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 其他保险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东坡区扶贫开发局)2024)
一、项目编号:N5114022023000243
二、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西一段18号1单元1层3-6号,2层1、2号及商业楼2层4号
638,416.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
眉山市新区南北干道(旭光小区西大门)
645,32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保险服务
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合同包一)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范围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1825天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638,416.00
合同包2: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其他保险服务
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合同包二)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范围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1825天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645,32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文全、黄晓群、李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环中巷44号
联系方式:17780287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晟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27号1幢2单元8层414号
联系方式:138807384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scsmgcgl01
电话:13880738467
四川晟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9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3122801).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140220230002432024-01-09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价格环节(10分)承保服务方案(25分)理赔服务方案(25分)应急方案(10分)综合偿付能力(12分)履约能力(12分)对接省厅高标准平台(6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是是/否1024.1723.338.331212695.830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报价金额:638416(元)(陆拾叁万捌仟肆佰壹拾陆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报价金额:658367(元)(陆拾伍万捌仟叁佰陆拾柒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报价金额:698200(元)(陆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是是/否9.724.1723.338.331212695.530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报价金额:638416(元)(陆拾叁万捌仟肆佰壹拾陆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报价金额:658367(元)(陆拾伍万捌仟叁佰陆拾柒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报价金额:698200(元)(陆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是是/否9.1416.6718.335.83120061.970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报价金额:638416(元)(陆拾叁万捌仟肆佰壹拾陆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报价金额:658367(元)(陆拾伍万捌仟叁佰陆拾柒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报价金额:698200(元)(陆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第1页-政府采购文件采购人审核表东坡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551140223210200001480[2023100517备案日期:22023年12月26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元)预算总金额(元)1,40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1,40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1,40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1,40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1,40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1,40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1,40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采购控制价(元)采购控制价(元)1,40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1,40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1,40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1,40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1,40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1,40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1,404,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肆仟元整项目类别服务执行方式项目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组织形式分散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采购否是否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否单位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1872834099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品目采购品目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预算采购方式是否采购进口产品1其他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合同包二)11705,800.00非公开招标否2其他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合同包一)11698,200.00非公开招标否采购编号:N5114022023000243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采购人: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晟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20-第四章资格性审查内容....................................................-49-第五章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52-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2-第七章评审方法..........................................................-56-第八章合同(参考模板)..................................................-67-第一章磋商邀请1、四川晟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委托,拟对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14022023000243(注:该项目编号若与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的项目编号有不一致的,以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为准)2.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三、采购项目简介:1.通过引用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的“保险+服务”机制,通过定期现场巡防、无人机查勘等人防和科技手段结合,完善建后管护工作,解决由于当地农村管护人手不足、专业水平低等造成的管护不利。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对项目区道路、沟渠、提灌设施、高效节水灌溉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护,确保项目区基础设施质保期后能够正常使用。2.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共计2个包,设置2名成交供应商。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须是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或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派出机构批准的保险代理机构:一家总公司只允许授权一个分公司(含支公司、其他分支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2、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在线获取-2-4、售价:0元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10时00分;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义乌巷67号2楼右侧本项目开标室。响应文件必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八、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十、联系方式采购人: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南湖街40号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8728370991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晟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飞大壹号广场4号门(华为专卖店旁边上电梯)405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80143530-3-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定向采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执行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合同包一:69.82万元,合同包二:70.5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金额如下:合同包一:69.82万元,合同包二:70.58万元。任意一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4项目属性本项目属于其他商业保险服务业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是否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作出要求。5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商业保险服务业。说明: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评审方法合同包一:综合评分法;合同包二:综合评分法。8联合体磋商合同包一: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合同包二:不接受联合体磋商。9质量要求、验收标准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2.