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壤普查中标结果公示(德钦县农业农村局2023)



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技术服务费)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技术服务费)项目(二次)

采购单位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迪庆州
公告时间
2023-12-2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3-12-23
成交日期
2023-12-28

成交供应商
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195.097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女士、叶女士、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518886

采购单位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 019 乡道德钦交通警察大队东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阿堆主任13508870589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自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迎海路阳光海岸地中海49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518886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H-FW-231124

二、项目名称: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技术服务费)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技术服务费)项目(二次)
供应商名称: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2A8-23室
成交金额(万元):195.09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技术服务费)项目(二次)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太朗明、舒琳林、阿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向中标人(或成交人)收取。
金额:27362.7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 019 乡道德钦交通警察大队东北
联系方式:阿堆主任13508870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自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迎海路阳光海岸地中海49栋
联系方式:0871-65518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叶女士、陈先生
电 话:0871-65518886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技术服务费)项目(二次)发售稿.doc
2023-12-28
下载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评审报告.doc
2023-12-28
下载

其他文件
成交公告.docx
2023-12-28
下载

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技术服务费)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YNZH-FW-231124采购人:德钦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自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8-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3-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40-第六章谈判程序和方法-4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技术服务费)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自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邮箱ynzhzb1314@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H-FW-2311242.项目名称: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技术服务费)项目(二次)3.预算金额(万元):197.34万元。4.服务内容: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需求详情见谈判文件第五章。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6.服务地点:德钦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1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即可);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谈判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具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3.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获取地点:云南自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邮箱ynzhzb1314@163.com)。3.3获取方式:邮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nzhzb1314@163.com),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报名XX项目,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自我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及收到汇款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报名完成,联系电话:0871-65518886。3.4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迎海路阳光海岸地中海49号3楼会议室。五、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019乡道德钦交通警察大队东北联系人:阿堆主任联系方式:135088705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自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迎海路阳光海岸地中海49栋联系人:冯女士、叶女士、陈先生联系方式:0871-655188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女士、叶女士、陈先生电话:0871-6551888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德钦县农业农村局1.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自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项目名称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技术服务费)项目(二次)1.2项目编号YNZH-FW-231124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3.1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3.2交货交货期: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交货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交货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4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4.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44.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1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44.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44.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44.1.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44.1.6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4.2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1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7.5本项目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售后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10.1采购预算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1.1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2.4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文件:1份 (存储介质:U盘,包含 Word 版和 PDF 版格式(注:电子版文件内容和正本内容一致,PDF版须加盖企业电子章或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正本文件扫描件))。装订要求:全部资料装订成1册(如内容过多或形式不同可分别装订)。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正本和副本分别在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12.5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响应文件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文件及电子文件装入一个或多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加盖公章)。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13.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15.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竞争性谈判公告”所示内容。15.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同“竞争性谈判公告”所示内容。15.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16.1谈判开始时间和谈判地点谈判开始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6.4谈判程序和方法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2.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24.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向中标人(或成交人)收取。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计算依据为:以中标总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代理服务费。2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下列资料进行登记: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退还)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不退还)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不退还)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③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次货物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货物。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4.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4.1.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2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谈判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仅为本项目使用。4.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4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政府采购活动。4.6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谈判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二、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谈判程序及方法7.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7.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认真审核谈判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7.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7.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扫描件。(1)资格证明文件;(2)谈判申请函;(3)报价表(报价一览表、货物报价表);(4)技术服务方案;(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7)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供应商须就“采购服务要求”中拟采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2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0.3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提交。若已提交的最终报价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10.4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0.5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1.有效期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2.2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2.3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处签字,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供应商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12.4响应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5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同标段的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且按标段分别密封提交),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13.