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宜兴市体育中心2024)


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3-0010
二、项目名称: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宜兴市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软件大厦二期4-828号
成交金额(元):2262121.53
成交供应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范围:(1)环境卫生保洁服务;(2)治安秩序维护管理;(3)消防、监控设施日常巡检、维保;(4)日常水电设备管理维修。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2024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军、钱朝阳、朱一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需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与排序如下:

排序
供应商
评审得分

1
宜兴市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5.57

2
宜兴市恒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7

3
江苏尚荣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72.8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项目负责人:尹家农
质疑受理人:吴 军
联系电话:13901532133
联系地址:宜城街道溪西路二号市体育中心体育场7号门
邮政编码:214200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联系方式:戴先生,0510-87956067 凌女士,0510-87955620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25号
邮政编码:214200
3.财政监管部门信息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 宜兴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

宜兴市体育中心
2024年1月8日

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文件.doc

宜兴市政府采购磋商文件(电子标)采购人:宜兴市体育中心项目名称: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3-0010集中采购机构: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报价邀请函-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5-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16-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一章报价邀请函宜兴市体育中心对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你单位竞争报价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序号事项内 容1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2.项目编号: JSZC-320282-JZCG-C2023-0010 3.品 目: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审方法:参照综合评分法6.预算金额:2310000元(三年) 7.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8.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9.集中考察或答疑:无2资格审查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1.3其他要求:①无不良信用记录;②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成交后分包;;③采购人特殊要求:无。2资格审查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2资格审查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3磋商文件供应商可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或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1.“磋商文件”的获取:1.1登录: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标签,点击进入系统;江苏汉府采购信息公开采购公告购买服务办事指南政采互动行业专题江苏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公告检索全站检索旧网链接项目信息更多政策法规更多采购公告结果公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苏2022-07-05·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2022-05-062021-04-23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心(本级)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物..2022-01-28·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南京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北区学生宿舍物业服务公2022-01-07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范做好政府购买服2020-05-122020-02-03银潮杂志社《银潮》杂志2022年度印刷业务公开招标采购公2021-12-3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公开.2021-12-27目录下载更多江苏省财政厅(机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电商项目...2021-12-24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通知(2023)2022-07-05诚信务实公开透明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通知(2021)2021-04-02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通知(2020)2020-02-11廉洁采购公平竞争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通知(2019)2018-08-171供网上商城政采贷苏采云框架协议政采协会1.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1.3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CA锁”的使用:供应商须办理有效的CA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才可参与全流程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CA锁全省通用。办理方式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3.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也可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中心”专栏进行下载。4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制作及提交:将后缀名为“.kedt”的磋商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 --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5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1.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1.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1.2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1.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质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解密时间开始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平台运行无故障;开标、评标及交互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发生故障、CA锁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而导致出现不稳定、中断、失效、超时等情况,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5在评审结束前,各供应商应当随时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并按照磋商小组澄清、报价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且承担未及时作出响应的一切后果。参与远程交互的应当为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作出响应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2.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采购活动开始时间:详见磋商公告2.2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评审结束后5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尹家农 质疑受理人:吴 军 联系电话:13901532133联系地址:宜城街道溪西路二号市体育中心体育场7号门邮政编码:214200传真电话:0510-879665115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戴先生,0510-87956067 凌女士,0510-87955620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25号邮政编码:2142005联系方式“苏采云”客服供应商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联系电话:0519-867228015联系方式财政监管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报价竞争,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同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2磋商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仅适用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若自然人报价即指自然人本人。2.3“供应商(电子签章)”是指供应商的公章,自然人报价即指自然人私章。2.4“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服务及相关产品。2.5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编入响应文件中。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是指小型、微型企业。3.1.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不予报价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价格扣除比例详见“第一章报价邀请函”),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1.3中小企业依据《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及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相关文件规定。4.报价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一切费用。4.2本次采购,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所有供应商不收取服务费用。