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液氮罐 气体分离及液化设备 手提式液氮罐 气相液氮罐 转运液氮罐中标结果公示(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2023)
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液氮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3012023000443
二、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液氮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安德普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1栋A座3层9附4号
4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安德普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气体分离及液化设备
手提式液氮罐
安泰赛飞
YDS-6
2(套)
2,000.00
4,000.00
1-2
气体分离及液化设备
液氮罐
安泰赛飞
YDS-47-127
2(套)
8,000.00
16,000.00
1-3
气体分离及液化设备
气相液氮罐
安泰赛飞
YDD-1000-465
1(套)
441,000.00
441,000.00
1-4
气体分离及液化设备
转运液氮罐
安泰赛飞
YDS-30-125
2(套)
4,500.00
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康(采购人代表)、李铁墙、梁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为基准价格,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成交金额100万以下的按照1.5%进行计算收取,100-500万按照1.1%,500-1000万按照0.8%,1000-5000万按照0.5%进行计算收取),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政采贷”相关信息: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工商银行:普惠金融业务部 0817-2806901 农业银行:客户部 0817-2262739 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 0817-2610678 中国银行:中小企业部 0817-2320727 交通银行:普惠部 0817-5258019 天府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817-7118300 邮储银行:小企业中心 0817-2286289 成都银行:公司业务部 0817-6129989 兴业银行:市场营销部 0817-2859135 南充农商银行:小企业金融中心 0817-3366233
二、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8081570577、质疑函收件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2666926,地址: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邮编:637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四、代理服务费收取信息(收款单位: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285310104001116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都江堰市支行)。五、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请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8081570577、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六、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南路97号
联系方式:0817-251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宝莲路378号7楼2号(项目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 )
联系方式:18081570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斌
电话:18081570577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南充市中心医院液氮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安德普科技有限公司).pdf
其他附件.rar
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南充市中心医院医用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编号:项目编号:甲方:南充市中心医院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乙方作为(必填)项目的中标(选)单位,通过与甲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定购内容产品名称(通用名称)产品注册证名称产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厂商/产地数量单价¥(元)共计金额¥(小写)(元)共计金额:人民币(元)(大写)(注: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材料、制造、人工、包装、运输费、安装、调试、检测、维保费、保险费、进院接口费以及税费等全部费用。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4.主体资格及知识产权承诺1、乙方应保证其对该设备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已得到所有者充分的销售授权,并确保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解除通知后3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应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2、乙方应保证其拥有该设备涉及的包括软件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软件须提供正版标识),如有任何第三方就该设备所涉知识产权主张权利,乙方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三、所购设备配置该合同价款包括了附件一《配置清单》中所列所有部件,乙方承诺所有配件均为该设备原装全新配件。四、交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30日内(国产30日内,进口60日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____(必填)_____并安装完毕,运费及货运保险费等相关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前货物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5.货物安装及验收1、乙方将设备安装结束后,通知甲方对安装后的设备进行清点。如设备的安装和运行需要特定的场所和配套设施,乙方应明确向甲方作出说明,以便甲方能按乙方要求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如乙方对安装场地予以认可后,应向甲方出具《设置场所验收合格证明》。2、乙方将设备安装结束后由甲方指派工作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签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以(1)方式生效:(1)甲方指定工作人员(姓名)唐荧签字生效;(2)甲方盖章后生效。3、产品同时满足下列内容后由甲方签收验收合格证明:(1)本合同及《配置清单》中约定的所有部件之规格及数目。(2)招标(比选)文件中注明的所有技术参数。(3)产品使用说明、证明产品质量的所有书面文件如质量检验合格证、装箱单、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质保单等,进口产品具备所有海关手续。(4)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如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签验收合格证明,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补齐;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设备。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按照本合同十一条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已支付货款的,乙方应全额返还货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利息。六、人员培训乙方应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保证受训人员能熟练操作,并对该设备能进行日常维护。(具体培训计划见附件。)七、质量承诺:1、乙方应保证该货物原产地真实,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标识清楚、权属清楚,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在无国家标准时,符合行业标准,相关标准不一致的,应以较之更为严格的为准),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甲方对该设备的使用达到第(2)种标准:(1)正常使用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2)因故障停用时间小于7个工作日。(工作日是按照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进行计算。)5.如因设备质量瑕疵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或影响使用效果,由此与患者发生纠纷而导致甲方赔偿,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保证设备及其配件、附属设备均取得了国家卫生、医药行政部门的合法批文,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由此受到行政处罚,则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双倍赔偿甲方损失。8.产品保修及维修:(注:严格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1、保修期限(必填)年,终身维修,保修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内指派人员及时进行检测维修,如维修不涉及零配件更换,应在日内修复完毕;如涉及到零配件更换,应在_____日内修复完毕。若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修复设备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含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3、保(维)修期间如需更换零配件,乙方应保证所更换的零配件与原设备相同规格和品质。保修期外零配件及耗材的费用根据市场价格浮动,但不得高于附件提供的价格收取。4、如设备在保修期内单次维修时间超过15天或维修次数超过4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设备,乙方不得推诿拒绝。5、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不提供(请选填)替用设备。6、若设备涉及计算机软件系统的,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此后对设备完全的使用提供便利及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密码的提供,乙方不得拒绝或收取额外费用。九、产品软件升级特别约定乙方承诺当设备有升级版本时,免费为甲方就设备软件提供升级服务。十、付款方式(注:严格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1、1、本次采购预付款比例为达到实施条件后付款合同金额%,即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本次采购预付款比例为________,即人民币元整,小写:¥元;2、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额的%即人民币元整,小写(¥元);3、甲方按合同金额的5%即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金。本项目质保期为年,质保期内中标方所提供的产品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解决,甲方于质保期满后将质保金全额无息支付给乙方。