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2024)



2024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2023-JWHHSY-F1001(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鑫飞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迎宾路中段369号汽车城A4A5段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三亚财安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师部农场农副业基地(三亚环润汽车城)内7#楼C1.C2.C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海南鑫飞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三亚财安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符翔宇、梁乃云、黄芬、王书红、陈斌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采购完成后,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2家中标单位共同均摊代理服务费),金额:¥9600.00 元 (大写:玖仟陆佰元整),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方开具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亚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王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163号南方航空城2栋2单元10层2-210A房            
联系方式:18389935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 话:  183899356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三亚某部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17:2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符翔宇、梁乃云、黄芬、王书红、陈斌斌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工

项目联系电话
18389935610

采购单位
三亚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工

代理机构名称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163号南方航空城2栋2单元10层2-210A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389935610

附件:

附件1
2024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定稿版 .pdf

附件2
评标结果.pdf

军队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JWHHSY-F1001采购单位:三亚某部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与修改三、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四、投标文件提交五、开标与评标六、定标七、质疑、投诉和投诉复议八、签订合同九、解释权限附页1招标文件更正确认函附页2质疑函(格式)附页3投诉书(格式)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一、定义※二、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三、保密条款四、知识产权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六、履约监督七、转包与分包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价格文件二、商务技术文件三、资格证明文件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概述1.1本文件适用于军队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用于明确一般性组织程序和实施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结合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专用文件,全面了解采购项目信息。1.2招标投标各参加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军队和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项目”是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2.2“采购机构”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2.3“采购单位”是指本次采购相关服务的需求单位。2.4“投标供应商”是指从采购机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预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过招标评审,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2.6“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过招标评审,获得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3.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3.2符合招标文件的专用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3.3能够承担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中明确的全部责任与义务。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4.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委托5.1如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投标费用6.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当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7.组织现场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7.1采购机构可以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现场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7.2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要求参加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如不参加,风险自行承担。7.3投标供应商现场踏勘或参加标前答疑会的费用自行承担,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自行负责。7.4采购机构不对招标文件或最终书面答复之外,投标供应商自行得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的,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等不合理要求。8.信息发布及媒体8.1投标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期间,应当及时关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媒体上发布的项目相关信息。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二、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与修改9.招标文件的内容9.1招标文件由特别提示、通用文件和专用文件三部分组成,通用文件载明军队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的一般性说明,专用文件载明本项目特定条件和要求。通用文件与专用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专用文件为准。9.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为便于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可以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来源情况下,采购机构可将答复内容以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10.2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10.3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可以采取发布澄清公告或书面函告等形式通知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公告并且书面函告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5采购标的、关键技术要求、资格条件等内容需修改的,采购机构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书面函告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三、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11.编制要求11.1投标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文件和投标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可以提供使用其他语言书写的相关材料,但应当同时提供能够准确表达原文原意的中文译文,原文与中文译文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一般以中文译文为准;采购机构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属于明显翻译错误的,以原文为准。未提供中文译文的,该文本无效。12.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组成13.1投标文件一般由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应当分别编制目录,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4.投标文件的编制14.1投标供应商应当按招标文件第13.1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三章明确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4.2投标文件应当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打印,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页。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应当胶装成册;价格文件纸张在10张以上的也应当胶装成册,不足10张的应当装订或胶装成册。14.3投标文件应当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14.4开标一览表格应当按照规定的要素填写,其中: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1)表格各列不得自行增减,不得调整顺序。(2)招标文件已经明确服务明细的,应当严格按照明确的服务名称填写各行内容,不得自行增减,调整顺序的不影响投标有效性;未明确服务明细的,自行填写各行内容,应当包含所投所有服务。(3)单元格内容相同的,可以合并。(4)不得增加附件。14.5投标文件正本应当打印,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应当盖章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应当签字处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已盖章和签字文件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当分别装订成册。14.6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当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14.7投标文件正本应当加盖骑缝章(每页均加盖公章的,可以不盖骑缝章),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5.2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的,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供应商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16.投标报价16.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6.2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应当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服务项目中明确与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16.3投标供应商对同一种服务只允许有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16.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额、账号及缴纳截止时间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投标保证金应当采取非现金方式缴纳。