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德钦县第二小学2024)
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单位
德钦县第二小学
行政区域
迪庆州
公告时间
2024-01-0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3-12-12
中标日期
2024-01-05
中标供应商
香格里拉市派康食品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9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燕芬
项目联系电话
18787237924
采购单位
德钦县第二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214国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8875010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大理市下关洱海庄园58栋2单元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787237924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QZC2023-G3-00004-YNQT-0002
二、项目名称: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德钦县第二小学
供应商名称:香格里拉市派康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仁安路 198 号
中标金额(万元):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德钦县第二小学
名称: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项目所在地配送范围内为期1学期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乙方接到学校的采购计划后,必须确保按照各学校规定的供货时间内按质、按量及时供货,并由学校组织验收,如果发现乙方所供食品食材有质量问题,学校有权责令其无条件退、换货,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每批配送要在正常上班时限内(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送到。生鲜肉类当日配送,新鲜蔬菜类每周配送次数不少于2次,粮油类食品根据甲方的配
服务时间:1学期,2024年3月-2024年7月,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及时根据德钦县第二小学实际采购需求与其签订具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动物检验检疫、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及卫生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波,陈泽,纪跃屏,白玛次里(采购人代表),李艳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云建招协(2023)51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金额:1.45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钦县第二小学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214国道
联系方式:13988750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洱海庄园58栋2单元1-02
联系方式:18787237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燕芬
电 话:18787237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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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定稿-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docx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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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中标结果公告 德钦.pdf
2024-01-04
下载
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定稿-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docx
2024-01-04
下载
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NQT2023-1203采购人:德钦县第二小学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9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10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五、开标与评标13六、中标结果14七、其他事项14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6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4第一部分资格文件25格式1:封面25格式2:投标函26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8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9格式5:合同履约承诺书30格式6:投标人信息表31格式7:资格审查材料32格式8: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33格式9:企业优惠政策34第二部分报价文件38格式1:开标一览表38第三部分商务技术文件39格式1:技术部分39格式2:应急处理方案40格式3:售后服务承诺书41格式4:标的质量情况42格式5:企业相关资料43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44第六章资格审查54第七章评标方法55第一章招标公告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QT2023-1203项目名称: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学期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采购项目所在地配送范围内为期1学期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整体招标。合同履行期限:1学期,2024年3月-2024年7月,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及时根据德钦县第二小学实际采购需求与其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并根据采购合同开展采购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磋商或谈判)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dlzbh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二)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三)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或谈判)资格。(四)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1)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保证金金额:2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点30分其他:1.交货地点:德钦县第二小学(采购人指定的地点)。2.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3.其他注意事项:3.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3.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钦县第二小学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214国道联系方式:139887501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下关镇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联系方式:杜燕芬187872379240872-22552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燕芬(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872-22552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采购人:德钦县第二小学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214国道联系方式:13988750105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1MA6PH34829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联系人:杜燕芬 联系电话:18787237924 0872-2255228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招标编号:YNQT2023-12032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投标限价:下浮率不得低于或等于0%1、本项目按下浮率“下浮 XX%”进行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或等于0%,否则报价无效,例如:1%、1.1%、2%……等。2、商品定价基数:以采购人在德钦县固定的菜市场或者大型超市进行食材种类价格询价,将询价价格确定为定价基数。采用双方在监督或纪委或财务部门的参与下进行询价的方式定价。(双方指:采购人、中标供应商)。3、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根据每个月确定的商品价格×(1-投标下浮率)×实际完成的商品供应数量进行结算。一旦中标,下浮率不作调整。3交货、服务期及质量要求交货地点:德钦县第二小学(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交货方式:采购、供货双方面对面在交货地点过称验收,采购方按照货物实际重量开据收货单据,交供货方作为每月结算货款单据凭证;服务期限:1学期,2024年3月-2024年7月,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及时根据德钦县第二小学实际采购需求与其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并根据采购合同开展采购工作。配送时间:乙方接到学校的采购计划后,必须确保按照各学校规定的供货时间内按质、按量及时供货,并由学校组织验收,如果发现乙方所供食品食材有质量问题,学校有权责令其无条件退、换货,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每批配送要在正常上班时限内(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送到。生鲜肉类当日配送,新鲜蔬菜类每周配送次数不少于2次,粮油类食品根据甲方的配送要求及时供货。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动物检验检疫、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及卫生标准。4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6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7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8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3)在投标文件中整包价格出现1个以上的报价;(4)传真投标;(5)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7)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9)投标内容有损国家的形象和公民的利益;(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投标下浮率低于投标限价的;(12)提供虚假的资料;(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方式:通过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文旅支行 帐号:539899991013000038095 单位名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11投标文件份数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即可。