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 平台软硬件配套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梧州市林业局2024)



一、项目编号:WZZC2023-C3-03646-CGZX
二、项目名称: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部分)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628000(元)
广州百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89号大院第2栋自编501(仅限办公用途)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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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部分)
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黎秀芳,李华明,林日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梧州市林业局        
地 址:广西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4号       
联系方式:0774-3815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梧州市红岭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74-3825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小姐
电 话:0774-3825354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64.6K

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344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17.5K

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公章):广州百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及分标: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部分)(WZZC2023-C3-03646-CGZX)供应商名称报价(元)供货期/服务项目负责人保证金缴纳方式确认声明书是否签署备注广州百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28000平台软硬件配套建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戴泉网上银行转账是无1/1梧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部分)项目编号:WZZC2023-C3-03646-CGZX采购人:梧州市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8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9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部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报名下载(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ZC2023-C3-03646-CGZX项目名称: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部分)项目预算金额(元):63万元。采购需求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的优惠政策。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6日,每天00: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09:30开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解密开启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1)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灏景支行,开户名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政采类保证金,银行账号:203128010400126050000000001,(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我中心。保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编号,并单独密封递交至我中心8楼财务窗口。(4)本中心财务处联系方式:地址:梧州市红岭大厦8楼;电话:0774-3828220。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4.其他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3)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5)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标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本中心开启投标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7)供应商应自行留意开标评标过程会出现的突发情况,如出现系统问题及时联系政采云客服,拨打政采云热线人工客服,咨询电话:95763。如出现CA数字证书问题,咨询电话:400077111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梧州市林业局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4号联系方式:冯先生,0774-38155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梧州市红岭大厦10楼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谢小姐联系电话:0774-2830801、3825354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12月19日第二章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1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1项项目需求:为提高林业生产管理的稳定性和可控度,科学有效地保护、利用、发展森林这一可持续再生资源。通过科学系统的管理方式,全面梳理梧州市林业局的业务管理工作、补足短板,通过智能化监测手段,实现“人-物-资源利用”一体化、空间化和实时化监管,更好的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管理机制,聚力构建一林一护、一乡一警、一片一技、一村一策的“四个一”服务平台,形成具有特色并可复制性、可推广性的林长制管理体系,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信创云平台开展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森林防火dem三维数据处理系统、数据整理入库、地图、移动APP、等软件开发服务采购。基本要求:1、依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要求,对采购方约定的建设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完成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数据中心建设,包括森林防火dem三维数据处理系统、数据整理入库、地图、移动APP,林长制多功能展示室和项目配套软硬件采购等;项目应用范围要求覆盖梧州市7个县(市)区各级林长及林业系统职工。项目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按第二级要求进行建设。2、建设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完成数据整合:包含梧州市历年的森林督察数据、林木采伐数据、林地审批数据、营造林数据、灾害数据、违法案件数据等进行按年度整理、入库管理;整理入库梧州市各网格林长结构、网格内森林资源、古树名木等数据;整理梧州市的最新森林小班作为本底数据;整理梧州市历年森林防火数据、包括瞭望塔、物资储备库、防火隔离带、森林火灾点等;3、完成后台端包含7个模块软件开发服务:系统基础功能模块:基础地理信息模块、无人机影像地图发布、档案地图和本地图层加载、专题图模块、查询统计模块、巡护与事件上报模块、系统设置与权限管理等。4、完成移动前端应用(森林资源一键通)包含9个模块开发服务:林地查询、事件上报、工作轨迹、图形导航、综合汇总数据查看、森林督查图斑核查、伐图层、审批图层和营造林核查、森林督查图斑电子档案查询、采伐图层、审批图层和营造林图层的加载。5、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技术标准,对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二、商务要求表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平台软硬件配套建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服务地点:梧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成果文件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平台软件建设交付。服务验收交付成果后,由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共同组织检测、检验,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如有必要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政策性加分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其它加分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Y<10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Z<5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Y<10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Z<5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编列内容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6.2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无7.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11.2不组织现场考察□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年月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12投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13.1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1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年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内任意 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8.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9.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1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工作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 7.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 1.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人必须就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和服务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18.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要求备注: 1. 开户名称务必填写完整,如因填写不完整而造成保证金在截标时间前无法到达我中心指定账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4.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5.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6.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19.2投标文件编制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2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3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截标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5.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评标委员会的人数:3 人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报价法29.2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随机抽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节能及环保产品累计金额高的优先、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随机抽取;35.1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中标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1. 根据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及桂财采〔2022〕3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 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资信等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2. 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3. 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36.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8.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74-2830801,通讯地址:梧州市红岭大厦10楼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每天9时00分到12时00分,13时30分到16时3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9.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不收取40.1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40.2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1.1.1.1.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1.1.2.2.