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河流水生态环境健康调查与评估中标结果公示(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2024)
一、项目编号:SXPX-20231212035
二、项目名称: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河流水生态环境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2号旺都D座4单元26层
3,3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河流水生态环境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
服务类(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内完成
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SL/T793- 2020))
3,3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宝玲(采购人代表)、樊新斌、贺从军、李栋、张治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河流水生态环境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
3.3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
地址:山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九子碑社区环城路东段
联系方式:0917-8323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1707室
联系方式:029-81717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怡、罗杨
电话:029-81717955
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8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终稿-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202312151055.doc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单位名称: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采购项目名称: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PX-20231212035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温馨提示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投标须知,避免因此造成的无效投标。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投标截止时间后,本公司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二、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三、在制作投标文件前,请务必先阅读“投标须知”,采购文件中出现的“不得”、“不允许”、“不接受”、“拒绝”类此词语的条款,是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必须达到(响应)的。四、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中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至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失信行为。五、请各投标人购领取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流程:1.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自行注册并获取供应商用户名及密码。2.填写基本信息,在线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3.供应商填报信息后提交,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4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16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仅供参考)21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27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56第六章投标邀请74第七章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78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第一部分)1.第一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评标委员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10“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为集中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而兴办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详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2)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授权委托5.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投标6.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6.2本章第6.1款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第3.2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联合体牵头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7.采购进口产品7.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7.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的。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招标文件共七章,分两部分。各部分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二部分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六章投标邀请第七章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8.2本章第11.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见招标文件前附表。8.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9.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9.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2投标人应持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或者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的,遵守本章第11.1款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规定。10.偏离10.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0.3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和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0.4本章第10.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本章第8.3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12.投标语言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计量单位13.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价格表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5.投标人基本情况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7.服务承诺8.人员9.业绩技术文件10.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11.实施方案12.项目人员配备13.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14.2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本章第15.1款要求的结构。14.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4.4投标人如有投标优惠,涉及价格的,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即投标报价中己包含价格折扣);涉及商务、技术内容的,应当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中填写。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2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5.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6投标人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16.备选方案16.1除本章第15.3款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16.2本章第15.3款规定接受备选方案投标时:(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标。(3)备选方案应当在开标一览表列出。17.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7.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8.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8.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投标人在服务方案中应当说明项目实施方案、人员配备与管理、财务管理方案等,交付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8.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主要服务方案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8.4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在评标时样品分计零分。未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9.投标保证金19.1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项目预算百分之二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9.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在质疑、投诉、行政复议期间,暂停本项目所有保证金的退还,此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③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19.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本章第20.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0.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签署21.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并标注投标人名称),副本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1.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文件分包制作,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电子文件组成,按以下要求制作、装订、密封:1.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密封包装一袋,副本密封包装一袋;(2)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密封包装一袋,副本密封包装一袋;(3)电子文件(U盘)(包含word版及pdf版)单独密封包装一袋。