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4)
一、项目编号:GXZC2023-G3-004454-CGZX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物业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第一区域总报价:9448848(元),第一区域第一部分报价:6455952(元),第一区域第二部分报价:2992896(元)
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15号五象绿地中心1号楼十一层1118 号办公“一照多址企业”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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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物业服务采购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物业服务采购1项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3年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波,黄荣高,蔡婵雄,罗威,杨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
联系方式:周书0771-3100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联系方式:0771-5309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翔宇
电 话:0771-5309317
附件信息:
【定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物业服务采购(GXZC2023-G3-004454-CGZX)公开招标文件.docx256.8K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GXZC2023-G3-004454-CGZX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3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87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9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7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物业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4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3-G3-004454-CGZX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预算总金额(元):95097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物业服务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95097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物业服务采购1项(3年)。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如有):/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履约完成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部分份额预留给小微企业,若中标承接供应商为大型或中型企业,则中标后须将该部分分包给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www.zcygov.cn。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开标时间:2024年1月4日10:00开标地点: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必须足额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古城支行;银行账号:20009101040051648(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我中心财务处。(4)本中心财务处联系方式: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0号;电话:0771-2501693。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gxggzy.gxzf.gov.cn)。4.其他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3)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5)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标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本中心开启投标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未完成解密的,系统默认其自动放弃。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项目联系人:周书项目联系方式:0771-3100433,133176190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项目联系人:王笑项目联系方式:0771-530931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12月14日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需求注:本项目分二个区域,第一区域为广西农业科学院本部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需求,第二区域为广西农业科学院本部职工住宅区物业服务采购需求。其中第一区域在本次采购预算范围内,由供应商在预算范围内进行报价;第二区域不在本次采购预算范围之内,由供应商在第二区域采购需求所要求的单价限价范围内,按单价进行报价以及承诺实施服务,并按第二区域服务需求作为依据,另行与广西农科院小区业委会谈判并签订服务合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第一区域广西农业科学院本部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需求一、服务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本部二、服务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若承包方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发包方对承包方服务考核不合格),视为承包方严重违约,发包方有权按合同要求解除合同。三、服务事项广西农业科学院本部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服务事项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服务事项涵盖综合管理维护、安防服务保障、会议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第二部分服务事项涵盖环境卫生保洁、绿地养护美化、公共区域水电维修及各种设施小额维修,必须最终由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如本项目中标承接供应商为大型或中型企业,则中标后须将第二部分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须对分包的服务质量承担责任),且投标时须按照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以及分包意向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格式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对两部分分别在各自预算范围内报价并合计总价。四、采购预算三年共950.97万元。其中第一部分为:645.69万元,第二部分为:305.28万元。五、投标报价要求本次物业服务采购按三年的服务费进行报价。院本部办公区物业费用包含:人工工资、社会保险、加班费、垃圾分类费(如开展此项工作)、垃圾清运费、维修费、设备折旧费、劳动工具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工伤及其他意外造成的损失,以及在作业中应缴纳的全部相关费用。六、物业服务区域、服务内容及人员配置服务区域:办公区与职工住宅区域边界以现状的围栏、无围栏的以挡墙绿篱、绿化带为界,无挡墙绿篱、绿化带的则以散水沟为界,以此标准来界定办公区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本项采购包括广西农业科学院本部办公区域,服务内容为安全保卫保障、停车管理、环卫清扫、绿化养护、湖泊管养、垃圾清运,以及垃圾分类工作等物业服务;公共区域水电维修及各种设施小额维修;消防安全设施、水电设施的日常巡查;公共秩序维持及应急事件处理服务。(一)大院办公区域大院办公区占地面积约36.18万㎡(不含幼儿范围)。(1)物业服务的楼宇目前在用院本级办公建筑物体共7栋(不含“两个中心”及科研实验大棚),楼宇总建筑面积44331.58㎡。具体如下:序号建筑名称建筑面积(㎡)备注1新综合楼7701.352科研实验大楼27505.273学术交流中心3082.594微生物所办公楼(旧楼)4597.95调整为院本级使用5总配电房179.086小配电房967院大礼堂1169.34面积合计44331.58备注:1.不含在建的“两个中心”项目建筑面积30457.44㎡,绿地面积5251m2;(2)停车场、生态停车坪、公共停车位。其中水泥地面停车场1210㎡,生态停车场1877㎡,实验大楼地下停车场1877㎡;公共区域停车位共454个,其中地面停车场车位155个,实验大楼地下停车位93个,路面泊车位206个。(3)湖泊管养。大院内湖湖面总面积约17529㎡;环湖驳岸周长969米;建筑景观凉亭三座。(4)绿化绿地。(含草皮、地被植物、绿篱、不含试验区域场地部分)管护面积31326㎡。(5)公共基础设施。硬化道路路面29991㎡;休闲广场4550㎡,人行道面积5883㎡;植草砖16187㎡;(6)公共文体设施。休闲健身器材设施三处280㎡。说明:以上各类数据仅作为报价参考数据,如与实际数据有出入,中标单位须依据实际数据提供相应服务。(二)安全保卫保障1.服务内容(1)广西农业科学院东、南、西、北门门岗的秩序维护工作;(2)院本部办公区域移动巡逻岗秩序巡逻工作。(3)停车管理:执行《广西农业科学院机动车辆出入管理暂行规定》,实行全院办公区和住宅区车位统一管理。办公区安全保卫保障工作人员配置表:岗位名称岗位数班次人数所需人数备注保安主管1111协助经理管理安保队伍南门值班岗1313西门值班岗1313东门值班岗1313北一门值班岗暂未投入使用北二门值班岗1313北三门值班岗1313视频监控室值班岗1313消防监控室值班岗33212须持证上岗,未含“两个中心”办公区移动巡逻岗1326办公楼宇大厅值班岗3319不含在建的“两个中心”办公区机动岗139用于轮休顶岗合计55备注:(1)北一门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届时需增设1个岗位3个班次,配置人数4人;(2)院“两个中心”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需增设值班岗2个岗位3个班次,配置人数7人(其中6人当班,1人轮休顶岗)。消防控制室增设2个岗位3个班次,配置人数14人(消防控制室要求每个岗位班次须同时2人持证上岗,具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不少于11人)。投标人需承诺“两个中心”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物业服务入驻时对以上人员进行证件核查。以上新增的“两个中心”的服务内容不在本次预算范围之内,项目竣工后如纳入物业服务范畴,须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备服务人员25人,供应商根据实际投入服务时间以及服务内容,按照本项目供应商报价的同等标准核算费用,另行支付。2.人员要求:保安主管,年龄50岁及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以及***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身体健康。具备3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相关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安保人员不少于54人,须经过上岗前培训合格(包括思想道德、法制、安全、工作技能、管理制度、服务意识等)。男性年龄18岁-50岁(女性18岁-45岁),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持有保安员证、法制观念强、品行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能胜任保安工作。消防监控室值设3个岗位3个班次,配置人数12人,要求每个岗位班次须同时2人持证上岗,具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不少于12人。(三)环境卫生保洁区域1.环卫服务区域包含院本级办公楼宇、除职工住宅楼区域以外的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洁清扫、垃圾收集转运等(不含幼儿园和科研实验大棚以及大礼堂、甘蔗所室内球馆、露天篮球场、门球场、七人制足球场文体娱乐场所)。边界区分:办公区与职工住宅区域边界以现状的围栏、无围栏的以挡墙绿篱、绿化带为界,无挡墙绿篱、绿化带的则以散水沟为界,以此标准来界定服务内容范围。2.院本部现有化粪池144个,其中办公区51个。3.服务标准及人员配置要求:公共区域保洁面积可按清扫保洁面积7000m2至10000m2配一名保洁员。办公区要求配置卫生巡查员,对各自的责任片区环卫绿化保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保洁员做好整改工作,对出现不文明施工及不按规定乱丢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劝阻,要求责任方进行整改。对不配合的责任方,环卫巡检员有责任向主管或相关部门上报相关情况。人员配置表服务项目服务基本内容项目配置人数备注保洁主管负责协助项目经理管理保洁人员完成工作任务1绿化环卫巡查员对院区责任片区的绿化环卫进行巡查,监督片区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处理,及时上报。1环卫保洁1.院区公共道路的清扫保洁2院区大型活动或重要活动现场清扫保洁3.楼梯和架空层清扫保洁4.生态停车场(位)清扫保洁5.疫情防控的病毒消杀。12每名保洁员保证每周休息1天;如在环卫保洁作业中较多使用机械清扫的,可适当减少人员配置量,但不能低于应配置人数的80%。院区大型活动或重要活动需现场清扫保洁,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和协助。合计144.人员要求保洁主管,大专以上学历、50岁以下,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证书,两年以上物业保洁管理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女性,年龄50岁以下,男性,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态度认真。保洁服务人员不少于14人,具备生活垃圾分类师证保洁员证书不少于2人,符合劳动年龄要求,具有履行工作任务所需的身体、技术和品德条件。无犯罪记录。服从管理、态度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4.绿化服务区域1.院本部办公区区域开展物业服务范围内绿化绿地(含草皮、地被植物、绿篱)管护面积31326m2(不含“两个中心”绿化面积,不含幼儿园和科研实验大棚区域的绿地)。2.院本部现有树木(乔木、灌木、棕榈植物科)4265株,造型灌木1146m2。3湖泊管养基本情况大院内湖湖面总面积约17529㎡,环湖驳岸周长969米,湖泊管养人员负责湖体的日常保洁维护、水质监测、水生植物及驳岸绿化管养、环湖栈道及附属构筑物维护、管网、雨水调蓄池以及管网配套设备的日常操作、巡查和定期保养。水体生态养护(含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沉水植物)及驳岸绿化美化。4.人员配置要求绿地(含草皮、地被植物、绿篱)管护面积约31326m2。按绿化养护每8000m2至12000m2配一名养护员标准。要求配备最少1名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园林专业(或植保专业)工程师,协助院方进行景观规划设计,园林绿化规划建设施工,室外空间环境创造,苗木、花卉、林下绿植、草皮补植需求,协助院方管理部门办理与南宁市林业部门相关手续等方面工作。人员配置表岗位名称服务基本内容配置人数备注园林专业(或植保专业)工程师协助院方从事景观规划设计;园林绿化规划建设施工;室外空间环境创造;苗木、花卉、林下绿植、草皮补植需求;协助院方管理部门办理与南宁市林业部门相关手续等方面工作1可兼任项目主管绿化养护人员1.公共绿地的清扫、保洁、修剪和养护2.行道树和灌木的修剪和养护3.生态停车位清扫、保洁、修剪和养护3合计45.人员要求(1)园林专业(或植保专业)工程师,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专业或植保专业、花卉园艺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2)绿化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绿化养护人员:女性,年龄50岁以下,男性,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态度认真。具体绿养护工作经验。完成日常园林绿化养护所需的身体、技术和品德条件,无犯罪记录,服从管理、态度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五)公共区域水电维修及各种设施小额维修1.