5.保密要求5.1采购各方当事人,对采购活动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6.1供应商可登录“苏采云”系统或在“江苏政府采购”、“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6.2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及其附件,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联系解决。6.3磋商文件如与竞争性磋商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磋商文件为准。6.4相关网站公告、公示信息如有不一致的,以“江苏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7、磋商文件的解释7.1本磋商文件和“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和“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其他部分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解释。8、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8.1采购人或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并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请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采购活动开始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对应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报价表2.资格条件1.资格声明函: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2:供应商为本项目被授权代表在近十二个月内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8.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供应商企业信息已录入以上网站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企业信息未录入以上网站的,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作出的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为准)注: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承诺;以上“近十二个月”是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近十二个月(不含报价当月)。3.符合条件1.明细报价表2.响应函3.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4.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及服务方案(格式自拟)5.项目人员配置清单4.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上述(2)和(3)内容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并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编入响应文件中,否则报价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如上述“(2)资格条件”第③、⑥、⑦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10、报价10.1所有采购活动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10.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0.3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10.4每种服务及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响应文件的制作11.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11.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3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相关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偏离的情况,如未明确作出偏离情况的说明,则视同供应商承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11.4不因响应文件的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而否决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供应商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可以以电子照片、截图等其他方式提供,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论以何种方式提供的证明材料,彩色、黑白均认可,但必须保证证明材料的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1.5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加盖的电子公章,均视为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同意或授权。12、电子响应文件12.1供应商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苏采云”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具体流程如下:将后缀名为“.kedt”的磋商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12.2截止时间以后传输的响应文件,“苏采云”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2.3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供应商不能对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12.4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线上、线下)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采购代理不承担责任。13、响应文件的拒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4、响应文件的真实性14.1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应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4.2如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磋商小组视情况或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中某材料的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数量等相关要求,予以提供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如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以上要求予以提供的,将视同该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无该材料的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则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该材料上未实质性响应(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1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5.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6、响应文件的退还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18、无效报价的确认18.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的或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报价邀请函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3.响应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供应商拒绝修正的;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属于报价邀请函“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的;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10.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1.提供虚假材料(含虚假承诺)的;12.响应文件内容不全、自相矛盾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3.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联合体报价、成交后分包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成交后分包。五、采购活动20、采购活动20.1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在“苏采云开标大厅”召开开标大会。供应商应当在报价前做好充分准备,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20.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解密时间开始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平台运行无故障。21、磋商程序21.1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21.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21.2.1按照本须知“9、响应文件的组成”中“(3)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1.2.2信用查询。①查询时间:磋商小组将在评审环节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②不良信用记录指: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查询及记录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磋商小组现场实时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若在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不到供应商企业信息的,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为准。21.2.3实质性要求指:本磋商文件中“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部分及其他“须(必须)”或“应(应当)”等文字说明的相关要求。2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1.4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答复相关信息。如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供应商未及时在系统中填报并确认最后报价,视为放弃磋商资格、退出磋商,其报价无效。21.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其报价无效。21.9评审方法和标准。21.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分后得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作为成交候选人排序,编写评审报告。若最终得分相同,按最后原始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最终得分且最后原始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确定排序。