所有密封袋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行政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22.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2.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2.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另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小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递交的以投标文件正本内开标一览表为准,二者均未提供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文件的递交23.1投标文件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地点。23.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4.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21、22、23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24.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5.串通投标行为25.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无效:(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五、开标和评标26.开标26.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章第23.1项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6.2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本章第15.3款规定的备选方案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26.3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当场提出。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本章第15.3款规定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6.4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如果在现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6.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7.资格性审查27.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7.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8.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9.评标2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询问、质疑、投诉30.中标信息公布30.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本章第8.3款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1.投标人询问、质疑、投诉3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1.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1.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31.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备注:投标单位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1.5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质疑受理电话:029-81717955,联系人:王怡、罗杨,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1707。31.6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2)超过法定质疑期限的;(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31.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31.8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投诉书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自行下载。3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七、合同签订32.中标结果通知32.1在本章第20.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履约担保33.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3.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3.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的除外)。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特殊情形的规定36.特殊情形36.1特殊情形是指: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的情形。37.特殊情形规定37.1符合本章第36.1款情形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在不变更投标人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与这两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37.2符合本章第36.1款情形未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按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1款规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当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1款规定的投标人少于两家(不含两家)时,重新采购。37.3谈判;投标人应按谈判小组的书面通知参加谈判、递交最终报价。37.4竞争性谈判评审标准:(1)按满足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2)评审投标人报价时,按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关于最低评标价法的价格评审的规定评审。九、其他规定38.政策与法规38.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38.2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8.1款规定,获得相应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9.招标代理服务费39.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0.信用担保43.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履约、融资等环节可自愿选择采取信用担保的形式。43.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查询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并办理相关业务。41.其他规定40.1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一、总则1.评标委员会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评标方法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2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不得对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因素给予加分。评标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价格0.152技术0.653商务0.204其他0.00∑(1+2+3+4)=11二、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编写评标报告。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每包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内容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副本复印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或执行期已结束。(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记录为 准,并以截图形式留存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声明评定结果: 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审查评定为不合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序号审查内容合格条件1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有效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报价唯一报价, 并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5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定结果: 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则符合性审查评定为不合格。(3)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应缴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5)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4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投标人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6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4.澄清有关问题4.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2投标人不得对下列内容其进行澄清或补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2)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4.3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投标报价评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所称投标报价为按本章第5.2款规定评价后的投标报价。5.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5.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本章第5.4款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本章第5.2款规定调整价格。综合调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5.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6.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6.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3.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仅供参考)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XXXX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范本(★本合同为样稿,最终由双方协商后确定)采购人(甲方):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全称)供应商(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地点:3.项目内容:(交付的规划方案、服务内容与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等所指明的,或者与本合同所指明的方案、服务内容相一致。)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补充文件;3.