工作范围及内容(1)公共设施维护范围包含:停车位、人行道、道路、广场、围墙、围栏、凉亭、座椅和户外健身设施、道路指示牌、路灯、给水、排水井盖、绿化带洒水喷头、树箅子等各类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2)办公区范围的雨、污主干排水管道(含排水井),道路上的雨篦子(雨集水井)及接入主干雨水井的支管的清理和疏通。(3)负责做好日常水电线路、表具巡检,负责水电维护及各类设施单件维修价格在200元以内的维护(含普通水电维护及道路两旁、公共绿地、公共停车位上的路牌、路灯、固定式分类垃圾箱、楼栋号、单元号、引导牌等设施)。说明:电梯、变压设备、消防设备、建筑外墙清洗、安防监控设备及防雷设施等特殊设备维护由中标企业负责聘请专业单位维修维保,中标企业报采购单位实施维护,并由采购单位监督执行。2.人员配置表岗位名称服务基本内容配置人数备注水电维修主管负责协助管理本部员工完成工作任务1具备中级职称水电维修服务员1.负责公共区域内200元/单以内的各项小额维修。2.负责对合同范围内院区的水电、消防设施安全巡查,并做好台账记录。6包括24小时水电维修值班合计73、人员要求(1)水电维修主管,5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中级职称职业资格证,具有三年以上水电工作经验。(2)水电设施维护服务人员不少于7人,水电维修人员具备行政审批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作业证人员不少于1人、低压电工作业证人员不少于1人,三级/高级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不少于1人,55岁以下,持电工作业上岗证。熟悉物业维修工作。(六)日常管理要求1.日常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工作台帐完备,明确岗位职责并考核。着装统一、服务文明、规范、主动、热情。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员工培训计划,接受咨询和投诉及时整改解决。提供相关的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主动配合院方做好服务及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如遇团体接待、突发事件等重大活动,应无条件配合院方做好物业保障工作,节假日有专题布置。建立物业服务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其中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每周巡查全面物业工作不少于3次,部门主管需每天巡查分管物业工作,并都要形成巡查报告每周上报给院方后勤管理部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以及合同结束或终止前,物业服务企业与院方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办理物业用房、设施设备、制度等物业资料的物业移交手续。2.人员配置表服务项目服务基本内容项目配置人数备注项目经理主持项目全面工作。统筹安排管理事务及负责与院方的联系、根据院方服务需求及时落实措施,提供优质服务1项目管理员负责物业服务中心内部事务管理、资料档案、人员考勤等2合计3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5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人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三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2)项目管理员:4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物业服务工作经验,项目管理员具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二级(含)以上证书,熟悉办公软件,保密意识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精神面貌良好。(七)人员配置汇总及要求1.人员配置要求及原有员工安排总人数不得少于83人。2.人员配置汇总表服务项目项目配置人数备注项目经理1主管项目全面工作项目管理员2安保主管1安保员54园林(或植保专业)工程师1可兼任项目主管绿化养护3保洁主管1环卫保洁12绿化环卫巡查员1水电维修主管1水电维修服务6合计833.其他要求(1)聘用员工需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思想端正。不能有犯罪记录且社会征信良好。(2)根据广西农业科学院办公区,中标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人员配置方案,按实际工作量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责任片区到个人,落实好片区责任制。(3)中标方每月要提供在院内工作人员的花名册、工作分工、责任片区、联系电话,每月由院方管理部门人员核实实际在编在岗人员数。如出现虚报人数的情况,院方有权依据合同扣减考评分及按考核评分扣减相应服务费等相关处罚。(4)中标方对服务区域的管理、清扫、保洁、绿化、清运、维修和垃圾分类等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用工,不得存在违法用工行为。(5)中标方必须保持岗位人员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以保证工作的延续性。业主认为岗位人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要求中标方更换该岗位人员。(八)增加服务用人约定1.合同实施过程中,因服务项目管理服务需要需增加服务用人,所增加相应费用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2.服务期间采购人增加新的服务(或服务人员)时,中标人收取的费用应与合同服务费用标准一致。3.如采购人有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服务范围内的职工住宅物业服务项目,中标人与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双方协商确定后单独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实施独立人员配置及独立物业服务管理。七、办公区物业管理内容与服务标准第一章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一、安全保卫保障(一)安全保卫工作1.院本部各固定值守门岗的安全秩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院区办公区治安保卫工作,做好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2.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暴、防毒、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工作。3.做好全院各种形式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接待的安全保卫工作。4.调处院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遇到治安突发事件等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秩序维护和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5.做好院内反电信诈骗宣传工作,每年组织1-2次反电信诈骗的主题活动。6.做好幼儿园上下学安全保卫工作,每班不少于三名安保人员值勤,并负责道路畅通。7.对监控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二)消防和维保工作1.每月进行1次建筑消防设施检查,主要范围:行政办公楼、旧综合楼、学术交流中心、科研实验大楼。内容:干粉灭火器材、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池等,并张贴安全检查记录表。2.每半年组织1次全院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每年举办1~2次全院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实操演练活动。4.每月认真核实检查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并做好一年一度的电梯安全检查工作。5.监督每个维护保养项目落实到位,发现隐患及时反馈给维护保养公司处理。(三)门岗管理和车辆管理工作1.做好大院各门岗车辆和人员的出入管理,监督院内车辆按规范行驶和停放。2.认真履行《广西农业科学院机动车辆出入管理规定》,严格审核车主基本信息资料,符合条件的车牌方可录入车辆道闸系统。3.每月定时与采购人相关部门对接,核实门岗车辆收费明细账目,严格执行《广西农业科学院机动车辆出入管理规定》,不许乱收费。(四)日常管理工作1.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制定每月值勤排班表,监督队员出勤,做好在岗工作状况交接记录。2.加强岗位检查。每日至少要进行二次岗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登记,及时改进工作。3.抓好队伍队容风纪。按着装规定,每月要检查队员的着装并定期进行检查评比,保持良好的安保队伍形象。二、环卫保洁(一)公共道路的清扫保洁,在签订合同进场一个月内,对所有合同范围内的区域做一次全面环境卫生排查,做好卫生死角的清理工作。并做好日常巡查保洁工作,保证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不出现严重反弹现象。(二)按环卫保洁要求制定道路清扫保洁方案,合理制定垃圾清运时间表和运行路线,尽量避开职工上下班高峰期的主要路段作业,调配人员和设备,确保院内道路整洁干净。(三)做好院职工大型活动或院重要活动现场的清扫保洁、疫情防控消杀等工作(消杀用品及药剂由院方提供)。配合我院开展各项重大活动。(四)配合地**府相关职能部门及院相关部门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及文明施工监管。对不按要求进行围档施工、不及时清理装修和建筑垃圾、不及时补植因施工破坏植被的行为要主动进行监管、劝阻,对不配合的施工单位及个人要及时向后勤服务中心岗位管理人员报告,并做好拍照取证、书面记录、文件存档。如因物业工作人员巡查疏忽出现无主垃圾长期堆放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处理干净。(五)清洗维护院内广场建筑造型雕像物等。清洗建筑造型雕像物只能用化学特性温和的清洁剂和清水冲洗,不能用强酸、强碱、强氧化性的洗涤剂清洗保洁,每月清洗一次,保持建筑造型雕像物表面干净整洁,无明显树叶、灰尘等污物。(六)每年开展两次院本部范围公共区域灭“四害”病毒消杀喷药措施,确保营造健康、安全、舒适的环境。(消杀药物由中标方负责)。三、绿化养护(一)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进场一个月内,对院内所有树木做一次针对病死树木、枯枝及树木超高有安全隐患需修枝的树木安全排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分期分批进行砍伐、修枝、清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院内环境安全。(二)中标单位须配置专职园林专业(或植保专业)工程师,协助院主管部门进行景观规划设计;园林绿化规划建设施工;室外空间环境创造;苗木、花卉、林下绿植、草皮补植需求;协助院管理部门办理与南宁市林业部门相关手续等方面工作。(三)中标单位专职园林专业(或植保专业)工程师须制定年度《绿化养护、消杀计划》,按计划每月制定绿化养护方案,上报院后勤服务中心备案,调配人员和设备,安排人员根据植物生长情况进行日常养护、修剪(含高空作业、大型机械使用等)、病虫害防治、病虫害消杀、水肥管理,植物(乔、灌、草)补植。要求绿地内植物无明显杂草、无明显病虫害、无明显寄生、无明显枯枝、枯树、危树、死树,无黄土裸露、扶正、支撑倾斜苗木和乔木(含大型乔木、老树等)。不达标的要及时处理,同时提供高空作业、大型机械使用等服务。要求绿篱景观轮廓清楚,线条明显,整体美观。超出合同范围内的其他绿化相关的工作,由中标单位做出实施方案及预算报院后勤管理部门审批后另行安排实施。(四)中标单位定期对院区合同范围内的大型乔木所有的枯枝、死树进行清理、清运,消除安全隐患。树形高度应不影响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树冠与建筑物的距离应保持1.5米以上,与高压线的距离应保持1.5米以上。(五)中标单位一年不少于四次施肥(以复合肥为主,同时以营养吊液、有机肥等为辅,以上物资由中标负责提供),做一次树盘及防冻措施(涂白),每年用打药机做不少于四次病虫害预防,对发现病虫害及时喷药灭杀(消杀药物由中标方负责提供)。(六)绿地区域各景观造型、各景观灯、各标识牌、宣传栏、消防栓器材等每月擦洗保洁一次,平时如出现异常污垢,必须及时处理。四、垃圾清运(一)院区合同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含设备包装箱、废旧家具家电、废弃木条木板、破损报废的休闲座椅、石椅、石桌等大件垃圾以及所有树木修剪、园林养护产生的绿化垃圾,及各类无主垃圾清运,及职工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不含特殊类型垃圾,如实验大楼实验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等有害垃圾须专业清理除外)。院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清运。中标单位必须按市场价格制定清运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价格表并做公示。(二)合理制定垃圾清运时间表和运行路线,做到错峰作业,尽量避开职工上下班高峰期的主要路段作业,配足清运人员和车辆,做到院区内垃圾“日产日清”。五、垃圾分类中标单位负责院区合同范围内垃圾分类方面的宣传和各类垃圾的收集清运,分类后的垃圾处理由政府部门或专业垃圾处理公司负责。生活垃圾主要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中标单位目前主要负责根据院区内统一规划在主要道路定点设置的二分类垃圾桶,及在各垃圾收集点设置的四分类垃圾桶(箱),并做好垃圾桶(箱)的保养、采购、更换、撤并工作。中标单位应根据政府部门(垃圾分类办)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引导及垃圾分类台账工作,执行院主管部门制定的垃圾分类办法,配合属地管理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设置垃圾中转收集点),逐步全面推行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要求有专人固定按早晚7:00至9:00在每个固定垃圾收集点负责垃圾分类监督、分类、分拣。中标单位负责开展办公区垃圾分类督导,制定有较详细的垃圾分类方案,包含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宣传教育方案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南宁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求。(一)垃圾分类投放点或收集点设置要求根据院区规划特点,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或收集点,合理投放垃圾桶(箱)数量,投放点或收集点所配置的垃圾桶须有明显的、统一的标识,方便职工居民按不同种类投放垃圾。盛放垃圾的垃圾桶(箱)须有防滴漏功能,防止垃圾渗出液污染垃圾分类投放点或收集点周边环境。(二)垃圾分类清运要求根据院区每天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清运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禁止将各类垃圾倒在一起混合运输。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由中标单位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三)垃圾分类要求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7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19号),《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南府办〔2021〕43号)文件精神,南宁市作为全国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要求在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根据对我国其他城市生活垃圾成分的调研,以及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的调研数据,规划至2022年,南宁城区范围内的可回收物分出比例为27%,有害垃圾分出比例为0.1%,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6%,厨余垃圾分出率为15%;至2025年,全市城区范围内的可回收物分出比例为27%,有害垃圾分出比例为0.1%,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厨余垃圾分出率为20%。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十四五”规划期内,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①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配置率达到100%;②住宅小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③分类收运体系覆盖区域达到80%;④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分出率达20%;⑤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⑥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0%左右;⑦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为此,投标人应根据南宁市垃圾分类阶段目标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投标文件中将垃圾分类列入投标内容,做好垃圾分类服务方案。按文件要求,2022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以上(23、24年不低于此指标),至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的指标。