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等保测评整改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100-JZCG-G2023-0004
二、项目名称: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保测评整改服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江苏科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镇江市润州区檀山路10号万科锦程170栋5楼
中标金额:柒拾叁万伍仟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保测评整改服务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宁驰,张伶俐,王立东,张杰,杨绍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
得分
排名
江苏科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9.91
1
江苏开博科技有限公司
78.03
2
江苏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6.25
3
江苏鼎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3.60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10号红星牡丹园2号楼
联系人电话:84441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
联系方式:0511-880589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海娟
电 话:0511-88058974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保测评整改服务招标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江苏科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1.1项目编号:JSZC-321100-JZCG-G2023-0004项目名称: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保测评整改服务采购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12月8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23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35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6-50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51-58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9-811.1.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保测评整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1.2.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00-JZCG-G2023-0004项目名称: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保测评整改服务采购预算金额:75万元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3年12月15日17:30(北京时间)获取地点:“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采购文件售价:免费1.5.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注意事项:(1)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采购,投标人须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路径: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苏采云”系统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苏采云”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直至评标结束方可离开电脑。1.6.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7.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路径: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苏采云”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9-86722803、0519-96722805。2.投标人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镇江地区意源(方正)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13655287962,办理指南地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窗体底端1.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10号12楼联系人:姚宁驰联系方式:180159998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联系方式:0511-8805897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秦海娟电话:0511-880589741.8.11.8.21.8.31.8.41.8.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1.8.6.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规定1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含税费)。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如出现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将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规定进行修正。2转包及分包项目依法不得转包A本项目不同意分包。B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提醒: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分包承担主体所需要具有的资质。)3开标前答疑会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4现场踏勘A不统一组织B统一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5演示A无B有,本项目演示使用录播上传形式,各投标人自行将录播内容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演示视频模块。操作指南详见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6样品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提醒: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及安装,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A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B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B服务类。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保测评整改服务 。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 等保测评整改服务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行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进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融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镇江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采购项目中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融资需求,由采购人在录入合同时标注融资需求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无抵押、低利率授信申请。办理流程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咨询电话: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0511-80909958。12特别说明无1.8.7.一、总则1.8.8.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保测评整改服务采购。1.8.9.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4“货物”系指本招标文件所述采购标的涉及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2.5“服务”系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即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保测评整改服务,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软硬件、材料、配件、集成服务,亦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2.6“”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1.8.10.3.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3.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3.3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1.8.11.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1.8.12.5.政策功能5.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1.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5.1.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1.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1.