大米产区水土资源特性研究;江汉大米产区多元数据传感与融合研究;江汉大米生长过程与环境数字孪生系统开发;基于数字孪生系统的江汉大米品牌推广。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其中《江汉大米产区土壤优势性分析报告》、《江汉大米产区水资源优势性分析报告》、《江汉大米产区气候优势性分析报告》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林智全,肖梦良,冯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12-28
2、评审地点: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8楼806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2.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
联系方式:027-87667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18楼1801室
联系方式:027-87318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思宇、叶汪笛、陈思雨、徐敏、程欢、李文佳、曹智建
电话:027-8731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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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备案编号:420000-2023-19933项目编号:HBYHX-ZC-202312-F342项目名称:江汉大米产区水土资源与数字孪生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服务采购人: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代理机构: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代谈判邀请函)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及简介..........................................................................................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服务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服务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商务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资格性审查表二、符合性检查表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一、谈判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报价一览表五、分项报价表六、偏离情况表七、类似业绩一览表八、资格证明文件九、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十一、技术文件(一)项目实施方案(二)拟投入人员情况(三)拟投入设备、工具情况(如有)(四)质量保证计划(五)其它十二、谈判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十六、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第一章谈判公告(代谈判邀请函)项目概况江汉大米产区水土资源与数字孪生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18楼1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根据湖北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备案编号:420000-2023-19933函的要求,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YHX-ZC-202312-F342备案编号:420000-2023-19933项目名称:江汉大米产区水土资源与数字孪生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人民币230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30万元。供应商报价均不得超过该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采购需求:江汉大米产区水土资源与数字孪生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江汉大米产区水土资源特性研究;江汉大米产区多元数据传感与融合研究;江汉大米生长过程与环境数字孪生系统开发;基于数字孪生系统的江汉大米品牌推广。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其中《江汉大米产区土壤优势性分析报告》、《江汉大米产区水资源优势性分析报告》、《江汉大米产区气候优势性分析报告》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18楼1801室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18楼1801室3、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4、售价:0元/包,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8楼806室)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授权代表携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手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议。五、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8楼806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密切关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联系人:林科长联系方式:027-876671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18楼1801室联系方式:卞思宇、叶汪笛、陈思雨、徐敏、程欢、李文佳、曹智建联系人:027-873185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卞思宇、叶汪笛、陈思雨、徐敏、程欢、李文佳、曹智建电话:027-87318566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4日联系人:林科长联系方式:027-876671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18楼1801室联系方式:卞思宇、叶汪笛、陈思雨、徐敏、程欢、李文佳、曹智建联系人:027-873185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卞思宇、叶汪笛、陈思雨、徐敏、程欢、李文佳、曹智建电话:027-8731856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编列内容2.1采购人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2.2监管部门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2.3代理机构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5谈判供应商详见第一章第二条相关要求详见第一章第二条相关要求4.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标准计取。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4)银行账户信息户名: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东湖支行帐号:17052101040034756行号:103521005211联系电话:027-873185665)其他事项:开具发票时请提供以下开票信息: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标准计取。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4)银行账户信息户名: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东湖支行帐号:17052101040034756行号:103521005211联系电话:027-873185665)其他事项:开具发票时请提供以下开票信息: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6.3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7.1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10.4对多包采购的规定详见第一章第一条相关要求详见第一章第一条相关要求详见第一章第一条相关要求详见第一章第一条相关要求11.7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12.1备选方案□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13.1联合体谈判□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14.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函》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函》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函》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函》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4.2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无□有;具体为:1、2、3、√无□有;具体为:1、2、3、√无□有;具体为:1、2、3、14.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已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已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已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已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5.1证明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证明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证明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证明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证明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16.1投标(谈判)保证金(以下统称“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本项目不收取本项目不收取本项目不收取17.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90日历天90日历天90日历天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编列内容18.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和WORD格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响应文件按包分别制作密封,分别提交。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和WORD格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响应文件按包分别制作密封,分别提交。19.3样品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1、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样品;2、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无。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1、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样品;2、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无。20.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23.1谈判小组人数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23.2评审专家的产生√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26.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6.4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本项目按照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本项目适用第(2)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29.1履约保证金□有√无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有√无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9.2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以后即可领取。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以后即可领取。30.1质疑期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我公司受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我公司受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理项目质疑部门为总工办,联系人:陈思雨,联系电话:027-87318566。理项目质疑部门为总工办,联系人:陈思雨,联系电话:027-87318566。31.1质疑回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八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接受√不接受□接受√不接受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九其他要求本项目划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补充事项其他补充事项其他补充事项1)除本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3)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1)除本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3)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1)除本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3)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二)拟投入人员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姓名职务/职称学历专业资格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工作工作经历类似经验12345…注:表后须附拟投入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资质证书、上岗证书等证明文件和有关证书复印件,类似经验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能证明其真实性的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内容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三)拟投入设备、工具情况(如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国别/生产企业备注12345…注: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置的主要设备、工具、材料请对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内容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四)质量保证计划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出详尽的服务质量保证计划和措施。2、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处罚细则。(格式自拟)(五)其它本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1、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格式自拟)十二、谈判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500≥50<502工业≥40000≥1000≥2000≥300≥300≥20<300<203建筑业≥80000≥80000≥5000≥5000≥300≥300<300<3004批发业≥40000≥200≥5000≥20≥1000≥10<1000<55零售业≥20000≥300≥500≥50≥100≥10<100<10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3000≥300≥200≥20<200<207仓储业≥30000≥200≥1000≥100≥100≥20<100<208邮政业≥30000≥1000≥2000≥300≥100≥20<100<209住宿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0餐饮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1000≥100≥100≥10<100<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1000≥100≥50≥10<50<10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或,≥10000≥1000且,≥5000≥100且,≥2000<100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1000≥300≥500≥100<500<1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或,≥120000≥100且,≥8000≥10且,≥100<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300≥100≥10<10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十六、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节能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属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123……2)环保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123……特别说明: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如为节能环保产品,则应按本谈判文件第二章第八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未填写本表或未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资源与数字孪生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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