1.有害垃圾(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垃圾分类中标单位引进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2.厨余垃圾(1)主要品种。职工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厨余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3)收运处置。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院主管部门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3.可回收物(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设专人分拣打包;(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由中标单位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四)垃圾中转要求院区设置提供一定面积的地方给中标单位用于各类垃圾的中转,垃圾中转站所需设施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投入。在完成合同期满后,必须保证垃圾中转站基础设施(含作业车间、库房、道路、照明、供水供电设施等)完好并无偿交由广西农科院处理,中标方在15个工作日内撤出广西农科院。垃圾中转站在运营过程中不得产生新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中转处理过程不得产生噪音污染。所需垃圾处置设备须自行解决。垃圾中转站场地建设应符合广西农科院规划要求,须在广西农科院提供的场地范围内分类、中转,场地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五)宣传垃圾分类政策、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要求中标单位应结合广西农科院实际,制定院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通过厨窗、宣传单、APP等方式,引导广大职工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厨窗、宣传单、APP等载体中关于垃圾分类的政策和知识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六)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在办公区等区域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广大职工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职工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由中标单位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七)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院区垃圾总量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导职工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可在职工居民住宅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简单就地处理,或采用专用车辆运至厨余垃圾处理场所集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鼓励中标单位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职工居民住宅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广大职工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经院主管部门允许,可逐步减少垃圾桶数量。(八)建立垃圾分类数据库和长效机制要求对院区垃圾数量、种类及投放时间等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形成广西农科院垃圾分类数据库,根据数据库信息引导职工居民倡导低碳生活,尽量减少生活垃圾尤其是有害垃圾的产生,养成生活垃圾严格分类投放的生活习惯,从垃圾源头减量和管控。顺应信息化时代要求,发挥信息化、互联网+等在垃圾分类中智力催化剂和助推作用,强化二维码、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打造广西农科院垃圾分类智慧化新模式,形成广西农科院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六、公共区域水电维修及各种设施小额维修(单项材料费在200元/处以内)(一)公共设施维护范围包含:停车位、人行道、道路、广场、围墙、围栏、凉亭、座椅和户外健身设施、道路指示牌、路灯、给水、排水井盖、绿化带洒水喷头、树箅子等各类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维修金额单项材料费在200元/处(含)以内由中标单位自行维修,维修所使用材料需相当于或高于现有标准。单项200元/处以上由中标单位做出维修方案报院主管部门后另议。停车位、人行道、广场等维修小于等于1㎡/处由中标单位自行维修,各区域围栏及院界围墙的维修小于等于3m/处以内由中标单位自行维修,维修所使用材料需相当于或高于现有标准;围栏、围墙宽度超出3m/处以上、停车位、人行道、广场维修1㎡/处以上由中标单位做出维修方案及预算报院主管部门审批后另行安排维修或经院主管部门核准施工后另行报账。(二)办公区范围的雨、污主干排水管道(含排水井),道路上的雨篦子(雨集水井)及接入主干雨水井的支管由中标单位负责清理和疏通。室外雨、污管道各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出水口每年由中标单位定期清理及疏通(每年4月、10月各清理一次)。(三)做好水电维护及各类设施单件维修价格在200元以内的维护(含普通水电维护及道路两旁、公共绿地、公共停车位上的路牌、路灯、固定式分类垃圾箱、楼栋号、单元号、引导牌等设施)。对超出200元以上的水电维护由中标单位做出维修方案及预算报院主管部门审批后另行安排维修或经院主管部门核准施工后另行报账。做好户外设施的保洁工作(涂鸦、小广告、污渍的清理),做好道路路面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未经院批准,擅自开挖路面、人行道、绿化带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现场拍照片取证,同时报告院主管部门)。(四)负责对影响院区内架空线路、路灯照明的树木进行修剪,做好日常巡检,做好巡检台账。在接到职工居民及院方要求提出的某个点需紧急修剪时,在不受天气等不可抗拒力因素影响的情况下一天内完成处理。(五)中标单位负责构架好广西农科院物业服务与维修服务平台,完善报修服务流程,做好职工居民或院方报修来人、来访、来电接待工作→记录报修情况→后台信息员发布维修信息→维修人员接单→入户维修→维修完工确认单拍照上传(报修人签字确认)→后台信息员确认维修完毕后消单→后台信息员三个工作日之内电话回访报修人维修情况及维修服务态度等情况并视情况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如哪个环节出问题按流程溯源查找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同时为院方监管部门提供平台接口,便于院方监管部门随时进行监管、查询、取证。(六)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等用水需在固定安装有计量表的地点取水,水费由院承担,水资源不准浪费及另做他用,一经发现,对违规用水行为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并按考核相应细节扣分。(七)垃圾中转站需单独安装智能水、电表,接水接电安装水电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使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八)公共部分人行道、路牙、路牌、楼栋指示牌、公共座椅、围墙、围栏、电气、给水、排水、土建各类维修,(单处小于一平方米)或维修金额单项材料费在200元/处(含)以内由物业自行维修,维修所使用材料需相当于或高于现有标准;单项200元/处以上由中标单位做出维修方案报院主管部门后另议。(九)负责做好日常水电线路、表具巡检,发现漏损、私拉乱接线路的及时处理或制止,并上报院主管部门。(十)合同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设施由中标单位负责巡查并做好台账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向院主管部门报修。七、内湖管养服务(一)维护范围。院本部内湖(东湖)面积约17529㎡,环湖驳岸周长969米,安全防护栏86米。(二)水域保洁。每日安排人员保洁巡检,保洁内容包括漂浮物拦截和清理,水上漂浮物打捞。湖岸边积聚物的清理、湖中野生杂草的清除,保证水面无明显白色垃圾、无大面积枯枝落叶及杂物。(三)环湖驳岸、环湖配套设施(含栈道、广场、坐凳、护栏、景观亭廊、旱桥栏杆等设施)清扫维护。每日安排人员清扫保洁巡检环湖驳岸、环湖配套设施(含栈道、广场、桌凳座椅、护栏、景观亭廊、旱桥栏杆、喷灌系统、景观石、雕像等设施),清扫保洁达到“七无”:①无泥沙;②无果皮果实纸屑;③无杂草;④无烟头;⑤无人畜粪便;⑥无生活垃圾堆放;⑦无砖块等建筑垃圾堆放。(四)环湖绿地保洁。每日安排人员清扫保洁环湖绿地,保洁要达到“五无”:①无果皮纸屑;②无烟头;③无明显枯枝落叶;④无生活垃圾堆放;⑤无泥沙砖块等建筑垃圾堆放。(五)水生植物养护。每日安排人员根据水生植物实际生长情况控制其高度和生长面积等日常修剪及养护,保证水生植物生长良好、叶色正常、无大面积病虫害及有害生物危害;按院方要求由中标单位专职园林工程师做方案进行补植(如荷花、睡莲、水草等水生植物);保证植株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花开艳丽;每年植株枯萎后要及时清理出池塘并清运,补种点缀湖泊景观所需植物,保持湖泊景观协调。(六)水生动物管养。每日安排人员根据水生动物(鱼类)生长情况控制其投放和捕捞量,保证水生动物合理多样性,无大面积蚊虫滋生、水质营养化等情况,保持生态平衡。(七)环湖绿地植物养护:每日安排人员根据植物生长情况进行养护、修剪(含高空作业、大型机械使用等)、病虫害防治、水肥管理,植物(乔、灌、草)补植。要求环湖绿地内植物无明显杂草、无明显病虫害、无明显寄生、无明显枯枝枯树危树(包含大型乔木、老树、高空作业、大型机械使用等)、无黄土裸露、扶正支撑倾斜苗木和乔木(含大型乔木、老树、高空作业、大型机械使用等)。不达标要及时处理,植物生长正常,健壮。(八)驳岸边绿化植物及环湖配套设施养护保洁。与湖体衔接的驳岸边配套绿地(乔、灌、草等)养护、修剪整形(含高空作业、大型机械使用等);补植、补栽或换种;扶正支撑倾斜苗木和乔木(含大型乔木、老树、高空作业、大型机械使用等),清除清运病枯危树以及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植物(含大型乔木、老树、高空作业、大型机械使用等),以及清扫、保洁工作,保证无明显杂草蔓延、草皮干枯、黄土裸露、枯萎乔木、危树等情况,与湖体景观相协调。湖体配套设施如驳岸边上的护栏、铁链、湖泊配套的人行栈道、环湖游步道、广场、景观亭廊、桌凳座椅、旱桥栏杆、景观石、雕像、警示牌、喷灌系统等配套设备设施的保洁维修,清理设施外表的灰尘、杂物、淤泥、杂草、小广告、刻字、乱涂乱画等。设施维修金额单项200元/处(含)以内由中标方自行维修,维修所使用材料需相当于或高于现有标准;单项200元/处以上由中标方做出维修方案报院方后勤管理部门另议。(九)春夏季服务内容。(1)春夏季气温回升和雨季来临时,水中藻类孢子快速生长,需增加除去青苔和杂草的频率。根据水体中溶解氧和悬浮物的情况,及时补充微生物菌剂,调控微生物系统,让水体生态系统持续保持健康状态;(2)根据湖泊水生植物(如荷花、睡莲、水草等水生植物)发芽的生长情况和采购人意见,采购植株以及其他水生植物进行补种工作,保持良好水生态景观;(3)雨季期间(5月)、入暑(6月-7月),台风季节,雨水入湖增多,带入的杂质较多,湖体容易受到污染,应在雨后及时处理水质;(4)水生植物生长期及盛开初期定期喷洒抗菌剂、杀虫剂,通过施肥、打捞枯萎叶、修剪护理、青苔防控、福寿螺防控维护植株正常生长;(5)春夏季植物养护,对景观水生植物、驳岸植物等进行造型、施肥,除杂草,根据生长情况对驳岸绿化地进行浇灌施肥,确保园林景观优美;(6)投放微生物菌种,提高补种水生植物的存活率,抑制丝藻、褐藻、刚毛藻有害藻类生长;(7)控螺,春夏季根据实际情况清理螺卵,福寿螺属于入侵生物,繁殖速度快,威胁水生态系统稳定,清理螺卵的同时,打捞岸边的成螺,确保无明显螺卵及成螺啃食植物;(8)控鱼,春季根据实际情况调控鱼的种类和数量,确保无鱼群破坏水生植物;(9)枯水期对湖泊进行适当补水,保持一定水位,达到植物生长良好、视觉景观良好的效果。(十)秋冬季服务内容。(1)根据水生植物生长情况开展针对性护理,并及时喷洒药剂预防病虫害,开花季节要达到“三好”:植物生长良好,视觉景观良好,花香气味良好;(2)秋季水生植物生长旺盛,降雨频繁且量大,定期进行植物修剪,每天需进行水面清洁工作,做好排水、蓄水安排。(3)定期检测水体水质,做好服务范围的日常保洁维护、水质保持、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确保湖水达到“水畅、湖清”的效果,确保水位稳定;(4)雨季结束后,开展内湖淤泥量排查,及时向院方汇报,视淤泥量情况是否开展清淤工作方案;(5)冬季及时清运枯萎叶,清理清运驳岸枯叶挺水植物,达到“三无”景观:无明显枯枝败叶,无明显病害草皮,无明显黄土裸露;(6)视实际情况进行水生植物补种,保持湖体整体景观,达到景美的水环境生态效果;(7)冬季植物养护,对景观水生植物、驳岸植物等进行修剪、施肥,中耕除草,对驳岸绿化地增加浇灌次数,确保冬季长势;(8)控螺,通过有效方式阻止福寿螺大面积产卵,控制螺类数量;(9)投放微生物菌种,提高补种水生植物的存活率,抑制丝藻、褐藻、刚毛藻有害藻类生长;(10)枯水期对湖泊进行适当补水,保持一定水位,达到植物生长良好、视觉景观良好的效果,满足水体生态养护要求;(11)湖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中标单位每年由有水质量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提取水样两次(4月、10月各一次),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报院方。八、公共秩序维持及应急事件处理服务中标单位在公共秩序维持及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要制定有应急预案,要保证人员到位,在平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保证在应急处理过程中有条不紊的按预案执行。(一)协助院方对院区范围内疫情防控等或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二)协助院方应对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产生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理;(三)在院方开展重大活动或有重要接待时按院方要求对院区环境卫生的突击整治工作;(四)配合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院方相关部门对院区公共区域及职工住宅区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及文明施工监管;(五)道路渣土、垃圾、粪便、油料、危化品遗撒(洒)事故等严重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六)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第二章服务标准一、安全保卫保障(一)安全保卫人员素质要求1.保卫人员须经过上岗前培训合格(包括思想道德、法制、安全、工作技能、管理制度、服务意识等)。男性年龄18岁-50岁(女性18岁-45岁),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法制观念强、品行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能胜任保安工作。2.保卫人员应学法知法,做守法公民,须遵守执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须按章办事,依法执勤,不得滥用职权,严禁徇私舞弊。3.保卫人员须遵守组织纪律,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应树立保密意识,做到维护院方权益,严禁发布、传播对院方不利的信息,严禁做出有损院方权益行为。4.配备的保卫人员在岗稳定性在90%以上,60%以上保卫人员在院区方工作须达到6个月以上。(二)门岗1.保卫人员在上岗时,须穿着统一配备的执勤服装和标识,随身携带执勤防护装备,言行举止应文明礼貌,注意维护团队以及我院的整体形象。2.保卫人员在工作中与人交流或处理问题时,应注意方式方法,用语要文明礼貌,表述应清晰、流畅、简练,同时应注意自身语气态度,同事间工作交流要相互尊重,询问来访人员要求其登记时,要细致和蔼,答复、帮助、解决群众的问题或请求时要亲切热情,盘查不明身份人员或可疑行为是,要镇定自若、不亢不卑,警告或制止不法行为时,要坚决、严厉、果断,必要时可采取合法合理的强制措施。(三)爱岗敬业1.保卫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具备充分掌握顺利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所需业务技能,熟练掌握各种安防设施的操作使用,同时应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更好地胜任岗位工作任务。2.保卫人员应熟悉了解并运用院方各项治安保卫规章制度。3.保卫人员应树立服务意识,能够及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到同时,在工作之余或生活中应有主动帮助职工群众的意识。(四)团结协作1.保卫人员应与职工群众建立及维护良好互动关系,积极引导群防群治在安防工作中的报告意识作用。2.保卫人员应相互尊重,团结协作,树立良好团队精神,维护团队荣誉。出现不明或可疑情况,执勤人员及时通过对讲等方式相互通报交换信息,及时掌控应对。3.发现违法行为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执勤人员应第一时间通过对讲等方式相互通报,迅速增援,团队协作,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不法行为或应对紧急突发事件。(五)尽职尽责1.保卫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上岗执勤时不做任何影响执勤的行为。