除了算术修正(21.9.2)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价格进行任何调整,根据调整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21.10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宣读磋商小组初步评审意见。22、确定成交供应商22.1评审结束后,采购人依照法律规定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2.2成交结果确认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3、采购终止23.1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磋商保证金2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七、签订合同25、签订合同25.1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施工现场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一旦成交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导致报价成本的变化,成交价格将不会得到调整。25.2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合同进行公告,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备案。成交供应商如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财政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及财政部门可延期签订合同。25.3签订合同书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为依据。25.4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宜兴市财政局交纳形式转账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交纳形式转账账 号3202230011010081200086交纳形式转账退还时间退还时间:2027年1月31日履行服务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5.5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并向采购人书面申明放弃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财政监管部门将视情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的,参照前款进行处理。25.6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26.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宜兴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宜兴市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宜财采〔2022〕11号)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在苏采云平台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26.2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八、报价行为及报价产品27、报价行为及报价产品:1.供应商的行为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2.提供的服务及产品、产品安装(施工)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要求。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供应商成交后,在供货期内如遇产品平滑(自然)升级,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平滑升级商品不补差价(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4.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出具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均应在有效期限内,即有效期限应覆盖响应文件评审当日。九、验收28、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和磋商文件的规定以及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相关承诺,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并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十、质疑处理29、询问29.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也可以向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30、质疑30.1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质疑”相关内容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30.2质疑答复责任主体: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采购程序及流程操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也可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30.3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质疑函(仅限于原件)的,被质疑人将不予受理。30.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被记入江苏省和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31、投诉3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磋商文件第一章报价邀请函中的财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本项目为宜兴市体育中心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一、服务要求本次服务具体要求如下,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服务,不得有负偏离:项目基本情况:宜兴市体育中心位于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溪西路2号,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包括一座二万人体育场(含标准足球场)、一片八人制足球场和健身步道、六面灯光篮球场以及体育场外围环道、广场等。自2004年建成以来,宜兴市体育中心成为了宜兴城市景观的新亮点、大型体育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和全民健身的重要窗口,全年对外开放。一流的体育中心就必须提供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服务需要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鉴于宜兴市体育中心特殊的开放特点,采购人需要引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派驻项目经理1名,秩序维护员不少于6人(其中包括一名消控值班人员),采用三班二运转,提供24小时不间断门岗和外围巡防,确保体育中心安全;派驻保洁员不少于4人,定时打扫,确保中心环境整洁。本次采购的物业管理内容:(1)环境卫生保洁服务;(2)治安秩序维护管理;(3)消防、监控设施日常巡检、维保;(4)日常水电设备管理维修。其他情况说明:消防、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成交供应商应与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签订维保合同进行专项服务,其维保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维修材料、更换设备配件等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承担)。(一)保洁管理服务具体要求如下:1.保洁区域及要求:(1)体育场:在不影响活动秩序的前提下,负责保证体育场区域(含少体校用房外公共区域、出租户用房公共区域)的整洁卫生。主要包括7号门体育中心办公区域、2号门大厅及通道、卫生间、会议室、贵宾室、公共区域和相关设备设施的保洁;负责体育场内场地面、足球场草坪、墙面、窗户的卫生保洁;负责体育场外围绿地、幕墙玻璃的卫生保洁;负责1—8号门出入口及门外区域卫生;出租户门前外围的卫生保洁。每天用干净毛巾擦拭窗台、窗门、窗户玻璃、家具等;每天巡回清扫室内外走廊、地面等,并拖干净;1个月对体育场内场进行一次大扫除;1个季度擦洗一次体育场所有幕墙玻璃;半年清洁1次体育场看台;下雨、刮风后要及时清扫地面、擦干净窗户,保持环境整洁。(2)八人制足球场和健身步道:负责保证该区域的整洁卫生。主要包括:八人制足球场场地和健身步道地面、围网、座椅的卫生保洁;负责周边道路、绿地内的卫生保洁。(3)体育场外围环道和广场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地面1次,随时随地捡拾垃圾,保证地面整洁;每天捡拾绿化带内的垃圾和废弃物,目视干净;1个月对相关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大风、雨雪天气后要及时清扫,保证地面无垃圾、积水和积雪,保证环境整洁、行人及顾客安全。2.服务标准:(1)体育场室内卫生标准①室内地面:每天至少清扫1次,并用拖把擦拭,保证干净,无垃圾、无积尘、无水迹;地砖每季度进行专业清洗、保养。②厕所:厕所管理制度上墙,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厕所要巡回保洁,内外地面干燥,做到无纸屑、无果皮(核)、无污水或积水、无粪便、无垃圾及其它废弃物等;厕所墙面洁净、无乱刻乱画;屋顶及周围无尘土、蛛网;厕所要经常清扫,经常喷药消毒,水冲厕所做到无虫蝇、无臭味;污物筐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更换垃圾袋,保持环境整洁;开放期间,应确保厕所内卫生纸、洗手液及擦手纸的正常供应;保持台盆、洗手池干净;放置熏香或喷洒空气清新剂、杀虫剂,无蚊蝇,无异味。③门窗:按要求定期擦拭,保证无积尘,保持玻璃表面无污迹、手印,干净明亮,框架整洁。④平台、天花板:做到无垃圾、无积灰、无蛛网。⑤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并更换垃圾袋。⑥家具:表面整洁,无积尘。⑦消防等设备设施表面整洁,无积尘。⑧地板:按地板保养要求进行清扫、养护。⑨室内广告牌:每天清擦一次,保持表面整洁。如有损坏及时告知采购人。(2)室外公共区域的卫生标准①空地:每天至少清扫1次,随时捡拾垃圾,地面干净,无纸屑,无白色污染,无烟头,无垃圾堆积物,无积水;窨井盖无缺失,无堵塞;道路两边无积泥沙,无杂草延伸;定期对广场、停车场进行清洗。②室外道路地面:每天至少清扫1次,随时捡拾垃圾,定期进行大扫除,保证无堆积物、尘土淤泥、污迹、垃圾,目视干净。定期对主要道路进行清洗。③草坪:定期修剪,每天捡拾垃圾,保证整洁。⑤果皮箱、垃圾箱:每天1次定时清理箱内废弃物,无堆积垃圾,无异味,每月擦拭、清洗并消毒垃圾箱1次。⑥绿化带:随时捡拾垃圾、枯枝败叶、有机废弃物、白色污染物,每周集中清理1次,使其干净、整洁。⑦相关健身设施设备:定期擦拭,表面整洁,无积尘、污垢。发现损坏及时通知采购人维修。⑧定期除四害、消杀。⑧阴井:定期清理,保证目视无污物,无杂草、青苔、污迹等。夏季前进行集中清理,排除下水道泥沙、污物等,确保排水通畅,无堵塞,无内涝。雨天、台风季节要加强公共部位的排水、排污疏通工作,及时清理公共部位的污垢和地面积水。⑨天沟落水(包括钢结构屋面及砼屋面落水):每季度清洁1次,及时排除天沟内的污物,保证排水畅通,无堵塞。台风暴雨前必须对屋面集中检查除污,确保天沟落水畅通。3.工作时间要求每周一至周日,保洁时间为6:00——21:00,国定节假日照常保洁。因体育中心属于公共服务型场所,节假日期间的工作人员的配置不得少于日常配置人数,遇夏季人流高峰、重大活动时与采购人协商后相应的增加工作人员;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期,24小时到场服务。4.其他要求(1)保洁主要工作须在中心开放时间之外进行,但开放时仍要做好卫生巡查保洁工作,确保服务区域内干净整洁。(2)在以下期间和活动内,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作为美化环境和气氛烘托之用:①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和“十一”;②重大或临时性文化展览活动、体育比赛活动的前期、中期、后期,主要场所、接待室、会议室、功能室等的保洁、清理工作;③上级领导视察、其他单位来中心参观考察、创建卫生单位等,要求加强卫生保洁工作。(3)垃圾清运①每天7:30之前完成区域内垃圾清运任务。②)垃圾清运过程中无泄漏,不造成二次污染。③所有垃圾桶每天清运一次,做到日产日清。