12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开标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5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一)每月结帐时,银行转账。供货商凭正式发票、送货清单、采购人验收入库单据办理财务结算手续;(二)货款实行每月一结方式,月末学校与食材配送企业据实结算,并开具正规票据,结算清单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以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16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①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文旅支行 帐号:539899991013000038095 单位名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7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递交的形式:合同谈判时另行约定;2.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谈判时另行约定。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用于采购“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所列内容。3.招标范围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交货、服务期及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条件。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包含的费用。6.质疑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报名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质疑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6.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原件。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7.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内容、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资格审查第七章评标方法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电子签章)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构成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13.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要求。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5.投标报价15.1本项目按下浮率“下浮XX%”进行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或等于0%,否则报价无效,例如:1%、1.1%、2%……等。15.2商品定价基数:以采购人在德钦县固定的菜市场或者大型超市进行食材种类价格询价,将询价价格确定为定价基数。采用双方在监督或纪委或财务部门的参与下进行询价的方式定价。(双方指:采购人、中标供应商)。15.3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根据每个月确定的商品价格×(1-投标下浮率)×实际完成的商品供应数量进行结算。一旦中标,下浮率不作调整。15.4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成本、生产、人工、配送、运输、卸货、搬运、保管、利润、税金、更换等费用。15.5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一旦中标,下浮率不做调整。16.投标货币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文件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18.投标文件的编制18.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8.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8.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确认。★18.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18.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8.6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要求的应答出现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未按实进行应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18.7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凡规定(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19.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9.4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人中标后除因不可抗力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0.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0.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2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1.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2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2.3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2.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2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3.评标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3.2评标原则及方法23.2.1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23.2.2评标纪律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5.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8.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23.2.3评标程序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详细评审→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23.3评标方法本项目按“第六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六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3.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结果25.中标人的确定25.1根据评标委员会给出的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由采购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公示中标结果。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27.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其他事项28.中标服务费28.1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29.招标文件编制依据29.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30.验收30.1验收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格式仅供参考)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乙方成为甲方学校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的中标人,为实现互利共赢,便于工作开展,保证甲方所需各类货品的质量与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管理办法(一)甲方不承诺具体的采购品种、数量、金额及供货对象。(二)甲方有将采购货物集中向中标人采购的权利。二、乙方理解、尊重并服从甲方的工作管理要求,愿意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如果发生乙方不配合的情形,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三、乙方供货种类:四、配送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供货时间:甲方指定时间。五、供货数量及方式:甲方以计划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按要求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六、供货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核定,核定后的价格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七、运输、包装、交付与验收(一)包装和运费由乙方承担,运输风险由乙方负责。(二)验收由甲方负责,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退换,且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八、结算方式:由甲方决定。九、甲方开票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十、乙方收款信息称: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十一、乙方证件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字):(一)《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二)定型包装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同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国家检验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证明。若所供产品发生改变,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更新相关卫生证件。十二、产品质量保证(一)乙方保证其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二)货物来源安全、可靠,质量、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类产品的质量检验标准,满足甲方的要求。(三)加工环境、加工方式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相关要求。(四)生产厂家在卫生、经营条件上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有明确的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禁止供应“三无”产品。(五)禁止供应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货物来源不明、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验、过期、变质、霉变等的产品。(六)对定型包装类食品,甲方可根据保质期提前三个月要求乙方进行更换。十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人员负责组织市场考察(乙方须派人参与),结算价格每月公布一次,每月考察一次,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核定配送结算价格,经双方签字后确认。2.合同签订前和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3.甲方有权不定时对乙方的进货来源进行实地考查,对乙方提供副食品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送检,如送检不合格,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4.