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驯化系统网箱焊接、拖运及安装中标结果公示(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2024)
[成交公告]赣榆区增殖放流驯化系统网箱焊接、拖运及安装项目采购中标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320721-F-LWZC320100000202300271-1
二、标段名称:赣榆区增殖放流驯化系统网箱焊接、拖运及安装项目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港榆重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庄镇日照路1号
成交金额:柒拾捌万元整(¥780000)
评审总得分:76.1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赣榆区增殖放流驯化系统网箱焊接、拖运及安装项目采购
施工范围:增殖放流驯化系统网箱焊接、拖运及安装等工作
施工工期: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杨正清
五、评审专家名单:邵雪竹、戴文侠、何洪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303号农业大厦
联系人:辛华
联系电话:13805127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花果山南路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950712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
电 话:1380512716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024年1月8日
附件:
政府采购政策.pdf
【定】赣榆区增殖放流驯化系统网箱焊接、拖运及安装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赣榆区增殖放流驯化系统网箱焊接、拖运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赣榆区增殖放流驯化系统网箱焊接、拖运及安装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属于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港榆重工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资产总额为13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江苏港榆重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1月7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由本单位承建。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江苏港榆重工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7日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段名称:赣榆区增殖放流驯化系统网箱焊接、拖运及安装项目采购标段编号:320721-F-LWZC320100000202300271-1采购人: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1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5第六章图纸和技术资料46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7第八章评标办法6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赣榆区增殖放流驯化系统网箱焊接、拖运及安装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8日10:00:0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段编号:320721-F-LWZC320100000202300271-1;标段名称:赣榆区增殖放流驯化系统网箱焊接、拖运及安装项目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84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8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施工范围):增殖放流驯化系统网箱焊接、拖运及安装等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标准:合格;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3日18:00:00止(北京时间)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售价:人民币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时间:2024年1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2.开启时间与地点:时间:2024年1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五、公告期限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多轮报价模块中等候报价。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303号农业大厦联系方式:辛华电话:138051271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花果山南路联系方式:李工电话:15950712111八、电子招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无效,参加采购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系统操作咨询:051885861319、40099800003、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九、不见面交易供应商应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采购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采购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签到,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响应和放弃对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磋商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及第二轮报价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4、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采购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采购预算2.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3.工程概况3.1现场条件(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施工用水、电具备;(3)场内外道路:具备;(4)其他。3.2承包方式、质量标准、要求工期,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4.资金来源4.1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5.采购方式5.1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6.符合资格的供应商6.1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条件,否则该供应商响应无效;6.2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及履约过程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7.磋商费用7.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含专家评审费用)。8.质疑8.1质疑的提出8.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8.1.3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8.1.4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监管信息-意见反馈)。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必要的证明材料;(8)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文件(交易文件)下载回执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8.2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8.2.1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8.2.2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8.2.3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8.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8.3质疑处理8.3.1质疑供应商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8.3.2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8.3.3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8.3.4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3.5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8.4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9.投诉投诉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构成10.1要求提供的工程内容、磋商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分为八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和技术资料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标办法10.2根据本章第11.1款和第11.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与磋商文件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1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11.1磋商文件的澄清11.1.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1)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磋商文件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工程量清单在磋商截止前不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用工程完成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决算。11.1.2代理机构不能保证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中清单项目的完全性和工程量的准确性,供应商收到磋商文件后应认真审核和计量本工程的项目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数量,核实代理机构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供应商可以对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和项目的工程量进行调整,但调整不能在原清单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即不能直接修改原清单的工程量,不能直接删除或在中间插入需补充的清单项目,而应当于收到磋商文件后5日内将需调整修正的部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告知代理机构。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招标答疑时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共同核对并修改,招标答疑结束后工程量清单一律不作调整。代理机构经核实确认后,于磋商响应截止日期3天前予以答复,并将答复以修改通知的方式书面提供给所有供应商,若采购人没有予以答复,供应商在投标单价中综合考虑。11.1.3供应商对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11.1.4所有问题的解答,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供应商。由此而产生的对磋商文件内容的修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11.2磋商文件的修改11.2.1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2.2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发给所有供应商,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1.3磋商文件发布后,采购人确需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通过“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发给所有供应商。11.4澄清或修改文件按本章第11.1款和第11.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清文件。供应商未及时通过“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查阅磋商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采购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磋商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磋商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控制价金额见第一章,控制价随本项目磋商文件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同步发布,公布的信息中不得包含综合单价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三、磋商报价13.