④落叶季节、大型活动后,垃圾和垃圾桶要随时清运和清理。⑤雨天、台风季节要加强排水、排污疏通,及时清理污垢和地面积水。⑥寒冷和冰雪季节,应采取措施做好路面防冻防滑工作,特别是人员通行道路,应及时清除冰雪、积水。⑦化粪池一年清理一次。(4)卫生保洁用具、设备等应及时清洁整理,按指定区域堆放。(5)保洁人员必须衣冠整洁,穿戴工作服装上岗,胸佩工作卡。(6)保洁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中心各场馆的规章制度,违者依法追究。(7)保洁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接受采购人专业指导,了解宜兴市体育中心整体布局以及保洁要求。派驻人员应服从本中心管理和指导,若不服从,成交供应商应在三天工作时间内调换人员。特别是有明确保护规定的设备和物品,保洁工作应在采购人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8)采购人与保洁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保洁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成交供应商和保洁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负,与采购人无关。(9)采购人委派专人1名负责对成交供应商日常卫生保洁工作的监管、协调、考核。成交供应商应固定1名保洁主管与采购人保持联系。保洁主管应每周向采购人进行情况汇报,并对采购人提出的相关建议进行及时整改。5.其他说明(1)采购人负责提供保洁员值班用房,以便保洁员换装、存放保洁工具等。(2)服务区域内保洁员所用保洁工具(如拖把、扫帚、抹布、洁厕工具等)和保洁低值易耗品(如垃圾袋、清洁剂、洗衣粉、厕纸、擦手纸、洗手液、洁厕液、空气清新剂、熏香、地板蜡等)由成交供应商提供。(3)成交供应商派驻的保洁员应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的安排。因事、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配补充,并提前汇报采购人,同时采购人不再承担此费用。(二)治安秩序维护员服务具体要求如下:1.秩序维护员工作要求:派驻不少于6名秩序维护员,24小时不间断门岗、外围巡防值勤,保障宜兴市体育中心所属区域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开放秩序和公共秩序,保证体育中心员工、健身客户、群众的财产、人身及消防安全。门岗、外围巡防采用三班二运转,保证体育场7号门以及所属区域(包括消控室)2人同时值勤、巡防,每班8小时换班。协助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2.秩序维护员工作标准:(1)秩序维护员上岗执勤,必须身着统一的专用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服装、标志符号和证件的设计、制作和供应,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2)门岗值勤:体育场7号门门岗必须保证有2人在岗,轮流立岗,8小时换岗,遇有领导视察或参观要适时敬礼;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从事破坏活动,保证管辖区内财产、人身安全;认真做好各类台账记录,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严禁脱岗办私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按中心要求开关场馆大门,闭馆时间关闭公共区域的水电开关;当班时要密切注意场馆内外的动向,如遇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先处置并立刻上报或报警,其他秩序维护员应马上到场协调解决;认真值勤,严格把关,保证场馆秩序井然,车辆停放有序,健身顾客进出通道安全畅通;及时制止场内吸烟等不良行为,使顾客文明、安全、有序健身;外来人员进入场内要加以盘查,接待来客态度要热情、大方,体育中心办公区域门岗接待来访人员应先询问后联系再填会客单进入,出门须凭受访人签过字的会客单放行,严禁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并确保办公区域安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确保中控室、保安室、门岗区域清洁卫生;报刊、报纸、信函、邮件要及时送达,严禁秩序维护员私自截留,不得私用或损坏保安室物品;体育中心安排的需协助的其它工作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落实。(3)外围巡逻:认真巡查中心外围公共区域,做到24小时不间断巡查,每小时按规定线路巡查体育场外围公共区域、八人制足球场一次。及时发现并处置车辆乱停乱放、违章搭建、非法集会、恶意破坏、出租户擅自装修、污染环境、私自设摊、违规广告、中心未同意举办的各类活动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必要时报警。(4)物品检查:按中心规定查验物品进出门岗手续。进出物品必须认真检查,必须验收各场馆负责人签发的有效进出门证明,凡没有物品出门证明(或中心领导批准)的一律禁止其携带出各场馆。体育中心财物不得让员工或其他人员随意带出场馆,若因秩序维护工作失职造成的财产损失,当值秩序维护员及成交供应商单位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5)夜间值班:体育场闭馆后,秩序维护员应定人定岗巡查场内部区域,对场内各个部位、角落进行彻底、仔细地清场检查,清除各类可疑物品、易燃易爆品和无关人员,保证无闲杂人员和可疑人员躲藏场内,不留安全隐患。秩序维护员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应不间断巡查场内部设备设施,确保体育场夜间安全无事故。(6)夜间巡更:秩序维护人员在体育场区域外巡更,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和巡更路线、巡更点进行巡防,及时处置各类违法违纪事件,必要时报警处置。当接到监控室报警指令后,立即赶赴报警点进行查看并处置。主管要每天检查巡更考勤记录,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夜间巡更质量。(7)请假:准时交接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必须先向所在公司请假,待中心批准后才示作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8)交通、车辆管理: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维持中心良好的交通停车秩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发现车辆未上锁及乱停乱放进行纠正,发现盗窃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9)消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消防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由持有消防培训合格证的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在秩序维护员中建立1支消防应急队伍,定期进行消防训练,每年组织消防演练1次,保证所有物业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悉各场馆内所有消防设施器材,懂得防火、灭火知识,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扑救火灾,每日检查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无损,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制定应急预案,能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10)消控监控值勤:消控、监控设施应保持24小时开通,并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保证对各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录像及协助布警。监控室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派专人赶到现场进行前期处理。值班人员必须由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专人担任,持证上岗,能熟练操作消控室专用设备。(11)突发事件处理:按照要求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预案内容在物业办公室、监控室、机房等处张榜悬挂。在各场馆固定位置悬挂疏散示意图及引路标志。当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危害公共突发事件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确保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对待来访人员做到耐心讲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处置。(12)其它工作:必要时承担举办体育比赛、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庆典活动、展览等安全秩序维护工作及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遵守宜兴市体育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及确保以上活动安全无事故。秩序维护主管应每周向采购人进行情况汇报,并对采购人提出的相关建议进行及时整改。(三)消防、监控设施日常巡检、维护服务要求。消防巡检、维护工作内容及服务标准:包括:消防自动报警联动系统、湿式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通讯事故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移动灭火器材等(1)定期对消防、监控主机及各消防、监控点的设备进行巡查,确保运行无故障;(2)定期对室内外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泵等设备进行检查,是否有埋压或损坏和失效等情况;(3)定期对室内喷淋头、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其他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是否有遮挡或损坏等情况;(4)每月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是否有压力不足或缺少等情况;(5)定期对各排烟通风口、消防通道进行检查,是否有遮挡或堵塞,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有损坏或缺少等情况;(6)定期对应急电源的主、备电情况进行检查;(7)消防泵:启动检查每月一次并记录,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8)消防栓:每半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每年保养一次,表面无生锈现象,颜色一致;阀杆每半年加注润滑油,启动灵活运行正常,每半年放水检查;(9)火警、报警、探测器功能:功能正常;(10)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完好无缺,无霉变;(11)灭火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更新或充压;(12)遇赛事活动应派专业维保人员进行现场保障。维护质量和标准:按国家消防设计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检查、维修、调试、开通。出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整个消防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下的正常工作。监控巡检、维护:确保监控探头无积尘、监控画面清晰、监控设备无故障并按照要求保存规定时间(四)日常水电设备管理维修。供电系统:1、服务内容:对区域内的电气管线、电线电缆、电源开关、动力插座等低压用电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保持设施正常运行。对出租户的用电进行有效的监督。2、服务质量标准:(1)负责各类照明灯具、泛光照明系统、供用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修理。(2)保证整个区域的供电安全。保证正常供电、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3)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应急供电系统运行正常。(4)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积极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给排水系统:1、服务内容:对物业管理区域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室内外排水管等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保持正常运行。