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服务等级评定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物业中标结果公示(2023)



关于对南郑区2023年第二批物业小区服务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的通告

汉中市南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中市南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中市南郑区发展和改革局汉中市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南郑区2023年第二批物业小区服务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的通告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经营行为,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品质,维护业主和物业企业合法权益,依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陕发改价格[2019]924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陕建发[2023]1032号)、《汉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汉住建发[2021]168号)和汉中市南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汉中市南郑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南住建发[2023]51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南郑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第二批次申请小区进行考核评定后,现将第二批16个物业小区服务等级评定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元月28日止,公示期30天。在公示期内,如物业服务企业、经占小区20%以上业主对其所在项目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1映。公示受理单位:南郑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物业股)电话:0916-29868070916-2728263地址: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建设巷18号附件:南郑区2023年第二批物业小区服务等级评定结果公示表区汉中市南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中市南郑区展和改革局汉中市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12月29日附件南郑区2023年第二批物业小区服务等级评定结果公示表公示单位:南郑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公示单位:南郑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公示单位:南郑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元月28日止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元月28日止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元月28日止序号项目名称企业名称所属镇(街道办)评定等级备注1臻华府小区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河坎镇一级2世茂云江月陕西恒德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河坎镇一级3圣桦龙湾半岛四川圣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所营街道办事处一级4天然居小区汉中义合众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河坎镇一级5竹园阳光城港联不动产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大河坎镇二级6圣水江南小区汉中市南郑区嘉祥物业有限公司大河坎镇二级7春林迈克公馆汉中乐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大河坎镇二级8汉江雅园小区西安荣鑫智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所营街道办事处二级9滨江苑一三期汉中滨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河坎镇三级10滨江苑四期汉中滨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河坎镇三级11滨江花园小区汉中滨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河坎镇三级12四季花园小区汉中滨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河坎镇三级13汉府紫薇小区汉中滨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河坎镇三级14江南花园小区汉中恒德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河坎镇三级15天辰华府小区汉中天宸华府金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河坎镇三级16南湖路商住小区汉中市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汉山街道办事处三级注:在公示期内,如物业服务企业、经占小区总人数20%以上业主对其所在项目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超过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受理单位:南郑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建设巷18号。电话:0916-29868070916-2728263注:在公示期内,如物业服务企业、经占小区总人数20%以上业主对其所在项目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超过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受理单位:南郑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建设巷18号。电话:0916-29868070916-2728263注:在公示期内,如物业服务企业、经占小区总人数20%以上业主对其所在项目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超过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受理单位:南郑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建设巷18号。电话:0916-29868070916-2728263注:在公示期内,如物业服务企业、经占小区总人数20%以上业主对其所在项目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超过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受理单位:南郑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建设巷18号。电话:0916-29868070916-2728263注:在公示期内,如物业服务企业、经占小区总人数20%以上业主对其所在项目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超过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受理单位:南郑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建设巷18号。电话:0916-29868070916-2728263注:在公示期内,如物业服务企业、经占小区总人数20%以上业主对其所在项目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超过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受理单位:南郑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建设巷18号。电话:0916-29868070916-272826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小区服务等级评定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物业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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