磋商报价13.1磋商报价应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制造、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13.2磋商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1)固定单价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施工现场条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今后不做调整。设计变更和采购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2)可调价格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13.3磋商报价的计价方法(1)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单价、合价以及各种政策性费用。(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施工用水电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4)本项目采用营改增后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报价。13.4可选用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1)用于磋商报价可参考的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近期的《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参考价》。(2)政策性文件按照现行江苏省建设厅、连云港市建设局颁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13.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4.报价货币14.1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15.磋商报价的编制要求15.1供应商必须按工程量清单,用综合单价法编制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数量、暂定价、独立费不得变更、不得优惠,否则视为重大偏差。15.2供应商应按代理机构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有调整以代理机构最终发出的修改通知中核实确认的工程量为准)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计算填写单价、合价。此处的单价为综合单价,系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子目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的总和,磋商报价时列出综合单价的详细组价及单价分析表。该综合单价将贯穿于投标报价、工程款支付和竣工结算的始终,除本磋商文件和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调整。15.3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地报出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它项目费,而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供应商已经在投标报价的其它项目中作了相应的考虑,无论出现何种情况,此两项费用在工程决算时均不做调整(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同样的和类似的工程进行设计变更部分)。15.4供应商可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条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成本价的情况(供应商自行负责场地清理)。现场踏勘后,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投标报价。成交后,不论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发生任何变化,合同价款均不予调整,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情况一律不予认可。15.5供应商应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子目均列出单价、合价,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将被认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单价、合价中。15.6供应商在磋商报价时应尽可能详细描述编码对应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供应商的单价,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所对应的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的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项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中。15.7工程实物量清单项目中有暂定价(甲控乙购材料),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所确定的暂定价(不得变动)计算主材费,加上其它除主材之外的一切费用构成综合单价计算合价。结算时采购人按照实际发生的价格对暂定价(甲控乙购材料)调整价差,价差部分的费用组成(不含税金)不随暂定价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所有暂定价材料(甲控乙购材料)价格均为到工地院内卸车价。暂定价材料(甲控乙购材料)二次搬运及现场保管、清理等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自行考虑。暂定价材料(甲控乙购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5.8下列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磋商,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规费:包括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应按照有权部门规定计取。(2)税金:包括按规定必须计入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照不含税工程造价乘以工程所在地的税率计算。(3)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省级标化增加费、扬尘费,应按照有权部门规定计取。15.9本工程由供应商自购的材料,供应商须编制自购主要材料一览表,注明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和合价。报价中含材料价差,结算时不予调整。15.10所有材料、构件等检验、检测费均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根据自身预测自行报价,计入磋商报价,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材料检测费用均由成交人支付(包括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实验费及环境检测费、试验检测费等)。所有材料、构件均须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场。15.11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5.12因有工程变更造成的工程量清单增减,按业主签证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签证,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原则为:(1)报价中原有的子项,按投标报价的单价计算;(2)新增加的近似子项参照相近的子项单价计算;(3)无相同或近似的子项,由乙方报价并经业主审核确定。15.1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定量地列出优惠让利的理由及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6.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6.1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响应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1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7.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7.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8.响应文件制作工具18.1供应商必须使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可接受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19.响应文件构成19.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其他材料等内容,相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扫描件。19.2响应文件格式:填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等内容。19.3商务文件格式:(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函: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2)开标一览表(首次磋商报价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3)报价明细表(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请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4)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要求详见“七、政策功能”。(5)资格审查材料:供应商基本信息可以通过同步诚信库后挑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请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7)商务条款偏离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19.4技术文件组成:(以下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技术标:可以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等,格式自定。(2)技术规格偏离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3)项目需求响应方案:格式自定。19.5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如有,请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19.6其他材料:如有,请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20.生成响应文件20.1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20.2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20.3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内容相同、加密与非加密两个版本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本用于提交上传,非加密版本用于特殊情况处理。21.响应文件有效期21.1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21.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五、响应文件的提交22.响应文件的上传、修改和撤回22.1供应商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迟于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22.2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修改或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22.3对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文件,并上传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22.4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也不得在磋商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六、磋商与评审23.磋商仪式23.1代理机构将在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工作人员于开标前打开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音频直播功能,通过语音系统或信息回复方式实时回复供应商在信息互动中所提出的疑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远程交互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作为授权委托人全程参与,同时供应商参与交互的人员将一直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供应商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3.2磋商程序:(1)磋商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仪式开始;(2)宣布磋商期间的有关事项;(3)公布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情况;(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5)采购人解密,响应文件导入;(6)供应商自行查看:公布开标结果;(7)磋商会议结束。24.磋商小组24.1成立磋商小组。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随机抽取专家评委。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磋商小组。