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3支持绿色发展5.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3.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3.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的需求标准。5.3.4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相关采购活动。5.4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5.5支持创新发展5.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的自主创新产品。5.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5.6.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1.8.13.二、招标文件1.8.14.6.招标文件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和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6.2投标人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8.15.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投标人提出的对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7.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要求。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8.16.7.5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17.三、投标文件1.8.18.8.编制投标文件的工具8.1投标人须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提供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下载路径: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1.8.19.9.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8.20.10.投标文件的构成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10.2商务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3技术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4具体填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1.8.21.11.投标文件的编制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交到对应位置。11.3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相关资料,其风险应有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1.8.22.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内有效。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投标有效期的约定。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投标人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8.23.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投标文件提交16.1.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制作完成后,登录“苏采云”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时间以“苏采云”系统时间为准。16.1.2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拒绝接收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6.1.3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提交操作。16.1.4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投标人不能对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1.5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6.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的提交截止时间将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公告。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8.24.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17.2投标人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提交。17.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撤回。1.8.25.17.4在提交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1.8.26.五、开标及评标1.8.27.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18.2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做好充分准备,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准时参加开标。18.3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18.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发出解密的指令,投标人自行实施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时,投标人必须使用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解密将会失败。18.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规定时间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8.6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苏采云”系统运行无故障。18.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全部完成后,按投标文件解密成功顺序向所有投标人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18.8投标人须配合开标工作,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28.19.投标人资格审查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后续程序。1.8.29.20.评标委员会组成20.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30.21.投标人符合性审查2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7项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1.8.31.21.2投标文件澄清21.2.1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以书面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投标人的澄清应登录“苏采云”系统进入“澄清事项”模块进行。21.3开标至评标结束期间,投标人应保持系统在线,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32.22.无效投标的情形2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有效签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7)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8)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3)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8.33.(14)加★”项有负偏离的。1.8.34.23.串通投标的情形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8.35.24.投标文件详细评审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8项规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8.36.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25.2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8.37.26.废标的情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8.38.六、确定结果27.确定中标人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相关规定执行。1.8.39.七、授予合同1.8.40.28.中标通知书1.8.41.28.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1.8.42.28.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8.43.29.履约保证金29.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B□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XX%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鼓励使用履约保证保险代替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目前已具备开展保险保单服务的保险公司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策法规栏目。1.8.44.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0.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0.4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予以公告。30.5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八、询问、质疑、投诉1.8.45.31.