甲方每日按排基层或副食品集中配送领导小组人员对乙方提供副食品的数量,质量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副食品及时通知乙方退货,并将相关情况报纪检,财务等部门,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并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如发现为主观恶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及当月副食品尾款)。5.如因乙方供应的副食品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全部损失,并将乙方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为确保乙方物资筹措渠道畅通,甲方前一天时前,当天最迟时前将所需副食品告知乙方,便于乙方提早计划安排。7.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遇有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而要对“副食品集中采购”进行调整变更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提供的采购供应计划按时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场所并组织分发,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完成全部供货时,必须于前一日前通知甲方负责人(各配送单位),经甲方同意后可调整部分采购计划,配送副食品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分类,分单位包装,且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包装袋,并在每个包装袋上注明单位,品名,数量等信息。2.乙方供应的副良品必须符合本产品的国家标准(如没有相关国家标准,需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严禁提供转基因食品),肉类副食品必须经过国家检疫部门合格,同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必要的初处理和初加工,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特别是蔬菜类产品不得有泥土,黄(枯萎)叶,根(不含可吃的带根蔬菜)和不新鲜产品,不得供应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变质产品,过保质期或临近保质期产品,注水产品,病疫害产品和残留物超标产品等,副食品必须经甲方2人以上验收质量,现场过秤,双方共同签字认可。3.乙方将营业执照,健康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副食品调料生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给甲方备案,证件资料如有变化,应在变更后一个星期内将证件复印件给甲方保存,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的履约保证金。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指定地点时必须仪态端装,文明服务,车容必须整洁;乙方工作人员及车辆要服从管理,在指定的路线,车速和时间范围内按要求行动,乙方工作人员及车辆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内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5.乙方定期将当季所产生主要农副产品信息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采购信息,制定采购需求和食谱。6.乙方不得任意将采购配送服务转租,转包,一经核实,甲方将无条件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7.乙方自行承担各种税费及地**府要求缴纳的费用。8.乙方严格遵守安全保密条约,严禁泄露相关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十四、违约责任(一)甲方责任1.乙方所供食品无质量问题,甲方不得拒收,否则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迟付、拒付货款,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付欠款及利息。(二)乙方责任1.乙方无故不按甲方要求进行供货,第一次给予警告处理;第二次停止本供货周期内的货品供应;第三次终止合作,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组织的任何招标活动。2.无证照、过期及假冒伪劣产品,被甲方验收时或公司安全部门检查发现的,第一次扣除所涉及食品的全部货款,并按照该批货款的二倍给予处罚,同时给予警告处理;第二次扣除所涉及食品的全部货款,并按照该批货款的三倍给予处罚,同时责令进行整改;第三次扣除所涉及食品的全部货款,并按照该批货款的五倍给予处罚,同时取消合作关系。3.无证照或证照不全、过期及假冒伪劣产品,被食药监管部门查处并罚款,第一次承担全部罚款;第二次承担全部罚款并扣除该批货款;第三次承担全部罚款并扣除该批货款,同时取消合作关系。上述罚款从乙方当月货款或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须于一周内补齐。4.经司法及技术部门鉴定,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一次性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全部质保金。5.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供货,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不能按时交货的情况,应前一日时前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允许廷长配送时间,如未按规定告知甲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次元人民币计算,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每季度复核一次,双方共同签字认可。若每季度超过3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6.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供货,如未按规定时间供货,每季度超过10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7.学校因开展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可提前向食材配送企业提交特殊食材配送的要求。严禁食材配送企业委托学校进行部分食材采购和学校自行采购食材。8.各伙食单位验收发现乙方短斤少两情况(鲜活类不超过3%,冰冻类不超过6%,叶菜类不超过3%,果菜类不超过1%),超过上述标准每次罚款2000元人民币,累计3次(含)以上发现肉禽产品注水,短斤少两等情况罚款3000元人民币;霉、烂、臭等变质实物腐烂程度超过5%以上除更换外还要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如乙方在供应中被检查出单个副食品重量短斤少两超过10%,肉禽产品注水、霉、烂、臭等变质实物腐烂程度超过10%以上等故意欺骗行为,除对乙方处以10000元人民币罚款外,均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9.除遇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乙方所供副食品必须按照承诺的下浮率进行供应,否则一经发现,按照当日所供副食品总额的3倍数额予以处罚,出现食品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需作出书面解释,无条件予以退换,累计3次(含)以上罚款3000元人民币,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类问题发生3次以上(含3次),甲方根据乙方纠正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及供货尾款。10.严格食材验收管理。学校建立每日食材配送验收小组,成员3人以上(含3人),应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原料验收员”和一名学校管理人员,验收小组要建立内控机制,轮流上岗、定期更换。食材送至学校由学校验收人员核实校对相关证书和食材质量、数量,现场完成交接并签字。食材验收要在信息化平台有效监管之下,数据实行实时上传。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所提供副食品进行验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如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商标未注册或假商标等)及时按甲方的要求和期限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提出索赔。11.在合同期限内,若履约保证金扣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资格,终止合同。十五、协议期限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作,经另一方同意后,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十六、解决纠纷的方式对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交货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其他约定事项:(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可转让。(二)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在具体的合作过程中可另行签订合同或协议,作为本框架协议的补充,以完善和明确双方的合作关系,但不得与本框架协议相悖。(三)本协议或后续补充协议未明确或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双方应以招标投标文件为基础协商确定。(四)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十八、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注:此范本仅为普通格式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双方可根据最终达成的成交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采购双方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此范本格式进行签订为准。4.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文件格式1:封面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投标文件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投标函投标函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参加投标。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报价(下浮率):%。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没有填无)。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历日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我们郑重声明:我们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6、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我方保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料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我方不是为此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8、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或者在获得中标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投标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10、(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签发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字)职 务: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注:1.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由法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无需授权;3.本格式需要投标人先打印,然后委托代理人签字扫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后再签章。