24.2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3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响应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4)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5)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组成联合体磋商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7)在同一磋商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8)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9)响应文件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预算价或者采购人设置的最高限价的;(10)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磋商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磋商的除外;(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2)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3)响应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4)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6)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的;(17)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8)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1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0)以他人的名义参与磋商、串通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磋商的;(2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有关要求的;(22)响应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从评标系统发起)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2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并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1.4本项目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照磋商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同比例变动。且第二轮报价需低于(含)第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标。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八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2.3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6.3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特殊情况处理27.1因“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磋商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将使用响应文件备份U盘继续进行磋商活动。27.2“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是指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对于不同载体的响应文件,磋商、评审及认定顺序为电子响应文件、响应备份U盘,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七、成交结果28.成交人的确定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成交通知书29.2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由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必须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29.3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原因。30.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31.签订合同31.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在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财政部门将延期支付合同款,直至停止采购资金计划执行。采购人在合同正式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1.2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将工程项目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履约保证金32.1磋商文件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32.2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32.3成交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32.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八、政策功能(一)本项目针对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工程采购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企业,也不适用《办法》。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采购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工程采购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工程采购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支持绿色发展(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等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九、其他事项1.1代理服务费:按1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注:上述费用由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单列。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协议书格式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项目编号:工程地点:工程内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合同确定工期以自报工期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本合同通用条款5、响应文件、磋商文件和成交通知书6、施工图纸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8、工程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叁份,代理壹份。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临时设施及永久占地。1.1.3.2永久占地包括:。1.1.3.3临时占地包括:无。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七部委第12号令《磋商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磋商文件及澄清;(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10)工程量报价表(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由承包人按实际施工情况提供工程照片及竣工图,经发包人及总监确认后,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图纸的有关内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6.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承包人购材料清单、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及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3日内分别向发包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完工时间,进场后7日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提供下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及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书面文件后7日内。1.6.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业主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8交通运输1.8.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统一管理。1.8.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无。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现状。1.8.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知识产权1.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适用本工程、严禁外流。1.9.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适用本工程、严禁外流。1.9.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管理、协调、控制,保证合同的全面落实,施工中有关情况的上报,业主指令的下达,相关问题的处理。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由承包人考察现场自行解决,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清障工作,负责安装水电的计量表具,水电费用自理。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考察现场自行解决,负责安装水电的计量表具,水电费用自理。⑶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承包人进场施工前。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⑹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由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现场交验并记录,交验完毕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定、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一日。⑻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由发包人会同承包人负责做好保护工作,承包人如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发包人、设计院,由发包人会同有关部门出具解决方案。费用双方协商解决。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10)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视现场情况协商办理。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⑵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8日前分别向发包方提供到当月25日的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乙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总进度计划要以横道图和网络图两种形式提供)。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安全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费用自理;非夜间照明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自理。⑷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根据现场情况定)。⑸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交通管理、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应封闭管理,开工前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和承担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发包人协助。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对周围已完成市政管网、道路工程进行成品保护,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破坏的,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如发现地下管线、文物等,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破坏的,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办理,交工前清理现场,垃圾外运,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有义务对本工程图纸详细审阅,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施工期间尽量少发生拆除变更等浪费现象。施工过程中与周围发生的纠纷由承包人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承包方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必须准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其他业主召开的会议,对不参加会议、不住工地者采取处罚措施。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对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发包方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其他1、竣工资料符合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建档案局关于档案资料的要求;2、准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和专题会议;3、其它事宜由双方协商另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在现场每日8小时以上,每周不少于5日,如有特殊情况,须提供书面请假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扣除承包人的全部质保金,同时要求发包人更换项目经理,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业绩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否则解除施工合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每发现一次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累计发现五次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视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扣除承包人的全部质保金,同时要求承包人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业绩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否则解除施工合同。