询问31.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8.46.32.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32.4集中采购接受质疑函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质疑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质疑渠道”。3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8.47.33.投诉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3.3投诉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投诉指引”。九、诚实信用和解释权1.8.48.34.诚实信用3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4.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4.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34.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49.36.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6.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36.2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8.50.37.解释权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类)合同编号: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保测评整改服务采购甲方: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和XXXXXX(项目编号)的招标结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可附货物清单)1.2.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2.4详细货物清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出1.3服务(可附服务清单)1.3.1服务内容:;1.3.2服务标准:;1.3.3技术保障:;1.3.4服务人员组成:;(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了服务人员姓名的,需填写具体服务人员姓名作为履约验收条件)提醒:详细服务要求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出1.4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包括提供招标范围内确定的采购内容、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合同总金额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4.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1.4.2。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4.3其他计价方式:。1.5履约保证金乙方不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5.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提醒: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1.5.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1.6预付款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6.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1;1.7资金支付1.7.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7.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2。1.8货物(服务)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8.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1;1.8.2交付地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2;1.8.3交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3。1.9违约责任1.9.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或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XX(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金额的XX%;迟延交付货物或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9.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按应付而未付款的XX(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XX%;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9.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9.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9.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9.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1.9.6约定其他责任的,从其约定。1.10合同争议的解决1.10.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0.2如对任何争议向人民法院提供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1.11合同生效及其他1.11.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1.11.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乙方为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或授权代表姓名: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5“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或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如由于乙方不积极与第三方交涉,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2。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2.4.1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甲方对项目中要求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具体包装需求标准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3。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或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4除履行本合同义务内容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2.6.5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本合同变更、终止或解除等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8。2.9延迟交付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交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本合同。2.12.2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2.12.3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2.12.4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2.12.4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或服务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或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或服务交付时,甲方在合同专用条款2.16.1(提醒:必须填写)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资料一并存档。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应当及时报告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2.16.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组织验收后,出具验收书。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3。(提醒:必须填写)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视为送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乙方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如遇到资金困难,甲方应当按照镇江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协助乙方办理信用融资工作,但甲方不保证信用融资能获得金融机构批准。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2无 1.5.2无1.6.1 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供有效发票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1.7.2服务期满6个月后根据季度考核结果且乙方提供有效发票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服务期满且由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有效发票15日内,支付余款。1.1.付款方式:现行银行结算方式(含数字人民币)1.8.