4、以上全部金额,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先出具相应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每延迟一天扣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若乙方逾期超过90日未交货或者安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5%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每出现一次违约情况,应向甲方按照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甲方为保障医疗工作正常进行,有权另行寻找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保证本合同设备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设备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设备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设备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中标/中选文件及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4、如因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由违约方予以补足。乙方因违约行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足额弥补。上述损失包含但不限于: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以上费用金额以开具的合格发票金额为准。十二、争议解决应履行本协议导致的纠纷由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之原则积极协商,如协商无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甲方及时到财政监管部门电子备案。十四、《招标(或比选)文件》及《配置清单》及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条款具备相同效力。十五、合同及附件中中英文对照词汇,以中文内容为准。十六、送达甲方送达地址:南充市中心医院大北街207号行政办公区乙方送达地址: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以及法院与国家机关因本合同争议发出的通知或司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传票、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应送达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地址或在此之后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该等通知以专人递送在收到时视为正式送达、或以邮寄方式寄出3个工作日后视为正式送达,或以快递方式在交付后的第3个工作日视为正式送达。若一方地址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仍以本合同载明的文书送达地址为准。甲方:南充市中心医院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南供应商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路97号□小微企业□其他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充直属支行供应商特殊性质:□监狱企业□残疾账号:51001738636050086207人福利性单位□其他纳税人识别号:12511100452183688D开户名称:电话:0817-2518608开户银行:银行行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配置清单产品培训计划医疗器械注册证中标通知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产品技术参数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标的名称:序号需求技术参数项需求技术参数值响应要求(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投标(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值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如投标(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值与需求技术参数值完全一致即为无偏离,优于需求技术参数值即为正偏离,反之为负偏离。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询价通知书(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液氮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3000443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12月22日第一章询价邀请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委托,拟对南充市中心医院液氮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一、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3000443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液氮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三、项目简介南充市中心医院拟采购液氮罐一批设备。四、邀请供应商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询价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询价采购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描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描述: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询价通知书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询价通知书。成功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询价通知书提起质疑。成功获取询价通知书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未重新获取询价通知书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询价通知书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九、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南路97号邮编:637000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0817-2518608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宝莲路378号7楼2号(项目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邮编:637000联系人:黄斌联系电话:1808157057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89,000.00元 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 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四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四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无效。 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 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询价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询价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为基准价格,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成交金额100万以下的按照1.5%进行计算收取,100-500万按照1.1%,500-1000万按照0.8%,1000-5000万按照0.5%进行计算收取),进行收取。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开启方式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19特殊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0报价/分值精确度 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二、本询价通知书的最终解释权由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和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享有。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前述询价通知书内容,其他内容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本项目询价通知书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即不见面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启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询价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询价通知书2.3.1询价通知书的构成一、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采购活动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询价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一)询价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询价方法(五)响应文件格式(六)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询价通知书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询价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一、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五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供应商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或分项报价明细表是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报价。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询价通知书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询价通知书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询价通知书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询价通知书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询价和成交2.5.1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四、开启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报价进行展示。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启,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2.5.4询价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项目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11)履约验收标准: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询价采购工作纪律及要求2.7.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询价:(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询价通知书回执函)。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斌联系电话:18081570577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邮编:637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询价过程、成交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项目概况南充市中心医院拟采购液氮罐一批,本项目分为一个包。