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双方承诺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2.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款项。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大写):(¥)。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税(包括增值税)费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五、结算方式:(1)结算单位:由甲方以人民币方式结算。(2)付款方式:。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内完成。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和谅解而单方面延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甲方误期赔偿金。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付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甲方、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付时间或者通过协商加收误期赔偿金。七、人员保障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换项目组人员。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八、服务内容本项目拟开展山阳县水生态环境健康状况调查与评估研究,建立山阳县河流水生态环境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健康评价方法体系以及健康评价监测调查技术方法,实现山阳县河流水系健康问题辨识、原因诊断和对策确定。九、成果交付乙方将最终的工作内容以报告形式交给甲方,其主要组成部分包括1、;2、;3、;4、;5、......。十、售后服务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一)售后服务期:完成全部成果并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二)售后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并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要求,完善项目成果,并协助采购人做好逐级上报审批工作。十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以电话、口头等方式要求乙方提供委托项目进展情况。2、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监督、检查项目,如委托项目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3、委托项目的全部原始资料、中间过渡资料及最终成果所有权属于甲方。4、协助乙方开展项目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工作。5、依约支付委托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工作,确保按期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并通过甲方、监管评审。2、按甲方要求或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保证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3、开展工作前须将项目计划提交甲方备案,项目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项目人员、项目完成时间等内容。4、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或甲方指示处理委托项目。委托范围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5、项目完成后,负责按甲方要求形式将项目全部原始资料、中间过渡资料及最终项目成果在指定期间内提交甲方。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原始资料、中间过渡资料或最终成果复制自留使用或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得为乙方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包、分包给第三人。8、保证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开展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二、验收和评价方式工作完成后,由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和验收,评审和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评审达不到要求的,继续完善至符合要求。1.所验服务及成果最终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或在使用中发现甲方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完善或要求赔付甲方损失。2.若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的,故意或随意夸大服务及递交的成果,本合同解除,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3.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函等技术指标进行逐项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4.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生效。5.验收依据:(a)合同文本;(b)投标文件及澄清函、招标文件;(c)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d)验收清单(注明各成果资料的品名、数量)。十三、违约责任(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会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乙方在委托期间内未完项目评估工作或提交项目评估工作未通过评审、批复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委托总费用的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累计30天(包括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三)乙方在开展项目工作过程中的全部原始资料、中间过渡资料及最终成果不具备真实性、合法性或工作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或甲方指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四)工作过程中或提交项目成果后,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项目原始资料、中间过渡资料或最终成果复制自留使用或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的,乙方应当按照委托总费用的50%承担违约责任。(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履行合同中所知悉的秘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六)乙方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5天内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履行合同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要求提交已履行的工作成果。(七)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无法计算时,每日应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条款可合并适用,合并适用后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也应承担。(八)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并支付甲方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合同,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十四、保密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技术、机密等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漏、发布、或转让第三方。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当地行政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六、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包括:五级以上地震、大风、大雨、大雪。如果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甲乙双方协商顺延工作时限。十七、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八、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十九、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采供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监管部门备案副本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副本壹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甲方:乙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4.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价格表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5.投标人基本情况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7.服务承诺8.人员9.业绩技术文件10.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11.实施方案12.项目人员配备13.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政府采购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单位名称: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采购项目名称: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PX-20231212035投标人:年月日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填写须知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二)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三)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签字的;(四)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基本资格证明文件附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附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证明资料;附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附5、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附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附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第包)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证明资料备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副本复印件)。