2.保卫人员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空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与接班人员在履行交接班手续完毕后方可下班,如有事项尚未完结需要下一班办理或继续往后交办的,须交接清楚。如因特殊情况造成无法按时交接班的情形,必须立即向上级汇报,及时处理。3.执勤人员要勇于同不法行为做斗争,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凡在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必须认真负责处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诿。超出自身能力难以解决的,执勤人员在积极维护好现场秩序的同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以免因延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二、环卫保洁标准(一)路面清扫保洁标准(含道路、停车场、单车棚、休闲场坪等)1.清扫时间:每日早上9:00前完成清扫。2.保洁时间:每天15:00前、19:00前各保洁一次。3.清扫标准:道路清扫要达到“七无”:(1)无泥沙;(2)无果皮纸屑;(3)无杂草;(4)无烟头;(5)无人畜粪便;(6)无生活垃圾堆放;(7)无砖块等建筑垃圾堆放。(二)绿地清扫保洁标准(含草坪、绿化带、小型灌木丛)1.清扫时间:每日早上9:00前完成清扫。2.保洁时间:每天15:00前、19:00前各保洁一次。3.保洁标准:绿地保洁要达到“五无”:(1)无果皮纸屑;(2)无烟头;(3)无明显枯枝落叶;(4)无生活垃圾堆放;(5)无泥沙砖块等建筑垃圾堆放。(三)公共设施保洁标准1.保持果皮箱体表面保持干净,周围无垃圾落地,无异味,无污渍。2.保持排水通畅,无堵塞,无树叶、砖头等垃圾,无白色污染物。3.保持排污井排水通畅,无堵塞,无树叶、砖头等垃圾,无白色污染物。明沟及楼顶天面排水沟要求每月清扫疏通一次。4.保持各类景观灯具无灰尘、无污渍、无蜘蛛网等。5.保持各类标识牌和宣传栏等无灰尘、无污渍、无蜘蛛网等。6.保持露天公共座椅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无蜘蛛网等。7.保持灯杆电杆3米以下无灰尘、无污渍、无张贴物、无乱涂乱画等。8.保持室外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等)无灰尘、无污渍、无张贴物、无乱涂乱画等。9.化粪池、下水道、雨水井、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2次,视检查情况及时疏通、清掏,保证化粪池正常运行,办公区化粪池不少于三年抽二次,职工住宅区化粪池不少于一年抽一次,并做好记录。10.每年定期开展一次院本部范围公共区域灭“四害”病毒消杀喷药措施(消杀药物由中标方负责)并做好记录。三、绿化养护标准管护项目工 作 质 量 标 准草坪和地被植物总体 标准1.草坪和地被植物一级管理的标准是植物生长旺盛,整齐美观;2.覆盖率达98%以上,杂草率低于3%;3.草坪四季常绿,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无厚重粉尘覆盖;4.草地上无石块、土粒、烟头、纸屑、垃圾等杂物,保洁率达99%以上;5.草地无人为破坏,缺损植物要及时补植,绿化完好率达99%以上;6.清除杂草,无明显高于6cm的杂草,草坪高度控制在6-10厘米之间,草地纯度达99%以上;7.草坪和地被植物须生长势好,叶片健壮,色相一致,无明显枯黄叶。8.适时适量浇水施肥,肥不伤草,长势优良;9.草地嫩绿,无烂草、感病草;10.注意防风排涝,暴风雨过后12小时,草地无积水。草坪和地被植物除草、松土须经常除杂草,不得有明显高于草坪和地被植物的杂草。目的草种纯度达97%。新接管的绿地要求三个月内达标。每年结合施肥进行草坪打孔松土。草坪和地被植物修剪 草坪和地被植物的修剪须根据季节特点和植物的生长发育特性,修剪平整、美观,边缘整齐。草坪修剪春夏季20天修剪一次,秋冬季40天修剪一次,高度控制在6-10厘米,一般地被植物25厘米以下,高度一致,边缘整齐。其它草坪和地被植物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而定。草坪和地被植物浇灌、施肥根据草坪和地被植物的生长需要进行浇水和施肥。在干旱的秋、冬季应加强浇水和施肥,以保持良好的长势。在少雨季节,浇水量要大于该规格植物的蒸发量,保持土壤湿润,让植物生长健康。每季整体施肥1次,施肥适量、均匀,不得因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害。草坪和地被植物病虫 害 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5%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草坪和地被植物淋水 频度及时补植被破坏的草坪和地被植物,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后应加强养护,保证1个月内覆盖率达98%。观赏花卉每天早上淋水一次,下雨天除外,淋水要浇透。草坪和地被植物填平坑洼及时填平坑洼地,无坑洼积水,平整美观。草坪和地被植物补植及时补植被破坏的草坪和地被植物,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密,补植后应加强养护,保证1个月内覆盖率达98%(苗木由业主提供)。乔木总体 标准1.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对超高乔木进行定期截顶,消除安全隐患。2.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厚重粉尘覆盖,景观效果好;3.枝壮叶健,叶色浓绿,无明显枯枝断枝,行道树树干应挺直,倾斜度不超过5度。4.乔木须于每年十月份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刷白应均匀细致,树皮的裂隙应全部粉刷;5.无明显病虫害枝及枯枝;对死树枯枝按流程进行砍伐清运处理。6.基部无30cm高以上萌蘖枝,树盘无杂草、杂物,土面不板结,透气良好;7.及时修剪(高空作业、大型机械使用),保持造型优美,修剪截口要做密封处理,修剪截口与枝位平齐,主侧枝分布均匀。乔木整形 修剪 乔木的修剪须考虑其生长特点如萌芽期、花期等,原则上在萌芽期前或花芽萌动前进行修剪,特殊树种的修剪应根据该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景观需要而定。对严重影响景观和植物生长的果实应及时剪除。乔木整形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行道树修剪应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应修剪掉树冠上的枯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徒长枝(高空作业、大型机械使用)。 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的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行道树下垂枝尖端不得低于2米,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米之间,注意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修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切口要平,略向下斜,同时不能留有树钉,直径超过10厘米的伤口要进行保护处理;下缘线下的萌蘖枝须及时剪除。乔木浇灌、施肥乔木须根据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和植物种类适当浇水,干旱季节较长时间内无雨的,要进行浇灌水,保证树木不出现大量叶片发黄和失水落叶。每季施肥1次,以复合肥肥为主。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同一道路中生长较弱和新补植的树木应适当增加施肥次数和施肥量。肥料应埋施,先挖穴或开沟,以不伤到树根为据,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浇足水,切忌肥料裸露。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30*40cm,挖沟的规格为30*40cm。挖穴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影线(行道树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四穴。乔木病虫 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和受害株数控制在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乔木防台风 须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季节来临前加强管理,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架,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期间应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扶正倾斜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随着树木的长大,须及时放松护树带,以免嵌入树皮内。乔木防涝、抗旱无涝害、旱害造成萎焉、枯黄。乔木树盘 管理根据品种特性,保持树盘土壤的疏松保湿,树盘无杂草、杂物,土面不板结,透气良好。乔木补 植 及时去除清运枯死树木(含大型乔木),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品种和规格应与原来品种、规格一致。至少保留三级分枝,行道树一级分枝点不得低于2米,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要求在两个月内完成补植,成活率达98%以上(苗木由业主提供)。灌木含绿篱总体 标准1.造型要按设计要求,造型植物轮廓清晰、整齐,修剪面平直整齐,棱角分明;2.适时适量浇水、松土、施肥,采用穴施或沟施肥,覆土平整,肥料不露出土面;3.灌木脚部整齐清洁,无过长杂草杂物,无严重黄叶、积尘;4.及时修剪,造型优美;5.无长明显枯枝黄叶、折断枝、修剪残留枝;6.无明显病害枝;7.对遭受自然和人为损害的花木及时修补、扶持和补苗;8.灌木一级管理的标准是生长旺盛,花繁叶茂,修剪工艺应精细,具有立体感、艺术感和创意,造型美观;9.枝壮叶健,植株丰满,无明显枯枝断枝;10.灌木无残缺,绿篱无断层;灌木丛中无垃圾、无病枝枯枝和落叶堆积,无厚重粉尘覆盖。灌木含绿篱整形 修剪 灌木的修剪须符合植物的生长特性,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残花应及时修剪、摘除;绿篱和花坛整形须与周围环境协调,增强园林美化效果。修剪产生的枝叶杂物,12小内清理完成。灌木含绿篱浇灌、施肥 灌木应根据立地条件、生长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灌和施肥。在少雨季节,每天要保持充足的浇水量,保证土壤一定含水量,植物生长良好,不出现明显缺水现象。每季施肥1次,以有机肥为主,平时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施肥。肥料不得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方法,埋施时应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浇足水。灌木含绿篱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或株数控制在5%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灌木含绿篱防涝 抗旱无涝害、旱害造成萎焉、枯黄死亡现象。灌木含绿篱除草、松土 须经常除杂草和松土(60天松土1次),操作时注意保护根系,尽量不伤根,根系不能裸露。灌木根部不充许有杂草,灌木丛下面不允许有杂草。灌木含绿篱补缺对死灌木要及时挖除补种(苗木由业主提供).地栽花卉总体标准1.栽花卉均按一级管理,标准是生长旺盛,花繁叶茂,色彩艳丽,图案新颖美观,具有立体感、艺术感和创意;2.生长势好,着花率高,花期一致,花朵的大小和颜色应与该品种的生物学特性相符,花朵分布均匀,花色纯正,冠幅整齐,不小于20厘米;3.无缺枝败叶,叶色正常无不良症状,生长协调美观,无明显病虫害、折损、擦伤、压伤、冷害、水渍、药害、灼伤、斑点、褪色、倒伏、徒长。地栽花卉修剪地栽花卉在花朵、花序处于盛花后期应将其及时摘除,以免影响观赏效果。地栽花卉除草、松土 须经常除杂草和松土,操作时注意保护根系,尽量不伤根,根系不能裸露。花卉根部不充许有杂草。地栽花卉浇灌、施肥 地栽花卉要根据植物的生长和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灌和施肥,一般应在每次换花前增施有机肥料做底肥,平时根据实际情况再施加磷钾肥,也可用根外追肥方式施肥。每天早上淋水1次,雨天除外;每周施水肥一次,每月施有机肥1次。地栽花卉补植 须及时补植缺株和已衰退的植株。品种、规格与原品种、规格一致,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苗木由业主提供)。地栽花卉 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受害株数控制在5%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水池和水生植物总体标准水池无明显悬浮物,水体基本清洁;保持水面及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须及时清除杂物,定期清洗水池,控制好水的深度,管好水闸开关,节约用水。水生植物须生长旺盛,叶色浓绿,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无病叶、枯叶。环境卫生总体标准1.绿地清洁,道路清洁,无垃圾杂物,无沙土堆,无建筑废弃物,无石头砖块(景观石除外),无明显干枯枝叶;2.须在上午9:00、下午3:00前清除绿地的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景石外的石头砖块和干枝枯叶等。清除后应注意及时巡查、随时清理、保洁;3.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运(8小时内),不准过夜,不准焚烧;4.保洁器具应放在隐蔽处。绿地维护总体标准1.绿地红线不被侵占,绿地完整,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摆乱卖,无乱停乱放;2.保护绿地不被侵占,经上级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不准超过规定面积,如有违反,须立即上报;3.应及时劝阻、制止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行为;4.绿地内不准堆放东西,禁止各种车辆驶入和停放,不准设摊摆卖;5.不准在非运动草地上进行有损花草树木的体育活动,不准在树上张挂标语、晾晒衣物等; 6.绿地如遭人为破坏,应及时修补维护,保证绿地的完整。设施维护总体标准1.设施完好,无残缺、生锈和歪斜;2.保护护栏等绿化设施,对任何人的破坏行为应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3.保护供水设施,及时关锁好水闸开关,节约用水,防止盗用绿化用水;4.应及时更换被损、失效的护树杆、护树板、护树带等,保持护树架完整有效;5.垃圾桶、标牌等公共设施应该保持清洁,有污损需及时清洁修复;6.遭人为破坏的设施应及时修补维护,保证设施的完整。四、垃圾清运标准生活垃圾清运要求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各分类垃圾投放点或收集点垃圾桶内的垃圾不超过垃圾桶容量的80%。清运垃圾后,须按规定及时清洗垃圾桶,并完成垃圾收集点范围内的地面清扫保洁工作。实行垃圾分类后,每类垃圾须配备有专门的清运车,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禁止将各类垃圾倒在一起混合运输。(一)清运时间需有固定清运路线,每天上午10:00前和下午19:00前各清运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须随叫随到,及时清运。(二)清运标准1.垃圾应“日产日清”,确保各分类垃圾投放点或收集点垃圾桶内的垃圾不超过垃圾桶容量的80%。2.清运垃圾时,负责打扫垃圾桶(箱)周围洒落的垃圾,保持垃圾桶(箱)四周2米内无垃圾洒落和渗沥水流淌。3.清运垃圾过程中要有密封措施,禁止垃圾和渗沥水沿途洒落。4.清运垃圾后,须清洗垃圾桶,平时每2天清洗一次,夏季每天清洗1次。5.垃圾桶(箱)清洗后,地面上不得留有积水。6.不定时清洗垃圾桶(箱)周围地面,达到基本见地面本色的要求。7.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桶(箱)外表保持干净,无污渍、无张贴物、无乱涂乱画等。8.爱护垃圾桶(箱),禁止野蛮装卸。9.垃圾桶(箱)须整齐摆放在划线范围内,禁止跨线摆放。10.移动垃圾桶按编号摆放固定位置,不得擅自移动,相互串用。11.负责将公共区域内生活、绿化和零星建筑等垃圾及时收集、清运,每日清理2次,特殊情况增加次数,保持收集点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五、垃圾分类处理标准(一)2022年(参考数据),可回收物分出比例为27%,有害垃圾分出比例为0.1%,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6%,厨余垃圾分出率为15%;至2025年,全市城区范围内的可回收物分出比例为27%,有害垃圾分出比例为0.1%,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厨余垃圾分出率为20%(南宁市标准);(二)垃圾分类处理区域空气质量不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域二级标准;(三)垃圾分类处理区域噪音不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经过垃圾分类处理,2022年须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参考),至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南宁市标准)。验收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数据,经验收达到回收利用率标准后院方才付款,不达标准不付款。(四)垃圾分类政策和知识宣传标准职工居民了解垃圾分类政策和知识普及率不低于年度规定要求(调查问卷收集数据)。(五)建立垃圾分类数据库和长效机制标准垃圾分类数据库数据准确、丰富。