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2024)
[顺义]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1323210200012515-XM001
二、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33.7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正晨农业专业合作社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庄子营村北中街36号
中标金额:333.7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正晨农业专业合作社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庄子营村北中街36号
931101133397827188
333.7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正晨农业专业合作社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
1
333.7万元
333.7万元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名称: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服务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服务范围:通过采购确定 1 家具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的服务单位,完成对牛栏山镇金牛村、禾丰村、安乐村、先进村、史家口、龙王头、富各庄、芦正卷、相各庄、北孙各庄、北军营、官志卷、范各庄、后晏子、前晏子、兰家营、姚各庄共计17个行政村各桶站规范入桶的生活垃圾(其他、餐厨)清运的相关服务工作。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治平、马家幸、王美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27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价方法: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并下浮25%(打七五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北京正晨农业专业合作社,综合得分:87.66分。
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府前街9号
联系方式:米佳丽,69414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
联系方式:王欣艳,69415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欣艳
电 话: 6941577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磋商文件-.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正晨农业专业合作社(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295万元,资产总额为218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正晨农业专业合作社日期:2023年12月28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项目编号:11011323210200012515-XM001采购人: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3第四章采购需求34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3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11323210200012515-XM0012.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334.649997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334.649997万元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万元)数量服务地点服务要求01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334.6499971项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通过采购确定 1 家具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的服务单位,完成对牛栏山镇金牛村、禾丰村、安乐村、先进村、史家口、龙王头、富各庄、芦正卷、相各庄、北孙各庄、北军营、官志卷、范各庄、后晏子、前晏子、兰家营、姚各庄共计17个行政村各桶站规范入桶的生活垃圾(其他、餐厨)清运的相关服务工作。6.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3.2.2供应商需具有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home)五、开启时间:2024年1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home)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8)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2.8最后报价填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最后报价提交至本平台,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系统将自动默认供应商放弃最后报价,其价格以第一次报价为准。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磋商文件。4.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当日,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响应文件2份及2份最后报价一览表和最后分项报价表。(响应文件必须与上传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府前街9号联系方式:米佳丽/694141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联系方式:王欣艳/694157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欣艳电话:6941577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适用)01包:_/_;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__/____。11.7.5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20.1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王欣艳/69415773;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按照(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以中标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25%,即打七五折。附件1收费费率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26其他要求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当日,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响应文件2份及2份最后报价一览表和最后分项报价表。(响应文件必须与上传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文件内容保持一致)。27磋商会方式1.本项目采用远程磋商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无需到场;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2.响应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3.待磋商小组下达最终报价指令后,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评标系统中上传最终报价。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4.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7.采购需求标准4.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7.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采购需求5.合同草案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11.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1.