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89,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1,1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手提式液氮罐2.005,233.00套工业否否否否2液氮罐2.0017,0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3气相液氮罐1.00468,867.00套工业是否否否4转运液氮罐2.0010,0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3.3技术参数采购包1:标的名称:手提式液氮罐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手提式液氮罐技术参数★1.几何容积:L≥6;2、口径:50±2mm;★3.外径:300±5mm;★4.高度:482±10mm;5.提筒直径:38±1mm;6.提筒数量:≥6个;7.空重≤4.8KG;★8.静态液氮日蒸发量≤0.12L;★9.静态液氮保存期≥52天;★10.材质及表面喷涂工艺:内外胆均为铝合金材质,外表面采用耐低温且附着力极佳的喷塑工艺;11.标配锁盖,方便加锁保护样本安全;12.配置人造革保护皮套;★13.证书:提供报价产品的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标的名称:液氮罐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二、液氮罐技术参数:1.最大可贮存样品(2ml冻存管)≥1110个;★2.每个方提桶冻存盒数≤5个;1.每盒冻存管数(37格/盒)≥37;★4.提筒数量:≥6个;5.几何容积:L≥47;6.口径:127±2mm;7.外径:508±5mm;★8.高度:718±10mm;9.空重≤18.2KG;★10.静态液氮日蒸发量≤0.36L;★11.静态液氮保存期≥130天;★12.材质及表面喷涂工艺:内外胆均为铝合金材质,外表面采用耐低温且附着力极佳的喷塑工艺;13.可选配运输小车,方便室内移动;14.标配锁盖,方便加锁保护样本安全;★15.证书:提供报价产品的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标的名称:气相液氮罐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三、气相液氮罐技术参数:(一)气相液氮罐参数1、最大可贮存样品(2ml冻存管):≥51000个;2、冷冻架数(100格/盒):≥30个,冷冻架数(25格/盒):≥16个;3、每架盒数:≥15个;4、每盒冻存管数(100格/盒):≥100 ,每盒冻存管数(25格/盒):≥25;5、有效容积:≤1014±10L;6、口径:≤465±5mm;★7、尺寸:高度:≤1619±5mm、外径:≤1190mm;8、储存方式:气相和液相两用;★9、静态液氮日蒸发率:≤0.82%;(提供报价产品的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10、具备极高的温度均匀性,样本贮存空间温度均可低于-180℃;11、托盘下液氮容积:≤135±5L;12、材质及结构:不锈钢罐体;13、智能化控制系统:13.1 不小于十寸液晶触摸屏,实时显示温度、液位、时间等运行状态,具备一键除雾功能;13.2 多种报警功能:标配高温报警、超高液位报警、超低液位报警、远程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低液氮供应报警、开盖报警等报警信号;13.3标配声光报警、APP报警、邮件报警等报警方式;13.4温度传感器:Pt100,测量范围:-200℃~200℃;★13.5液位传感器:电容传感器,测量精度:≤1mm;★13.6液位传感器测量范围:罐体底部到顶部,测量误差±10mm;★13.7液晶触摸屏可以显示自增压补给罐液氮量;13.8液晶触摸屏可以直接登陆进入样本管理系统,便于样本的查询与管理;14、采用手自一体进液系统,补液管连接同一个进液接口,可以实现手动加注液氮和自动加注液氮;15、配置门磁开关,具备开盖超时报警功能,关盖自动快速降温功能;16、液位、温度数据以及报警信息都可以直接接入大数据平台进行显示、查看、保存等;★17、标配指纹、密码、安全卡三种安全开启程序方式保证样品安全;18、开盖自动除雾;19、全尺寸操作平台、所有电线和管路均为封闭式安装;★20、自动旋转托盘区间到指定位置、方便存取样品,转盘支撑采用无轴承设计,无需担心转盘卡住的情况;★21、采用一键自动开盖功能。(二)标配辅助提升系统:★1、提升高度≥1150mm;2、悬臂旋转自由度-170°至+170°;3、悬臂吊绳滑动距离≥600mm;★4、升降速度≥2m/min;5、功率≤50W;6、最大起吊重量≤15KG;7、采用遥控方式或固定面板方式进行升降;★8、采用激光定位,实现对提取架的精准定位;9、无焊接安装,可实现液氮罐的无损安装;★10、工作面积大,可实现≥340°自由旋转;11、机身最大尺寸:≤1250×360×1250(长×宽×高)。(三)标配液氮补液罐:1、有效容积:≥300L;2、口径:≤40±1mm;★3、外径:≤857±2mm;★4、高度:≤1459±4mm;★5、静态液氮日蒸发量:L/D≤3.3(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6、标准工作压力≥0.05Mpa;1.最高工作压力≤0.09Mpa;8、一次安全阀开启压力≥0.099Mpa;9、二次安全阀开启压力≥0.15Mpa;10、压力表指示范围:0~0.25Mpa;★11、标配数显液位计,带液位数据远程传输功能;★12、标配稳压阀,能长期稳定罐体内压力稳定;13、真空绝热性能:绝热性能优越,具备极低的液氮损耗;14、材质及结构:不锈钢罐体;15、自带脚轮,移动方便,安全可靠。标的名称:转运液氮罐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四、转运液氮罐技术参数(一)参数1、最大可贮存样品(2ml冻存管)≥600个;2、每个方提桶冻存盒数≤4个;3、每盒冻存管数(25格/盒)≥25;4、提筒数量:≥6 EA;★5、几何容积:L≥31.5;6、口径:125±1 mm;★7、外径:462±2 mm;★8、高度:704±4mm;9、空重:≤13KG;10、静态液氮日蒸发量:L/D≤O.35;11、静态液氮保存期D≥90;12、真空绝热性能:绝热性能优越,具备极高的温度均匀性,当罐内液氮≤5CM时,所有样本贮存温度仍能保持在-180℃以下;13、材质及结构:铝合金外表面处理及颜色,采用表面附着力优异的喷塑工艺,提供生产工艺规程;14、配置人造革保护皮套;15、可选配5轮运输小车,方便移动运输;16、配锁盖,方便加锁保护样本安全;17、证书:提供报价产品的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3.4商务要求3.4.1交货时间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3.4.2交货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4.3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4.4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达到实施条件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货物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质保期结束后,达到付款条件起99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3.4.5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1)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入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3)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成交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4.6包装方式及运输采购包1: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采购包1:1、本项目质保期限整机保修2年,真空保修5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修理调换的配件、运输及人工等费用。3、供应商提供每月定期巡回保养服务。4、在质保期内,提供升级维修(包括上门服务)服务,对软件产品生命周期内所有的重大修复、关键安全性升级等技术支持服务。5如需更换零配件,成交人应保证所更换的零配件与原设备相同规格和品质,维修期间,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同等性能的替用设备。6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4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7在质保期外,为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或软件升级技术支持,提供10年配件供应。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提供设备、零部件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①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②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③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3.5其他要求经评审最终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限价小组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并决定成交供应商。第四章询价方法4.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询价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询价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协商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采购活动程序进行评审,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询价通知书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七、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八、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询价通知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九、询价小组发现询价通知书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书面解释说明。4.2询价小组组建本项目询价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询价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4.3评审程序(一)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1.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2.询价小组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询价通知书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询价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3.1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由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被邀请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4.3.1.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①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3.1.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2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2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依据本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询价通知书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询价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询价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询价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2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及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商务应答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3.3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比例 说明 关联格式 无4.