履约验收: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10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磋商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12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3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4供应商咨询依据采购代理委托协议约定,供应商咨询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内容、磋商过程、磋商结果及磋商情况等的咨询,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资格和资质性、项目技术、服务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履约能力、其他商务要求、内容的咨询,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对保证金收退、开标的咨询,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4.供应商对报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咨询,请联系报名处。注:联系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联系方式”。15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晟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80143530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飞大壹号广场4号门(华为专卖店旁边上电梯)405室邮编:6100002、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磋商文件的质疑由四川晟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对于磋商过程由四川晟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磋商结果由四川晟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80143530供应商按要求领取磋商文件的,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申请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省级为四川省财政厅,市州级为各市州财政局,区县为各区县财政局。本项目同级所在财政部门,即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38105385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36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的磋商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7成交通知书领取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无异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成都市金牛区飞大壹号广场4号门(华为专卖店旁边上电梯)405室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80143530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飞大壹号广场4号门(华为专卖店旁边上电梯)405室18成交服务费1.收取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1.2万元,合同包二代理服务费1.2万元。2.支付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0承诺提醒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2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可查询“川财采〔2018〕123号”)。22备注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磋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晟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供应商”系指依法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本文件所指“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均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指向性。2.6本文件所称“书面形式”,是指纸质文书、信函、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提示等任意一-7-2.5.5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6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和2.5.3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60-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61-(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2.3.1和2.5.3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62-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3.3.3综合评分明细表综合评分明细表(包一、包二)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一投标报价10%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注: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共同评分因素二承保服务方案25%2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承保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含但不限于①承保服务内容、②服务团队人员配置、③承保流程;④档案管理及承保信息查询、⑤承保管理方案。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5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5分,方案每具有一处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扣2.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注:本项所述错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时间、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瑕庛包括但不限于: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或过于简略。技术类评分因素三理赔服务方案25%2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含但不限于①理赔流程、②理赔服务措施、③理赔服务时效、④赔偿能力分析、⑤理赔资料的收集。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5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5分,方案每具有一处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扣2.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注:本项所述错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时间、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瑕庛包括但不限于: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或过于简略技术类评分因素四应急方案10%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含但不限于①如针对大风、塌方、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的被保险对象事故处理、②如有火灾或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情发生的应急处理措施。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5分,方案每具有一处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扣2.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注:本项所述错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时间、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瑕庛包括但不限于: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或过于简略。技术类评分因素五综合偿付能力12%12分根据供应商或其总公司2022年度保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综合评分:(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X≥200%,得12分;(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X≥150%,得8分;(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X≥100%,得4分;(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X<100%,得1分。注: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六履约能力12%12分供应商或其省公司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类似案例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作协议或保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七对接省厅高标准平台6%6分供应商或其省公司对接省厅“四川农业信贷直通车”平台的得6分,未对接的不得分。注:证明材料应提供与省农业厅或四川征信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65-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66-第八章合同(参考模版)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2)……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为总价包干万元。服务费支付方式: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67-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8-(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效。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69-眉山市东坡区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采购项目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140220230002432024-01-09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报价(10分)承保服务方案(25分)理赔服务方案(25分)应急方案(10分)综合偿付能力(12分)履约能力(12分)对接省厅高标准平台(6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是是/否1024.1723.338.331212695.830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报价金额:645328(元)(陆拾肆万伍仟叁佰贰拾捌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报价金额:665494.5(元)(陆拾陆万伍仟肆佰玖拾肆元伍角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报价金额:705800(元)(柒拾万伍仟捌佰元整)。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是是/否9.724.1723.338.331212695.530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报价金额:645328(元)(陆拾肆万伍仟叁佰贰拾捌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报价金额:665494.5(元)(陆拾陆万伍仟肆佰玖拾肆元伍角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报价金额:705800(元)(柒拾万伍仟捌佰元整)。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是是/否9.1416.6718.335.83120061.970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报价金额:645328(元)(陆拾肆万伍仟叁佰贰拾捌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报价金额:665494.5(元)(陆拾陆万伍仟肆佰玖拾肆元伍角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中心支公司;报价金额:705800(元)(柒拾万伍仟捌佰元整)。-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 其他保险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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