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6.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6.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6.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7.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本项目解密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7.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5.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6.其他要求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当日,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响应文件2份及2份最后报价一览表和最后分项报价表。(响应文件必须与上传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 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 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 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无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可不提供由代理机构查询3-2行政许可供应商需具有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的签字或盖章或签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允许2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允许3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未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情况;不允许4响应文件内容及报价唯一供应商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声明哪一个有效;不允许5无串通投标行为1.供应商未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出现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3.不同供应商未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未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允许6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与法人登记证书或法人营业执照一致;不允许7响应文件澄清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疑能够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评委会建议进行修正;(如有)允许8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允许9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1.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未出现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不存在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的。不允许10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未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不允许11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不允许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接到通知后供应商应将最后报价填报至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的系统将自动默认供应商放弃最后报价,其价格以第一次报价为准。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__/_。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_/_。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审部分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技术部分(78分)项目解读(9分)0-9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重点难点分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工作理解全面得 9 分;2、对本项目工作理解一般得 6 分;3、对本项目工作理解全面性较差得 3 分。4、未提供得0分2技术部分(78分)垃圾清运服务方案(20分)0-2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思路、工作流程实现分类运输、分类打包、分类处理,实现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方案完整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得20分;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方案较好、较有针对性、可实施性较强得16分;3、满足采购需求、方案一般、有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得12分;4、满足采购需求、方案、针对性实施性较差得8分;5、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方案、针对性差得4分。6、未提供方案得0分。3技术部分(78分)安全保障措施(9分)0-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安全保障措施完善、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得9分;2、安全保障措施及针对性一般,得6分;3、安全保障措施较差,操作性不强且不完善,得3分;4、未提供得0分。4技术部分(78分)质量、进度保障措施(12分)0-12根据供应商的质量检查机制,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进度的时效性及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1、质量管理及进度保障措施完善得12分;2、质量管理及进度保障措施较好得9分;3、质量管理及进度保障措施一般得6分;4、质量管理及进度保障措施差得3分;5、未提供得0分。5技术部分(78分)文明、环保措施(10分)0-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文明、环保措施进行综合评审:1、文明、环保措施完善、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得10分2、文明、环保措施较合理但针对性一般,得6分3、文明、环保措施较差,操作性不强且不完善,的3分;4、未提供得0分。6技术部分(78分)应急处理方案(9分)0-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措施与紧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完善、有针对性、合理,得9分;2、方案措施及针对性一般,得6分;3、方案措施较差,操作性不强且不完善,得3分;4、未提供得0分。7技术部分(78分)车辆配备方案(9分)0-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数量、功能、车辆配置优于项目需求,得9分;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数量满足需求、功能、车辆配置一般,得6分3.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数量满足需求,功能、车辆配置差得3分4.未提供得0分。8商务部分(12分)类似业绩(6分)6近三年(2020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双方盖章页,每提供1项有效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9商务部分(12分)项目管理机构(6分)61.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得6分;2.项目管理机构较健全,人员配置较合理得3分;3.项目管理机构不太健全,人员配置欠合理得1分;4.未提供0分。10价格(10分)0-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分值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3.3合计100第四章采购需求一、服务范围通过采购确定1家具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的服务单位,完成对牛栏山镇金牛村、禾丰村、安乐村、先进村、史家口、龙王头、富各庄、芦正卷、相各庄、北孙各庄、北军营、官志卷、范各庄、后晏子、前晏子、兰家营、姚各庄共计17个行政村各桶站规范入桶的生活垃圾(其他、餐厨)清运的相关服务工作。