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016年10月1日之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附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年月日附5、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备注:(1)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附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资质(包括投标人提供各项服务、设备维修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采购单位名称: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采购项目名称: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PX-20231212035投标人:年月日一、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采购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及电子文件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1、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投标人基本情况、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服务承诺、人员、业绩;2、技术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实施方案、项目人员配备、投标人认为应递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1)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废标后,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我方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对于贵方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无异议。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二、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投标价格服务期序号服务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服务期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小写: 大写: 备注:备注:(1)应按照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5条的要求报价。(2)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4.4款、第15.6款、第26.3款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外另有价格折扣的,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招标文件允许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应在“备注”栏中注明。(3)报价包含投标人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单项总价不得超过单项预算,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总预算。(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另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小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递交的以投标文件正本内开标一览表为准,二者均未提供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分项价格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计量单位具体要求说明单价数量合计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政策功能编码备注合计说明:1、本表包含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2、栏目6“中小企业”是指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3、栏目6“监狱企业”及“福利性企业”是指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及“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栏目10“政策功能编码”是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填写一种)。5、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报价调整此表。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采购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备注:1.“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第七章技术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逐条抄写。2.“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指投标人拟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具体商务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如实填写。3.“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偏离”应在说明中做出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人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成立或注册日期:(3)注册号码:(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总额4.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数量:合同金额:5.开立基本账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7.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如不适用,该项不用提供)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不是该类企业则不需提供相关声明,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请提供)说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非监狱企业不提供此函。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请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不提供此函。说明: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2、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七、服务承诺(方案内容包含:全面性、合理性,内容与深度是否达到本项目的要求,后续配合计划的完善度等)八、人员(人员安排合理,职责分工明确)九、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内承担过场地调查、土壤修复、环境修复、评估评价类项目,或水文地质评价类、土壤环境评价类项目,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1.1.附件4: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4.1.2.附件5:业绩汇总表序号合作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元)签订日期12345……备注:①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被拒绝。②该表是对下列附件类似项目情况及案例的汇总表。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采购单位名称: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采购项目名称: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PX-20231212035投标人:年月日十、技术响应与偏离表采购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响应与偏离说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响应与偏离说明备注:1.“招标规格”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第七章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逐条抄写。2.“投标规格”指投标人拟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具体技术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如实填写。3.“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偏离”应在说明中做出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一、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工作任务、技术方案(污染源分析,废渣调查,土壤环境调查,地表水调查,地下水调查)、报告编制所需收集资料及文件的准确性等)十二、项目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置一览表人员类别姓名年龄职务学历职称从事本工作时间类似项目经验情况取得的相关证书(职称证、资格证、学历证等)备注项目负责人主要人员主要人员主要人员主要人员其他人员拟投入总人数 ______________人(拟投入项目人员总数=项目负责人+主要开发人员数+其他人员数)注:1、本表若不能反映全部实际情况,除在备注栏说明外,亦可另行制表说明;2、从事本工作时间为在本岗位的工作年限;3、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类似业绩合同的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三、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第二部分)5.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一章 第1.1款采购项目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 第一章第2.1款采购人名 称: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地 址:山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九子碑社区环城路东段电 话:0917-8323920第一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1707联 系 人:王怡、罗杨电 话:029-81717955第一章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或执行期已结束。(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5.其他说明。 1)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3)2016年10月1日之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4)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需提供原件的资质不接受扫描件,过时不接受任何补充资质。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第一章第6.1款联合体投标(注: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除外)R 不接受□ 接受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3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第一章第9.1款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 2023 年12月14日至 2023 年12月21日第一章第9.2款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一章第10.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第一章第11.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 2024年01月04日(星期四)14 时00分(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一章第15.3款备选方案R 不接受□ 接受第一章第15.4款采购项目预算3350000.00元第一章第17.3款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第一章第18.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服务要求”的要求第一章第19.1款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保证金金额:2、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包号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包号名称。