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健全,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六、公共设施设备养护标准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外墙装饰无脱落、无污迹、无乱搭乱建、公共设施无随意占用。2.设备运行(1)保证水、电等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2)预防故障和养护及管理到位。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1)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养护管理制度;(2)保证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4、各项工作须有应急预案,有专人负责;急修要求15分钟内到位,小修要求30分钟内到位。第三章服务考评体系中标单位在签订服务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年合同金额的2%存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单位每年视考核情况补充履约保证金,确保履约保证金维持在年合同金额2%的水平,合同期满后无息一次性退回中标单位。招标单位成立物业服务考核小组,根据考核表分别对中标单位工作项目的各项物业服务内容进行打分,取考核小组各成员考核平均分计入广西农业科学院办公区物业服务考核汇总表。招标单位根据考核汇总表考核得分情况支付中标单位每月物业服务费,并在考评表中列出各考核项目存在的问题,做为督促中标单位整改依据。广西农业科学院办公区物业服务考核汇总表由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如中标单位对评分有异议,可向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查阅。考核汇总表一式二份,一份交中标单位,一份交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考核汇总表总分100分,按月考核。中标单位当月各项考核综合评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招标单位全额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综合得分为80-89分的,招标单位将从当月物业服务费中扣除0.5%作为罚金;综合得分为70-79分的,招标单位将从当月物业服务费中扣除1%作为罚金;综合得分为55-69分的,招标单位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作为罚金;综合得分为54(含54分)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招标单位将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作为罚金,并自动解除合同。广西农业科学院办公区物业服务考核汇总表考核项目考核得分存在问题备注物业公司管理(总分10分)环卫保洁考核(总分20分)绿化养护考核(总分20分)湖泊管养考核(总分15分)垃圾清运考核(总分10分)安全保卫保障考核(总分10分)水电维修及公共区域小额维修考核(总分15分)总 分考评小组成员(签字)日期:年月日广西农业科学院办公区物业服务管理考核表考核项目一、物业公司管理考核(10分)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扣分公司基础管理是否健全,总分0.5分。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垃圾分类、水电维修和物业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及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每缺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是否严格执行流程和制度,总分0.5分。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垃圾分类、水电维修和物业管理等方面工作流程是否完备并严格执行,每违反一处(次)扣0.1分,扣完为止。公司基础管理物业服务人员基本要求,总分0.5分。物业服务人员具备专业素质,时时体现职业风范,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着装及标志不符合扣0.1,扣完为止。公司基础管理物业服务档案齐全,总分0.5分。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尤其是业务档案必须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档案不齐全,管理混乱,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公司基础管理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总分0.5分。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维修急修及时率90%,有回访制度和记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维修,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公司基础管理定期巡查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总分0.5分。按规定巡查服务项目,未能定期巡查服务项目,每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公司基础管理人员配置,总分4分1.实际在岗人数不能低于合同约定的最低人数,经核实每少一人扣1分。2. 按合同要求配置有资质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经核实出现弄虚作假的每一人扣1分。信息报送每月10日前向院主管部门报送上月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的工作月报。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总分0.5分1.每月10日前未按要求报送上月工作月报的扣0.5分。2.报送内容缺项和弄虚作假的扣0.5分。投诉及恶性事件及负面报道处理(总分2.5分)1.投诉事件2.恶性事件3.群体性事件4.负面报道1.发生群众投诉事件,确认是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与监管人员或投诉群众发生冲突,打架斗殴的,确认是中标单位方责任的,扣2.5分。3.中标单位员工在我院内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一次扣2.5分。4.因中标单位工作失职导致在各类新闻媒体中有我院负面新闻播报的,一次扣2.5分。院区精神文明 建设(总分2分)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院内有好人好事、助人为乐等事迹的,经查实无弄虚作假的,一件加0.1分。加分院区精神文明 建设(总分2分)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院内有好人好事、助人为乐等事迹的,经查实无弄虚作假的,一件加0.1分。院区精神文明 建设(总分2分)正面报道因中标单位工作为我院的工作成效显著,在各类新闻媒体中有正面新闻播报的,国家、省部级媒体一次加1分。市级、院内宣传媒体一次加0.5分。加分院区精神文明 建设(总分2分)正面报道因中标单位工作为我院的工作成效显著,在各类新闻媒体中有正面新闻播报的,国家、省部级媒体一次加1分。市级、院内宣传媒体一次加0.5分。院区精神文明 建设(总分2分)主动开展大院、社区文化活动主动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的大院、社区文化活动,每开展一次加0.2分。加分院区精神文明 建设(总分2分)主动开展大院、社区文化活动主动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的大院、社区文化活动,每开展一次加0.2分。物业公司管理及教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考核得分(总分10分)存在问题考核项目二、办公区环卫保洁考核(20分)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扣分路面清扫保洁按规定时间完成清扫任务(总分1分)每天在9:00前完成清扫任务,超时清扫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路面清扫保洁按规定时间完成保洁任务(总分1分)每天15:00前、19:00前各保洁一次,超时保洁每次扣0.5分。路面清扫保洁路面清扫保洁达到规定要求(总分3分)道路清扫要达到“七无”:1.无泥沙;2.无果皮纸屑;3.无杂草;4.无烟头;5.无人畜粪便;6.无生活垃圾堆放;7.无砖块等建筑垃圾堆放。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绿地清扫保洁按规定时间完成清扫任务(总分1分)每天在9:00前完成清扫任务,超时清扫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绿地清扫保洁按规定时间完成保洁任务(总分1分)每天中午15:00前和下午19:00前各保洁一次,超时保洁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绿地清扫保洁绿地清扫保洁达到规定要求(总分3分)绿地保洁要达到“五无”:1.无果皮纸屑;2.无烟头;3.无明显枯枝落叶;4.无生活垃圾堆放;5.无泥沙砖块等建筑垃圾堆放。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公共设施保洁果皮箱保洁(总分1分)保持果皮箱箱体表面保持干净,周围无垃圾落地,无异味,无污渍。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公共设施保洁排水明沟保洁(总分2分)保持排水明沟排水通畅,无堵塞,无树叶、砖头等垃圾,无白色污染物。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公共设施保洁排污井保洁(总分1分)排污井每季度清理一次,保持排水通畅,无堵塞,无树叶、砖头等垃圾,无白色污染物。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公共设施保洁各类景观塑像、灯具保洁(总分1分)各保持类景观塑像、灯具无灰尘、无污渍、无蜘蛛网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公共设施保洁各类标识牌和宣传栏等(总分1分)保持各类标识牌和宣传栏等无灰尘、无污渍、无蜘蛛网等。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公共设施保洁露天公共座椅保洁(总分2分)保持露天公共座椅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无蜘蛛网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公共设施保洁灯杆电杆(总分1分)保持灯杆电杆3米以下无灰尘、无污渍、无张贴物、无乱涂乱画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公共设施保洁室外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等)(总分1分)保持室外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等)无灰尘、无污渍、无张贴物、无乱涂乱画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办公区环卫保洁考核得分(总分20分)存在问题考核项目三、办公区绿化养护考核(20分)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扣分绿化养护绿化充分(总分1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无黄土裸露。发现连片黄土裸露2平方米及以上,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绿化养护园林植物生长正常(总分3分)1、园林植物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2、叶子正常,无明显病虫害;3、枝、干正常,无明显病虫害,无明显枯枝、死树,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4、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5、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视生长情况及时进行修剪;基本无病虫害。每发现一处严重未达标扣0.2分,扣完为止。绿化养护树木修剪、截顶(总分2分)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对不及时清除超高有安全隐患的大型乔木进行截顶。每发现一处未达标扣0.2分,扣完为止。绿化垃圾清运绿化垃圾清运(总分2分)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根据院方要求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进行突击清理。,超时清运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园林设施维护园林设施报修(总分1分)正常情况下,接到报修3天内完成维护。超时维护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园林设施维护栏杆保洁(总分1分)保持园林内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无蜘蛛网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园林设施维护桌椅保洁(总分2分)保持园林内桌椅表面干净。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园林设施维护园林道路保洁(总分2分)园林道路保持平整干净,无破损,无树叶、砖头等垃圾,无白色污染物。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园林设施维护各类景观塑像、灯具保洁(总分2分)保持园林内各类景观塑像、灯具无灰尘、无污渍、无蜘蛛网等。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园林设施维护井盖维护(总分1分)园林内井盖完整,无破损。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园林设施维护各类标识牌和宣传栏等(总分1分)保持园林内各类标识牌和宣传栏等无灰尘、无污渍、无蜘蛛网等。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园林设施维护灯杆电杆维护(总分1分)保持园林内灯杆电杆3米以下无灰尘、无污渍、无张贴物、无乱涂乱画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园林设施维护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等)维护(总分1分)保持园林内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等)无灰尘、无污渍、无张贴物、无乱涂乱画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办公区绿化养护考核得分(总分20分)存在问题考核项目四、院区湖泊管养考核(15分)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扣分日常保洁水面保洁(总分2分)水面无明显白色垃圾、无大面积聚集性枯枝落叶及杂物,检查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湖泊系统调控浮叶植物(总分0.5分)春、夏季枯萎植株和枯萎残枝数量不超过总体数量的20%;保证植物生长良好,叶色正常,无大面积病虫及有害生物危害。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湖泊系统调控水生动物调控(总分0.5分)保证水生态良好, 水生动物不能对水植物生长及水质造成明显影响。发现水生动物过多严重影响水质,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湖泊系统调控青苔控制(总分0.5分)不超过水面面积10%,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扣完为止。湖泊系统调控蓝绿藻控制(总分0.5分)藻膜面积不超过水面面积的10%,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扣完为止。驳岸保养绿化、养护控制(总分1分)与湖体衔接的驳岸保洁维护良好,无杂物堆放,无杂草丛生,无堆放垃圾,无枯树死树、无黄土裸露。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水质环境水质检测(总分2分)水质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中标单位每月提取水样自检1次,每半年由有水质量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提取水样一次并提供水质量检测报告,不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一次扣0.2分。水质环境水质指标检测项目(总分1分)检测方法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否则该项不得分;水质每月自检1次,每半年由第三方检测1次,检测项目需包含透明度、总磷TP、氨氮、溶解氧DO、化学需氧量COD等五项指标(其它指标不限),检测项目缺项或不达标的每项扣0.2分,扣完为止。水质环境台账记录(总分1分)维护及检测台账齐全,整个服务期内台账记录保存完整,每月检查发现缺少或不完整的每项扣0.2分,扣完为止。水质环境水质调控(总分1分)湖水质保持稳定,检查发现水质异常后,超过3天不采取措施处理的,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水质环境水质透明度(总分1分)晴天透明度≥1.2米(水位不足1.2米处清澈见底),雨停后一周应恢复到1.2米,阴天≥1米。