二、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三、服务要求(一)车辆、设备、工具配备要求(1)供应商配备至少3辆10方压缩式其他垃圾运输车,服务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理;(2)供应商至少配备1辆6方餐厨垃圾运输车,服务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理;运输餐厨垃圾,应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3)配备必要清扫工具等设备;(4)供应商应维护维修垃圾车辆及平时的加油加气、保持车况良好。(5)所有车辆、设备、人员均为供应商所有,不得委托第三方人员。(二)人员配备要求(1)10方压缩式垃圾车驾驶员不得少于3名,垃圾装卸工不少于6名;(2)餐厨垃圾车驾驶员不得少于1名,餐厨垃圾装卸工人不少于2名;(3)配备2名管理人员,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与调度分配工作,1名主管,主要负责车辆的管理、现场桶站垃圾清运的巡查、资料管理、进度汇报等工作。(4)生活垃圾(其他、餐厨)分类清运工作为全年无休运行模式(每天工作至少8小时),4名垃圾清运工人。(5)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合理安排,保障垃圾清运服务顺利实施。(三)垃圾清运工作安排牛山镇域包含17个行政村按分布情况将17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为三组:1.平均每组配备一辆10方压缩式垃圾运输车,共3辆,平均每辆车每天行驶至少约100-120公里。2.17个村共配备1辆6方厨余垃圾运输车,每辆车每天行驶至少约150公里;3.并同时配备:10方压缩式垃圾车驾驶员3名,垃圾装卸工6名(含垃圾装卸工、垃圾清运点检查、垃圾分拣、巡查工等);厨余垃圾车驾驶员1名,垃圾装卸工人2名(含垃圾装卸工、垃圾清运点检查、垃圾分拣、巡查工等);还需配备2名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工作8个小时,每月工作30天;4.综合垃圾分类清运工作为全年无休运行模式(每天工作12小时),驾驶员、垃圾清运工人采用调休上岗工作流程,另设有3名驾驶员、4名垃圾清运工人进行轮休。5.在装车时清运车辆不能熄火,停滞时间不一定,发动机必须高负荷状态运行。需配备一辆备用车辆应急使用。6.每辆车按行驶里程及时间,每三个月应做一次小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柴机油、空滤、机滤、柴滤以及液压的定期检查等);每年做一次大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换齿轮油、后桥油、刹车油、换防冻液、四轮保养、换轮胎等),每辆车每年应按规定上全险。(五)集中清运及安全保障、环境保障要求各组垃圾车按规定路线,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每天清运至少两次次,在上午6:00--12:00前,下午13:00-18:00前清运完毕,每天清运时间保证12小时以上,全年无休,如遇特殊情况除外。垃圾车将各家生活垃圾集中运转到顺义区杨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在垃圾综合处理厂倾倒垃圾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章程操作。司机按规定时间出车、收车,安全驾驶,作业时注意避让行人及车辆;按照指定路线作业,不得擅自调整路线;运输过程中不扬、撒、拖挂垃圾,不得撒漏污染路面;按法律法规处置渗滤液;承担拉运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垃圾清运工作中,必须按村清运到位,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不符合垃圾处理场要求的不得入车,清运工做到不摔桶、不踢桶、轻推轻放;有桶必装,不丢桶;垃圾装车后,将垃圾桶放回原位;清理装车时遗撒的垃圾,将现场处理干净,做到车走不留痕。(六)应急处理保障有重大活动或节日时,根据需要随时增加清运次数,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原则上每天清运不少于两次。遇到突发事件,大型活动或上级紧急检查任务时,要求人员、设备能加班加点,完成保障任务。供应商应制定应急保障方案,并报采购人备案,方案中应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报告程序、应急方案、联系方式等。供应商应做好充分的机械、设备、物资、人员准备,保障垃圾日产日清。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合同甲方: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清运农村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一、清运地点及服务范围:镇域内金牛村、禾丰村、安乐村、先进村、史家口村、龙王头村、富各庄村、芦正卷村、相各庄村、北孙各庄村、北军营村、官志卷村、范各庄村、后晏子村、前晏子村、兰家营村、姚各庄村共计17个行政村产生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清运的相关服务工作。二、清运频次:乙方根据垃圾桶内生活垃圾满溢情况,每天至少清运2次,保障无积存垃圾。三、合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四、结算方式和时间1.服务费用:元,大写:。2.支付时间及方法: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作业费用拨付方式按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三个月服务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支付之前三个月的服务费。3.乙方收款账户如下: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如乙方上述账户资料发生变更,须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国家正规服务费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五、清运去向: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考核。2.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整改。3.甲方应当将分类好的其他垃圾装入对应的垃圾桶内,保持桶身干净、整洁、无破损;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垃圾清运工作。5.甲方有权提前7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同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2.在甲方设置垃圾容器充足的情况下,乙方保证每日到对各桶站内生活垃圾进行清运。3.乙方清运人员作业时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文明操作、爱护容器。4.乙方清运垃圾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沿路掉落、遗撒垃圾。5.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垃圾清运到位。6.乙方如遇到垃圾场停收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该项目负责人,告知延迟清运。7.乙方负责维护维修垃圾车辆及平时加油、加气,保持车况良好。8.乙方保证甲方能够完成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厨余垃圾分出率和垃圾减量率的指标要求。9.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委托第三人实施。11.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与保洁公司相互配合、相互尊重,工作中出现问题不要相互推诿扯皮,全力配合甲方完成工作,如因与保洁公司推诿出现个问题经确认是乙方责任造成不能顺利完成甲方工作的,扣除本合同的总费用的10%。12.乙方在垃圾清运过程中造成垃圾桶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八、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一)违约责任1.凡甲方付款依托于财政拨款,如遇财政拨款计划有变动,以款项实际到账数额、时间为准。因财政拨款变动导致甲方实际付款时间迟于合同约定的,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双方一致认可,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款项,需经有关单位通过财政审批,若因财政审批流程延迟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合同期间,乙方存在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总服务费2%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总合同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二)合同解除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约束,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因机械、车辆、人员、物资等作业能力不满足履约要求,或因连续未达到厨余分出率和垃圾减量率的指标要求,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限期整改通知后次日起,乙方应于10日历日内按照要求提升作业能力或指标达标至满足履约要求。