定义1.1.1.1.3.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1.1.4.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1.1.1.1.5.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1.1.1.6.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1.1.1.7.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1.8.2.7“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1.1.1.1.9.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10.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1.1.1.1.11.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1.1.1.1.12.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1.1.13.7.转包与分包1.1.1.1.14.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1.1.1.15.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1.1.1.1.16.7.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1.1.1.17.8.特别说明1.1.1.1.18.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1.1.1.1.19.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1.1.20.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1.1.1.21.9.回避与串通投标1.1.1.1.22.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1.1.1.23.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1.1.1.1.24.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招标文件1.1.1.1.25.10.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1.1.1.1.26.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1.27.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按照桂财采【2007】6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形式的除外),否则视为已经收到。1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1.1.28.12.投标前准备投标前准备: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29.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1.1.1.30.(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31.(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32.(3)商务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33.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34.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1.1.1.35.14.1语言文字1.1.1.1.36.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1.1.1.37.14.2投标计量单位1.1.1.1.38.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1.1.1.39.15.投标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1.1.1.40.16.投标报价1.1.1.1.41.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1.1.1.42.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43.16.3投标人必须就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1.1.1.1.44.17.投标有效期1.1.1.1.45.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1.1.1.46.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47.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1.1.1.48.18.投标保证金1.1.1.1.49.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1.1.1.50.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1.1.5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递交至我中心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1.1.1.1.52.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1.1.1.53.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1.1.54.19.投标文件的编制1.1.1.1.55.19.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1.1.56.19.2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1.1.1.1.57.19.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1.1.1.58.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1.1.1.59.19.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1.1.60.19.6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1.1.61.19.7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1.1.1.1.62.19.8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1.1.1.63.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1.1.64.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1.1.65.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21.2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说明21.2.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1.2.2如有特殊情况,本项目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1.1.1.66.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40.2条签字、盖章,并按照本须知正文第20条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不得开标。2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撤销投标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8.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四、开标1.1.1.1.67.23.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本项目开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1.1.1.1.68.24.开标程序1.电子开标会由本中心主持2.本中心工作人员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3.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报价文件。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填写的报价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进入资格文件审查环节,本中心或者招标采购单位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5.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注:①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开标,本中心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②开标后,某分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中心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五、资格审查1.1.1.1.69.25.资格审查1.1.1.1.70.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1.1.1.71.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5)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6)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1.1.1.72.25.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1.1.1.1.73.26.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1.1.1.1.74.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1.1.1.75.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1.1.1.1.76.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程序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七、中标和合同1.1.1.1.77.30确定中标人1.1.1.1.78.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和或者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1.1.1.1.79.31.结果公告1.1.1.1.80.31.1中标人确定后,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1.1.1.81.31.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1.1.1.82.32.发出中标通知书1.1.1.1.83.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1.1.1.1.84.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1.1.1.1.85.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1.1.1.1.86.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1.1.1.1.87.35.履约保证金1.1.1.1.88.35.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1.1.1.89.35.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5.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1.1.1.90.36.签订合同1.1.1.1.91.36.1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1.1.1.92.3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1.1.1.93.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1.1.1.94.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1.1.1.95.38.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1.1.1.96.3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1.1.97.3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5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八、其他事项1.1.1.1.98.39.代理服务费无1.1.1.1.99.4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0.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 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 额合 计合计大写金额: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中标或者成交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件2: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供应商申请项目编号:供应商申请项目名称:供应商申请该项目已于年月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年月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大写)¥(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采购人意见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备注注:投标人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报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1.1.1.1.100.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1.101.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1.1.1.102.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各分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相应分标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相应分标采购预算金额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条第(2)项情形的。7.投标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1.1.1.1.103.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0.投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1.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1.1.104.