格式5:合同履约承诺书合同履约承诺书若我公司有幸成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我公司对下列内容进行无条件承诺:(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严格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二)按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所有款项及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如我单位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的与招标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投标人信息表投标人信息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 邮政编码:公司成立日期: 企业网站网址(如有):企业电话:通讯地址:公司简介: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企业类型:企业属于大、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材料8-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①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②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③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近一年(指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8-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8-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1)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经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经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8-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8-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8-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格式8: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及法人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甘愿放弃中标人资格并承担全部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企业优惠政策企业优惠政策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标段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政策的投标人不需填写此表,请认真核对)致: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三)监狱企业证明(不是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注:如是,请提供证明材料;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第二部分报价文件格式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内容1投标报价(下浮率)下浮: %2服务期限3配送响应时间4配送地点5其他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表中“投标报价”应与格式2“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一致。2.投标报价须包含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费用。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目录后第一页。5.本项目按下浮率“下浮XX%”进行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或等于0%,否则报价无效,例如:1%、1.1%、2%……等。第三部分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技术部分技术部分1.供货及配送计划方案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求自行编制,格式不限。2.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备情况描述、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求自行编制,格式不限。3.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配备情况及送货车辆的消毒清洗方案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求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2: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求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3: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求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4:标的质量情况标的质量情况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要求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5:企业相关资料企业相关资料1、公司介绍、公司实力证明材料(若有);2、投标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等。注: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以及投标人自身认为可提供的相关资料。5.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采购技术要求1.货物质量要求:(1)食品、食材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肉类猪肉:一、品种:生鲜猪肉;二、规格:动物检部门检验检疫合格,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病猪、死猪、老母猪肉和老公猪肉。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膘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肉无异味、臭味;淋巴结的大小和数量正常,横切面颜色呈淡黄色或偏灰色。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品质等合格;三、相关证书齐全完备,每次所配送猪肉必须具备农牧部门的“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屠宰企业的肉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动物检疫合格证”;牛肉:一、品种:生鲜牛肉。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品质等合格;二、相关证书齐全完备,每次所配送肉必须具备农牧部门的“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屠宰企业的肉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动物检疫合格证”;鸡肉:一、品种:生鲜鸡肉;二、规格:动检部门检验检疫合格,严禁病鸡、死鸡肉等。肉无异味、臭味。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品质等合格;三、相关证书齐全完备,每次所配送肉必须具备农牧部门的“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屠宰企业的肉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动物检疫合格证”;(3)提供的大米必须有明确的商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地等。菜籽油(非转基因)必须有明确的商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地、检测证明资料等;菜籽油符合(非转基因)质量标准,卫生指标按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菜籽油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供应商各批次大米、菜籽油供货到学校验收的质保期≥保质期截止到期前3个月;包装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GB/T17374、《粮食销售包装》(GB/T17109—1997)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技术规格、质量等级等应与报价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质量等级相一致;提供的食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4)蔬菜:菜叶外形正常、叶根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捡除杂草、去净泥沙、无虫害;其中白菜、青麻叶、小包包菜等须为经修捡过的半成品,外观清洁,颜色、质感正常,农药残留不超标,净菜率不得低于90%;配菜类(根茎、瓜果类):无虫害、发芽、发霉现象、成熟度良好;要确保质量、安全、卫生、新鲜,不得掺杂腐烂、变质及营养卫生不达标的产品;货物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农药残留应符合国家标准。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定期、不定期抽查;品种及数量根据时令由甲方提出及时调剂。(5)鲜鸡蛋: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标明厂家、生产日期、质保期等各类信息,所配送的所有批次的货品能够出具检测报告。(6)米线、饵丝必须符合当地生活及口感习惯。(7)甲方对乙方供应的食品食材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食材,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报财政管理部门,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8)乙方在供应食品食材过程中,因食品食材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9)乙方对本项目所提供质量标准、服务承诺等,必须与中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2.配送要求:(1)配送时间:乙方接到各学校的采购计划后,必须确保按照各学校规定的供货时间内按质、按量及时供货,并由学校组织验收,如果发现乙方所供食品食材有质量问题,学校有权责令其无条件退、换货,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每批配送要在正常上班时限内(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送到。生鲜肉类当日配送,新鲜蔬菜类每周配送次数不少于2次,粮油类食品根据甲方的配送要求及时供货。(2)所有食品食材由乙方组织专人专车按合同要求直接配送,不得委托、转交他人配送。每次配送前车辆必须消毒;运输车辆应采取隔热措施,防止食品食材在运输途中温度升高导致变质;配送到学校后,严禁野蛮装卸,防止剧烈的碰撞引起产品外包装变形、破损。配送服务人员必须为专人负责并持有健康证,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更换合同签订时确定的配送服务人员,则乙方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且更换后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但每学期更换申请不能超过2次。3.验货要求:(1)乙方每次供货时须同时提供该批次货物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质量安全;乙方须接受相关部门不定期随机抽取样品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要按时交货,甲方及时验货、接货,数量、质量等达到要求后,填写验收单,甲方、乙方签字盖章认可,并各存1份。(2)食品食材的留样:留样方式和份数由甲方规定。