整改期间按照检查考核办法扣除相应分数和服务费。如乙方在整改期限后仍不能满足履约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相应费用。3.除法定解除及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外,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九、争议解决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成功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乙方应保证合同约定内容正常进行。十、不可抗力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合同份数及效力此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按照服务期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补充条款甲方如需增加服务项目,其服务费用另计,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可不提供,由代理机构查询)3-2供应商许具有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4响应书(实质性格式)响应书致:(采购人)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5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姓名)系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____(采购人)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6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序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7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描述单位数量单价(元/年)合价(元/年)备注110方压缩式其他垃圾运输车各桶站规范入桶的生活垃圾(其他、餐厨)清运及垃圾桶维护维修的相关服务工作。辆326方餐厨垃圾运输车各桶站规范入桶的生活垃圾(其他、餐厨)清运及垃圾桶维护维修的相关服务工作。辆13装卸工人生活垃圾(其他、餐厨)分类清运工作为全年无休运行模式(每天工作至少8小时)人84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与调度分配工作人15主管主要负责过程资料整理、进度汇报、陪同检查、工作分配、人员调度等;人16分类清运综合垃圾分类清运人4合计注:1.以上价格为全费用完全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规费等)、措施费、企管费、安全文明费、风险、利润、税金等。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8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响应无效):口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口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响应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9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如存在偏离情况,请在此表中逐一详细列明,并在“偏离情况”列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2.如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均不存在偏离情况,可不一一列示,在“偏离情况”列填写“全部响应,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0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1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备注1234567注:1、须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名称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电子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磋商时如有必要,磋商小组将对此表进行信息核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有可能导致废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0-2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及车辆序号机械/设备/车辆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备注备注: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0-3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姓名主要工作经历(业绩)性别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工龄职务从事本岗位工作时间联系电话备注:1、附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证明(毕业证)(如有)、其他相关证书(如有)等电子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10-4供应商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拟担任职务、分工姓名年龄学历职称相关证书工作年限岗位职责………………………………………………备注: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中若为成交人,我公司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我公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成交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2项目服务方案相关内容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自行设计本附件内容13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序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3.此表无需放入响应文件中,应在最终报价环节按规定时间填报至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的系统将自动默认供应商放弃最后报价,其价格以第一次报价为准。4.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当日,按此格式提交2份纸质版最后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4最后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最后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描述单位数量单价(元/年)合价(元/年)备注110方压缩式其他垃圾运输车各桶站规范入桶的生活垃圾(其他、餐厨)清运及垃圾桶维护维修的相关服务工作。辆326方餐厨垃圾运输车各桶站规范入桶的生活垃圾(其他、餐厨)清运及垃圾桶维护维修的相关服务工作。辆13装卸工人生活垃圾(其他、餐厨)分类清运工作为全年无休运行模式(每天工作至少8小时)人84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与调度分配工作人15主管主要负责过程资料整理、进度汇报、陪同检查、工作分配、人员调度等;人16分类清运综合垃圾分类清运人4合计注:1.以上价格为全费用完全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规费等)、措施费、企管费、安全文明费、风险、利润、税金等。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3.此表无需放入响应文件中,应在最终报价环节按规定时间填报至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的系统将自动默认供应商放弃最后报价,其价格以第一次报价为准。4.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当日,按此格式提交2份纸质版最后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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