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 维修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2024)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12-47

2、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LBGZ[2023]351-ZC215-1
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河南盛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驻马店市团结路与盘龙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建业世和府一期3号楼2201
914,28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0日历天
董超
豫241151709986

三、评审专家名单

田娟、杨云青、赵会菊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田娟、杨云青、赵会菊

收费金额:10,97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朱阳镇金屏路西段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5839808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宝市河滨东路北段金水湾公寓20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98-315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978331831

招标文件正文.doc
招标文件正文.pdf
(磋商文件)--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2).doc

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023-12-47;LBGZ[2023]351-ZC215】MD招标单位: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65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6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671.竞争性磋商公告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2.项目编号:2023-12-47;LBGZ[2023]351-ZC215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概况: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北侧公寓楼、东侧综合楼、南侧公寓楼、室内灯具改造、老年浴室改造、排水沟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5.招标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6.预算金额及控制价:920704.81元。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工期:30日历天。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且须提供近三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3.4.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3.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1d4d9bd4-82a2-4284-b2f7-428c4c69ef58.html办理CA证书链接: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11105/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a3f8.html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五、投标资料的提交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4a2f9fa3-b923-4ddd-bd6f-138a0b63f7d1.html注:在项目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市场主体信息库将处于锁定状态。如连续投报多个项目,主体信息库锁定时间也将延长,请投标人合理安排资料上传时间,尽可能早的将所有项目资料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六、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七、磋商时间和地点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2.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评标一室(灵宝市金城大道信用联社12楼)。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持CA密钥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本次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磋商。八、其他事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3.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体上公开发布。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十、联系方式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398-8852670招标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5839808926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分公司地址:灵宝市河滨东路北段金水湾公寓20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98-3153189159783318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招标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女士电 话:158398089262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分公司地址:灵宝市河滨东路北段金水湾公寓20楼联 系 人: 李女士联系电话:0398-3153189 159783318313项目名称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4项目概况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北侧公寓楼、东侧综合楼、南侧公寓楼、室内灯具改造、老年浴室改造、排水沟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4.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6预算金额920704.81元7招标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8工期要求30日历天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0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且须提供近三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3.4.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3.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分包■不允许14偏离■不允许15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16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7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18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纪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19投标人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20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如有)21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2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23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24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25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公司成立年份计算)。2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2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9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磋商文件是响应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未对电子化文件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投标时,将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3、电子化投标文件工具请点击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32&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进行下载。30响应文件磋商时不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交三份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胶装,应有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31磋商时间和地点同公告要求。3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竞争性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由招标人按照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34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及上传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其中包含用于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2.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磋商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35响应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所有投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36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磋商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评标一室37磋商程序按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时间顺序磋商。38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评审专家2人从相关专家库抽取终端随机抽取。39结果公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0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成交后甲乙双方协商;履约担保形式:转账或保函41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如本采购项目或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如本采购项目或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42质保金 成交后甲乙双方协商4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成交单位成交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或工资保函,保障金为成交价的2%。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4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920704.81元)本次竞争性磋商分为两轮报价。磋商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且不公开;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参与评标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45工程款支付方式按灵宝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付款。4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缴纳成交服务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供应商须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若因“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与其他供应商一致,机器码一致的所有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2质疑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接收单位: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灵宝市河滨东路北段金水湾公寓20楼、联系人:李女士0398-3153189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10.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0.4相关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在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10.5不良行为记录 在以往建设项目中,因质量、安全、节能及交易活动受通报批评或记入不良行为记录。10.6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8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草案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已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0.9同义词语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0具体要求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响应人(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文件请点击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32&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进行下载。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磋商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32&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其中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技术联系电话:0398-3117871(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人使用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 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唱标。3、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4、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5、开标时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解密栏中点击报价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解密成功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投标人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投标人对质疑进行回复。