对出租户的用水进行有效的监督。2、服务质量标准:(1)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监察和维护。(2)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3)每月清扫一次排水明沟,每半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一次,每年对地下管井清理一次。(五)人员素质要求(1)项目经理:1名,在岗符合国家法定年龄。(2)保洁员:派驻人数不少于4人,女性为主,要求男性不少于1人,年龄55周岁以下,体检合格。(3)秩序维护员:派驻人数不少于6人,男性不少于4人,男性身高1.70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经培训取得保安上岗证;体检合格。其中,1名消控室值班员必须持有消控上岗证。(4)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的服务礼仪。所有人员年龄要求均为实足年龄,项目经理的年龄以身份证上出生日期至报价截止时间计算;其他人员以身份证上出生日期至项目管理团队组建后报采购人审核备案时的时间计算。(5)成交供应商所有委派人员必须衣冠整洁,穿戴工作服装上岗,胸佩工作卡,秩序维护员必须配备通信联络工具。(6)成交供应商和委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中心各场馆的规章制度,违者依法追究。(7)成交供应商所有委派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接受本中心专业指导和管理,了解宜兴市体育中心整体布局以及保洁、秩序维护要求。派驻人员应服从本中心管理和指导,若不服从,成交供应商应在三天工作时间内调换人员。特别是有明确保护规定的设备和物品,保洁工作应在本中心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8)采购人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成交供应商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负,与本中心无关。(六)其他说明1.采购人提供项目主管办公用房和通讯电话线路,但电话费由成交供应商人自理。2.秩序维护员使用对讲通讯、值勤、巡更等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并做到每位当班秩序维护员配备对讲机等通话设施。3.物业管理中所需的保洁工具和低值易耗品(如垃圾袋、清洁剂、洗衣粉、厕纸、擦手纸、洗手液、洁厕液、空气清新剂、熏香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4.成交供应商派驻的秩序维护员、保洁队员应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的安排。因事、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配补充,并提前汇报采购人,同时采购人不再承担此费用。5.采购人负责提供秩序维护员、保洁员值班处,以便利日常工作及安放工具。(七)价格与支付:主要费用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保费、员工其他费用(含服装费、就餐费、高温费、国假加班费、住宿费等);行政办公费、物业公司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法定税费等项目管理涉及的所有费用。中心举办大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会展活动等需增加秩序维护、保洁服务人数,费用另行结算,秩序维护人员单价按100元/人/天(8小时)计算,保洁人员按80元/人/天(8小时)计算。(八)质量与检验:(1)验收标准:按《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考核细则》(详见附一)、《秩序维护员服务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二)、《保洁服务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三)要求、本采购文件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2)成交供应商需接受采购人在服务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和考核。(九)成交供应商职责:(1)成交供应商派驻采购人执行安保任务的秩序维护员是经过成交供应商岗位培训、政审合格并持证上岗的人员,这些人员的行为规范必须同时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的规章制度;(2)成交供应商派驻的当班秩序维护员、保洁人数不得低于采购人规定的最低下限;(3)成交供应商应每月向采购人递交每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并听取采购人对相关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予以整改落实。(4)成交供应商对派驻的秩序维护员、保洁人员应时刻管理、教育、集训,以提高其队伍素质而适应采购人工作的需要。成交供应商要不定期协助采购人实施“四防”检查,经常调查、了解、检查值班情况。成交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对不称职或玩忽职守的秩序维护员、保洁人员可随时要求更换和调整,或进行处理或诉之于法;(5)坚决禁止秩序维护员、保洁人员进行破坏、偷盗等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十)相关责任:(1)采购人违反合同的约定,使成交供应商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成交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成交供应商经济损失的,采购人给予成交供应商经济赔偿。(2)发生安全问题、人员实际到岗数量不足、持证上岗不到位、人员脱岗、监守自盗、吃拿卡要、恶意浪费耗材、严重浪费能源、媒体或网络曝光等重大问题,采购人可视实际情况发出整改通知单,并扣当月物业服务费的(1%—5%)。(3)成交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赔偿。对成交供应商出现严重未达约定管理目标,采购人出具书面整改通知,经成交供应商核实,扣除当月费用的5%;每月超过二张书面整改通知,扣除当月费用的10%;每季度超过四张书面整改通知,扣除全年项目费用的5%;连续二季度超过四张书面整改通知,采购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损失。附一:附一: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考核细则为了确保宜兴市体育中心规范、优质、高效的运作,强化对成交供应商物业公司服务的考核,促使其加强员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现制订如下考核细则:1、考核分秩序维护员服务(具体见附二)和保洁服务(具体见附三)两个单项考核,每个考核单项总分值100分,每月逐项进行考核,酌情扣分。月度考核分=(秩序维护员服务考核分+保洁服务考核分)/22、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月度考核分数达98分以上为合格,全额支付服务费用。3、考核得分低于98分,采购人按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扣发成交供应商服务费用,采购人支付的服务费用=合同金额×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秩序维护员服务考核分+保洁服务考核分)/200,成交供应商要对违反条规的员工作相应的处理并通报采购人。4、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如有制止犯罪等出色表现,采购人酌情加分,进行奖励。5、如有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屡有违规行为,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管理及相关服务人员。6、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赔偿。对成交供应商出现严重未达约定管理目标,采购人出具书面整改通知,经成交供应商核实,扣除当月费用的5%;每月超过二张书面整改通知,扣除当月费用的10%;每季度超过四张书面整改通知,扣除全年项目费用的5%;连续二季度超过四张书面整改通知,采购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并可按响应人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响应单位按原成交供应商价承接本项目的服务管理。附二:附二:秩序维护员服务考核办法(总分100分)序号工作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分1值勤时规范统一着装,警容风纪严整。1人次违规扣0.1分2各场馆门岗确保2人在岗,轮流立岗,适时敬礼,不得擅离职守、串岗。1人次脱岗扣0.2分3值班时不准吸烟、吃零食、看杂志、听音乐。不准在值班室会客,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1人违规扣0.1分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勤记录。1天无记录扣0.1分5保持门岗、值班室、中控室及值勤区域环境整洁。1次违规扣0.1分6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让推销人员进入中心推销物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办公区域。1次违规扣0.1分7监控设施应按时开启(除特殊情况经经理同意后除外)。1次违规扣0.2分8在值勤中发现案情应及时处理。1次违规扣0.1分9值勤中对顾客要言行文明,严禁态度粗暴。1次违规扣0.2分10主管每月向采购人提交工作计划,每周向采购人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整改采购人提出的相关建议。1次整改不到位扣0.2分11中心内车辆停放管理到位。1次违规扣0.2分12发生偷盗现象要积极进行抓捕。1次违规扣0.5分13中心区域内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未予以及时制止。1次违规扣0.2分14不得酒后上岗和岗上喝酒。1人次违规扣0.2分15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及时处置火灾等突发事件。1次违规扣0.2分16私自截留中心(顾客)物品、将公物据为己有或擅自将废弃物资拿出中心。1人次违规扣0.2分17未尽门岗物品进出检查职责,造成各场馆财产损失1次违规扣0.2分18夜间值班清场巡查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1次违规扣0.2分19中控室24小时值守,发现问题及时与巡查人员联系,及时处置。1人次违规扣0.2分20严禁以工作或其他名义向采购人或顾客索要财物。1人次违规扣0.2分21未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24小时全天候外围巡查1人次违规扣0.2分22未及时发现并处置车辆乱停乱放、违章搭建、非法集会、恶意破坏、出租户擅自装修、污染环境、私自设摊、违规广告、中心未同意举办的各类活动等问题。1次违规扣0.2分23秩序维护员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1人不达标扣0.5分24如有当场发现偷盗情况并捉住窃贼、及时发现打架斗殴情况及时制止、大型活动配合效果好等优异表现酌情奖励加分25如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没有及时排除1次扣0.5分26如水电设备出现故障没有及时排除1次扣0.5分附三:附三:保洁服务考核办法(总分100分)序号室内公共区域工作标准考核标准考核分1地面无垃圾,无明显灰尘、污迹、水迹。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2厅道地砖每季度进行专业清洗、保养。有一处不到位扣0.2分3墙面无积灰,蜘蛛网。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4各类消防器材呈本色,无明显灰尘、污迹水迹。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5厕所地面无垃圾、积水、污迹、堵塞等现象,保持地面干燥。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6厕所镜面、台盆、小便斗、座便器、水箱、垃圾筒、水龙头、座便间隔板目测无明显污迹。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7厕所墙面清洁,无乱涂乱画。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8厕所内污物筐日产日清,及时更换垃圾袋,保持环境整洁。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9开放期间,应确保厕所内卫生纸、洗手液及擦手纸的正常供应。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10卫生间放置熏香或喷洒空气清新剂、杀虫剂,无蚊蝇,无异味。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11及时清理垃圾桶并更换垃圾袋,垃圾桶外表洁净,无异味。