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1.8.2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10号公积金楼)驻场1.8.3以人工服务为主,设备技术支持为辅,提供项目所需的各类安全运维服务1.9.6以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相关条款为准。2.3.2项目运行中产生的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2.4.1无2.4.3无2.8 由乙方与承运方协商解决,并由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2.12.330个工作日2.12.47个工作日2.16.115个工作日2.16.3检验内容:项目相关人员资质、设备参数性能、实施运行情况。3.1无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运行和等级保护测评情况,对市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涉及的数据进行归类并划分数据等级,体系化梳理数据资产,形成完整的数据分类分级目录清单,帮助市公积金中心全面清晰地厘清数据资产、确定数据重要性以及敏感程度,对数据资产实现规范化管理。通过数据安全分类分级和数据脱敏服务,梳理数据资产,归类定级,做好敏感信息保护,严格防止敏感数据泄露,保障数据资源的安全性,为实现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建立统一的安全基线,同时从数据治理的角度出发为市公积金中心更好的从数据中提取价值,持续性为住房公积金提供精准的数据服务,保障市公积金中心完成数字化转型,为智慧公积金建设提供基础。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整改服务内容和需求(一)总体服务内容序号服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服务要求简述1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项1供应商需提供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依据分类分级逻辑框架对数据进行归类并划分数据等级,体系化梳理数据资产,形成完整的数据分类分级目录清单,帮助市公积金中心全面清晰地厘清数据资产、确定数据重要性以及敏感程度,对数据资产实现规范化管理。服务采用“人工+工具”的形式,供应商负责提供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系统工具,借助自动化分类分级工具能力,结合人工校验服务,完成数据安全分类分级工作。2数据脱敏服务项1供应商需提供数据脱敏服务,可在不改变现有业务逻辑的前提下,保证脱敏后的数据保留原有业务逻辑特征,同时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可用性,使脱敏后的数据可以安全的应用于测试、开发、分析等不同应用场景。供应商负责提供数据脱敏服务工作必须的数据脱敏系统,数据脱敏系统需支持多种脱敏算法和数据水印溯源算法。服务范围包括:市公积金中心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和数据脱敏服务。要求提供一年数据安全分类分级和脱敏服务,服务所提供的相关产品(系统)需提供六年免费使用服务,产品使用期间,投标人需提供产品相关的软硬件维护服务,确保产品在使用期内正常提供服务,提供不少于三年的原厂技术支持及服务。投标人在服务中所提供的产品需满足技术指标要求。(二)服务需求1.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供应商需提供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依据分类分级逻辑框架对数据进行归类并划分数据等级,体系化梳理数据资产,形成完整的数据分类分级目录清单,帮助市公积金中心全面清晰地厘清数据资产、确定数据重要性以及敏感程度,对数据资产实现规范化管理。(1)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要求供应商需结合市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和等级保护测评情况,梳理数据资产清单,采用“人工+工具”的形式,借助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系统工具的能力,结合人工校验服务,完成数据安全分类分级工作。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应明确如下内容:一是数据分类原则和方法。数据分类应以科学、稳定、实用和便于扩展为原则,从数据本身的自然属性出发,结合市公积金中心的数据所特有的行业业务属性,以及数据开放、共享和利用的需求,制定适合的数据分类方法,同一数据可进行多个维度的分类,便于数据的分析和利用。二是数据的分级原则和方法,数据定级应充分考虑市公积金中心的数据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个人安全的重要程度,以及数据是否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来确定安全等级。也应考虑数据在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来确定数据的安全级别。数据分类和数据分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中,数据分类是指单位、组织的数据按照部门归属、业务属性、行业经验等维度对数据进行类别划分,是个系统的复杂工程。数据分级则是从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和合规的角度对数据的敏感程度进行等级划分。确定统一可执行的规则方法是数据分类分级实践的第一步,通常以业务流程、数据标准、数据模型等为输入,梳理各业务场景数据资产,识别敏感数据资产分布,理清数据资产使用的状况。从业务管理、安全要求等多维度设计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和方法,制定配套的流程机制。同时完成业务数据分类分级标识,形成分类分级清单,结合数据场景化设计方案,明确不同敏感级别数据的安全管控策略和措施,最后输出《数据分类分级指南》、《数据分类分级结果清单》等相关材料作为数据分类分级工作的具体成果。本次服务需要进行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的系统总字段量以市公积金中心中心信息系统所涉及的实际字段量为准。服务周期为1年。(2)服务内容数据资产调研方案制定供应商应制定数据资产调研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调研范围、参与对象、工作目的、时间进度、配合分工等。针对市公积金中心业务部门开展调研,梳理业务部门对应的关键业务流程以及业务活动,分析各业务流程涉及的关键敏感数据,编制成业务流程图和对应的数据流程图。数据资产盘点梳理供应商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市公积金中心数据资产进行梳理盘点:一是对现有的数据管理相关文档进行查阅;二是对目前数据管理相关系统进行查勘;三是组织数据管理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四是通过分级分类自动化工具辅助盘点数据资产。供应商在本项服务内容中应依靠自动化工具进行数据资产盘点梳理,通过分级分类辅助工具,自动化收集市公积金中心相关信息系统产生、采集、加工、使用或管理的数据,将所归属的系统、数据库、表名称等进行统一归纳管理,最终形成元数据资产清单。制定数据分类分级逻辑框架供应商应结合行业现状、业务条线、业务场景、数据使用和管理需求等,开展对数据分类分级逻辑框架制定工作。根据数据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调研梳理市公积金中心的业务条线,制定数据安全分类分级逻辑框架,为数据分类分级实施以及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奠定基础。数据归类定级供应商应针对市公积金中心应用系统内的数据,结合数据梳理盘点内容,进行数据分类分级、归类归级工作,数据分类分级结果讨论形成一致意见,通过人工结合自动化工具初步整理的数据分类分级结果,并根据业务的变化和实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数据类别和级别调整。编制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指南供应商应基于市公积金中心数据分类分级逻辑框架基础以及数据分类分级工作持续实施的结果,定义各级数据特征和明确中心分类分级的原则和方法,分类分级工作开展的流程,数据安全级别变更等,并结合行业的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情况,制定为市公积金中心量身定做的数据分类分级指南。服务交付物《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分类分级逻辑框架》、《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分类分级清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等相关材料和制度。交付标准供应商应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准确识别,并验证数据分类分级标签的识别率不低于90%,准确率不低于70%,最终完成数据类别和数据级别的确认和发布。供应商负责提供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工作必须的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系统工具。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使用的系统工具应至少提供以下功能: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无效。#代表重要指标,◇代表一般指标项。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提供的硬件平台性能不少于4颗CPU (18核/2.5GHz),不少于3块1.2T SAS硬盘,RAID0、1、5,不少于512GB DDR4 ECC,不少于4个千兆网络端口,2个万兆光纤网络端口(含多模光纤模块),提供不小于16GB双口HBA卡,提供冗余电源。★支持数据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MySQL、Oracle、PostgreSQL、Hive、SQLServer、IPMALA、MongoDB、ElasticSearch、ClickHouse、Greenplum、INFORMIX、SYBASE、DM7、ODPS、DB2、GBASE8A(南大通用)、KINGBASE8(人大金仓)、POLARDB、Teradata、VERTICA、CacheDB、高斯DB-T(GAUSS100)、高斯DB-A(GAUSS200)、OceanBase、HANA等数据库。#支持通过指定的IP段、端口段,定时扫描发现当前环境下的数据库资产。#支持导入非结构化数据文件(本地文件/FTP/SFTP等),并可指定非结构化行业模板维度进行分类分级。提供证明材料#支持分类分级任务管理,包括对任务的启动、终止,并展示任务的执行进度情况。支持任务的定时启动,自动发现敏感数据的动态变化。提供证明材料◇支持规则标签功能,对于命中特定规则的数据,可对其打上自定义标签,标签结果可体现在相应的报表统计中。#提供数据库脆弱性检查功能,脆弱性检查至少包括数据库漏洞检查、配置项检查、弱口令检查等手段实现安全评估,并提供图表分析结果和数据源安全排名,实现对数据库状况的安全监控和评估。◇支持数据源展示功能,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源名称、数据源类型、主机及端口、创建用户、创建时间等数据源基本信息,也支持展示具体每个数据源的库、表、字段信息。