(3)必要时采购人可每月对供应的货物进行抽样送检,检测的货物随机抽取,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合同签订要求: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经营场所、仓储条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配送车辆进行实地考察,如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一致的,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附件:货物清单序号类别名称备注序号类别名称备注序号类别名称备注1肉类猪头肉生鲜猪肉2肉类小膀生鲜猪肉3肉类猪蹄生鲜猪肉4肉类猪后退肉生鲜猪肉5肉类猪排骨生鲜猪肉6肉类猪肝生鲜猪肉7肉类猪三线肉生鲜猪肉8肉类杂酱肉(后腿)生鲜猪肉9肉类前腿肉生鲜猪肉10肉类筒子骨生鲜猪肉11肉类红烧牛肉生鲜牛肉12肉类连杆骨生鲜牛肉13肉类牛肝生鲜牛肉14肉类牛膀肉生鲜牛肉15肉类牛肉炒肉(后腿)生鲜牛肉16肉类牛心生鲜牛肉17肉类三黄鸡生鲜鸡肉18蔬菜日本瓜新鲜,无变质19蔬菜小南瓜新鲜,无变质20蔬菜西红柿新鲜,无变质21蔬菜洋芋黄心洋芋 新鲜,无变质22蔬菜大白菜新鲜,无变质23蔬菜洋花菜新鲜,无变质24蔬菜青花菜新鲜,无变质25蔬菜松花菜新鲜,无变质26蔬菜小包菜新鲜,无变质27蔬菜小瓜(西葫芦)新鲜,无变质28蔬菜大葱新鲜,无变质29蔬菜小葱新鲜,无变质30蔬菜芫荽(香菜)新鲜,无变质31蔬菜青笋新鲜,无变质32蔬菜生姜(新)新鲜,无变质33蔬菜蒜子新鲜,无变质34蔬菜芋头新鲜,无变质35蔬菜青蚕豆新鲜,无变质36蔬菜紫薯新鲜,无变质37蔬菜甜脆豌豆新鲜,无变质38蔬菜菜豌豆新鲜,无变质39蔬菜甘蓝菜新鲜,无变质40蔬菜京白菜新鲜,无变质41蔬菜生菜新鲜,无变质42蔬菜苦瓜新鲜,无变质43蔬菜茴香新鲜,无变质44蔬菜韭菜新鲜,无变质45蔬菜小青菜新鲜,无变质46蔬菜青蒜新鲜,无变质47蔬菜茄子新鲜,无变质48蔬菜莲根新鲜,无变质49蔬菜红圆椒新鲜,无变质50蔬菜青圆椒新鲜,无变质51蔬菜青椒新鲜,无变质52蔬菜白萝卜新鲜,无变质53蔬菜白豆腐新鲜,无变质54蔬菜腌菜新鲜,无变质55蔬菜酸辣子新鲜,无变质56蔬菜苤蓝新鲜,无变质57蔬菜菠菜新鲜,无变质58蔬菜芹菜新鲜,无变质59蔬菜蒜苗新鲜,无变质60蔬菜老绵瓜新鲜,无变质61蔬菜洋葱新鲜,无变质62蔬菜山药新鲜,无变质63蔬菜新鲜玉米新鲜,无变质64蔬菜豌豆尖新鲜,无变质65蔬菜冬瓜新鲜,无变质66蔬菜胡萝卜新鲜,无变质67蔬菜黄瓜新鲜,无变质68蔬菜瓜尖新鲜,无变质69蔬菜茨菇新鲜,无变质70蔬菜红薯新鲜,无变质71蔬菜丝瓜新鲜,无变质72蔬菜海带新鲜,无变质73蔬菜娃娃菜新鲜,无变质74干菜及作料粉丝无变质75干菜及作料粉条无变质76干菜及作料干木耳无变质77干菜及作料卜酱豆无变质78干菜及作料辣子包无变质79干菜及作料辣子节无变质80干菜及作料辣椒面无变质81干菜及作料草果包无变质82干菜及作料草果面无变质83干菜及作料豆腐干无变质84干菜及作料海天老抽酱油1.9L 精包瓶装,无变质,注明厂家85干菜及作料海天生抽酱油1.9L 精包瓶装,无变质,注明厂家86干菜及作料黄豆酱油精包瓶装,无变质,注明厂家87干菜及作料莲花味精精包袋装,无变质,注明厂家88干菜及作料低钠盐精包袋装,无变质,注明厂家89干菜及作料豆腐皮无变质90干菜及作料醋精包瓶装,无变质,注明厂家91干菜及作料豆瓣酱散装92干菜及作料豆瓣酱桶装93干菜及作料桂皮无变质94干菜及作料香叶无变质95干菜及作料花生无变质96干菜及作料白糖无变质97干菜及作料小粉无变质98干菜及作料花椒面无变质99干菜及作料花椒籽无变质100干菜及作料八角无变质101干菜及作料午餐肉(双汇)精包装,无变质,注明厂家102干菜及作料玉米沙无变质103干菜及作料火锅料精包袋装,无变质,注明厂家104干菜及作料紫菜无变质105干菜及作料绿豆无变质106干菜及作料红豆无变质107干菜及作料红糖无变质108干菜及作料冰糖无变质109干菜及作料枸杞无变质110干菜及作料海带丝无变质111干菜及作料蚝油(海天)精包瓶装,无变质,注明厂家112干菜及作料料酒(海天)精包瓶装,无变质,注明厂家113干菜及作料味极鲜精包瓶装,无变质,注明厂家114干菜及作料黑米无变质115干菜及作料紫米无变质116米面、油类大米(十斗)精包袋装,无变质,注明厂家117米面、油类小米优质散装118米面、油类饵丝新鲜饵丝119米面、油类米线新鲜米线120米面、油类包子新鲜包子121米面、油类面粉非转基因高筋面粉122米面、油类纯正菜籽油食用植物油123蛋奶类鸡蛋无变质124蛋奶类面条1kg/把125蛋奶类甜牛奶精包装,无变质,注明厂家126蛋奶类伊利酸奶精包装,无变质,注明厂家127蛋奶类达利园瑞士卷精包袋装,无变质,注明厂家128蛋奶类达利园蛋黄派精包袋装,无变质,注明厂家129蛋奶类达利园软面包精包袋装,无变质,注明厂家130蛋奶类华夫饼精包袋装,无变质,注明厂家131蛋奶类沙琪玛精包袋装,无变质,注明厂家132蛋奶类铜锣烧精包袋装,无变质,注明厂家133水果类苹果新鲜,无变质134水果类梨新鲜,无变质135水果类红枣新鲜,无变质136水果类莲子新鲜,无变质137水果类白心火龙果新鲜,无变质138水果类西瓜新鲜,无变质139水果类哈密瓜新鲜,无变质140水果类香蕉新鲜,无变质141水果类柚子新鲜,无变质142水果类龙眼新鲜,无变质143水果类桔子新鲜,无变质144水果类开心果新鲜,无变质145水果类葡萄干新鲜,无变质146水果类腰果新鲜,无变质147水果类橙子新鲜,无变质148水果类冬枣新鲜,无变质149水果类新鲜葡萄红提 新鲜,无变质150水果类桃子新鲜,无变质151水果类带壳花生珍珠花生 152水果类葵花生瓜子 153水果类南瓜子生南瓜子154水果类板栗注: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采购清单以各学校实际需求为准。第六章资格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1.1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资格评审标准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①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②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③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1资格评审标准1.2①提供近一年(指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1资格评审标准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1.1资格评审标准1.4(1)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经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经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1.1资格评审标准1.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1资格评审标准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1资格评审标准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1资格评审标准2.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1.1资格评审标准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资格评审标准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七章评标方法(一)符合性评审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投标报价报价完整且仅有一个报价方案;无效投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9项规定;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它实质性条件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无电子签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方法》(二)详细评审第1条款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未响应其它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二)详细评审1.投标文件的修正1.1评委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1.2.评委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3.评委将允许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采用的评标方法2.1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7)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投标产品中提供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标段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3.评标内容及标准(满分为100分)序号评议内容分值评分方法1F1投标报价评审20投标报价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需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下浮率)/(1-报价下浮率)*20,如此类推,计算出所有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1、根据财库〔2022〕19号、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项目针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4、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不适用 □适用5.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F2技术部分评审(满分55分)451.供货及配送计划方案(满分25分):第一个档次(20-25分):服务方案明确了配送服务流程(接到客户订单→安排配货人员→配货→装车→配送→配送过程中的问题处置方式→签单→完成配送→后续跟踪回访)各项环节的工作内容、内容完整、流程合理、服务方案可行;免费为采购人提供猪牛鸡肉类产品初加工服务:一般可分为分档取料、洗涤处理和半成品加工几个过程;且有配送服务保障措施的;投标人有稳定的供货渠道,提供有证明材料的;送货时间优于本项目要求的;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 第二个档次(10-19分):服务方案明确了配送服务流程(接到客户订单→安排配货人员→配货→装车→配送→配送过程中的问题处置方式→签单→完成配送→后续跟踪回访)各项环节的工作内容、内容不完整、流程合理性欠缺,服务方案欠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猪牛肉类产品初加工服务:一般可分为分档取料、洗涤处理和半成品加工几个过程;投标人有稳定的供货渠道,提供有证明材料的,但证明材料不全,送货时间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有具体违约责任承诺的。 第三个档次[1-9]分:服务方案明确了配送服务流程,但各项环节的工作内容不完整;无免费提供猪牛羊肉类产品初加工服务;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无违约承诺或违约处罚的。评标委员会主要根据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供货及配送计划方案”对其描述是否具体完善、可操作性、合理性及针对性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打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备情况描述(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8-1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满足项目需求,项目组成员不低于20人;第二个档次(4-7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岗位职责分工基本满足项目需求,项目组成员10-19人;第三个档次(2-3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较少,岗位职责分工不明确,项目组成员10人以下;第四个档次(1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备情况较差,项目组成员5人以下。评标委员会主要根据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备情况描述”针对配备是否齐全,人员证件是否齐全(需提供拟派项目组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健康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则视为未拟派项目人员)、人数、针对性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打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配备情况及送货车辆的消毒清洗方案(满分10分)(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运输车辆为2辆的得3分,运输车辆中有一辆为冷藏运输车的加2分,满分5分注:(若车辆为自有,则需提供车辆的行驶证;若车辆为租赁,则提供租赁合同)(2)送货车辆的消毒清洗方案(满分5分)投标单位制定了详细具体的消毒清洗方案得3分,消毒方案包含消毒所用到的材料和消毒的方式,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将不得分;投标单位对车辆的整个消毒过程、清洗过程进行详细的描述加1分,未提供或描述不清楚将不得分;投标单位对车辆每天的消毒清洗次数、消毒清洗时间进行描述的加1分,未提供或描述不清楚将不得分。