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询价通知书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询价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询价通知书变为响应询价通知书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启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询价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询价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4.3.5复核一、评审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二、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三、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询价小组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3.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本项目”询价小组应当按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询价报告。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推荐。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经评审的报价是指对供应商报价完成价格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4.3.7编写询价报告询价小组项目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询价报告。询价报告是询价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三、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获取询价通知书但未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询价采购活动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询价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询价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询价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4争议处理规则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询价通知书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予以反映。4.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确认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7询价小组成员义务询价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8询价采购活动纪律询价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南充市中心医院医用设备购销合同(最新).docx询价通知书(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液氮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3000443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12月22日-第1页-第一章询价邀请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委托,拟对南充市中心医院液氮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一、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3000443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液氮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三、项目简介南充市中心医院拟采购液氮罐一批设备。四、邀请供应商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询价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询价采购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描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描述: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第2页-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询价通知书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询价通知书。成功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询价通知书提起质疑。成功获取询价通知书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未重新获取询价通知书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询价通知书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九、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南路97号邮编:637000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0817-2518608-第3页-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宝莲路378号7楼2号(项目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邮编:637000联系人:黄斌联系电话:18081570577-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89,000.00元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四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四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询价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询价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为基准价格,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成交金额100万以下的按照1.5%进行计算收取,100-500万按照1.1%,500-1000万按照0.8%,1000-5000万按照0.5%进行计算收取),进行收取。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开启方式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0报价/分值精确度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二、本询价通知书的最终解释权由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和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享有。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前述询价通知书内容,其他内容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本项目询价通知书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即不见面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启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询价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询价通知书2.3.1询价通知书的构成一、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采购活动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询价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一)询价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询价方法(五)响应文件格式(六)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全面作出实-第7页-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询价通知书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询价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一、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五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供应商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或分项报价明细表是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报价。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询价通知书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第8页-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询价通知书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询价通知书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询价通知书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询价和成交2.5.1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四、开启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报价进行展示。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启,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第9页-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2.5.4询价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第10页-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4.6包装方式及运输采购包1: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采购包1:1、本项目质保期限整机保修2年,真空保修5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修理调换的配件、运输及人工等费用。3、供应商提供每月定期巡回保养服务。4、在质保期内,提供升级维修(包括上门服务)服务,对软件产品生命周期内所有的重大修复、关键安全性升级等技术支持服务。5如需更换零配件,成交人应保证所更换的零配件与原设备相同规格和品质,维修期间,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同等性能的替用设备。6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4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7在质保期外,为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或软件升级技术支持,提供10年配件供应。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提供设备、零部件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①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②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③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3.5其他要求经评审最终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限价小组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并决定成交供应商。-第18页-第四章询价方法4.