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7、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投标人放弃回复,评标委员会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二、投标文件的提交本项目实行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1.1.2本磋商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磋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磋商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磋商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磋商范围、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磋商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磋商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磋商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本磋商项目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磋商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磋商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磋商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看到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另附);(6)技术标准和要求;(7)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到网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一、磋商响应函二、首次报价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承诺函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3.2磋商报价3.2.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报价。磋商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3.2.2磋商报价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实施和完成招标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正式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需的全部费用。3.2.3投标人的磋商报价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等,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因素,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3.2.4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条件,并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难度、工期的要求、质量要求以及市场因素、现场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市场价格调整因素等各方面原因合理报价。磋商报价将被认为已综合考虑了在施工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费用。成交人无权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延长工期、增加价款或索赔等要求。3.2.5投标人在磋商报价前可踏勘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工地现状条件可能影响到工程正常施工的所有风险因素。无论投标人是否进行了上述现场踏勘工作,其磋商报价中均将被认为已包含有工地现状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投标人成交后则无权因此要求任何工期或费用上的索赔。3.3.6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条件发生变化或投标人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更改,所增加的措施费用及工期一概不予调整,相应的费用投标人应在谈判报价中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3.2.7磋商报价要求1.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2)各投标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充分考虑该工程实施时的各种风险,并将其考虑在本次投标报价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本次磋商的最终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控制价,高于磋商控制价的报价将不再评审;(4)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5)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方式,允许二次报价。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为60日历天。3.3.2在磋商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5.1“近年财务状况表”可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时间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否则不得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可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可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6.1磋商响应文件可按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项目实施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其中包含用于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点击以下链接学习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4a2f9fa3-b923-4ddd-bd6f-138a0b63f7d1.html3.7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4.投标4.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4.1.1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签章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盖章的,以签盖单位章为准;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4.2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4.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5.磋商5.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等。5.2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开标、唱标。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5.3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磋商响应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5.4磋商小组5.4.1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评审专家2人从相关专家库抽取终端随机抽取。5.4.2磋商小组对所有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递交给招标人。5.4.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5.4.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招标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初步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5.4.4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5.5磋商原则和方法5.5.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5.5.2磋商在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将遵照磋商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5.5.3评审方法(1)初步评审(是否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定合格的投标人。(2)各投标人依据各自情况进行最后报价。(3)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6对投标人的评价在初审阶段,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标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的;(2)响应文件中无报价、无工期、无质量等级或工期、质量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有保留或合同草案有招标人不可接受条件;(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的;5.6.1磋商小组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且通过初步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5.6.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完成后,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为两家。5.6.3经磋商确定最终工程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6.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6.5如果第一名投标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7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有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6.合同授予6.1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6.2成交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成交候选人。6.3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投标人。6.4履约、支付担保6.4.1履约担保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前附表一致。6.4.2招标人支付担保的提交与释放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前附表一致。6.4.3成交人不能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6.5签订合同6.5.1招标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7.纪律和监督7.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7.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形式评审标 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评审 标 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评审 标 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评审 标 准资质等级投标人须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评审 标 准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且须提供近三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资格评审 标 准其他要求1、投标人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评审 标 准注:以上资格评审标准以投标文件为准。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响 应 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响 应 性评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响 应 性评审标准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响 应 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项目和数量,否则其投标将予否决。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 50 分商务标: 30 分综合标: 20 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一、技术部分(50分)2.2.2(1)技术标评分标准(50分)供应商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以下内容,评委将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水平,酌情给予打分,如有缺项该项按零分处理。1、根据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在0-5分范围内打分:完整的5分;较完整的3分;一般的1分;缺项不得分。2、根据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在0-10分范围内打分:(1)施工方法合理5分,基本合理3分,一般的1分;否则不得分;(2)施工技术措施合理5分,基本合理3分,一般的1分;否则不得分。3、根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在0-5分范围内打分:完整、可行的5分;较完整、可行的3分;一般完整、可行的1分;缺项不得分4、根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在0-5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5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5、根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在0-5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5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6、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性和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在0-3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2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7、根据资源配备的合理性、满足性,在0-3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2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8、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图表的合理性、可行性,在0-3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2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9、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图表的合理性、可行性,在0-3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2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10、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在0-3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2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程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在0-3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2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 12、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在0-2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2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1分;缺项不得分;2.2.2(1)技术标评分标准(50分)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二、价格部分(30分)2.2.2(2)商务标评分标准(30分)磋商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例:所投小微企业产品评标价=所投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5%)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三、商务部分(20分)2.2.2(3)综合标评分标准(20分)企业业绩 (0-6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本企业承担过的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时间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否则不得分)2.2.2(3)综合标评分标准(20分)履职尽责承诺(0-5分)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在0-5分范围内打分: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得5分;比较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3分;片面、不详细、不完整的1分;缺项不得分。