◇有监督学习模型至少需包括快速神经网络、深度神经网络、传统集成学习等至少3种类型,并可支持配置训练轮数、学习率等参数,以便满足不同场景的学习训练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支持对风险检测任务的管理,包括任务的启动、查询、编辑。◇支持对相似表、相似字段进行聚合并在页面中统一展示,以便于人工二次确认或修改分类分级结果,提供“梳理向导”功能提高人工效能。提供证明材料◇支持通过API接口的方式对外提供数据。数据内容至少包括数据源信息、分类分级信息等。◇产品需内置非结构化分类分级模板,并支持自定义扩展类别,可识别区分诸如专利文件、代码、论文、工作报告等敏感信息文件。提供证明材料#产品需通过由数据安全产品进阶能力测评。提供证明材料#产品需具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备注:功能指标响应要求以上要求必须逐条响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不得简单复制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若指标项存在正、负偏离的均应详细说明,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存在细微偏离,但评委认定不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功能和效果的,可视为响应。供应商投报的设备应符合国家对于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检验的标准和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除特定外接设备外,所有需要的接口设备、缆线、软件、控制器、线槽、特别接头、插座等需按现场实际施工要求由成交供应商配齐,以构成实用系统,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3)服务工具要求服务所提供的工具应为专业的、业内领先的数据安全分级分类辅助产品,旨在帮助市公积金中心以自动化的形式完成数据资产梳理和盘点工作,辅助服务人员进行部分归类定级工作,减轻后续需要调优的人工工作量,同时缩短整体服务周期。(4)服务质量要求为保证服务项目质量,供应商承诺在服务周期内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工具厂商提供不少于60人天的原厂工程师驻场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供应商应在每次服务完成后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由采购人对当次服务情况进行评估。采购人如对供应商所指派服务工程师的服务不满意(包括技术能力、服务态度等),有权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撤换该工程师的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执行。(5)知识产权与保密要求本项目服务过程如有产生各种软件代码、技术文档和资料、技术专利的,知识产权等供应商不得出租、租赁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供应商提供的各种软件,均需具有正式合法合规的软件许可。未经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成果和技术细节。若出现供应商向非相关厂商提供信息等泄密情况,一经确认,招标人将解除其参与本项目资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数据脱敏服务(1)服务内容供应商需提供数据脱敏服务,可直接与数据分类分级服务成果进行复用。借助数据脱敏系统工具的能力,利用分类分级结果灵活定制脱敏策略,可在不改变现有业务逻辑的前提下,保证脱敏后的数据保留原有业务逻辑特征,同时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可用性,使脱敏后的数据可以安全的应用于测试、开发、分析等不同应用场景。供应商负责提供数据脱敏服务工作必须的数据脱敏系统工具。数据脱敏服务使用的系统工具应至少提供以下功能: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无效。#代表重要指标,◇代表一般指标项。实质性指标重要指标一般指标详细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要求★标准机架设备,具备千兆自适应电口不少于6个;千兆光口不少于4个;硬盘:≥2T*2;设备脱敏性能≥50MB/s。★支持基本数据库类型至少包含:MYSQL、ORACLE、MSSQL、DB2、POSTGRESQL、GREENPLUM、INFORMIX、MARIADB、SYBASE、CACHEDB、HANA。◇支持以数据资产目录形式对于数据源对应的元数据信息进行查看,同时支持同步分类分级的结果,以及对于敏感数据列进行手动标记。#支持对于敏感标签对应的脱敏规则进行配置,配置内容包括:规则名称、是否启用、脱敏算法、脱敏分段,并支持对于脱敏效果进行测试。提供证明材料#支持全量/增量两种方式进行敏感数据发现,同时支持对于数据采样行业、命中阈值、脱敏模版进行配置。◇支持对于任务发现的敏感数据提供人工确认功能,提供字段名、字段注释、数据样本、推荐结果等展示信息,支持查看更多样本数据。#支持对于脱敏任务的基础信息及对应的脱敏规则进行配置,基础信息包括任务名称、数据流向、输入源、对象同步、脱敏表格、增量配置、数据筛选、输出目标、Schema映射、数据覆盖方式。◇支持对于word文件进行数据脱敏任务的创建,同时支持以可视化方式对于脱敏过程进行监控。提供证明材料◇提供针对于每个数据脱敏任务的运行报告,包括任务概况、数据处理明细、对象同步明细、任务运行日志等信息。◇支持黑白名单配置,对于黑名单中的记录不会同步到目标端,对于白名单中的记录不进行数据脱敏处理。提供证明材料#支持脱敏水印、内容修改水印、伪行水印、伪列水印4种水印算法对于数据打上水印信息,并提供对应的可视化配置页面。提供证明材料◇支持在同一个任务中先进行数据脱敏处理,再进行水印处理,以同时满足脱敏和水印要求,并大幅减少处理耗时。#支持以API形式将数据脱敏与数据水印能力进行对外提供,具体包括接口包括:数据源清单接口、查询水印算法可用列表接口、水印列表接口、新增水印接口、批量删除水印接口、数据水印处理接口、查询脱敏算法可用列表接口、脱敏算法测试接口、数据脱敏接口。#静态脱敏支持不低于20类,240种及以上的脱敏算法。◇支持与本项目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使用的分类分级系统工具对接,可直接将分类分级结果进行复用,用户可利用分类分级结果灵活定制脱敏策略。◇支持通过页面方式对于系统插件进行上传。提供证明材料#产品需具备数据脱敏工具基础能力评测证书。提供证明材料#产品需具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备注:功能指标响应要求以上要求必须逐条响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不得简单复制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若指标项存在正、负偏离的均应详细说明,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存在细微偏离,但评委认定不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功能和效果的,可视为响应。供应商投报的设备应符合国家对于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检验的标准和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除特定外接设备外,所有需要的接口设备、缆线、软件、控制器、线槽、特别接头、插座等需按现场实际施工要求由成交供应商配齐,以构成实用系统,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三、招标要求(一)实施要求1.采购人仅负责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系统的原建设维护单位的联系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协调机房环境、网络、安全、服务器、存储、数据库系统等系统的原建设维护单位和数据维护单位完成对接和实施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要以上单位配合安装调试和实施的,相关联系协调工作以及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对接、实施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全部系统及时投入正常运行。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质量完成投标所提供设备、软件、系统的使用规划、安装、调试及投入运行。4.供应商需要在项目实施前对用户业务系统实际运行环境进行充分调研,以满足项目部署和实施的要求;应针对实施工作制订详细的方案,应认真制订相应的实施计划,和应急预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和现有业务不停顿的前提下,平稳有序完成建设和整合任务;应于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采购人审核,通过采购人审核后方可进场实施。5.供应商在项目实施中对所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实施过程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强弱电施工规范,并保证实施安全。6.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测试内容和方法。测试计划和技术内容自行拟定,经采购人确认实施。7.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到货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对所有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对等问题时,由供应商负责解决。8.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安装完成,由供应商制定测试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对产品的性能和配置进行测试验收,并形成测试验收报告。如验收中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采购人保留索赔权利。9.技术文挡供应商必须在对其所提供的设备进行安装、测试、验收过程中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文档。安装计划: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的系统安装实施计划,主要包括:运输/交货、测试、调试、正常运行。安装指南:供应商应当提供所购软硬件设备的安装指南。使用文档: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集成后使用期间的日常工作流程文档。10.供应商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到货,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提供的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上线运行。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针对上述实施要求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并对上述实施要求进行逐条表述及承诺。(二)服务要求★1.