3F3应急处理方案评审(满分10)10第一个档次(6-10分):针对可能会发生的特殊(紧急)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针对突发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及退换货事宜处理及时,并对应急处理时间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作出时限承诺,并与采购人实际情况相关联的;第二个档次(1-5分):针对可能会发生的特殊(紧急)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但与采购人实际情况无关的;第三个档次[0]分:无应急预案的。评标委员会主要根据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针对其描述是否具体完善、针对性、时效性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打分。4F4质量情况及售后服务承诺评审(满分25)251.标的质量情况(15分)提供1种肉类(牛肉、鸡肉、猪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得5分,15分为满分;不提供,不得分;2.从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方案、食品安全承诺等方面进行总体评分(10分):第一个档次(8-10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可行、针对性强及有具体的承诺,食品安全承诺完善具体、合理,内容齐全,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违约处罚金在10000元/次以上(不含10000元/次)的;第二个档次(5-7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及有承诺,有食品安全承诺,有违约责任承诺,违约处罚金等于10000元/次罚款的;第三个档次(1-4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合理或不完善、无针对性及有承诺,有食品安全承诺,无违约责任承诺或违约处罚金少于10000元/次(不含10000元/次)罚款或内容不齐全;第四个档次[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评标委员会主要根据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针对其描述是否具体完善、针对性、时效性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打分。(四)统分原则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并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评委的评分应在评标委员会内进行公示,并进行汇总。2、统分原则:所有评委得分的算数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五)推荐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侯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F2)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此类推。(六)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建议推荐中标人名单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本项目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注:1.政府采购政策1.1关于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满足“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所列条件的供应商,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不重复享受政策)。1.1.1根据财库【2022】19号文,(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1.2监狱企业1.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1.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1.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4.3本项目采购内容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产品认证应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1.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1.6强制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1.7若采购清单中存在接受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1.8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不适用适用1.9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采购内容项目名称: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项目编号:YNQT2023-120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人民币):100万元/学期采购人名称:德钦县第二小学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214国道联系方式:13988750105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下关大关邑三组联系方式:杜燕芬18787237924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点30分开标地点: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二、推荐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香格里拉市派康食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3.00%得分:94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401MACMRC3K1D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仁安路198号三、中标主要产品信息服务范围:采购项目所在地配送范围内为期1学期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31配送服务。服务要求:乙方接到学校的采购计划后,必须确保按照各学校规定的供货时间内按行上二后质、按量及时供货,并由学校组织验收,如果发现乙方所供食品食材有质量问题,学校有权责令其无条件退、换货,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每批配送要在正常上班时限内(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送到。生鲜肉类当日配送,新鲜蔬菜类每周配送次数不少于2次,粮油类食品根据甲方的配送要求及时供货。合同履行期限:1学期,2024年3月-2024年7月,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及时根据德钦县第二小学实际采购需求与其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并根据采购合同开展采购工作。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动物检验检疫、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及卫生标准。四、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专家组长:陈泽成员:吴波、纪跃屏、李艳萍、白玛次里(采购人代表)五、公示时间公示期: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六、质疑及投诉:如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请异议方在此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诉讼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2024年01月04日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NQT2023-1203采购人:德钦县第二小学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9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10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五、开标与评标13六、中标结果14七、其他事项14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6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4第一部分资格文件25格式1:封面25格式2:投标函26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8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9格式5:合同履约承诺书30格式6:投标人信息表31格式7:资格审查材料32格式8: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33格式9:企业优惠政策34第二部分报价文件38格式1:开标一览表38第三部分商务技术文件39格式1:技术部分39格式2:应急处理方案40格式3:售后服务承诺书41格式4:标的质量情况42格式5:企业相关资料43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44第六章资格审查54第七章评标方法55第一章招标公告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QT2023-1203项目名称: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学期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采购项目所在地配送范围内为期1学期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整体招标。合同履行期限:1学期,2024年3月-2024年7月,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及时根据德钦县第二小学实际采购需求与其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并根据采购合同开展采购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磋商或谈判)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dlzbh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二)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三)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或谈判)资格。(四)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1)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保证金金额:2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点30分其他:1.交货地点:德钦县第二小学(采购人指定的地点)。2.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3.其他注意事项:3.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3.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钦县第二小学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214国道联系方式:139887501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下关镇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联系方式:杜燕芬187872379240872-22552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燕芬(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872-22552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采购人:德钦县第二小学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214国道联系方式:13988750105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1MA6PH34829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联系人:杜燕芬 联系电话:18787237924 0872-2255228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德钦县第二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招标编号:YNQT2023-12032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投标限价:下浮率不得低于或等于0%1、本项目按下浮率“下浮 XX%”进行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或等于0%,否则报价无效,例如:1%、1.1%、2%……等。