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扣除承包人的全部质保金并解除施工合同。3.3.5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令3天内。3.3.6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无法胜任或不能配合发包人工作,发包人有权要求该人员退场,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用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上述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到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0元/人。3.3.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3.3.8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扣除承包人的20%质保金,同时要求承包人更换后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质等级、业绩不低于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扣除承包人的全部质保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每发现一次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累计发现十次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视为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非法分包;发包人不允许承包人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任何第三方。一旦发现有分包行为,承包人不仅要收回分包工程,而且要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发包人违法分包工程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扣留分包工程合同价款的5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如发现转包行为,限令改正,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并负违约责任。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发包人有权决定分包内容。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金额:合同价的10%;期限:乙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10日内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否则将视为承包人主动放弃该标段,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且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图纸的合格标准规定。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2隐蔽工程检查5.2.2承包人提前通知发包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在检查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场人员的安全、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等负责。并对工地围护、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保卫人员等作出具体安排。并按照国家、江苏省、连云港市有关规定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确保施工安全。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编制。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因为违纪行为发生的清理处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证工完料清,并保证工地周围环境整洁。同时,遵守发包人的其它有关管理要求。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内。承包人要制定生活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要搞好职工宿舍卫生和食堂的饮食卫生,并做好厕所保洁工作。临时搭建须经发包人批准,且应整齐美观。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连建发【2019】36号文执行,未经核定,不得计取。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设置必须的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如达不到发包方要求,发包方有权扣除安全文明措施费。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供应商应保证一旦中标(成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的人员应确保参加工程的实施,列明的机具应保证工程随时调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日内。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场地、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书面资料。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日内完成项目部组建,施工、生活用水电接通到位;承包人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按表计量(加上公共分摊的部分),按供水供电部门标准收取,由发包人按月向承包人收取。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7天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发包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施工计划调整,并合理调整人员和施工机械,工期顺延,发包人不承担其他损失。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合同价的万分之一违约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天;(2)6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1.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提供。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4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用第2种方式。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委托代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发包人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本工程采用全费用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施工期间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规费、税金的调整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本工程结算时按照苏建价[2016]154号文执行,采用一般计税法结算。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工程量按实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2.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审定价款的100%。3.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发票开具日期计算)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不含工程变更、签证、索赔费用。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日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2.4.5.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5.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日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推迟一天,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合同价万分之一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在移交结束后7日内完成竣工退场。14.竣工结算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个月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3个月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照第19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日内。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日内完成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国家有关规定。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保修通知或口头通知后4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顺延工期。(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顺延工期。(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顺延工期。(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顺延工期。(5)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因任何原因,未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停工或消极怠工,均视为违约,且在接到复工通知3日内不复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完工程量按70%计量,且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负,或按每拖延一天罚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在结算时扣除。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工期不顺延。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违约金。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没收全部质保金并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其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为工程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支付。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程事故保险。一切事故均与发包方无关。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变更前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通知发包人。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由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20.补充条款:(1)结算时,以中标(成交)价及本合同中明确的调整因素、办法为依据进行调整。(2)凡是非设计变更以及发包人造成的施工条件变更原因,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修改而造成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施工期间若承包人有违背磋商文件(含合同条件)有关规定之行为,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的一切处罚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出施工现场。(4)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按文明施工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实施,若未全部实施,结算时将扣除相应费用。(5)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期间的民工工资发放,向有关部门足额缴纳该项保证金。若出现拖欠民工工资,视同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并要求承包人赔偿造成的损失、追究相应的责任,并从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拖欠的民工工资、赔偿造成的损失。(6)合同签订后,若承包人不按合同双方约定进场施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若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时完成工程进度(特别申明:承包人未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完成施工内容)视同承包人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须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7)无论发包人是否给予了批准或者同意,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施工过程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8)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扰民及正常施工过程民扰的现象,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承担。