2.2.2(3)综合标评分标准(20分)优惠条件的承诺(0-4分)优惠承诺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在0-4分范围内打分:合理、详实可行的得4分;较合理、详实可行2分;一般合理、不详细完整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2.2(3)综合标评分标准(20分)项目经理业绩(0-2分)2020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每份1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时间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否则不得分)2.2.2(3)综合标评分标准(20分)质量、工期承诺(0-3分)承诺质量、工期达到磋商文件要求并有具体措施,在0-3分范围内打分:合理、详实可行的得3分;较合理、详实可行2分;一般合理、不详细完整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2.2(3)综合标评分标准(20分)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经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最后投标人得分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3.2.4在磋商小组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3.2.5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招标人与成交人签定的合同草案为准进行公示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草案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草案;(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草案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电子签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草案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草案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中的通用合同草案第三部分专用合同草案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发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洽商、有关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和合同效力的文件或资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河南省及三门峡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如遇遗漏所需施工的工程规范,承包人应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同意,补充规范以满足合同要求。如遇设计或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提出解决办法并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同意。施工所用的规范及标准应采用最新版本,除非所使用规范、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或合同中另有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照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六条处理,本合同处于最优先地位。合同履行中签订的补充或修改合同文书并入本合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详见图纸目录。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施工过程管控资料及相关会议纪要、联系函等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基本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基本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七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工程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发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得转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工程结算时:1、当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不符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1)、工程量增加幅度在10%以内(包括10%)按原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据实调整;2)、工程量增加幅度在10%以上的部分可以调整综合单价;3)工程量减少时按原单价扣除,工程量据实调整。(2)、工程变更调整: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量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清单项目,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①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②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按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③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3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工程开工前7日内,组织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承包人自行安装相关设备。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上岗时间不低于施工时间的50%。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有关规定执行处理。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工程外,承包人不得再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合同通用条款。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在选择专业分包单位时,发包人参与前期考察、招标及确认,发包人具有否决权。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到竣工验收合格止,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由发包人照管。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同通用条款。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7日前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GJ146-2004、《三门峡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基本要求》及附件十《安全文明施工项目明细表》的要求并且符合三环委【2016】1号及三公办【2016】58号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同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在工程开工7天前。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人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7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3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以监理人的通知为准。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1)由于国家政策停建或者缓建,致使施工无法正常进行以及由于政府及相关规定造成的工期延误。(2)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工期延误。(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工程施工;(4)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顺延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双方另行确定(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发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1.承包人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并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明,报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认可后方可进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进场。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合格且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认可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监理人发现在施工中有以次充好的、没有产品合格证的、经抽查检验或实验不合规格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必须立即无条件地将这些材料或设备清理出场,并向发包人支付材料或设备价200%的经济补偿赔偿金,赔偿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抽检中涉及的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4.材料在进货前由承包人组织,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考察确定,承包人按三方认可的产品进货。且所有购货合同必须由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到货产品必须与样品一致。不合格的材料、与样品不符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包人可以通过监理人强行清理出场,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条款。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投标当月当地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为基准价格。专用合同草案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草案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草案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草案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具实调整。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配套计量规范计算。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办法的约定:双方另行协商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照现行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和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报送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30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三方确认的审计结果出具后30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伍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证书7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7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最终审计结果的3%。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草案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草案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投保,保险费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费用。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另附自行下载)投标报价说明2.1磋商报价的编制应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并结合企业自身的技术与管理水平自主报价,但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报价竞标。2.2磋商报价是指由投标人计算的完成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技术规范等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2.3工程量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2.4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招标人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2.5措施项目清单包括施工期间需要发生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等项目。2.6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包括材料价格变动在内的各种风险因素。2.7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应是磋商响应文件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并以此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2.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9由投标人采购的材料,其价格由投标人自主询价报价,但必须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2.10成交的综合单价即为结算单价,因变更所发生的清单缺项子目,如原清单中有类似的,可参考类似单价,无类似项目的,成交人可另行编制、报审结算单价。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方案和技术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此格式仅供参考)(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1.1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1.1.1.一、磋商响应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工程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小写):元、(大写):的报价,工期日历天,并按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实施,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磋商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3.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4.除非另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如我方成交确定为成交人:(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磋商响应函递交的磋商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并按照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合同。(4)我方承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进行施工、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并按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地址: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1.1.2.