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12门窗按要求定期擦拭,保证无积尘,保持3米以下玻璃表面无污迹、手印,干净明亮,框架整洁。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13平台、天花板做到无垃圾、无积灰、无蛛网。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14贵宾室、功能用房等内部家具表面整洁,无积尘。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15馆内各类宣传牌、告示牌、导向牌、标识牌、广告牌无积尘。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16外围责任区域每天至少清扫1次,随时捡拾垃圾,地面干净,无纸屑,无白色污染,无烟头,无垃圾堆积物,无积水;窨井盖无缺失,无堵塞;道路无垃圾,两边无积泥沙,无杂草延伸;定期对道路、广场、停车场进行清洗。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17责任区域内绿化带、绿地、草坪随时捡拾垃圾、枯枝败叶、有机废弃物、白色污染物,无明显垃圾、落叶杂草。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18定时清理果皮箱、垃圾箱内废弃物,无堆积垃圾,无异味,每月擦拭、清洗并消毒垃圾箱1次。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19定期擦拭相关健身设施设备,做到表面整洁,无积尘、污垢。发现损坏及时通知采购人维修。有一处不到位扣0.1分20定期除四害、消杀。有一处不到位扣0.1分21定期清理阴井、下水道,确保排水通畅,无堵塞,无内涝。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22天沟落水(包括钢构屋面及砼屋面落水)每年清洗2次,及时排除天沟内的污物。少一次扣0.2分23定期对体育馆内场、观众看台座位进行集中清洁,保持整洁。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24体育场馆外墙3米以下玻璃每月清洁一次。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25游泳馆男女淋浴房每天冲洗地垫、清除地面污物,保持整洁。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26每天对泳池休闲区进行不间断清洁,做到地面无积水。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27各功能房做到器具摆放整齐。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28工作期间着装统一规范。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29卫生保洁用具、设备等应及时清洁整理,按指定区域堆放。有一处不达标扣0.1分30清洁工作时发现设施缺陷、损坏必须及时汇报。一人次不达标扣0.2分31工作期间不会客、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人次不达标扣0.2分32保洁员配置符合要求一人次不达标扣0.5分33经查实,将公物据为已有或擅自将废弃物资拿出中心。一人次违规扣0.5分34主管每月向采购人提交工作计划,每周向采购人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整改采购人提出的相关建议。1次整改不到位扣0.2分35如处置突发事件效果好、大型活动配合好等优异表现酌情奖励加分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2024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2、服务地点:宜兴市体育中心(宜城街道溪西路二号)。3、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从2024年2月1日之日起每月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具体验收办法详见《宜兴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宜财采〔2023〕3号)。4、付款步骤:1)具体步骤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余款按月支付,每月通过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2)付款要求(1)采购人将根据月度考核检查情况调整每月实际支付金额,实际总金额可能与合同价有差异。考核分在98分以上,采购人全额支付合同金额。考核分低于98分,采购人支付的服务费用=合同金额×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详见附件一)。(2)付款时成交供应商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发票,发票背面书写成交供应商帐户,正面备注合同号,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3)采购人支付上述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成交供应商付给,与采购人无关。(4)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因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员工人数发生数量变动等实际情况,经采购人同意,根据相关变化,扣减(增加)相应的费用。(5)成交供应商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工资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若因劳资等问题产生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6)由于政策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社保调整、市场因素变化导致的成本上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7)如因成交供应商供应商人员工作失职、疏漏、擅离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等原因造成的采购人或其他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则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三、实质性要求本章有关服务与商务条款的要求为基准要求,如供应商不能完全符合此基准要求,可高于此基准要求进行报价,采购人将不接受低于该基准要求(负偏离)的报价,供应商需对此基准要求作实质性响应。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分项目(总分100分)技术商务部分80分价格部分20分二、评审内容:1、技术商务部分评审内容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主观评审因素1整体服务方案12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1、项目整体实施计划及实施目标方案。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善,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2、人员配置分工及人员管理架构方案。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善,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3、日常对接和综合协调解决措施。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善,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4、项目档案管理措施。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善,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主观评审因素2秩序维护方案9分1、项目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及治安巡逻。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善,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2、秩序员日常管理及考核标准、奖罚淘汰措施。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善,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3、针对群体性事件、火警、盗警等应急情况处理预案。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善,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主观评审因素3保洁服务方案9分1、项目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方案。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善,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2、保洁员日常管理及考核标准、奖罚淘汰措施。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善,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3、针对排水排污管网阻塞、台风、雨季等应急情况处理预案。方案完善,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较完善,内容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客观评审因素1企业信用9分1、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得2分;客观评审因素1企业信用9分2、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得2分;客观评审因素1企业信用9分3、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得2分;客观评审因素1企业信用9分4、具备有效期内的GB/T31950-2015系列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得3分;客观评审因素1企业信用9分注:以上所有证书认证范围须涵盖物业管理,否则不得分。客观评审因素2综合能力5分由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信用等级评价中:(1)供应商获得A级及以上评价的,连续三年的得5分,连续二年的得4,一年的得3分,最高得5分;(2)获得过B级评价的,得2分,最高得2分;(3)获得过C级评价的,得1分,最高得1分。(1)(2)(3)不重复得分,取最高分。客观评审因素3人员配备15分1、项目经理:(6分)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②具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证书;③具有5周年及以上物业管理类项目工作经验且采购人评价满意。满足以上1个条件的得2分,最多得6分。2、安保主管(3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最多得3分。3、监控人员(3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4、保洁主管(3分)具有高级及以上有害生物防制员资格证书的,得3分;最多得3分。(以上1—4所有人员配备都应提供供应商或其分公司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客观评审因素4企业荣誉5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行政主管部门发文或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类荣誉的,提供1个得5分;供应商获得过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类荣誉的,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客观评审因素5类似业绩16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非住宅项目物业管理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提供8个,本项最高得16分。2、价格部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1价格部分2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注:因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磋商报价。