采取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供应商的银行账户缴纳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机构账户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在汇款时应当在备注信息中注明本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以便采购机构的财务人员查证入账。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应当提供1份银行保函原件,投标时单独提交。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17.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机构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17.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供应商干扰开标或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3)虚假投标或串通投标的;(4)中标(预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5)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四、投标文件提交18.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18.1投标文件中“价格文件”应当与“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8.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当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以及“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8.3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的,开标一览表分为“开标一览表(不含价格)”和“开标一览表(含价格)”两部分,“开标一览表(不含价格)”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在封面注明“开标一览表(不含价格)”字样。其他要求同第18.1条和第18.2条。“开标一览表(不含价格)”和“开标一览表(含价格)”,除单价、金额和投标总价外,其他实质性内容应当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8.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收。18.5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18.6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机构,并按照招标第五章招标公告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三亚某部地址:三亚市吉阳区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163号南方航空城2栋2单元10层2-210A联系方式:1838993561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工电话:18389935610采购机构:(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名称)年月日(备注:采购机构名称按照保密要求填写或不填。)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一、服务一览表服务名称服务要求单位数量备注车辆汽修服务遴选2家车辆维修机构负责我单位车辆维修保养家2无二、商务要求★(一)交付(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1.交付(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交付(服务)地点:海南省三亚市3.交付(服务)方式: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底与供应商结清费用。结算服务费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4.交付价格方式:单个项目或单个配件的结算价,以投标人报价目录为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合同约定期内所有价格按照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执行,价格如有变动需经招标单位相关业务部门核实批准,维修车辆相关配件或服务不在投标报价目录的,根据采购单位业务部门和两家中标单位共同进行市场调查后以不高于市场价采购,经招标单位业务部们与修理厂核实批准执行。(二)售后服务按照采购单位提供的要求拟制。(三)满意度测评要求本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每季度应对两家中标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合同期满后,进行综合满意度测评,根据各中标人履约、服务质量情况等进行对测评结果为差的供应商,取消其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所有招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标采购活动资格。(四)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鉴于部队工作特殊性,中标定点维修供应商必须与招标单位部门签订《部队车辆维修保密协议》,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签订《部队车辆维修廉洁承诺书》确保不发生超范围修理、擅自违反程序修理等违规违纪问题。三、技术要求按照采购单位提供的技术要求拟制。关键性技术要求前标记“★”符号,一般性技术要求前不作标记。(1)维修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企业必须具有三亚市机动车修配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汽车修理资格,具备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应有的设备、设施、技术、管理、环保和资金等条件,严禁借用其它企业资质参加投标。(具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具备汽车维修二类以上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材料等,经营范围须包含小型车辆和大型车辆维修内容)(2)维修能力相关证明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按照方便维修、区域保障的原则,在三亚市区内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充足的修理工位和停车位,维修服务技术人员、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的维修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劳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汽车维修场地、检修设备、维修工位及技术状况实物彩色图片及相关说明材料等证明材料),能满足我单位车辆维修需求。(3)维修能力承诺要求:投标企业维修设备齐全、精良,车辆维修厂能承修轿车、越野车等小型车辆,以及大型运输车、中大巴车等大型车辆。(提供一份具备此维修能力的承诺声明)(4)维修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汽车维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5)维修材料要求:厂家维修车辆应当使用原厂正品配件材料,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旧顶新。无原厂正品配件材料而必须使用副厂或者修复件时,应当事先说明,并如实填写材料清单,标明出处、标价,并保证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6)维修质量保证期要求:维修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次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标准,投标人可对此提供更优的方案。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7)车辆返修率要求:车辆返修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四、项目服务要求1.服务范围:三亚某部所属大中小型汽油车、柴油车所需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1)车辆品种:①小型车辆主要为:丰田2700、柯斯达、帕杰罗、别克GL8、丰田考斯特、北汽BJ80、北汽越野、广汽猎豹、依维柯、江淮瑞风、朗逸、福特、江铃全顺、上汽大通、中警、重汽、别克SGM、陕汽德龙等。②大型车辆主要为:东风1118、东风5118、东风1120、东风5120、宇通客车、衡山客车等。(2)维修服务:大中小型汽油车、柴油车所需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保养、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并提供相应零部配件等。(3)车辆养护:日常所需更换/补充机油、电池、水箱水、空调制冷液、四轮定位及车辆二级保养服务等。(4)轮胎:车胎更换、修补、充气等服务。(5)车辆美容:车辆清洗、车内饰升级等服务。2.服务标准:(1)维修服务承诺及响应时间:在项目地有实体店面或维护场地,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投标人需承诺对我部车辆实行应急救援服务、特殊情况下上门维修服务和24小时服务。全年全天24小时拯救、维修服务,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车辆在省内外出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途中发生故障需要急修时应及时派员抢修,三亚市内2小时,省内4小时(偏远地区,恶劣路面6小时)到达现场。(2)维修完成时限要求:投标企业必须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车辆小修当日完成,当车辆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且由车辆单位相关人员验收认可。(3)服务优先性要求:投标企业必须保证对我部车辆应当优先安排维修,车辆保养随到随修。(4)维修程序及要求:维修车辆时,定点维修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详细维修项目内容及报价,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维修。定点维修供应商应出具详细维修清单。否则视为没有履约。(5)拖车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采购人单位20KM范围以内故障车辆免费拖车,超出范围外,按实际超出的公里向采购人计拖车费,计费标准为:如需拖车回厂维修,按人民币5元/KM计算拖车费用。(6)伴随保障承诺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应部队要求,可派出专业人员,随部队行动,提供车辆维修技术保障。第七章合同样本第七章合同样本采购项目合同样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采购单位):乙方(供应商):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第七章合同样本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见招标文件通用文件中《合同通用条款》)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采购项目有专用合同范本的,按范本拟制)一、项目信息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二、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序号服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合计金额(元)进场提供服务时间备注1……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三、服务费用和年限※四、履约保证金本次招标收取合同金额的%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即元整(小写¥)。乙方若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五、资金结算※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服务完成后,合同乙方收集发票、验收报告等第七章合同样本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适用于采购金额小履约周期短的采购项目)※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一般不超过30%),服务完成后,合同乙方向采购单位提交发票、验收报告等结算材料,采购单位在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分阶段付款,第一阶段,合同乙方,提交等材料,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款;第二阶段合同乙方,提交等材料,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款;第三阶段合同乙方,提交等材料,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款。(支付阶段、结算依据和比例根据项目情况由采购单位确定)※其他方式:六、合同生效(一)本合同按照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编号后,经甲方、乙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二)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结算部门一份,。七、其他事项注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承诺,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按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承诺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第七章合同样本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