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系统 电子鼻咽喉内舰镜系统中标结果公示(扬州市中医院2024)
扬州市中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系统中标公告
扬州市中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TWDZC-2023055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扬州市凯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运河南路 158 号(通运商贸城)26-305
中标金额: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扬州市中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数量: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单价: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睿、吴函、吴建兴、丁蔚、刘斯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货物类收费标准*70%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92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中医院
地址:邗江区文昌中路577号
联系人:刘斯平
联系方式:19975026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418室
联系人:宋爽
联系方式:0514-87978933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
扬州市中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系统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扬州市中医院电子鼻咽喉内规镜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扬州市中医院电子鼻咽喉内规镜系统采购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供应商为(扬州市凯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2703.9万元,资产总额为766.5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声明函应涵盖本项目(分包)所有货物,否则价格不作扣除。6、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7、《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扬州市凯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21日源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市凯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杨州市项目名称院电子咽喉内巍镜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C-321000JIN2023-0039阳好1货物类名称:电子鼻咽喉内舰镜系统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数量:壹套单价:880000.00元服务类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1服务标准:1编号:JTWDZC-2023055号扬州市中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L采购人:扬州市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章):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放日期:2023年12月18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四章项目需求23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4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5第一章招标公告受扬州市中医院的委托,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中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扬州市中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TWDZC-20230552.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110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11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已取得进口产品审批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书面承诺。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3.2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原件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3.3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生产者)或代理商授权、进口产品注册证和登记表等有效证明(原件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如为外文需提供翻译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响应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五、开启1.时间:2024年1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4.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7.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中医院地址:邗江区文昌中路577号联系人:刘斯平联系方式:199750266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418室联系人:宋爽联系方式:0514-87978933九、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十一、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JTWDZC-2023055号项目。2、投标人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投标人2.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收费标准*70%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费)。(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户名: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03670000008889224.3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6.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按照法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开标一览表(5)分项报价表(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8)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2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6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项目总价:包括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培训计划;13.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4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17.7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投标截止日期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1、开标2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3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21.4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3.4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的澄清2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目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5.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26、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6.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5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7、确定中标单位27.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7.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7.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8.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8.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8.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8.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8.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人可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标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30、签订合同30.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投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0.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1.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2、其他3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通用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合同(货物)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医院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编号:JTWDZC-2023055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市中医院乙方(供应商/卖方):见证方: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货物的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3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及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投标产品配置与报价文件;(3)供货一览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服务承诺;(6)中标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中标人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6.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4履约保证金收取:无。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及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的,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8.1质保期:原厂质保叁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送货安装到位9.2交付方式:送货上门9.3交付地点:扬州市中医院十、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甲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15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正常运行满一年后付清尾款。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及服务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12.2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在质保期内因服务及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及服务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款项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及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5上述的货物及服务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三、调试和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及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3.2乙方交付前应对货物及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交付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及服务交甲方。