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2)服务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5)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时,投标人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1.1.1.105.3.澄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1.1.1.106.4.投标文件修正1.1.1.1.107.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1.1.1.108.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1.1.1.1.109.5.比较与评价5.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2采用最低评标报价法的(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比较。(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4)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评标标准(以下各项评审因素仅作为参考,制作招标文件时,评审因素应当与相应的商务条款和采购需求对应)序号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1价格分(30分)①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须经过修正或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②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服务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 ×10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不在进行价格扣除302技术分(58分)技术方案由评委根据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依据各投标人技术方案的完善性和成熟度独立打分。一档(24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依据本项目是实际情况提出完善的技术方案,准确理解本项目的特点;完全把握本项目的服务重点、难点和要点;服务架构设计合理、应用功能设计完善、实现方案明确,可行性强,方案总体优秀。二档(16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本理解本项目的特点;能够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较完整的服务方案;方案总体可行。三档(8分):技术方案简单描述了技术服务内容以及方式,方案总体一般。242技术分(58分)信息安全保障服务方案一档(9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全服务保障合理、主动;安全机制完备,实现方案明确,方案总体优秀。二档(6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全服务保障较为合理、主动;安全机制较为完备,提出较完整的服务方案;方案总体可行。三档(3分):安全保障服务方案简单描述了技术服务内容以及方式,提出了基本可行的服务方案,方案总体一般。92技术分(58分)应急响应服务方案一档(9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急响应服务保障合理、主动;服务机制完备,实现方案明确,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的方案总体优秀。二档(6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急响应服务保障较为合理、主动;服务机制较为完备,提出较完整的服务方案;方案总体可行。三档(3分):应急响应服务方案简单描述了服务内容以及方式,提出了基本可行的服务方案,方案总体一般。92技术分(58分)售后服务方案一档(8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可行,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明确的售后服务响应,并针对本项目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服务保障方案、故障处理流程及应急预案;优于招标要求,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满足招标要求,在系统运维期(不超过免费质保期)提供服务内容包括:7×24小时响应和支持服务、故障处理服务、缺陷和系统漏洞处理服务、巡检服务、案例保障服务、售后服务考核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方式、针对每项内容具有详细的处理方法及说明内容等。二档(5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完整、可行,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方式等。三档(2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基本满足招标要求。82技术分(58分)培训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培训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工作思路、培训内容、针对性的培训工作措施、工作计划、培训时间安排等。一档(8分):培训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合理、规范、切合实际,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等,应答整体优秀;二档(5分):培训方案内容较详实、合理、规范、切合实际,可操作性、针对性中等,应答整体中等;三档(3分):培训方案内容不够详实、合理、规范、切合实际,可操作性、针对性一般等,应答整体一般;不提供的不得分。83商务部分(12分)投标人知识产权能力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类似系统著作权每个得1分,满分4分43商务部分(12分)投标人案例类似业绩情况: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和验收报告扫描件;)。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8分;不提供不得分;8总得分1+2+3100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从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服务商中按以下办法推选成交候选人:(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至少2名成交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依次按技术分高优先的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2)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采购计划文号: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和服务内容1、项目一览表项号采购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数量单价(元)合计合同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说明:合同金额是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次应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应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如磋商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甲方要求以及对本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实施,乙方在实施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建议,根据与甲方协商的意见进行项目实施的调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改变实施方案。否则将取消乙方承办资格。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第四条交付和验收1、活动实施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活动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乙方应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所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3、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开始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乙双方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双方合同、响应文件验收。6、甲方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可暂缓向乙方付款,直到乙方及时完善并提交相应的服务成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7、甲方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否则甲方有权不出具服务验收合格单。第五条售后服务及培训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2、甲方应提供必要测试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3、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第六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金额的支付按以下方式约定执行:。第七条质量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无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款额5%。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成交通知书;2、磋商报价明细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需求偏离表;4、服务方案;5、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6、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章)年 月 日乙方:(章)(如供应商人为自然人,由自然人签字)年 月 日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附件响应承诺书服务类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服务方案或进度的具体事项:3、拟投入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年 月 日乙方(章)(如供应商人为自然人,由自然人签字)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年月日二、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______(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4.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2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服务期限:注:1.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报价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4.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1.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1.1.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1.1.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1.1.4.投标声明投标声明致:(采购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四、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公章)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年月日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5.磋商保证金声明磋商保证金声明我方参加(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请贵方在退付磋商保证金时转入以下账户(对公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地址:(粘贴竞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该声明除投标文件装订外,投标人应另单独准备一份,在开标结束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构邮箱作退付保证金用途,邮箱:wzcg2822337@163.com6.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3.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是指“本人”。7.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条款要求投标人的承诺偏离说明…注:1.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一、商务(技术)条款”逐条明确的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公章:日期: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证书类别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六、其他文书、文件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质疑函(格式)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投诉书(格式)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标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广州百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广州百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加梧州市林业局的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项目(软件部分)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梧州市林长制智慧平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广州百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人,营业收入为101万元,资产总额为31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广州百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3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 平台软硬件配套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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