发现一次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栈道护栏、景观亭廊维护(总分1分)检查发现环湖栈道护栏或景观亭廊有损坏但未及时上报院主管部门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安全设施维护 (总分0.5分)护栏、警示牌等安全设施出现破损并未及时修复,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环境卫生(总分2分)地面无垃圾、无杂物;构筑物上无污渍或杂物,栅渣及时清运,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设备及附属设施管养维护管网、雨水调蓄池等配套设备日常操作、巡查和设备定期保养(总分0.5分)未按照设备(泵房(站)、雨水调蓄池、配套管网、景观灯、景观灯带等设备设施)的操作手册和保养手册对设备进行日常操作、巡查和定期保养,无台账记录的,发现一处扣1分。设备未能正常使用,有异常现象未立即排查原因并及时上报院主管部门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院区湖泊管养考核得分(总分15分)存在问题考核项目五、办公区垃圾清运考核(10分)项目考核内容工作标准扣分清运时间按规定时间完成垃圾清运任务(总分0.5分)每天上午10:00前和下午19:00前各清运一次,超时清运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清运时间按固定路线清运垃圾(总分0.5分)每天按固定路线清运垃圾,每违反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清运时间根据院方要求临时派人员和车辆清运垃圾(总分1分)开展重要会议或大型集体活动等特殊情况,须随叫随到,及时清运垃圾。未按要求完成临时清运任务,每发现一起扣0.2分,扣完为止。清运标准清运垃圾及时(总分1分)垃圾应“日产日清”,确保各分类垃圾投放点或收集点垃圾桶内的垃圾不超过垃圾桶容量的80%。每违反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清运标准垃圾桶(箱)周围保洁(总分1分)清运垃圾时,负责打扫垃圾桶(箱)周围洒落的垃圾,保持垃圾桶(箱)四周无垃圾洒落和渗沥水流淌。每违反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清运标准密闭清运垃圾(总分1分)清运垃圾过程中要有密闭措施,禁止垃圾和渗沥水沿途洒落。每违反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清运标准垃圾桶(箱)清洗频率(总分0.5分)清运垃圾后,须及时清洗垃圾桶(箱),平时每2天清洗一次,夏季每天清洗1次。每违反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清运标准垃圾桶(箱)清洗(总分0.5分)垃圾桶(箱)清洗后,地面上不得积有污水。每违反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清运标准垃圾桶(箱)周围地面清洗(总分1分)不定时清洗垃圾桶(箱)周围地面,达到基本见地面本色的要求。每违反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清运标准垃圾桶(箱)表面保洁(总分1分)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桶(箱)外表保持干净,无污渍、无张贴物、无乱涂乱画等。每违反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清运标准垃圾桶(箱)装卸(总分1分)爱护垃圾桶(箱),禁止野蛮装卸。每违反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清运标准垃圾桶(箱)摆放(总分1分)垃圾桶(箱)须整齐摆放在划线范围内,禁止跨线摆放。每违反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办公区垃圾清运考核得分(总分10分)存在问题考核项目六、办公区安全保卫保障考核(10分)项目考核内容评分细则扣分文明执勤仪容仪表方面 (总分1分)上岗时,须规范着装,穿着统一配备的执勤服装和标识(戴帽子、上衣下摆扎入腰带内、穿黑色皮鞋或作训鞋),随身携带执勤防护装备,言行举止应文明礼貌,着装及标志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文明执勤工作态度方面 (总分2分)询问来访人员要求其登记时,要细致和蔼,答复、帮助、解决群众的问题或请求时要亲切热情,盘查不明身份人员或可疑行为是,要镇定自若、不亢不卑,警告或制止不法行为时,要坚决、严厉、果断。如因工作态度欠妥或处置不当,引起职工或业主以及外来办事工作人员不满,或招致投诉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文明执勤行为举止方面 (总分2分)值班人员见到考核人员、甲方领导、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时,须敬礼或起立打招呼。如行为举止和工作态度不规范,作风不严谨的,每出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文明执勤行为举止方面 (总分2分)保卫人员在工作中与人交流或处理问题时,应注意方式方法,用语要文明礼貌,表述应清晰、流畅、简练,同时应注意自身语气态度,同事间工作交流要相互尊重,避免因摩擦引起矛盾纠纷产生负面影响我院形象,每违反纪律规定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爱岗敬业业务素质方面 (总分2分)1.保卫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具备充分掌握顺利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所需业务技能,熟练掌握各种安防设施的操作使用,同时应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更好地胜任岗位工作任务。因工作业务不熟悉造成工作失误的,每一次/一起扣0.1分,扣完为止。2.保卫人员应熟悉了解并运用院方各项治安保卫规章制度。因不执行规章制度造成工作失误的,每出现一次/一起扣0.1分,扣完为止。3.保卫人员应树立服务意识,能够及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到同时,在工作之余或生活中应有主动帮助职工群众的意识。如发现因人员素质或态度问题收到投诉的,每出现一次/一起扣0.1分,扣完为止。团结协作团队协作方面 (总分2分)1.保卫人员应与职工群众建立及维护良好互动关系,积极引导群防群治在安防工作中的报告意识作用。2.保卫人员应相互尊重,团结协作,树立良好团队精神,维护团队荣誉。出现不明或可疑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应及时通过对讲等方式相互通报交换信息,及时掌控应对。3.发现违法行为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执勤人员应第一时间通过对讲等方式相互通报,迅速增援,团队协作,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不法行为或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或未能第一时间有效处置,每出现一次/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尽职尽责本职工作方面 (总分1分)1.保卫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上岗执勤时不做任何影响执勤的行为。2.保卫人员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空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与接班人员在履行交接班手续完毕后方可下班,如有事项尚未完结需要下一班办理或继续往后交办的,须交接清楚。如因特殊情况造成无法按时交接班的情形,必须立即向上级汇报,及时处理。3.执勤人员要勇于同不法行为做斗争,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凡在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必须认真负责处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诿。超出自身能力难以解决的,执勤人员在积极维护好现场秩序的同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以免因延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如发生工作岗位违反纪律的问题,每出现一次/一起扣0.2分,扣完为止。办公区安全保卫保障考核得分(总分10分)存在问题考核项目七、办公区水电维修及公共设施小额维修考核(15分)项目考核内容工作标准扣分制度建设制定管理区域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总分1分)档案资料齐全,记录完整、清晰,有年度、季度、月度保养及维修计划责任人,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完整,有可行的应急处理方案。检查发现记录不全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制度建设制定用电安全运行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度、定期巡检测试及监督维修制度(总分1分)巡检测试及监督维修记录完整齐全。检查发现记录不全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制度建设对电表及低压设备运行状态制定有周密的预防性保养计划(总分1分)巡检测试及监督维修记录完整齐全。检查发现记录不全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日常管理及维护维修无水电维护维修责任事故(总分1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管理,临时、应急用水用电严格管理,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发生责任事故的,每次扣1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日常管理及维护维修24小时水电维修电话值班服务(总分2分)提供24小时水电维修电话值班服务,发生水电故障或接到水电报修信息,专业维修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如属于高压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协调供电维修部门上门服务抢修。无不能抗拒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故障现场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日常管理及维护维修定期对公共水电设备设施检查维护(总分1分)发现线路、电力设备需要维修的,及时向院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发现未能定期巡查,记录不全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日常管理及维护维修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养护和管理。(总分2分)负责人行道、室外上下管道、排水道、化粪池、露天停车场、小区电动门、休闲设施、停车场管理系统等维护、养护和管理,发现损坏或接到报修信息,在维修范围内,需在三天内修复完毕。化粪池按要求抽吸,堵塞的化粪池须在三天内疏通清理完毕。发现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修复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日常管理及维护维修公共设施合同维护范围内各种设施维护(总分2分)确保公共设施合同维护范围内各种设施保持完好,发现损坏或接到报修信息,在维修范围内,需在三天内处置完毕。发现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处置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日常管理及维护维修公共区域内各类井盖巡查(总分1分)确保公共区域内各类井盖保持完好,发现损坏或接到报修信息,在维修范围内的需二天维修,超出维修范围的须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发现无特殊原因,井盖损坏二天未能及时发现或接到报修信息后不在两天内完成维修的(材料费在两百内),超出维修范围的未能立即报告相关部门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日常管理及维护维修路灯、楼道灯等设施的养护和维修(总分1分)确保公共区域内路灯、楼道灯等设施保持完好,发现损坏或接到报修信息,在维修范围内,需在一天内修复完毕。发现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修复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日常管理及维护维修定期做好大型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巡检(总分1分)做好电梯、变压设备、消防设备、建筑外墙清洗、安防监控设备及防雷设施等大型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巡检,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联系专业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发现无特殊原因,未能定期巡栓,记录不全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日常水电抄表及零星水电费收取(总分1分)每月5日前将水电抄表并汇总后报院计财处,收取零星水电费。发现未能按期完成抄表,记录不全,水电收费出现较大差错的,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办公区水电维修及公共区域小额维修考核得分(总分10分)存在问题八、其他事项(一)特别约定1.职工住宅区物业服务职工住宅区物业费由中标供应商按第二部分服务需求作为依据另行与广西农科院小区业委会签订服务合同。职工住宅区物业服务采购的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与办公区的要求基本一致,服务内容包括安全保卫保障、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垃圾分类(如开展此项工作)、公共设施维护等物业服务工作。服务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2.服务内容特别规定除垃圾清运、病死树处置、高空作业等业务可与其他专业公司合作外,其他日常服务工作如环卫清洁、绿化养护、安全保卫、水电维修和物业管理均由中标人如实负责运营开展,不得转包或合作运营。(二)考核办法1.考核原则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按服务项目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2.考核范围和内容(1)考核范围:根据服务区域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安全保卫、水电维修等服务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2)考核内容:依据本项目包含的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对上述各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3.考核方式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评估,根据评分结果拨付物业服务费。(三)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中标单位违约,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物业服务权,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退出,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1.合同开始执行后,月考核分数达不到55分的。2.中标单位因管理或服务不当,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严重影响或干扰了招标单位的正常工作、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造成重大管理事故产生社会舆论负面影响性质恶劣的。3.中标单位因管理或服务不当,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招标单位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致招标单位员工二级伤残1人以上(含1人)事件的。4.中标单位因管理或服务不当,引发招标单位职工和居民大规模集体静坐、游行等群体事件,严重影响或干扰了招标单位正常工作、科研和生活秩序的。5.中标单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发招标单位员工集体辞工、打架、上访等群发事件,严重影响或干扰了招标单位正常工作、科研和生活秩序的,招标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其内部问题,若在期限内中标单位无法解决并继续影响招标单位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6.中标单位未经招标单位许可,擅自转包、分包,或以其它形式与第三方进行合作,造成严重后果的。7.每合同年有效投诉达40次以上(含40次),中标单位未及时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8.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配置各类人员,若发现长期不按要求足额配置各岗位工作人员,或配置的岗位工作人员因个人素质或能力欠缺明显不能胜任、存在弄虚作假的,严重影响了招标单位整体服务质量要求的。(四)撤场要求1.合同服务期满或结束后,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撤场。撤场交接工作须在服务期满时提前五个工作日与下个接标公司进行交接。2.交接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接标公司可以共同使用中转站与部分场地,乙方可以向接标公司在物业管理用房内提供办公位置(至少可摆放1张办公桌)提前进驻,交接期内的办公桌及办公用品及水电由接标公司自行承担。3.交接期内乙方的服务电话可与接标公司共同使用,交接期内的话费由接标公司承担。4.在交接手续完成,乙方撤场前,乙方须将所有产生的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物资费及行政管理规费等一切费用结清,并将甲方所属设备、物品、车辆、使用场地向甲方移交。