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大明宫支行账 号:102501099417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第一章第20.1款投标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一章第21.1款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资格证明文件壹正贰副,商务、技术壹正贰副,电子文件(U盘Word格式以及PDF格式))壹份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一章第22.3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SXPX-20231212035在2024年01月04日14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第一章第23.1款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1707五、开标和评标第一章第26.2款其他唱标内容服务期七、合同签订第一章第33.1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九、其他规定第一章第36.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财库〔2019〕19号》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第一章第36.1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财库〔2019〕19号》内非标记★符号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 、价格 4%。第一章第36.1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财库〔2019〕18号》内的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4% 。第一章第36.1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为中小微企业,才可享受价格折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进口产品不允报价调整。第一章第36.1款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第一章第36.1款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西安市财政局官网查询。第一章第36.1款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2、附页3。第一章第36.1款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一章第37.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第一章第38.1款所属行业1.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一章第39.1款其他规定无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第二章第1.2.3款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第二章第1.2.3款价格15分1)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5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备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二章第1.2.3款技术(65分)实施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工作任务、技术方案(水文、化学、形态结构、生物完整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调查)、报告编制所需收集资料及文件的准确性等)进行打分:1)投标人的实施计划合理、工作任务全面、技术方案水文、化学、形态结构、生物完整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调查)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且报告编制所需收集资料及文件的准确性高得10-15分; 2)投标人的实施计划较合理、工作任务较全面、技术方案水文、化学、形态结构、生物完整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调查)内容较完整、具有针对性且报告编制所需收集资料及文件的准确性一般得5-10分;3)投标人的实施计划不合理、工作任务不全面、技术方案水文、化学、形态结构、生物完整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调查)内容不完整、具有针对性且报告编制所需收集资料及文件的准确性高差得0-5分。第二章第1.2.3款技术(65分)重点、难点分析(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点、难点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重点理解深刻程度,对工作难点把握准确性、全面性等)进行打分: 1.工作重点理解深刻,对工作难点把握准确、 全面的得7-10分; 2.工作重点理解较深刻,对工作难点把握较准确 、较全面的得3-7分;3)工作重点理解不深刻,对工作难点把握不 准确、不全面的得0-3分。第二章第1.2.3款技术(65分)进度计划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作计划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工作计划 、工作时效等)进行打分:1)投标人提供的工作进度完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时效高的得7-10分; 2.投标人提供的工作进度较完善 、工作计划较明确、工作时效一般的得3-7分;3)投标人提供的工作进度不完善、工作计划不明确、工作时效低的得0-3分。第二章第1.2.3款技术(65分)健康评价报告(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健康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健康评价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全面性等)进行打分:1)健康评价报告的内容完整、准确、全面的得7-10分; 2)健康评价报告的内容较完整、较准确、较全面的得3-7分; 3)健康评价报告的内容不完整、不准确、不全面的得0-3分。第二章第1.2.3款技术(65分)合理化建议(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化建议的可实施性、符合性、实际性等)进行打分:1)合理化建议的可实施性、符合性、实际性强的得7-10分; 2)合理化建议的可实施性、符合性、实际性较强的得3-7分; 3)合理化建议的可实施性、符合性、实际性差的得0-3分。第二章第1.2.3款技术(65分)拟投入设备(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种类、规格、数量、渠道、用途、安全性能、精准度等)进行打分:1.设备合理、规格完整、数量齐全、渠道正规、用途全面、安全性高、精准度高的得7-10分;2.设备较合理、规格较完整、数量 较齐全、渠道正规、用途较全面、安全性较好、精准度一般的得3-7 分;3.设备不合理、规格不完整、数量不齐全、渠道不正规、用途不全面、安全性低、精准度低的得 0-3分。注:提供证明材料,设备 检测报告、网页截图、购买发票或 租赁合同。第二章第1.2.3款商务(20分)服务承诺 (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性、合理性,内容与深度是否达到本项目的要求,后续配合计划的完善度)进行打分: 1.投标人服务承诺全面、合理,内容与深度均达到本项目要求、后续配合计划完善的得5-8分;2.投标人服务承诺较全面、较合理, 内容与深度均基本达到本项目要求、后续配合计划较完善的得2-5分 ;3)投标人服务承诺不全面、不合理,内容与深度未达到本项目要求、后续配合计划不完善的得0-2分。第二章第1.2.3款商务(20分)人员(6分)根据投标人对于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打分: 1.人员安排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可行性强的得4-6分; 2.人员安排较合理,职责分工较明确,可行性较强的得2-4分;3.人员安排不合理,职责分工混乱,可行性一般的得0-2分。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第二章第1.2.3款商务(20分)业绩(6分)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内承担过场地调查、土壤修复、环境修复、评估评价类项目,或水文地质评价类、土壤环境评价类项目,每提供 1 个2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章第1.2.3款合计100第二章第3.2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缴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二章第3.3款投标无效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二章第3.4款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二章第3.6款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规定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2.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非单一产品采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时,当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时,在评审时按同一投标人计算;部分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按不同投标人计算。本项目具体核心产品见下表:第二章第5.2款投标价调整支持中小企业政府发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 %,联合体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 %,中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 %。 第二章第5.4款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一章第38.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2.3.5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第二章第5.5款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第二章第6.2款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前三名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第三章甲方名称、地址 甲方名称: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地址:山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九子碑社区环城路东段第三章项目现场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第三章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内完成。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三章售后服务期完成全部成果并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第三章响应时间咨询电话7×24小时随时响应,技术人员4小时内到达现场技术支持(详见第七章 “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第三章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1、付款人:中标人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签订采购合同,由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支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资金申报要求可申请拨付合同金额的30%,首次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所需的各项报账资料,由甲方拨付合同价款的6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拨付剩余5%。3、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章伴随服务详见第七章“技术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第三章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第三章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三章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附页1:关于信用担保的说明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履约、融资等环节可自愿选择采取信用担保的形式。