(9)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及伤亡,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赔偿。(10)承包范围内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按规范必须进行检测,送检及检测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承担,保证检测结果符合环保要求。相关检测证明由专业检测机构提供,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1)为防止承包人高估冒算,承包人送审结算总核减率应小于5%(含5%),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支付,若承包人送审结算总核减率大于5%,全部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支付。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我单位在(项目名称)磋商中有幸成交,承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全部用于本工程中,保证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在此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2:成交人诚信承诺书我单位系,作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人)的(项目名称)成交人,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在该项目标段的磋商工作中所出具的所有文件(如单位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等)均是真实有效的,我单位对该磋商派遣项目负责人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期限等积极到场开展工作,若我单位磋商过程中提供的资审资料及响应文件有伪造事实以及项目负责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展现场工作,经查实后,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项目负责人(签字):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年月日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说明:1、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属性为工程。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渔业。一、工程概况:增殖放流驯化系统网箱焊接、拖运及安装等工作。2.网箱主要参数项目参数备注网箱外边长30.5m*31.5m最大作业吃水1.05m总浮力172t养殖容积~4500m³结构设计寿命10年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预算金额:人民币84万元;2、最高限价:人民币8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质量标准:合格;4、工期:20日历天;5、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2)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审定价款的100%。(3)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发票开具日期计算)6、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期限: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10日内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将视为承包人主动放弃该标段,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且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备注1装卸大型网箱吊车含卸车、拼装和焊接成型后入海等2场地租赁根据赣榆各船厂位置和河道及过水桥洞限制,场地选择在柘汪镇绣针河西侧众利水产码头,场地租金供应商自行考虑3焊接拼装含技术指导人员食宿、焊接装备租赁、焊具和耗材(焊材选用71ni焊丝,用二氧焊接)等4拖带船从码头到安装海域需有海事局认可的拖带船只,直到安装完成;全过程预计4-5天5锚艇网箱安装时有8口1.5吨的锚及单根80米长的锚链,需要在网箱拖运前用锚艇安装到位,并用浮筒吊挂好,在网箱拖运至现场后直接挂链固定,作业时间预计5天6潜水员2人,锚艇拋锚及网箱安装时需要下水观察并辅助作为,作业时间预计10天7其他为完成本项目需考虑到的其他费用第六章图纸和技术资料详见附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标段名称:标段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日期:一、响应函响应函致:根据贵方(标段编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磋商活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项目需求提交磋商报价,报价、供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规定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或撤销响应文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注:未按照本响应函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从而导致该供应商响应无效。1.1.1.11.1.1.21.1.1.31.1.1.4二、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单位:人民币元标题内容磋商总报价大写:小写:供货期限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说明:1、该首次磋商报价表非本项目磋商中的最后报价。2、未按照本开标一览表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性响应。3、磋商总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含税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本身价格、人工费、检测、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风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价(元)合价(元)1装卸大型网箱吊车含卸车、拼装和焊接成型后入海等2场地租赁根据赣榆各船厂位置和河道及过水桥洞限制,场地选择在枳旺镇绣针河西侧众利水产码头,场地租金供应商自行考虑3焊接拼装含技术指导人员食宿、焊接装备租赁、焊具和耗材(焊材选用71ni焊丝,用二氧焊接)等4拖带船从码头到安装海域需有海事局认可的拖带船只,直到安装完成;全过程预计4-5天5锚艇网箱安装时有8口1.5吨的锚及单根80米长的锚链,需要在网箱拖运前用锚艇安装到位,并用浮筒吊挂好,在网箱拖运至现场后直接挂链固定,作业时间预计5天6潜水员2人,锚艇拋锚及网箱安装时需要下水观察并辅助作为,作业时间预计10天7其他为完成本项目需考虑到的其他费用合计(元)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由本单位承建。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四、资格证明文件1.1.1.51.1.1.61.1.1.71.1.1.81.1.1.91.1.1.101.1.1.111.1.1.12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段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公司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注:须附证明材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月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我公司参与贵单位工程项目的磋商,我单位郑重承诺:1、拟派项目负责人同志及本单位近3年以来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2、绝不出借挂靠资质;3、磋商全过程(含质疑、投诉环节)出示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综上,我单位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无条件接受被取消磋商或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日期: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单位】: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的采购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说明:1、委托书内容填写应当明确、文字工整清楚,涂改无效。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3、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采购单位作为合同附件。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注: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照磋商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作同比例变动。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时间服务单位合同金额后附: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类似合同业绩,表格不够自行添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其他材料其它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或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的材料。第八章评标办法一、磋商小组: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确定提交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三、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四、评审标准:(一)评审时,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二)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30分报价评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磋商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技术部分54分 技术方案(施工组织)54分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6分)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总体方案表述的清晰性、全面性、前瞻性、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及针对性等。优:4.1-6分、良:2.1-4分、一般:0.1-2分、不提供不得分。2、施工总体实施方案(8)针对本项目提供工程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具体施工技术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规范、高效等。优:6.1-8分、良:3.1-6分、一般:0.1-3分、不提供不得分。3、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关键施工技术的难点、重点的分析及针对性合理化建议(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针对性及有效性等。优:6.1-8分、良:3.1-6分、一般:0.1-3分、不提供不得分。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关键线路的清晰性、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行等。优:6.1-8分、良:3.1-6分、一般:0.1-3分、不提供不得分。5、施工质量保证措施(6分)供应商提供施工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有效性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可靠性等。优:4.1-6分、良:2.1-4分、一般:0.1-2分、不提供不得分。6、现场管理(6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现场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合理性等。优:4.1-6分、良:2.1-4分、一般:0.1-2分、不提供不得分。7、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方案(6分)针对本项目施工机具配置、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本项目施工实施需求要求的方案及措施等。优:4.1-6分、良:2.1-4分、一般:0.1-2分、不提供不得分。8、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6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采取措施的规范性、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具体性、可靠性及操作规程科学性等。优:4.1-6分、良:2.1-4分、一般:0.1-2分、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16分 业绩10分供应商自2021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有效合同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荣誉6分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一个得2分。注:提供有效证书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五、成交标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商务技术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增殖放流驯化系统网箱焊接、拖运及安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