本次服务中标供应商提供至少一名工程师提供一年驻场服务,驻场工程师应当具备CISP或者CISP-PTE证书,同时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提供不少于3年原厂免费技术支持及服务和三年软件免费升级(含规则库等),免费提供给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至少六年,否则被视为违约,并承担所有违约责任。2.供应商在项目服务及所提供的设备维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对采购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供应急策略,1小时内到达现场。系统一般故障3小时内解决问题,重大故障4小时内解决问题,保证业务系统恢复正常。如出现设备故障,在4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必须为用户提供相同型号或性能相近的备用产品,最迟在七天内用同样的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在用户为维持运转需要的紧急情况下,也应提供备机服务;在提供的产品质保期第一年内,同一产品连续一个月内出现两次故障或年内累计三次故障,供应商必须更换成新的产品。3.供应商须承诺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及时解决设备运行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配合用户根据运行环境和要求调整性能参数,定期上门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根据用户系统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对重大的技术问题,供应商应协调组织技术专家小组进行会诊,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4.对于每次故障处理、巡检、计划调整等工作需按采购人要求出具详细的处理报告。★5.服务质量要求(1)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故障按2000元/次扣除合同款。(2)服务期内未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每月巡检养护工作的,处以通报,二次通报及以上的按2000元/次扣除合同款。(3)服务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巡检记录、抢修记录、运维总结的,处以通报,二次通报及以上的按2000元/次扣除合同款。(4)因供应商责任而造成采购方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所不能正常运行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小时,超过规定时间供应商按每小时2万元赔偿,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累计超过6小时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中止合同。(5)服务期内发生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通报的,按2万元-6万元/次扣除合同款,若在单次通报中,漏洞数量超过一个的,按每个漏洞2-6万元扣除合同款。按照通报级别、情节严重程度由采购方认定,全年累计通报超过2次的,甲方有权无条件中止合同”。(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数据或资料泄露的,采购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7)服务期内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故障或网络安全事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则供应商均构成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返还已付项目款,同时,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如采购人的经济损失难以衡量或证明的,则供应商同意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承担赔偿责任。(8)采购人有权根据管理需求提出的其他服务质量保证条款,并提前一个月告知维保单位,作为补充条款。6.供应商必须承诺本次服务所提供的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提供原厂工程师现场安装服务。7.供应商必须满足所有服务和功能要求,有义务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完整性,部分连接运行配件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时予以补充,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供应商须承诺免费提供。8.本项目涉及在采购人租用机房(移动东门IDC机房和丹徒机房)的安装调试工作(包含设备上架、网络布线等)的,供应商承担相关设备的运输和安装调试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按照租用机房的管理规定进行布线和安装调试工作。9.供应商须针对本次项目指定完善的组织计划及项目成员安排,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成员既为实施时现场项目组成员,在未得到采购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组成员。10.供应商须承诺在质保期内更换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或经原厂商认可的。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采购人提供书面许可,不可使用其他替代配件。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设备的终身售后服务,必须保证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能及时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设备在保修期以后维修所需零配件,按优惠价收费。11.在项目服务前,须详细分析在本次项目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现有信息系统安全性与稳定性的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任何由供应商在项目服务工作中对采购人造成的负面影响,其后果都须由供应商承担。如给采购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且采购人有权在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12.供应商成交后需要对信息安全做出承诺,需有专业的规避和防范措施对本服务所涉及的操作风险,并能够对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问题承担责任。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期间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提供信息安全保障方案,确保采购人信息安全。因供应商工作失责导致的信息及数据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如给采购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且采购人有权在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13.项目实施前,签订保密协议;对项目实施中产生的数据和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如给采购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且采购人有权在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14.供应商须在进场后一周内提供工作计划、工作方案,项目服务过程中产生建设方案、工作记录、工作结论等一切工作成果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须按时提交服务内容中要求的各项报告,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方案,项目服务过程中产生建设方案、工作记录、工作结论、日常巡检记录表、月度巡检记录表、年度总结报告、故障抢修报告及设备维修清单、上级部门安全迎检工作台账等,要求内容记录完整准确。注:供应商必须针对上述服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承诺,加“★”有负偏离的,将被定义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三)人员要求1.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IT服务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等证书。2.本项目的实施团队人员(除项目经理)需具备IT运维工程师认证证书、数据库工程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等证书。3.本项目数据分类分级服务工具厂商驻场人员(资深专家除外)需具备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DSMM测评师证书、数据治理工程师CDGA等证书。4.本项目数据分类分级服务工具厂商驻场人员中至少提供一名资深专家,该资深专家需具备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CISP-DSG、数据治理工程师CDGA、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等证书。(四)培训1.应针对采购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提供培训,以便对项目服务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项目服务中所提供的设备验收移交后,采购人能够胜任系统的全部运行、操作、维护,以及故障分析处理、设备维修和保养等工作。2.技术培训:在项目服务中所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时,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培训,讲解产品的结构、安装步骤、调试方法和系统配置等。一般技术培训应该不限制人数。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1.8.51.1.采购代理机构职责1.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1.8.52.2.评标委员会职责1.8.53.2.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54.3.评标注意事项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8.55.4.评标过程的保密4.1评标开始后,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以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4.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8.56.5.