撤场工作手续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无遗留问题,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逾期仍未处理现场所属物品,又无正当理由,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所属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直接以任何方式自行处置,乙方所有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因乙方单方原因造成延期撤场,造成甲方权益受损,乙方须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负完全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五)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物业服务费按月支付(全年分12期,优先用预付款抵扣),中标方每月底向招标方提交当月物业服务完成情况报告书(要求各项服务工作内容、具体数据客观真实无误),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每期物业服务费在次月15日前支付。2.服务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支付时,中标方须提交合同复印件、开具正式有效的等额发票、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支付依据。(六)现场勘查(不做强制性要求)现场勘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才坚0771-3245167,13377083615现场勘查集合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10:00,勘察集合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大礼堂前。注:前来现场勘查的代表须携带法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二区域广西农业科学院本部职工住宅区物业服务采购需求一、采购人名称广西农业科学院小区业主委员会二、服务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本部职工住宅区3.服务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若承包方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发包方对承包方服务考核不合格),视为承包方严重违约,发包方有权按合同要求解除合同。4.服务事项广西农业科学院本部职工住宅区的安全保卫保障、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垃圾分类(如开展此项工作)、公共设施维护等物业服务工作。5.采购预算实施单价预算,高层电梯楼房物业费不高于0.85元/m2,,多层住宅步梯楼房物业费不高于0.55元/m2由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单价,根据业主按其住房面积直接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中标单位同时负责向业主收取其他各种代收代缴费用。6.投标报价要求按照单价进行报价(报价不计入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定方法及评分标准》的报价分计算)。职工住宅区的物业费用包含:人工工资、社会保险、加班费、垃圾分类费(如开展此项工作)、垃圾清运费、维修费、设备折旧费、劳动工具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工伤及其他意外造成的损失以及在作业中需缴纳的全部相关费用。职工住宅区所支付费用由业主按住宅区住房面积分摊。在此次招标中,职工住宅区物业费单独报价,职工住宅区的物业服务工作独立签订服务合同。7.物业服务区域、服务内容及人员配置涵盖职工住宅区的安全保卫保障、停车管理、环卫清扫、绿化养护、垃圾清运,以及垃圾分类工作(如有此项工作,按规定开展)的物业服务;公共区域水电维修及各种设施小额维修;消防安全设施、水电设施的日常巡查;公共秩序维持及应急事件处理服务。办公区与职工住宅区域边界以现状的围栏、无围栏的以挡墙绿篱、绿化带为界,无挡墙绿篱、绿化带的则以散水沟为界,以此标准来界定服务内容范围。(一)职工住宅区现状服务范围基本情况(以下各类数据仅作为报价参考数据,如与实际数据有出入,中标单位须依据实际数据提供相应服务):(1)大院住宅区占地面积约95962㎡,住户2820户,总建筑面积约33.7万㎡。其中高层住宅区(科苑小区一期二期、东高小区一期二期、东湖小区)共2152户,建筑面积283169㎡。高层住宅小区当前均为同一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均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老旧住宅区(大板区、东宿舍区、甘蔗所旧生活区)共668户,建筑面积约53466万㎡,至今未纳入物业管理。(3)停车场、停车位。东高一期地面车位96个(其中架空层48个)、地下车位108个;东高二期地面车位150个、地下车位100个;科苑一期地面车位209个,地下车位651个;科苑二期地面车位217个、架空层车位12个、地下车位244个;东湖小区地面车位117个,地下车位118个;东宿舍区公共区域生态停车位151个;大板区公共区域生态停车位30个;甘蔗所旧生活区公共区域生态停车位186个;合计停车位2389个。(4)绿化绿地(含草皮、地被植物、绿篱)管护面积28851m2。(5)公共基础设施。植草砖16187㎡;休闲健身器材设施三处280㎡。(二)安全保卫保障1、职工住宅区科苑小区南门以及科苑、东高、东湖小区范围的秩序维护工作,以及大板、东宿舍、甘蔗所生活区公共区域移动巡逻岗秩序巡逻工作。2、停车管理执行《广西农业科学院机动车辆出入管理暂行规定》,实行全院办公区和住宅区车位统一管理。3、职工住宅区安全保卫保障工作人员配置表:岗位名称岗位数班次人数配置人数备注安保主管1111科苑南门值班岗1313住宅区移动巡逻岗1326住宅区机动岗1326用于轮休顶岗合计16注:科苑小区、东高小区和东湖小区与大院内部连通的出入通道实行无人值守。4、任职条件:安保主管,年龄50岁及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备3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相关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安保人员须经过上岗前培训合格(包括思想道德、法制、安全、工作技能、管理制度、服务意识等)。男性年龄18岁-50岁(女性18岁-45岁),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法制观念强、品行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能胜任保安工作。(三)环境卫生保洁1.职工住宅楼及其周边区域。边界区分:办公区与职工住宅区域边界以现状的围栏、无围栏的以挡墙绿篱、绿化带为界,无挡墙绿篱、绿化带的则以散水沟为界,以此标准来界定服务内容范围。2.院本部现有化粪池144个。其中职工住宅区93个(旧小区75个,高层住宅区18个)。3、服务标准及人员配置要求:职工住宅区楼栋内楼梯架空层按每周清扫两次,可按4000m2至6000m2配置一名保洁员。公共区域保洁面积可按清扫保洁面积7000m2至10000m2配一名保洁员。要求配置卫生巡查员,对各自的责任片区环卫绿化保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保洁员做好整改工作,对出现不文明施工及不按规定乱丢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劝阻,要求责任方进行整改。对不配合的责任方,环卫巡检员有责任向业委会或相关部门上报相关情况。4、人员配置表服务项目服务基本内容配置人数备注保洁主管负责协助项目经理管理保洁人员完成工作任务1绿化环卫巡查员对院区责任片区的绿化环卫进行巡查,监督片区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处理,及时上报。1环卫保洁1.院区公共道路的清扫保洁2院区大型活动或重要活动现场清扫保洁3.楼梯和架空层清扫保洁4.生态停车场(位)清扫保洁5.疫情防控的病毒消杀。10每名保洁员保证每周休息1天;如在环卫保洁作业中较多使用机械清扫的,可适当减少人员配置量,但不能低于应配置人数的80%。院区大型活动或重要活动需现场清扫保洁,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和协助。合计125、人员要求保洁主管,大专以上学历、50岁以下,一年以上物业保洁管理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女性,年龄50岁以下,男性,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态度认真。(四)绿化服务区域1、职工住宅区范围内现有绿化绿地(含草皮、地被植物、绿篱)管护面积28851m2。2.服务标准及人员配置要求:绿地(含草皮、地被植物、绿篱)管护面积约28851m2。按绿化养护每8000m2至12000m2配一名养护员标准。3.人员配置表服务项目服务基本内容配置人数备注绿化养护人员1.公共绿地的清扫、保洁、修剪和养护2.行道树和灌木的修剪和养护3.生态停车位清扫、保洁、修剪和养护3合计34、人员要求绿化养护人员:女性,年龄50岁以下,男性,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态度认真。具体绿养护工作经验。(五)公共区域水电维修及各种设施小额维修1、工作范围及内容(1)公共设施维护范围包含:停车位、人行道、道路、广场、围墙、围栏、凉亭、座椅和户外健身设施、道路指示牌、职工住宅楼栋牌及单元牌、路灯、给水、排水井盖、绿化带洒水喷头、树箅子等各类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2)职工住宅区范围的雨、污主干排水管道(含排水井),道路上的雨篦子(雨集水井)及接入主干雨水井的支管的清理和疏通。(3)负责做好日常水电线路、表具巡检,负责水电维护及各类设施单件维修价格在200元以内的维护(含普通水电维护及道路两旁、公共绿地、公共停车位上的路牌、路灯、固定式分类垃圾箱、楼栋号、单元号、引导牌等设施)。说明:电梯、变压设备、消防设备、建筑外墙清洗、安防监控设备及防雷设施等特殊设备维护由中标企业负责聘请专业单位维修维保,中标企业报采购单位实施维护,并由采购单位监督执行。2、人员配置表服务项目服务基本内容项目配置人数备注水电维修服务1.负责公共区域内200元/单以内的各项小额维修。2.负责对合同范围内院区的水电、消防设施安全巡查,并做好台账记录。51包括24小时水电维修值班合计53、人员要求水电维修人员,55岁以下,持电工作业上岗证。熟悉物业维修工作。(六)日常管理要求1、日常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工作台帐完备,明确岗位职责并考核。着装统一、服务文明、规范、主动、热情。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员工培训计划,接受咨询和投诉及时整改解决。提供相关的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主动配合院方做好服务及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如遇团体接待、突发事件等重大活动,应无条件配合院方做好物业保障工作,节假日有专题布置。建立物业服务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其中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每周巡查全面物业工作不少于3次,部门主管需每天巡查分管物业工作,并都要形成巡查报告每周上报给院方后勤管理部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以及合同结束或终止前,物业服务企业与院方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办理物业用房、设施设备、制度等物业资料的物业移交手续。2、人员配置表服务项目服务基本内容项目配置人数备注项目副经理主持项目全面工作。统筹安排管理事务及负责与院方的联系、根据院方服务需求及时落实措施,提供优质服务1楼栋管理员负责物业服务中心内部事务管理、资料档案、人员考勤等,负责每日巡查住宅区各楼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负责对接所管楼栋业主,协调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3收费员负责职工住宅区物业费、水电费、电梯维保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收取1合计5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5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三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2)楼栋管理员、收费员:5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物业服务工作经验,收费员须具备一定财务知识。(七)人员配置汇总及要求1、人员配置要求及原有员工安排总人数不得少于41人)服务项目项目配置人数备注项目副经理1主管项目全面工作楼栋管理员3收费员1负责职工住宅区各项费用收取安保主管1安保员15绿化养护3保洁主管1环卫保洁10绿化环卫巡查员1水电维修服务5合计412、人员配置汇总表(1)聘用员工需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思想端正。不能有犯罪记录且社会征信良好。(2)根据广西农业科学院职工住宅区域布局,乙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人员配置方案,按实际工作量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责任片区到个人,落实好片区责任制。(3)服务企业每月要提供在院内工作人员的员工花名册、工作分工、责任片区、联系电话,每月由农科院小区业委会核实实际在编在岗人员数。如出现虚报人数的情况,甲方有权依据合同扣减考评分及按考核评分扣减相应服务费等相关处罚。(4)中标方对服务区域的管理、清扫、保洁、绿化、清运、维修和垃圾分类等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用工,不得存在违法用工行为。八、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内容与服务标准第一章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一、安全保卫保障(一)安全保卫工作1.职工住宅区各固定值守门岗的安全秩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好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2.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暴、防毒、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工作。3.做好住宅区节假日及日常各种形式的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4.调处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遇到治安突发事件等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秩序维护和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5.做好院内反电信诈骗宣传工作,每年组织1-2次反电信诈骗的主题活动。6.对监控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二)消防和维保工作1.每月进行1次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内容:干粉灭火器材、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池等,并张贴安全检查记录表。2.每半年组织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每年举办1~2次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实操演练活动。4.每月认真核实检查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并做好一年一度的电梯安全检查工作。5.监督每个维护保养项目落实到位,发现隐患及时反馈给维护保养公司处理。(三)门岗管理和车辆管理工作1.做好门岗车辆和人员的出入管理,监督住宅区内车辆按规范行驶和停放。2.认真履行《广西农业科学院机动车辆出入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审核车主基本信息资料,符合条件的车牌方可录入车辆道闸系统。3.每月定时与业委会对接,核实门岗车辆收费明细账目,严格执行《广西农业科学院机动车辆出入管理暂行规定》,不许乱收费。(四)日常管理工作1.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制定每月值勤排班表,监督队员出勤,做好在岗工作状况交接记录。2.加强岗位检查。每日至少要进行二次岗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登记,及时改进工作。3.抓好队伍队容风纪。按着装规定,每月要检查队员的着装并定期进行检查评比,保持良好的安保队伍形象。二、环卫保洁(一)公共道路的清扫保洁,在签订合同进场一个月内,对所有合同范围内的区域做一次全面环境卫生排查,做好卫生死角的清理工作。并做好日常巡查保洁工作,保证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不出现严重反弹现象。(二)按环卫保洁要求制定道路清扫保洁方案,合理制定垃圾清运时间表和运行路线,尽量避开职工上下班高峰期的主要路段作业,调配人员和设备,确保住宅区道路整洁干净。(三)做好重要活动现场的清扫保洁、疫情防控消杀等工作(消杀用品及药剂由院方提供)。配合我院开展各项重大活动。(四)配合地**府相关职能部门及院相关部门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及文明施工监管。对不按要求进行围档施工、不及时清理装修和建筑垃圾、不及时补植因施工破坏植被的行为要主动进行监管、劝阻,对不配合的施工单位及个人要及时向后勤服务中心岗位管理人员报告,并做好拍照取证、书面记录、文件存档。