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及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验收时甲乙双方派代表到场,乙方安排设备工程师到场,现场拆封,对产品性能进行测试,满足参数要求后,出验收结果报告;涉及到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13.6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十四、技术培训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乙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甲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负责甲方人员设备、配套工作站操作使用培训,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十五、货物及服务包装、发运及运输15.1乙方应在货物及服务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及服务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5.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交付甲方。15.3乙方在货物及服务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交付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受交付。15.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5.5货物及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及服务已送达。十六、违约责任16.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和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6.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6.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及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6.4乙方所交的货物及服务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及服务,乙方愿意更换货物及服务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及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7.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7.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八、诉讼18.1因货物及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及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8.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8.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9.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9.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9.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9.4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见证方壹份。19.5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乙方招标响应文件及其他补充文件。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配置清单:1.内窥镜视频图像处理装置*12.电子鼻咽喉镜*13.鼻咽喉镜*14.监视器*15.台车*1技术要求:一、内窥镜视频图像处理装置1.1支持模拟HDTV信号输出:可选择RGB(1080/60I;NTSC)/(1080/50I:PAL),或YPbPr(1080/60I;NTSC)/(1080/50I:PAL)输出1.2支持模拟SDTV信号输出:VBS复合信号(480/60I:NTSC)(576/50I:PAL)Y/C(480/60I:NTSC)/(576/50I:PAL)和RGB(480/60I:NTSC)/(576/50I:PAL)可同时输出。1.3支持数字信号输出:可选择HD-SDI(SMTPE292M),SD-SDI(SMPTE259M)和DVI(WUXGA,1080p,或SXGA)。1.4支持白平衡调节。1.5支持自动增益控制1.6支持图像自动降噪功能。1.7支持峰值和平均测光模式。1.8支持图像强调设定:图像的形态和边缘可以被电子增强,以增加图像的锐度。根据用户的设定,可以选择构造强调或轮廓强调。▲1.9具备带窄带成像功能。1.10支持可移动存储设备。▲1.11LED光源二、电子鼻咽喉镜1.光学系统▲1.1视野范围≥110°2.景深≥5-50mm3.插入部先端部外径≤3.9mm4.柔软部外径≥3.6mm5.工作长度≥300mm6.弯曲部弯曲角度上≥130°下≥130°7.全长≥510mm8..最小可视距离距先端部4mm▲9.具备窄带成像功能▲10.具备图像预冻结功能3.鼻咽喉镜1.光学系统▲1.1视野角≥90°1.2视野方向:0°直视1.3景深≥2-50mm2.插入部2.1先端部外径≥4.8mm2.2软性部外径≤4.9mm2.3有效长度≥365mm▲3.钳子管道:管道内径≥2.0mm4.弯曲部弯曲角度:上≥130°下≥130°左≥70°右≥70°5.全长≥645mm▲6.具备窄带成像功能4.监视器1.≥24寸高清监视器5.台车1.原厂台车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评标标准项 目评 分 标 准价格(30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保留两位小数)注: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的,投标人须现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技术参数(30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30分。其中标“▲”项技术参数每有1项不满足的扣2分;其他技术参数每有1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注:1.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逐项应答,“▲”号指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参数白皮书或Data Sheet或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厂家公开发行的宣传彩页或系统界面截图等),并在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偏离表备注栏中标注相关证明文件页码。提供虚假材料者按无效投标处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产品交付验收时,招标人将对技术规格要求的指标进行逐一核实验收,如发现虚假应标,或无法实现关键技术指标功能,有权向采购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项目实施方案(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进度安排、安装调试、验收方案等)进行评分:方案科学、合理,描述详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8分;方案较合理,描述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基本满足招标要求的,得6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略欠缺,描述简单,存在一定实施难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强的,得8分;质量保证措施较合理,描述较详细,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描述简单,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描述简单,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培训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安排、培训人员、培训内容等)进行评分:培训方案科学、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强的,得10分;培训方案较合理,描述较详细,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培训方案可行,描述简单,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培训方案一般,描述简单,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10分)1、投标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并做到1小时内电话响应:电话响应后,承诺一般故障6小时内修复完成,重大问题12小时内免费提供备机或替换件的得3分;承诺一般故障12小时内修复完成,重大问题24小时内免费提供备机或替换件的得2分;承诺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完成,重大问题36小时内免费提供备机或替换件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加盖制造商公章)2、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须包含售后服务体系、故障解决方案、应急处理措施、免费质保期后的维护方案等):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针对性强的,得7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描述较详细且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且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欠缺且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业绩(4分)具有2020年1月以来供应商或厂家所投同类产品的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满分4分。(合同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提供的合同须完整。投标人对合同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按无效投标处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投标人:(电子签章)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开标一览表五、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八、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特定资格条件10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11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原件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12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生产者)或代理商授权、进口产品注册证和登记表等有效证明(原件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如为外文需提供翻译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其他13投标函14法人授权书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投标函格式致: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户:行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345……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声明函应涵盖本项目(分包)所有货物,否则价格不作扣除。6、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7、《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四、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产品名称 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人民币:元 )是否小微企业制造□是 □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234567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商、产地交付期单位单价总价......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各个参数指标作出实质性应答,任何偏差都必须列入偏离表中。中标后,投标人在合同谈判中提出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过此偏差表中已被采购人确认的条款。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质保期售后技术服务要求交付时间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各个参数指标作出实质性应答,任何偏差都必须列入偏离表中。中标后,投标人在合同谈判中提出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过此偏差表中已被采购人确认的条款。.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物类服务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全称)的政府采购活动。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所有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日期:八、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鼻咽喉内窥镜系统 电子鼻咽喉内舰镜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