备注:1、评分过程中如出现小数点后三位,采用四舍五入法,最终保留两位小数;2、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3、成交供应商单位对照综合评分的所有得分,在今后签订合同、项目实施、交付验收直至使用时发现有作假情况,视为虚假响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终止合同等相应处罚。4、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保证清晰,内容模糊无法确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5、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虚假情况等,将对供应商进行违约处罚,并报监管指定网站公示。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书甲方:宜兴市体育中心乙方: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甲方:宜兴市体育中心乙方:签订地:宜兴市宜城街道西溪路2号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宜兴市体育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甲方愿以总价款人民币元(¥)向乙方购买物业管理服务,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一、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合同书及所附条款;(2)成交通知书;(3)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4)乙方在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三、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上述合格的服务和设备。四、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逐项进行验收,在确认服务符合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填写项目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五、供应商服务完毕凭正式发票和验收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步骤和方法与甲方结算采购资金。六、采购人为本合同的备案单位。七、本合同一式叁份,供需双方各持壹份,报送财政监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0510-8176798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住所:住所: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合同条款合同编号:甲方:宜兴市体育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成交的物业服务和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一、合同标的(一)甲方将宜兴市体育中心(宜兴市宜城街道溪西路2号)委托乙方实行保安、保洁、消防维保、水电设备日常维修物业管理服务。1、项目基本情况:(1)坐落位置:宜兴市宜城街道溪西路2号;(2)占地面积: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3)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4)物业类型:公共体育场所2、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管理期限:年月日----年月日。合同期满,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二、下列关于该项目磋商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磋商文件及其附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表;(3)物业管理费用测算明细;(4)服务响应及偏离表;(5)成交通知书;(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7)乙方在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件内容。三、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4、审定乙方撰写的物业管理制度;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6、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7、审定乙方提出的保安保洁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及财务预决算;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一间管理用房和若干工作人员更衣间(产权属甲方);9、提供乙方进行保安保洁管理服务所必须的水、电供应;10、乙方派出人员发生严重扰乱甲方的工作秩序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上报财政监管部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11、乙方如发生经营状况恶化、丧失信誉或其它影响其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事项,甲方有权上报财政监管部门,解除合同。12、乙方人员发生重大过失,造成重大影响,经查实,除赔偿有关损失外,甲方有权上报财政监管部门,终止合同。13、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等工作目标;2、定期向甲方汇报物业管理服务开展情况及公布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3、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质的人员履行本合同;4、乙方为其聘用员工的直接责任人,独立承担劳动法律责任;5、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6、乙方应保护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员工缴纳社保,不得拖欠和克扣聘用人员的工资;7、乙方应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员工使用,并为员工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乙方员工生产中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8、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对甲方设施、设备等或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9、由于乙方管理不当、违规操作、保卫不力、没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发生设备设施遭到破坏、损坏或被盗,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0、乙方工作人员除应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外,还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人数到岗,并做到员工持证上岗,注重员工形象和岗位操作规范;乙方应加强夜间值守值班并派主管人员负责夜间值班管理;11、乙方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正当利益;12、建立、保存物业管理账目,及时向甲方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13、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14、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物业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在48小时内调整到位;15、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开办物品、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对移交资产进行查验,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并在保证物品到位、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办理交接手续;16、若因乙方工作失职遭到政府职能部门处罚,乙方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17、协助甲方做好活动期间的保安、保洁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增加保安、保洁人员,单价按标书规定执行。18、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19、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四、质量与检验:1、甲方制定考核办法,成立考核小组每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按《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评结果与物业服务费挂钩。考核分在98分以上,甲方全额支付合同金额。考核分低于98分,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合同金额×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发生安全问题、人员实际到岗数量不足、持证上岗不到位、人员脱岗、监守自盗、吃拿卡要、恶意浪费耗材、严重浪费能源、媒体或网络曝光等重大问题,甲方可视实际情况发出整改通知单,并扣当月物业服务费的(1%—5%)。2、乙方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物业管理服务能够接受质量审核,并逐步达到创优评审条件。3、乙方应严格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人员、服务及合格设施、设备,人员均应按国家规定、标书要求培训合格,持证上岗。4、乙方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及服务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改正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5、服务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资格证书、到岗情况、相关资料等完整无误、符合要求。6、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承诺及相关补充文件、业主制定的物业管理考核细则。7、其他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按宜兴市有关标准执行。8、验收时间:年月。五、提供服务条件:1、提供服务日期: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于月日开始提供物业服务,在此前五日应提前进场办理物业交接手续。2、提供服务前,乙方必须提供下列材料给业主备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服务。相关服务人员详细信息一览表;政审合格材料、上岗证书;设施设备情况一览表;日常管理方案、应急预案;业主认为乙方必须提供的其它材料。3、服务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溪西路2号市体育中心。六、进场及提供服务时间:年月日七、价格及支付:1、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壹年)为人民币¥元(大写:)。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2、付款方式: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宜兴市政府的相关规定,采购单位必须将本次采购资金划入市财政“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甲方按质量考评要求,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质量考核,考评结果与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合同履行相挂钩。每月通过验收合格后5日内凭乙方发票和验收单,经政府财政部门审批完成后付款汇入乙方开户银行。3、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服务人员的薪金、社保、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4、确因甲方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乙方必须执行,费用按标书单价和服务时间支付。