2、商品定价基数:以采购人在德钦县固定的菜市场或者大型超市进行食材种类价格询价,将询价价格确定为定价基数。采用双方在监督或纪委或财务部门的参与下进行询价的方式定价。(双方指:采购人、中标供应商)。3、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根据每个月确定的商品价格×(1-投标下浮率)×实际完成的商品供应数量进行结算。一旦中标,下浮率不作调整。3交货、服务期及质量要求交货地点:德钦县第二小学(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交货方式:采购、供货双方面对面在交货地点过称验收,采购方按照货物实际重量开据收货单据,交供货方作为每月结算货款单据凭证;服务期限:1学期,2024年3月-2024年7月,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及时根据德钦县第二小学实际采购需求与其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并根据采购合同开展采购工作。配送时间:乙方接到学校的采购计划后,必须确保按照各学校规定的供货时间内按质、按量及时供货,并由学校组织验收,如果发现乙方所供食品食材有质量问题,学校有权责令其无条件退、换货,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每批配送要在正常上班时限内(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送到。生鲜肉类当日配送,新鲜蔬菜类每周配送次数不少于2次,粮油类食品根据甲方的配送要求及时供货。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动物检验检疫、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及卫生标准。4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6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7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8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3)在投标文件中整包价格出现1个以上的报价;(4)传真投标;(5)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7)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9)投标内容有损国家的形象和公民的利益;(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投标下浮率低于投标限价的;(12)提供虚假的资料;(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方式:通过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文旅支行 帐号:539899991013000038095 单位名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11投标文件份数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即可。12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开标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5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一)每月结帐时,银行转账。供货商凭正式发票、送货清单、采购人验收入库单据办理财务结算手续;(二)货款实行每月一结方式,月末学校与食材配送企业据实结算,并开具正规票据,结算清单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以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16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①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文旅支行 帐号:539899991013000038095 单位名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7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递交的形式:合同谈判时另行约定;2.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谈判时另行约定。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用于采购“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所列内容。3.招标范围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交货、服务期及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条件。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包含的费用。6.质疑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报名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质疑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6.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原件。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7.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内容、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资格审查第七章评标方法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电子签章)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构成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13.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要求。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5.投标报价15.1本项目按下浮率“下浮XX%”进行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或等于0%,否则报价无效,例如:1%、1.1%、2%……等。15.2商品定价基数:以采购人在德钦县固定的菜市场或者大型超市进行食材种类价格询价,将询价价格确定为定价基数。采用双方在监督或纪委或财务部门的参与下进行询价的方式定价。(双方指:采购人、中标供应商)。15.3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根据每个月确定的商品价格×(1-投标下浮率)×实际完成的商品供应数量进行结算。一旦中标,下浮率不作调整。15.4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成本、生产、人工、配送、运输、卸货、搬运、保管、利润、税金、更换等费用。15.5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一旦中标,下浮率不做调整。16.投标货币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文件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18.投标文件的编制18.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8.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8.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确认。★18.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18.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8.6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要求的应答出现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未按实进行应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18.7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凡规定(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19.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9.4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人中标后除因不可抗力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0.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0.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2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1.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2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2.3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2.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2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3.评标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3.2评标原则及方法23.2.1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23.2.2评标纪律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5.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8.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23.2.3评标程序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详细评审→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23.3评标方法本项目按“第六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六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3.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结果25.中标人的确定25.1根据评标委员会给出的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由采购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公示中标结果。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27.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其他事项28.中标服务费28.1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29.招标文件编制依据29.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30.验收30.1验收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格式仅供参考)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乙方成为甲方学校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的中标人,为实现互利共赢,便于工作开展,保证甲方所需各类货品的质量与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管理办法(一)甲方不承诺具体的采购品种、数量、金额及供货对象。(二)甲方有将采购货物集中向中标人采购的权利。