2、投标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页2)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页3)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3、具体详见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财发〔2014〕167号)及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联系方式如下: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序号合作单位名称主办单位名称联系部门联系人员联系电话备注1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五部李晓何彦君张华88499422 1357282128188499422 1367925520588499422 18220823060信用担保2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三部夏靖颜朱筠祥88606038-60271859140632018629282228信用担保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公司业务部胡涛 叶楚沙88360743 1862904882288360749 13772153612信用融资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公司部杨向晖8728146813379229383信用融资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陕西分行营业部小企业金融业务部牛国群张航87609569 1899285181187609761 13891883334信用融资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公司业务部贾珊高雅87617245 1389195712387613444 13659192425信用融资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西安西五路支行个人贷款中心李卫公雷强87297632 1399129052587272444 18629362690信用融资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公司银行部杨皓马秦香62811553 1500290555362811553 13609183259信用融资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城建金融部李楠88266088-845013572058213信用融资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光大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对公客户经理部高艺瑄15619006186信用融资11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昆仑银行西安分行机构投行部韩天清8697897515609108028信用融资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业务发展七部祝捷王尧1862950518818591767577信用融资1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范诗阳曹英1399194576418691892195信用融资1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新城业务总部徐常磊鲁旸1599162366615389081886信用融资注:本项工作依据西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栏中《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号)组织开展,本表信息如有变动,请信息报送单位在发生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西安市财政局备案,否则责任自负。附页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备注: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备注:招标文件规定接受“履约担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第六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17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PX-20231212035项目名称: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35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河流水生态环境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335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33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河流水生态环境健康调查与评估1(批)详见采购文件3350000.00335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内完成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或执行期已结束。(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途径: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1707室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1707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01月0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1707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地址:山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九子碑社区环城路东段联系方式:0917-83239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1707室联系方式:029-817179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怡、罗杨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1707室联系方式:029-81717955第七章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一、项目名称: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二、项目背景汉-丹江流域河流水系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引汉济渭工程重要水源保护区和涵养区,生态功能十分重要。河流生态系统的保护及河流健康的维持和恢复近年来日益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河流健康调查与评估是流域综合管理的技术手段,不仅可以对河流生态系统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评价,还可以为河流生态修复的进程进行监测,从而不断地为河流健康的适应性管理提供反馈信息,是河流生态系统管理的重要内容。开展山阳县河流水生态环境健康调查评估,完成的研究成果将为实现山阳县河流水系生态环境健康问题辨识、原因诊断和对策确定提供有力支撑,对维护山阳县水生态系统健康、探索河湖健康恢复模式与治理对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实施本项目有助于了解山阳县重点河流水系的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现状;精准识别山阳水生态环境健康问题及成因;为河湖健康的适应性管理目标提供决策支撑。3.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开展山阳县水生态环境健康状况调查与评估研究,建立山阳县河流水生态环境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健康评价方法体系以及健康评价监测调查技术方法,实现山阳县河流水系健康问题辨识、原因诊断和对策确定。四、项目调查与评估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山阳县境内的主要河流,包括设置“十四五”国控断面的4条河流,分别为:马滩河、银花河、金钱河、天河(谢家河),以及上述河流的3条重要支流,唐家河、箭河、靳家河。五、成果要求1、成果文件的组成:成果报告、图件等。2、成果文件的深度: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的要求;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文字内容可采用Microsoftword格式文件;JPG格式。全部设计成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刻入光盘或U盘。4、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1)纸质版的要求:标准图纸打印。(2)电子版的要求:光盘或U盘六、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内完成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SL/T793-2020))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资金申报要求可申请拨付合同资金的30%,设备首次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所需的各项报账资料,由甲方拨付合同价款的6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拨付剩余5%。5、验收要求:中标人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同时提供相应成果的电子版(电子版应保持原有文件的格式);验收以各级组织的专家评审形式进行,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七、其他说明1、知识产权和成果投标人应能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除投标服务本身归属于投标人或制造商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外,因本项目建设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的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2、保密责任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而使用该资料或者编写论文、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及将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3、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委托,采用进行采购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项目编码:SXPX-20231212035)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河流水生态环境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330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序号1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内完成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SL/T793-2020))1.00项3,300,000.003,300,000.00-第1页-SXPX-20231212035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规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网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同山明县流水生态康调查与评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山阳县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0人,营业收入为17058.54万元,资产总额为59909.0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其他未列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虫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4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不是该类企业则不需提供相关声明,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流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河流水生态环境健康调查与评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