如:大型活动安排服务人员临时加班等。5、乙方如无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在三年合同期满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逾期进驻,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每日按逾期进驻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乙方逾期进驻超过15天以上的视为乙方不履行合同。2、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具体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3、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违反本合同第三、四、五、六条的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对乙方出现严重未达约定管理目标,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扣除当月费用的5%;每月超过二张书面整改通知,扣除当月费用的10%;每季度超过四张书面整改通知,扣除全年项目费用的5%;连续二季度超过四张书面整改通知,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可按响应人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响应单位按原成交价承接本项目的服务管理。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上报财政监管部门,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则乙方的赔偿额应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准。5、除必须由第三方完成的专业或技术性辅助工作外,乙方不得将此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转包、分包或变相分包(含挂靠形式)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上报财政监管部门,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2、乙方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前交至政府采购部门,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先由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协调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则可向需方所在地(宜兴)法院起诉。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等。5、本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前,除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1个月,在此期间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1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6、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原则下协议解决,协商结果必须报见证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采购人:宜兴市体育中心项目名称: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3-0010供应商:年月日(一)磋商报价表:1、磋商报价表(格式):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详见响应文件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 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供应商(电子签章):(二)资格条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宜兴市体育中心:我公司参加贵单位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存在有效期限内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同意监管部门做出的相关决定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电子签章):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1(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宜兴市体育中心、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参与报价、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被授权代表已知晓并接受委托事项,我公司对本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签署、办理、沟通的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供应商(电子签章):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2(格式):被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无不良信用记录: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相关要求符合条件1、明细报价表(格式):明细报价表项目名称: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3-0010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价分项总报价合计(小写)合计(大写)供应商(电子签章):注:1.供应商应当根据“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详细填写明细报价表,须包括本次采购的所有细项,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明细报价表”合计应与“磋商报价表”报价一致。2.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在最终报价基础上):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下列情形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价格扣除比例详见“第一章报价邀请函”),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对其产品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对其产品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同一报价人,上述①、②、③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2、响应函(格式):响应函致宜兴市体育中心、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收到你们JSZC-320282-JZCG-C2023-0010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报价。1.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服务,总报价详见《磋商报价表》。2.我方已对照采购要求,填写了报价服务的偏离情况,详见《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3.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与贵方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4.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按地点,完成服务任务。5.我方愿意根据贵方及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性资料。6.我方认为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我方绝不放弃成交资格。7.我方愿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8.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遵守磋商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9.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10.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1.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没有请填无,不填写视为无。12.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电,请联系:地址邮编传真办公电话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联系人手机号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供应商(电子签章):3、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3-0010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报价内容正偏离/负偏离供应商(电子签章):注:(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相关要求,将自身响应的偏离情况(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详细填入上表,并注明“正偏离/负偏离”;若未填写上表,视为完全响应。(2)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若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请在本表后自行添加。4、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及服务方案(格式自拟):5、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格式):项目人员配置清单项目名称: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3-0010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名称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编号是否驻扎现场12345678910… …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上表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请附在本表之后。3.上述人员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供应商(电子签章):(四)企业报价折扣证明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格式)企业报价折扣证明项目名称:宜兴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C2023-0010序号企业性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类型声明1小微型企业服务的承接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是/不是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承接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是/不是3监狱企业服务的承接商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是/不是供应商(电子签章):注:(1)相关证明材料请附在本表之后,以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准,若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附件1-附件2可自行删除;(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人将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人将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