二、首次报价一览表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级别注册编号技术负责人级别编号投标范围磋商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 质量要求 工 期磋商有效期备注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2.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四、投标承诺函我公司在参加项目的磋商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同意承担磋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我方在此声明,本次采购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磋商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3.我方在本次磋商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磋商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方一旦成交,将按规定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资料组织实施;5.我方保证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磋商文件中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我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贵单位有权将上述情况上报财政部门,建议财政部门将我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纪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给贵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向贵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我方已明确理解了上述条款的含义并确保履行。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3.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2.图表及格式要求: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进度计划1.3.1.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3.2.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三:进度计划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七、项目管理机构1.3.3.(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备注1.3.41.3.5.(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4.八、投标人基本情况1.4.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1.4.2.(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六)工资承诺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1.开工前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2.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加班加点工资。3.不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4.坚决不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5.若有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及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行为,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后,自愿从工资保障金中支付,且在一个星期内补足保障金。承诺单位(盖章):年月日1.4.31.4.4.附:承诺书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公章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1.4.5九、资格审查资料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能认为其为监狱企业)十、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1.51.6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023-12-47;LBGZ[2023]351-ZC215】招标单位: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2.项目编号:2023-12-47;LBGZ[2023]351-ZC215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概况: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北侧公寓楼、东侧综合楼、南侧公寓楼、室内灯具改造、老年浴室改造、排水沟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5.招标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6.预算金额及控制价:920704.81元。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工期:30日历天。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且须提供近三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3.4.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3.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1d4d9bd4-82a2-4284-b2f7-428c4c69ef58.html办理CA证书链接: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11105/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a3f8.html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五、投标资料的提交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4a2f9fa3-b923-4ddd-bd6f-138a0b63f7d1.html注:在项目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市场主体信息库将处于锁定状态。如连续投报多个项目,主体信息库锁定时间也将延长,请投标人合理安排资料上传时间,尽可能早的将所有项目资料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六、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七、磋商时间和地点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2.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评标一室(灵宝市金城大道信用联社12楼)。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持CA密钥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本次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磋商。八、其他事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3.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体上公开发布。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十、联系方式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398-8852670招标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5839808926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分公司地址:灵宝市河滨东路北段金水湾公寓20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98-3153189159783318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招标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58398089262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分公司地址:灵宝市河滨东路北段金水湾公寓20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98-3153189159783318313项目名称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4项目概况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北侧公寓楼、东侧综合楼、南侧公寓楼、室内灯具改造、老年浴室改造、排水沟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4.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6预算金额920704.81元7招标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8工期要求30日历天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0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且须提供近三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3.4.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3.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八、投标人基本情况(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技工技工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六)工资承诺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一、开工前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二、按时支付农民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三、不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资。四、坚决不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五、若有拖欠、克扣农民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及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行为,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后,自愿从工资保障金中支付,且在一个星期内补足保障金。承诺单位(盖章):年月日附:承诺书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公章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九、资格审查资料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能认为其为监狱企业)十、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023-12-47;LBGZ[2023]351-ZC215】MD招标单位: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65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6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671.竞争性磋商公告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2.项目编号:2023-12-47;LBGZ[2023]351-ZC215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概况: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北侧公寓楼、东侧综合楼、南侧公寓楼、室内灯具改造、老年浴室改造、排水沟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5.招标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6.预算金额及控制价:920704.81元。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工期:30日历天。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且须提供近三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3.4.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3.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1d4d9bd4-82a2-4284-b2f7-428c4c69ef58.html办理CA证书链接: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11105/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a3f8.html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五、投标资料的提交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4a2f9fa3-b923-4ddd-bd6f-138a0b63f7d1.html注:在项目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市场主体信息库将处于锁定状态。如连续投报多个项目,主体信息库锁定时间也将延长,请投标人合理安排资料上传时间,尽可能早的将所有项目资料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六、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七、磋商时间和地点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2.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评标一室(灵宝市金城大道信用联社12楼)。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持CA密钥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本次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磋商。八、其他事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3.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体上公开发布。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十、联系方式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398-8852670招标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5839808926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分公司地址:灵宝市河滨东路北段金水湾公寓20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98-3153189159783318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招标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女士电 话:158398089262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分公司地址:灵宝市河滨东路北段金水湾公寓20楼联 系 人: 李女士联系电话:0398-3153189 159783318313项目名称灵宝市朱阳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4项目概况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北侧公寓楼、东侧综合楼、南侧公寓楼、室内灯具改造、老年浴室改造、排水沟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4.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6预算金额920704.81元7招标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8工期要求30日历天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0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且须提供近三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3.4.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3.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敬老院 维修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