谈判保证金13.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3.2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3.3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收据凭证,如果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等方式提交的则仅需出示电汇或网银转账凭证。13.4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3.5下列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提交响应文件。14.2供应商应将正、副本文件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14.3响应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15.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5.1响应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15.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提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五、谈判16.谈判1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6.2谈判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谈判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谈判现场,对谈判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16.3谈判原则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16.4谈判程序和方法谈判小组按照第六章“谈判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谈判。16.5在谈判过程中,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若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按谈判失败处理),按最终报价(经折算后)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如最终报价(经折算后)相同的,谈判小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16.6若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对于谈判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规定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16.7谈判文件第六章“谈判程序和方法”前附表第2.1款实质性要求为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谈判。16.8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谈判过程的保密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谈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情形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购项目除外。六、成交结果19.成交人的确定1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1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2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0.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0.5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2.履约保证金22.1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2.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2.3成交人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且项目终验合格3个月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七、其他事项23.质疑和投诉23.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3.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应在有效期限内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项目名称;(2)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3)质疑对象;(4)联系电话和地址;(5)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署名。质疑函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章的原件。2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3.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谈判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原谈判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23.6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4.采购代理服务费2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5.谈判文件编制依据本谈判文件编制及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解释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甲乙双方根据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云南自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技术服务费)项目(二次)”(项目编号:YNZH-FW-231124)竞争性谈判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信息化部分签订如下合同:一、服务内容:按德钦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承接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云南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工作,包括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检测、结果上报、质量评价相关工作内容。二、服务质量保证: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2.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服务;3.按政府采购规定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的需求及要求,并保证提供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2.保证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3.严格遵守响应性文件、澄清、谈判、中标(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需向甲方按合同总额(或预算总额)的﹪缴纳履约保证金,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在合同终止后如乙方无任何违反合同条款的,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乙方(不计利息)。5.因项目实施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形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6.投标人报价须包含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几条:(1)样品流转。包括从样品制备实验室接收、搬运、运输检测样品。(2)样品保存。包括送达检测实验室样品的预留样品和检测后剩余样品的保存。实验室保存样品须密封存放,存放温度不高于30℃、湿度不高于60%,保持室内干燥,避免日光、潮湿、高温和酸碱气体等的影响。样品包装要避免破损,有状态、编码和粒径标识,标签清晰,编号可溯源、排列有序、按类别按批次存放。预留样品保存时间不少于6年,检测后剩余样品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3)样品检测。按照规定方法检测理化性状指标。其中,耕地园地剖面土壤样品检测指标55项、表层土壤样品检测指标41项、林地草地剖面土壤样品检测指标17项、表层土壤样品检测指标11项。土壤理化性状检测方法按《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实施方案》规定进行,检测质量控制按照《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规定进行。(4)结果上报。检测实验室每检测完成一批次送检样品,除须按照本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编制检测报告外,还须按照土壤三普实验室检测数据填报要求,填报样品检测结果及同批次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数据;实验室完成每批次(以县为单位)样品检测后,仔细开展检测数据审核,在审核无误后,将检测结果及时上传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所有检测结果需经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审核确认合格后上报。(5)质量评价。检测实验室在完成土壤三普样品检测合同任务时,应对其最终报出的所有样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综合的质量评价,并提交质量评价总结报告。报告包括如下内容:A承担的任务基本情况介绍。B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验证或确认结果。C样品检测精密度控制合格率。D样品检测正确度控制合格率。E异常样品复检合格率。F为保证样品检测质量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整改措施和结果。G总体质量评价(包括数据审核记录、报告及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本次政府采购的基本要求和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解决,也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七、乙方项目服务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八、合同价款结算: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项目完成60%后支付合同金额的%,项目全部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九、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按合同总价款(或预算额)的5%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十、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相应义务的,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就工作未完成部分或完成质量不符合部分承担责任。2.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禁止将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分包、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或不能满足甲方需要的,应向甲方支付5%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付相应款项。4.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十一、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甲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代理机构一份。2、经双方签字的书面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其他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人(乙方)的响应性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书附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注: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内容编写目录并按照目录顺序进行装订,并每页连续标注页码。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1-1、1-2、1-3、1-4、1-5。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格式1-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供应商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的,应在声明函中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声明)(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即可)(声明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声明)格式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后附法定代表人护照复印件/扫描件即可),否则视为无效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格式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在谈判过程中签署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代理人在本项目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电话:注: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后附委托代理人护照复印件/扫描件即可),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格式1-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有格式的请按给定格式填写,无格式要求的请自拟格式。格式1-5:构成资格证明文件的其它资料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请自拟格式。格式2谈判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全称)参加谈判,并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据此申请书,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和报价表,报价为元(大写:)。在(交货期)内完成交货。