如因物业工作人员巡查疏忽出现无主垃圾长期堆放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处理干净。(五)清洗维护广场建筑造型雕像物等。清洗建筑造型雕像物只能用化学特性温和的清洁剂和清水冲洗,不能用强酸、强碱、强氧化性的洗涤剂清洗保洁,每月清洗一次,保持建筑造型雕像物表面干净整洁,无明显树叶、灰尘等污物。(六)每年开展一次公共区域灭“四害”病毒消杀喷药措施(消杀药物由中标方负责)。(七)住宅楼保洁工作要求1.低层住宅楼楼道每周清扫不少于2次,隔周拖洗1次,楼梯扶手及栏杆,每周擦拭2次;2.高层住宅楼门厅每天上下午各清扫拖洗1次,回南天等特殊情况适当增加保洁次数;住户门前过道每周清扫不少于2次,架空层每周清扫不少于2次,楼梯每周清扫1次,每月拖洗1次,楼梯扶手及栏杆,每周擦拭1次;3.所有住宅楼楼梯间天花板每季度打扫不少于一次,保持天花板无蜘蛛网等;4.每周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物、乱贴乱画、乱堆杂物放现象;5.公共窗户玻璃、门禁大门、楼道内设施设备外表每周擦拭不少于1次;楼道内设有垃圾桶的,每日清理不少于1次;6.公共电梯轿厢内无乱张贴的广告,每日上下午各清扫拖洗1次,回南天等特殊情况适当增加保洁次数;每月对电梯轿厢门壁打蜡上光1次。三、绿化养护(一)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进场一个月内,对所有树木(住宅区合同范围内)做一次针对病死树木、枯枝及树木超高有安全隐患需修枝的树木安全排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分期分批进行砍伐、修枝、清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住宅区内环境安全。(二)中标单位须制定年度《绿化养护、消杀计划》,按计划每月制定绿化养护方案,调配人员和设备,安排人员根据植物生长情况进行日常养护、修剪(含高空作业、大型机械使用等)、病虫害防治、病虫害消杀、水肥管理,植物(乔、灌、草)补植。要求绿地内植物无明显杂草、无明显病虫害、无明显寄生、无明显枯枝、枯树、危树、死树,无黄土裸露、扶正、支撑倾斜苗木和乔木(含大型乔木、老树等)。不达标的要及时处理,同时提供高空作业、大型机械使用等服务。要求绿篱景观轮廓清楚,线条明显,整体美观。超出合同范围内的其他绿化相关的工作,由中标单位做出实施方案及预算报业委会及管理部门审批后另行安排实施。(三)中标单位定期对职工生活区合同范围内的大型乔木所有的枯枝、死树进行清理、清运,消除安全隐患。树形高度应不影响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树冠与建筑物的距离应保持1.5米以上,与高压线的距离应保持1.5米以上。(四)中标单位一年不少于四次施肥(以复合肥为主,同时以营养吊液、有机肥等为辅,以上物资由中标负责提供),做一次树盘及防冻措施(涂白),每年用打药机做不少于四次病虫害预防,对发现病虫害及时喷药灭杀(消杀药物由中标方负责提供)。(五)绿地区域各景观造型、各景观灯、各标识牌、宣传栏、消防栓器材等每月擦洗保洁一次,平时如出现异常污垢,必须及时处理。四、垃圾清运(一)合同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含设备包装箱、废旧家具家电、废弃木条木板、破损报废的休闲座椅、石椅、石桌等大件垃圾以及所有树木修剪、园林养护产生的绿化垃圾,及各类无主垃圾清运。职工住宅区住户的个人住房装修垃圾由住户自行清运也可付费请中标单位清运,如住户要求付费请中标单位清运,中标单位不得推脱。中标单位必须按市场价格制定清运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价格表并做公示。在与住户交涉清运个人建筑或装修垃圾时必须明码标价,由住户自行决定是否付费请中标单位清运。(二)合理制定垃圾清运时间表和运行路线,做到错峰作业,尽量避开职工上下班高峰期的主要路段作业,配足清运人员和车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五、垃圾分类中标单位负责职工住宅区合同范围内垃圾分类方面的宣传和各类垃圾的收集清运,分类后的垃圾处理由政府部门或专业垃圾处理公司负责。生活垃圾主要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中标单位目前主要负责根据院区内统一规划在主要道路定点设置的二分类垃圾桶,及在各垃圾收集点设置的四分类垃圾桶(箱),并做好垃圾桶(箱)的保养、采购、更换、撤并工作。中标单位应根据政府部门(垃圾分类办)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引导及垃圾分类台账工作,执行院主管部门制定的垃圾分类办法,配合属地管理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设置垃圾中转收集点),逐步在住宅小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要求有专人固定按早晚7:00至9:00在每个固定垃圾收集点负责垃圾分类监督、分类、分拣。中标单位负责开展垃圾分类督导,制定有较详细的垃圾分类方案,包含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宣传教育方案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南宁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求。(一)垃圾分类投放点或收集点设置要求根据院区规划特点,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或收集点,合理投放垃圾桶(箱)数量,投放点或收集点所配置的垃圾桶须有明显的、统一的标识,方便职工居民按不同种类投放垃圾。盛放垃圾的垃圾桶(箱)须有防滴漏功能,防止垃圾渗出液污染垃圾分类投放点或收集点周边环境。(二)垃圾分类清运要求根据每天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清运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禁止将各类垃圾倒在一起混合运输。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由中标单位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三)垃圾分类要求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7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19号),《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南府办〔2021〕43号)文件精神,南宁市作为全国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要求在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根据对我国其他城市生活垃圾成分的调研,以及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的调研数据,规划至2022年,南宁城区范围内的可回收物分出比例为27%,有害垃圾分出比例为0.1%,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6%,厨余垃圾分出率为15%;至2025年,全市城区范围内的可回收物分出比例为27%,有害垃圾分出比例为0.1%,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厨余垃圾分出率为20%。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十四五”规划期内,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①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配置率达到100%;②住宅小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③分类收运体系覆盖区域达到80%;④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分出率达20%;⑤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⑥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0%左右;⑦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为此,投标人应根据南宁市垃圾分类阶段目标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投标文件中将垃圾分类列入投标内容,做好垃圾分类服务方案。按文件要求,2022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以上(23、24年不低于此指标),至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的指标。1.有害垃圾。(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垃圾分类中标单位引进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2.厨余垃圾。(1)主要品种。职工住宅区产生的餐厨垃圾;(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厨余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3)收运处置。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院主管部门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3.可回收物。(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设专人分拣打包;(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由中标单位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四)垃圾中转要求院区设置提供一定面积的地方给中标单位用于各类垃圾的中转,垃圾中转站所需设施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投入。在完成合同期满后,必须保证垃圾中转站基础设施(含作业车间、库房、道路、照明、供水供电设施等)完好并无偿交由广西农科院处理,中标方在15个工作日内撤出广西农科院。垃圾中转站在运营过程中不得产生新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中转处理过程不得产生噪音污染。所需垃圾处置设备须自行解决。垃圾中转站场地建设应符合广西农科院规划要求,须在广西农科院提供的场地范围内分类、中转,场地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五)宣传垃圾分类政策、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要求中标单位应结合广西农科院实际,制定院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通过厨窗、宣传单、APP等方式,引导广大职工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厨窗、宣传单、APP等载体中关于垃圾分类的政策和知识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六)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在办公区和职工住宅区等区域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广大职工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职工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由中标单位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七)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院区垃圾总量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导职工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可在职工居民住宅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简单就地处理,或采用专用车辆运至厨余垃圾处理场所集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鼓励中标单位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职工居民住宅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广大职工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经院主管部门允许,可逐步减少垃圾桶数量。(八)建立垃圾分类数据库和长效机制要求对院区垃圾数量、种类及投放时间等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形成广西农科院垃圾分类数据库,根据数据库信息引导职工居民倡导低碳生活,尽量减少生活垃圾尤其是有害垃圾的产生,养成生活垃圾严格分类投放的生活习惯,从垃圾源头减量和管控。顺应信息化时代要求,发挥信息化、互联网+等在垃圾分类中智力催化剂和助推作用,强化二维码、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打造广西农科院垃圾分类智慧化新模式,形成广西农科院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六、公共区域水电维修及各种设施小额维修(单项材料费在200元/处以内)1.院本部职工住宅楼为中标单位负责维修的楼栋。2.电气部分以楼栋总进线高(低)压电缆头为界,楼栋总进线高、(低)压电缆头后(含配电柜/箱及进线总开关)的所有电气设施由中标单位负责巡查维护维修,维修金额单项材料费在200元/处(含)以内由中标单位(物业)自行维修,维修所使用材料需相当于或高于现有标准;单项200元/处以上由中标单位做出维修方案报小区业主委员会另议。个人分电表后(含电表)及房内设施由住户负责,楼栋总进线高、(低)压电缆头前(含电缆头)由院方负责维修。3.给水部分以楼栋总水阀为界,总水阀前由院方负责,总水阀后(含总水阀)所有给水管道及用水设施,维修金额单项材料费在200元/处(含)以内由中标单位(物业)自行维修,维修所使用材料需相当于或高于现有标准;单项200元/处以上由中标单位(物业)做出维修方案报小区业主委员会另议。楼栋内给水二次加压设施(包括设备、控制装置与线路、管道)均由中标单位(物业)负责巡查维护维修,二次加压设备维修另计,住户分水阀后(不含水表)及房内设施由住户负责。4.污水排水部分以化粪池出水口为界线,出水口前所有排水管道(含楼栋排水立管)、地下室内的雨、污水提升设施(包括设备、控制装置与线路、管道)及设施(含沉沙井、化粪池)由中标单位(物业)负责巡查维护维修,维修金额单项材料费在200元/处(含)以内由中标单位(物业)自行维修,维修所使用材料需相当于或高于现有标准;单项200元/处以上由中标单位做出维修方案报小区业主委员会另议。卫生间出水口前及房内设施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住户负责。化粪池出水口后排水管道维修由院方负责。5.职工住宅区建筑物(包括天面雨水立管、楼顶天面、外墙立面、楼栋周边散水沟及沟盖板、楼内墙面、天面、楼梯、走廊、门窗、玻璃等公共部分)基础设施由中标单位(物业)负责巡查维护维修,维修金额单项材料费在200元/处(含)以内由物业自行维修,维修所使用材料需相当于或高于现有标准;单项200元/处以上由中标单位(物业)做出维修方案报小区业主委员会另议。6.楼栋内公共部分水电设施(包括路灯、开关、配电箱、水管、桥架、排风扇等表面)清洁及维修由中标单位(物业)负责,维修金额单项材料费在200元/处(含)以内由中标单位(物业)自行维修,维修所使用材料需相当于或高于现有标准;单项200元/处以上由中标单位(物业)做出维修方案报小区业主委员会另议。7.合同范围内区域的消防安全设施由中标单位(物业)负责巡查并做好台账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报修。8.住户的水电表后(不含水、电表)属于住户,维护所产生的材料费及人工费由住户承担,住户水电表前管线维护由中标单位(物业)负责。水电表要更换的由中标单位(物业)报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由院方(水电房)提供,更换工作由中标单位(物业)负责。9.中标单位(物业)负责每月全院水电表的抄表和零星水电费及物业费的催缴工作。10.中标单位(物业)负责对职工住宿楼及杂物房天面及外墙的寄生植物进行清除并做好防水等维护。11.中标单位制定管理区域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各种巡检档案资料齐全,记录完整、清晰,有年度、季度、月度保养及维修计划责任人,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完整,有可行的应急处理方案。12.中标单位制定用电安全运行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度、定期巡检测试及监督维修制度,记录完整齐全。13.中标单位利用例行巡视抄表检查,对电表及低压设备运行状态的实行监控,制定周密的预防性保养计划。14.中标单位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管理,临时、应急用水用电严格管理,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15.中标单位必须提供24小时水电维修电话值班服务,公用设施、电气设备发生供电故障时应及时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报告,专业维修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排除故障,如属于高压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协调供电维修部门上门服务抢修。16.中标单位负责设备设施(职工住宅楼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照明,配电系统及消防设备等)的日常巡检,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均处于良好状态,出现故障及时排除。17.中标单位负责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人行道、室外上、下管道、排水道、化粪池、泵房、露天停车场、休闲设施、停车场管理系统、地砖、围墙、围栏、公共座椅、路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