二、乙方理解、尊重并服从甲方的工作管理要求,愿意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如果发生乙方不配合的情形,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三、乙方供货种类:四、配送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供货时间:甲方指定时间。五、供货数量及方式:甲方以计划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按要求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六、供货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核定,核定后的价格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七、运输、包装、交付与验收(一)包装和运费由乙方承担,运输风险由乙方负责。(二)验收由甲方负责,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退换,且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八、结算方式:由甲方决定。九、甲方开票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十、乙方收款信息称: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十一、乙方证件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字):(一)《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二)定型包装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同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国家检验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证明。若所供产品发生改变,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更新相关卫生证件。十二、产品质量保证(一)乙方保证其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二)货物来源安全、可靠,质量、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类产品的质量检验标准,满足甲方的要求。(三)加工环境、加工方式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相关要求。(四)生产厂家在卫生、经营条件上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有明确的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禁止供应“三无”产品。(五)禁止供应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货物来源不明、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验、过期、变质、霉变等的产品。(六)对定型包装类食品,甲方可根据保质期提前三个月要求乙方进行更换。十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人员负责组织市场考察(乙方须派人参与),结算价格每月公布一次,每月考察一次,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核定配送结算价格,经双方签字后确认。2.合同签订前和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3.甲方有权不定时对乙方的进货来源进行实地考查,对乙方提供副食品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送检,如送检不合格,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4.甲方每日按排基层或副食品集中配送领导小组人员对乙方提供副食品的数量,质量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副食品及时通知乙方退货,并将相关情况报纪检,财务等部门,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并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如发现为主观恶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及当月副食品尾款)。5.如因乙方供应的副食品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全部损失,并将乙方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为确保乙方物资筹措渠道畅通,甲方前一天时前,当天最迟时前将所需副食品告知乙方,便于乙方提早计划安排。7.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遇有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而要对“副食品集中采购”进行调整变更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提供的采购供应计划按时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场所并组织分发,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完成全部供货时,必须于前一日前通知甲方负责人(各配送单位),经甲方同意后可调整部分采购计划,配送副食品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分类,分单位包装,且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包装袋,并在每个包装袋上注明单位,品名,数量等信息。2.乙方供应的副良品必须符合本产品的国家标准(如没有相关国家标准,需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严禁提供转基因食品),肉类副食品必须经过国家检疫部门合格,同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必要的初处理和初加工,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特别是蔬菜类产品不得有泥土,黄(枯萎)叶,根(不含可吃的带根蔬菜)和不新鲜产品,不得供应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变质产品,过保质期或临近保质期产品,注水产品,病疫害产品和残留物超标产品等,副食品必须经甲方2人以上验收质量,现场过秤,双方共同签字认可。3.乙方将营业执照,健康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副食品调料生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给甲方备案,证件资料如有变化,应在变更后一个星期内将证件复印件给甲方保存,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的履约保证金。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指定地点时必须仪态端装,文明服务,车容必须整洁;乙方工作人员及车辆要服从管理,在指定的路线,车速和时间范围内按要求行动,乙方工作人员及车辆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内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5.乙方定期将当季所产生主要农副产品信息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采购信息,制定采购需求和食谱。6.乙方不得任意将采购配送服务转租,转包,一经核实,甲方将无条件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7.乙方自行承担各种税费及地**府要求缴纳的费用。8.乙方严格遵守安全保密条约,严禁泄露相关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十四、违约责任(一)甲方责任1.乙方所供食品无质量问题,甲方不得拒收,否则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迟付、拒付货款,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付欠款及利息。(二)乙方责任1.乙方无故不按甲方要求进行供货,第一次给予警告处理;第二次停止本供货周期内的货品供应;第三次终止合作,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组织的任何招标活动。2.无证照、过期及假冒伪劣产品,被甲方验收时或公司安全部门检查发现的,第一次扣除所涉及食品的全部货款,并按照该批货款的二倍给予处罚,同时给予警告处理;第二次扣除所涉及食品的全部货款,并按照该批货款的三倍给予处罚,同时责令进行整改;第三次扣除所涉及食品的全部货款,并按照该批货款的五倍给予处罚,同时取消合作关系。3.无证照或证照不全、过期及假冒伪劣产品,被食药监管部门查处并罚款,第一次承担全部罚款;第二次承担全部罚款并扣除该批货款;第三次承担全部罚款并扣除该批货款,同时取消合作关系。上述罚款从乙方当月货款或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须于一周内补齐。4.经司法及技术部门鉴定,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一次性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全部质保金。5.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供货,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不能按时交货的情况,应前一日时前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允许廷长配送时间,如未按规定告知甲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次元人民币计算,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每季度复核一次,双方共同签字认可。若每季度超过3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6.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供货,如未按规定时间供货,每季度超过10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7.学校因开展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可提前向食材配送企业提交特殊食材配送的要求。严禁食材配送企业委托学校进行部分食材采购和学校自行采购食材。8.各伙食单位验收发现乙方短斤少两情况(鲜活类不超过3%,冰冻类不超过6%,叶菜类不超过3%,果菜类不超过1%),超过上述标准每次罚款2000元人民币,累计3次(含)以上发现肉禽产品注水,短斤少两等情况罚款3000元人民币;霉、烂、臭等变质实物腐烂程度超过5%以上除更换外还要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如乙方在供应中被检查出单个副食品重量短斤少两超过10%,肉禽产品注水、霉、烂、臭等变质实物腐烂程度超过10%以上等故意欺骗行为,除对乙方处以10000元人民币罚款外,均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9.除遇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乙方所供副食品必须按照承诺的下浮率进行供应,否则一经发现,按照当日所供副食品总额的3倍数额予以处罚,出现食品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需作出书面解释,无条件予以退换,累计3次(含)以上罚款3000元人民币,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类问题发生3次以上(含3次),甲方根据乙方纠正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及供货尾款。10.严格食材验收管理。学校建立每日食材配送验收小组,成员3人以上(含3人),应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原料验收员”和一名学校管理人员,验收小组要建立内控机制,轮流上岗、定期更换。食材送至学校由学校验收人员核实校对相关证书和食材质量、数量,现场完成交接并签字。食材验收要在信息化平台有效监管之下,数据实行实时上传。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所提供副食品进行验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如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商标未注册或假商标等)及时按甲方的要求和期限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提出索赔。11.在合同期限内,若履约保证金扣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资格,终止合同。十五、协议期限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作,经另一方同意后,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十六、解决纠纷的方式对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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