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1条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满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3.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如因我方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愿意接受一切不利于我方的后果。(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担保。如因我方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期限提交履约担保的,愿意接受一切不利于我方的后果。(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6(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次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3格式3-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谈判报价(单位:元)服务期限谈判保证金形式备注供应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注:此表应放于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格式3-2分项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测试化验土壤表层样 品检测个7952测试化验土壤剖面样 品检测个102……总计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格式4技术服务方案请根据第五章《采购服务要求》”自行编制该内容;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的,应在声明函中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声明。)(以下格式供参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或“批发和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格式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若有,格式内容请自拟格式。格式7:★承诺书致:(采购人)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以下事宜:1、我公司在接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通知后,在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在个工作日内按照德钦县农业农村局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洽谈合同签订事宜。(1)如因我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因我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或拒不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中标(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如因我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因我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或拒不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可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货/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达到项目验收标准。(1)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不按时供货、供货产品与投标(响应)文件中响应产品情况不一致等)/完成相关服务工作,或交付货物/服务工作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则没收我公司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我公司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不按时供货、供货产品与投标(响应)文件中响应产品情况不一致等)/完成相关服务工作,或交付货物/服务工作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使得项目资金被上级财政部门收回,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3)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严重超期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可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格式8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现对本单位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提交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签署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郑重声明如下: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货物的技术支持资料及《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等均是真实的。我方郑重承诺:如提供虚假、不真实资料,我方将接受相关处罚,并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格式9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若有,格式内容请自拟格式。5.采购服务要求按德钦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承接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云南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工作。1、检测样品数量。以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样点校核后下发的任务量为基础。(包括耕地园地剖面土壤样品和表层土壤样品数量,林地草地剖面土壤样品和表层土壤样品数量,水稳性大团聚体土壤样品数量,外部质量控制插入平行土壤样品、质控土壤样品数量),共计897个样品,其中:表层样795个(表层土壤样品779个,平行样品16个),检测单价2200元/个;合计表层样品检测费174.90万元、剖面样102个(剖面样品100个,平行样品2个),检测单价2200元/个,剖面样品检测费用22.44万元。以上两项总计检测费用197.34万元(大写:壹佰玖拾柒万叁仟肆佰元整)。2.样品流转。包括从样品制备实验室接收、搬运、运输检测样品。3.样品保存。包括送达检测实验室样品的预留样品和检测后剩余样品的保存。实验室保存样品须密封存放,存放温度不高于30℃、湿度不高于60%,保持室内干燥,避免日光、潮湿、高温和酸碱气体等的影响。样品包装要避免破损,有状态、编码和粒径标识,标签清晰,编号可溯源、排列有序、按类别按批次存放。预留样品保存时间不少于6年,检测后剩余样品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4.样品检测。按照规定方法检测理化性状指标。其中,耕地园地剖面土壤样品检测指标55项、表层土壤样品检测指标41项、林地草地剖面土壤样品检测指标17项、表层土壤样品检测指标11项。土壤理化性状检测方法按《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实施方案》规定进行,检测质量控制按照《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规定进行。5.结果上报。检测实验室每检测完成一批次送检样品,除须按照本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编制检测报告外,还须按照土壤三普实验室检测数据填报要求,填报样品检测结果及同批次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数据;实验室完成每批次(以县为单位)样品检测后,仔细开展检测数据审核,在审核无误后,将检测结果及时上传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所有检测结果需经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审核确认合格后上报。6.质量评价。检测实验室在完成土壤三普样品检测合同任务时,应对其最终报出的所有样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综合的质量评价,并提交质量评价总结报告。报告包括如下内容:A承担的任务基本情况介绍。B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验证或确认结果。C样品检测精密度控制合格率。D样品检测正确度控制合格率。E异常样品复检合格率。F为保证样品检测质量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整改措施和结果。G总体质量评价(包括数据审核记录、报告及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第六章谈判程序和方法谈判程序和方法前附表条款号审 查 内 容审 查 标 准2.1实质性审查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1实质性审查标准谈判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第13.1项规定2.1实质性审查标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照要求签字、盖章,且响应文件正本中报价一览表、谈判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2.1实质性审查标准其它实质性要求满足第五章采购服务要求2.2详细审查标准谈判、比较与评价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如供应商符合价格扣除的条件,对其最终报价进行10%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排序推荐。1、谈判方法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2、谈判标准2.1实质性审查评审标准2.1.1实质性审查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标准,对实质性审查标准的其他内容进行审查,见“谈判程序和方法前附表”。2.2谈判标准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对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如供应商符合价格扣除的条件,对其最终报价进行10%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排序推荐。3、谈判程序3.1实质性审查3.1.1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谈判标准的,不通过实质性审查、不再参与谈判。当符合实质性审查评审标准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本次竞争性谈判失败。3.2谈判、比较与评价3.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其他信息。3.2.2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3.2.4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2.5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2.6价格扣除的条件及政府采购政策:3.2.6.1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6.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2.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价格扣除的条件: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3.2.6.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产品认证应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处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时,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该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产品认证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或可直接提供符合要求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扫描件。3.2.6.5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列入品目清单内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相同时按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先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相同且所有政府采购政策条件都相等时,按技术响应程度高、服务响应时间短、交货时间短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3.2.9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3谈判结果3.3.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载明的程序和方法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谈判评审报告。3.3.2未尽事宜: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技术服务费)项目(二次)项目成交公告1.项目编号:YNZH-FW-2311242.项目名称: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技术服务费)项目(二次)三、成交信息:成交人名称: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成交人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2A8-23室成交金额:1950975.00元4.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技术服务费)项目(二次)采购需求: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需求详情见谈判文件第五章。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5.评审专家名单:周钊、李玲波、阿堆(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向中标人(或成交人)收取。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计算依据为:以中标总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代理服务费。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019乡道德钦交通警察大队东北联系人:阿堆主任联系方式:135088705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自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迎海路阳光海岸地中海49栋联系人:冯女士、叶女士、陈先生联系方式:0871-655188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女士、叶女士、陈先生电话:0871-6551888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