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人资格审查☑6.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投标函或资格承诺函。(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投标人符合性审查7.1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有效性投标文件的有效电子签章。1投标文件有效性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有效性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项目技术评估商务评估价格评估分值76.0014.0010.00(一)技术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技术或者服务水平76.01.1项目理解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理解,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需求的理解、数据分类分级方案、数据脱敏方案及整体方案。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 分,方案有缺项或无方案的得 0 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加 2 分。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加 2分。9.01.2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需求分析、详细内容、详细建设思路。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 分,方案有缺项或无方案的得 0 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加2 分。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加 2 分。10.01.3数据脱敏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数据脱敏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需求分析、详细内容、详细建设思路。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 分,方案有缺项或无方案的得 0 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加2 分。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加 2 分。10.01.4重要参数评价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就其对各设备的理解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功能是否合理、参数是否响应、设备性能是否满足进行详细评审,所投产品“#”号要求及技术参数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2 分。负偏离总数≤5 条的,得分=12-(2×负偏离总数)注:12为本项总分值,2 为每条负偏离分值;负偏离总数≥5条的,得分=2ד#”号要求及参数响应条数/(“#”号要求及参数总数-5)注:2为负偏离总数为 5条时的临界分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号要求及参数已响应,要求提供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证明材料内容与原文相同或经评委认定功能或指标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技术参数存在细微偏离,经评委认定不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功能和效果的,可视为响应。12.01.5一般参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就其对各设备的理解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功能是否合理、参数是否响应、设备性能是否满足进行详细评审,所投产品“◇”号要求及技术参数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负偏离总数≤8条的,得分10-(1×负偏离总数)注:10为本项总分值,1 为每条负偏离分值;负偏离总数≥8 条的,得分=2ד◇”号要求及参数响应条数/(“◇”号要求及参数总数-8)注:2为负偏离总数为 8 条时的临界分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号要求及参数已响应,要求提供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证明材料内容与原文相同或经评委认定功能或指标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技术参数存在细微偏离,经评委认定不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功能和效果的,可视为响应。10.01.6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组织形式。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方案有缺项或无方案的得 0 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加1 分。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加 1 分。3.01.7服务要求承诺投标人针对服务要求逐条承诺, 每有一条承诺的得1分,最多得12分。加“★”项有负偏离的,将被定义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2.01.8驻场服务承诺为保证服务项目质量,承诺在服务周期内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工具厂商提供不少于60人天的原厂工程师驻场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的得4分。4.01.9数据分类分级服务工具厂商驻场人员数据分类分级服务工具厂商驻场人员(资深专家除外)具备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DSMM测评师证书、数据治理工程师CDGA证书,每有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注:提供数据分类分级服务工具厂商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能够官网查询的,可提供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2.01.10数据分类分级服务工具厂商驻场人员资深专家数据分类分级服务工具厂商驻场人员中提供一名资深专家驻场,该资深专家具备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CISP-DSG、数据治理工程师CDGA、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的,每有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4分。注:提供数据分类分级服务工具厂商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能够官网查询的,可提供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4.0(二)商务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履约能力14.01.1投标人资质荣誉投标人具有IS027001信息安全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能够官网查询的,可提供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4.01.2经验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成功案例,考察成功案例的内容(涵盖“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数据脱敏”),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01.3项目经理能力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IT服务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的,每有1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注:项目经理需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供应商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能够官网查询的,可提供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3.01.4项目实施成员能力项目实施成员(除项目经理)中具有 IT 运维工程师认证证书、数据库工程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的,每有1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4分。注:项目实施人员需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供应商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能够官网查询的,可提供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4.0(三)价格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投标报价得分10.01.1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1.8.57.9.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原则1.8.58.9.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8.59.10.允许修改评标结果的情形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8.60.11.推荐中标候选人☑1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00-JZCG-G2023-0004项目名称: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保测评整改服务采购投标人(公章):××××××××年××月××日1.9.一、资格部分1.10.(一)投标函致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关于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保测评整改服务采购(JSZC-321100-JZCG-G2023-0004)的投标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投标文件中另作说明)。3.