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询价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询价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协商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采购活动程序进行评审,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询价通知书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七、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八、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询价通知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九、询价小组发现询价通知书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书面解释说明。4.2询价小组组建本项目询价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询价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4.3评审程序(一)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1.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2.询价小组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第19页-(五)询价通知书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询价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3.1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由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被邀请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4.3.1.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①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3.1.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2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2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依据本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询价通知书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询价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第21页-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询价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询价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分项报价表报价表2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及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商务应答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3.3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无无无无无无4.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询价通知书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询价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询价通知书变为响应询价通知书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第22页-四、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启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询价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询价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4.3.5复核一、评审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二、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三、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询价小组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3.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本项目”询价小组应当按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询价报告。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推荐。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经评审的报价是指对供应商报价完成价格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4.3.7编写询价报告询价小组项目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询价报告。询价报告是询价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三、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获取询价通知书但未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询价采购活动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询价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询价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询价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4争议处理规则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询价通知书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予以反映。4.5终止采购活动-第23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确认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7询价小组成员义务询价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8询价采购活动纪律询价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24页-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第25页-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南充市中心医院医用设备购销合同(最新).docx-第26页--第27页-询价报告2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液氮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3000443采购包号:1二、公告刊登招标公告刊登媒体: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刊登日期:2023年12月22日220145302更正公告刊登媒体: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刊登日期:2023年12月22日三、获取报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12月27日23时59分59秒四、评审日期及地点432评审日期: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28日车12评审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2023五、询价小组成员名单:专家:李铁墙梁英采购人代表:刘康六、评审情况记录1、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的具体方式:发布公告2、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详见《资格性审查报告》七、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4家,未满足2家(未满足原因详见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审查表)八、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成交候选人顺序58:12投标人名称最后报价1202312成都安德普科技有限公司202342470000.00002中研新汇(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81000.00003四川和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6600.0000九、对询价过程和询价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无十、其它情况说明的情况:无询价小组:刘1新20制表时间:2023-12-2814:51:28-第1页-成交候选人顺序58:12投标人名称1202312最后报价2成都安德普科技有限公司202342470000.0000中研新汇(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481000.0000四川和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6600.0000成交供应商确定书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液氮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13012023000443标(包)号:标(包)1(合同包一)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委托,于2023年12月28日组织了南充市中心医院液氮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的采购活动。根据询价小组的评审及比较,按照定标原则确定成交人,其结果如下:成交供应商:成都安德普科技有限公司成交价格:470000.0000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刘小2023年12月28日-第1页-采购项目符合性审查报告、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液氮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3000443采购包号:1二、符合性审查依据详见采购(或招标)文件三、询价公告内容是否与询价文件规定一致:是四、递交响应(或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情况递交响应(或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共6家供应商五、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详见《资格审查报告》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成都安德普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和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麦克斯诺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中研新汇(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七、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四川心海蓝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四川瑞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八、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是否达到要求:是九、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20233228年否评审小组签字生成日期:2023年12月28日22-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液氮罐 气体分离及液化设备 手提式液氮罐 气相液氮罐 转运液氮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充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