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涤服务 医用织物洗涤消毒中标结果公示(德昌县中医医院2024)
一、项目编号:N5134242023000149
二、项目名称:采购洗涤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德昌凯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德昌县银鹿工业园区
42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德昌凯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洗涤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应商提供的洗涤场所及洗涤设备,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床位、工作服、被套、被褥等布类用品专业洗涤服务等
一年,当年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供应商提供的洗涤服务应符合《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等
429,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春玉(采购人代表)、马兆琨、张皖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定额:1万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昌县中医医院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德州街道杏林路 德昌县中医医院(新院区)
联系方式:李老师;0834-5130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徐女士;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834-2181598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5日
相关附件:
公告版+德昌县中医医院采购洗涤服务项目doc(1)+.pdf
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德昌县中医医院采购洗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34242023000149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德昌县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7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评审方法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代理机构廉洁自律书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我公司在参与政府采购事务过程中承诺如下:一、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廉洁规定,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规范代理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杜绝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防止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行为发生,防止泄露标底或透露有关供应商的评审有关情况、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有关商业秘密、与供应商或采购单位恶意串通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四、公司员工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接受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不与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五、公司员工不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与供应商不存在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泄露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不区别对待供应商,共同维护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发现以上情况,可向我公司反映:联系电话:028-85446608-8869公司公众号二维码:公司网站二维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德昌县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德昌县中医院采购洗涤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N5134242023000149;(二)采购项目名称:德昌县中医院采购洗涤服务项目;(三)采购人:德昌县中医院;(四)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标的名称:洗涤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1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磋商会议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1—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2.发售方式及地址: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费(报名资格不能转让)。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西昌市海河东路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凉山办事处开标厅。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一、磋商地点:西昌市海河东路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凉山办事处开标厅。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德昌县中医院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德州街道杏林路德昌县中医院(新院区)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4-5130930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0项目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834-2181598—2—地址:西昌市海河东路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凉山办事处。—3—第二章供应商磋商须知一、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磋商文件编制由德昌县中医院和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3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43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4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提供服务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微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适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按照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按照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8采购结果公告供应商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9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0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执行。1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磋商有效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13响应文件份数、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份。14参与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德昌县中医院。开户行:四川银行凉山德昌火场坝支行。银行账号:08020537000000366。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成交供应商凭“验收结果”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各项履约完成,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验收结果或第三方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16磋商文件、评审工作咨询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834-218159817成交通知书领取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方小姐。联系电话:0834-2181598地址:西昌市海河东路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凉山办事处。18供应商询问、质疑供应商询问、质疑由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834-218159819备选方案和报价(实质性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20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德昌县财政局电话:0834-5284633,地址:德昌县德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层。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1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副本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2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2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见附件三),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24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定额:1万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收款单位: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022010220005700016;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7—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融资概念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二、基本原则(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财政部门推进“政来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来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二)建立机制,服务银企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2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三、基本条件(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2018年12月21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方式、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质服务和优惠承诺等。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的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政采贷”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二)供应商-3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败诉的;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四、构建平台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五、财金互动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六、基本流程(一)意向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二)正式申请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5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三)贷款审查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四)信息报送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五)资金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收款账号。-6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来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应当支持。七、职责要求(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完善“政来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来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来购活动中,应当来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理-7机构应当支持。(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于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八、违规处理(一)银行违规处理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二)供应商违规处理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8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三)其他违规处理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省财2048年11月9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2018年11月16日印发-10-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银行名称:日期:信息列表优款序号采购项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里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康商企业类型供康商企业类型供康商企业类型供康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形式采购形式采购行业“政果情品名称贷款会新货款货款利率信息列表优款序号采购项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里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团有企业民营企业现合期有制大型全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型企业公开招标标商集中采分数采购采购行业“政果情品名称贷款会新货款货款利率123.合计X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范自律专业高效ICHUANWUZHOUBIDDINGAGENCYCO.德昌县中医医院采购洗涤服务项目评审情况表采购人:德昌县中医医院采购编号:N5134242023000149碳商时间:2024年1月2日9时30分碳商地点: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凉山办事处评审内容评审内容供应商名称德昌凯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德昌县国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德昌县洁希亚洗衣店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是是是否通过响应性审查是否通过响应性审查是是是专家专家得分得分得分价格类报价19.5419.5420能力应急预案201612设备配置设备配置2100其它评分(加权分)履约案服务方181614服务保障服务保障102.52.5类似业绩类似业绩600合计合计合计94.5454.0448.5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42.98万元第2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42.999万元第3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42万元碳商小组成员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注: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请填写“是或“否”(如未通过,写否,并列明原因);2.以上得分均为加权平均值。(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德昌县中医医院(单位名称的德昌县中医医院采购洗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洗涤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德昌凯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362.7714万元,资产总额为345.704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虫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德昌凯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02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洗涤服务 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