我方已详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已详读全部投标文件,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性并对其负责,承诺在评审期间,如评标委员会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8.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见偏离说明(如果有)。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1.(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1.12.(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下述表格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2注册资金3公司地址4从业人数5法定代表人6开户银行7账号8项目联系人9联系电话二公司财务状况(一)2022年度财务状况1营业收入(万):2利润总额(万)3年末“固定资产合计”(万)4年末“流动资产”余额(万)5年末“短期负债”余额(万)6年末“长期负债”余额(万)7年末“资产总计”余额(万)8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万)三投标人其他信息(一)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及等级:(二)公司2020年度后获得的荣誉及表彰情况四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品牌、型号及主要参数配置简述购置年份价格数量用途123…五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1.13.(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1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1.151.16.(六)资格承诺函1.17.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18.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19.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0.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1.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2.4.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3.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1.24.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1.2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1.26.日期:1.27.﹍﹍﹍﹍﹍﹍﹍﹍﹍﹍﹍﹍﹍﹍﹍﹍﹍﹍﹍﹍﹍﹍﹍﹍1.28.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9.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9.1.(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9.2.(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29.3.(九)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29.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2.投标人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1.29.5.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就××××(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30.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证明材料: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材料附后)投标的,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委托书。1.30.11.30.21.30.31.31.四、价格部分1.32.开标一览表单位名称(公章):××××项目总报价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服务期注:1.“项目总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此表,报价所含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一致;3.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33.清单及明细报价表一、服务部分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价格(元)备注1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2数据脱敏服务服务部分小计: 元二、驻场人员序号名称人数人员单价(元/年)服务期(年)总价1投标人提供的驻场人员序号名称人数人员单价(元/天)服务期(天)总价1数据分类分级服务工具厂商驻场人员驻场人员小计: 元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费用元项目总报价元注: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2、本表中“其它”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自身经验进行补充填写。项目实施时,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应确保本项目能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采购要求。3、本表中项目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项目总报价保持一致。4、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5、标的物报价不得为零,否则投标无效。五、技术部分(与评分标准对应)1.技术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重要性(★、#或◇)标的名称响应产品名称及型号指标要求证明材料要求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备注(证明材料所在位置)12……注:1.按实际如实填写偏离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2.上表所指证明材料为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截图、各类证书或其他形式的材料,证明材料附后。请投标人务必认真做好标识,以便评委正确评审,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项目需求中如出现具体产品的品牌、型号、参数等,仅供投标人更好地理解采购人对设备的需求,不能理解为唯一指定,只要优或相当于其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的,均可视为响应。4.投标人完全响应(满足)“★”“#”“◇”项的,可不填写上表,直接在下方做出完全满足“★”“#”“◇”项要求的承诺。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请将证明材料附后,并做好标识,以便评委正确评审,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六、商务部分(与评分标准对应)七、其他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声明函中“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内容,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填写。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能提供的其他文件1.341.351.361.371.381.391.401.41告供应商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恭喜贵单位成功中标(成交),为我市采购人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我省已推出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贷款业务,特此告知如下:如您在中标(成交)后遇到资金困难,确有贷款意向,请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意向,提醒采购人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勾选融资标识,随后贵单位可主动联系相关银行或相关银行也可能主动为您提供无抵押低息融资便利。具体业务流程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查看并办理。如您需要帮助,请致电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电话:0511-8090995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镇江市财政局1.4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保测评整改服务采购_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保测评整改服务采购,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科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3862.89万元,资产总额为3571.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科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3日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口小微企业库当前位置:首页》小微企业库>详情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江苏科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11007311477789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1年09月14日注册资本:1500万元登记机关: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查看更多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业务咨询电话:010-6802843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等保测评整改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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