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消防运兵车 运兵车中标结果公示(承德市双滦区应急管理局2024)



 

森林消防运兵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08

一、项目编号: ZC130800202302229001 二、项目名称: 森林消防运兵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廊坊京联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翠青道
91131001718351774M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廊坊京联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运兵车
锐胜牌
BAW5036XYB2GD43
7
182700
12789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瑞东、孙淑娟、董庆华、邢殿秋、于建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承德市双滦区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建设街57号 联系方式: 佟振宇 0314-4220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重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联系方式 : 刘伟 0314-2050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伟 电话: 0314-205050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诺函(公告版文件)森林消防运兵车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1-08       地域: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建设街57号      采购人:
承德市双滦区应急管理局本级

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承德市双滦区应急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森林消防运兵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森林消防运兵车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1人营业收入5174.2万元资产总额为92512.5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廊坊京联汽车改装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0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致承德市双滦区应急管理局采购人)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廊坊京联汽车改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01月05日森林消防运兵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C130800202302229001采购人:承德市双深区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重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森林消防运兵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130800202302229001项目名称:森林消防运兵车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87650.00元最高限价:1287650.00元采购需求:购置森林消防运兵车7台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质量标准: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盲评,即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承德市双滦区应急管理局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建设街57号联系方式:佟振宇0314-42207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重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联系方式:刘伟0314-20505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伟电话:0314-205050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承德市双滦区应急管理局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建设街57号联系人:佟振宇电话:0314-422078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重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联系人:刘伟电话:0314-20505053项目名称森林消防运兵车采购项目4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范围购置森林消防运兵车7台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8质量标准合格序号名称编列内容9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柒仟陆佰伍拾元整(¥1287650.00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13投标保证金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全省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本项为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14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序号名称编列内容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1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6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供应商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包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标文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供应商如未按要求在新版网站注册并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17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本项目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要求加密,如投标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加密文件,请投标供应商接收到解密指令后在30分钟内使用数字证书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电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18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网上开标)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由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2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1中标公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微型企业扣除%。24支持监狱企业□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序号名称编列内容除%。□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25支持残疾人企业□专门面向残疾人企业采购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非专门面向残疾人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26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6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四、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1、投标报价(30分)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0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备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说明:(1)有效投标报价:通过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符合性评审低于最高限价(含)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后审、符合性评审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会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商务评审(明标评审)(2分)1节能环保2分为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的,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需提供有效期内认证书扫描件)3、技术评审(暗标评审)(68分)序号内容标准分评议标准1产品技术参数1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参数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所投产品的配置、质量、技术参数、可靠性、先进性及是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的检测报告等),投标人应答技术偏离情况,投标人所投产品及服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及服务需求得10分,每有一项正偏离加1分,加满为止。2质量保证措施20分质量保证措施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质量管理的方针;2、目标和承诺;3、质量保障承诺与方案;4、质量保证体系;5、质量控制相关措施等内容。每缺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措施但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酌情扣1-2分,满分20分。3供货方案20分供货方案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供货能力说明;2、供货计划安排;3、供货实施阶段;4、供货响应程度;5、供货保证措施等内容。每缺一项方案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方案但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酌情扣1-2分,满分20分。4售后服务保障15分售后服务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售后服务方案;2、应急预案;3、项目管理制度等内容。每缺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方案但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酌情扣1-3分,满分15分。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序号审查项目合格条件审查结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供应商自身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被执行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评标前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结论:结论:结论:通过/不通过注:1、以上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注:1、以上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注:1、以上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注:1、以上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性评审表序号审查内容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1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不超预算、最高限价等),投标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齐全2报价明细表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字迹清晰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报价汇总表等按要求盖章、签字4合同履行期(供货周期)是否满足要求5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文件的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标准等要求和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结论:通过/不通过结论:通过/不通过上述“审查内容”中有1项不满足要求,符合性审查就不予通过。上述“审查内容”中有1项不满足要求,符合性审查就不予通过。上述“审查内容”中有1项不满足要求,符合性审查就不予通过。上述“审查内容”中有1项不满足要求,符合性审查就不予通过。上述“审查内容”中有1项不满足要求,符合性审查就不予通过。技术标部分符合性评审表序号审查内容合格条件审查结果1技术文件格式无明显标记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合格/不合格结论:合格/不合格结论:合格/不合格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消防运兵车 运兵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