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仪器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 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 三维皮肤气液交换 培养生物反应器中标结果公示(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2024)



一、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
二、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实验仪器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528000(元)
北京鼎金慧聚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龙庆·望都佳园3号楼1层2单元201-12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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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
三维皮肤气液交换 培养生物反应器
印度 TGT
1
528000
DermiGen/BI-7216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刚,周曙明,周增苗,杜勇,胡斐(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北京鼎金慧聚商贸有限公司
58.0
50.0
57.0
52.0
62.0
55.8
35.0
90.8

1
惠鑫达(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47.5
45.5
51.5
42.5
42.5
45.9
34.35
80.25

1
北京容圣科技有限公司
45.5
43.5
47.5
43.5
40.5
44.1
34.67
78.77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为计费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货物收费标准计算,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投标人请综合考虑报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92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
地 址:慈溪市北二环东路5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809929
质疑联系人:张维斌
质疑联系方式:15067425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冲辉、陈超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989820
质疑联系人:陈健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190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慈溪市财政局
地 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
传 真:/
联系人 :赵先生、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0574-63837170

附件信息:

(定稿)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docx133.1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实验仪器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抽取条件宁波市本级临床检验设备,4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330282202311009365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实验仪器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实验仪器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1-0914:30:002024-01-0914:30:00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北京鼎金慧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鼎金慧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鼎金慧聚商贸有限公司528000(伍拾贰万捌仟元整)2惠鑫达(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惠鑫达(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惠鑫达(深圳)科技有限公司538000(伍拾叁万捌仟元整)3北京容圣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容圣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容圣科技有限公司533000(伍拾叁万叁仟元整)1/1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实验仪器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1-0914:30:00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北京鼎金慧聚商贸有限公司符合2惠鑫达(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北京容圣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实验仪器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1-0914:30:00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北京鼎金慧聚商贸有限公司符合2惠鑫达(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北京容圣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实验仪器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330282202311009365)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北京鼎金慧聚商贸有限公司528000元(伍拾贰万捌仟元整)55.835.090.81√2惠鑫达(深圳)科技有限公司538000元(伍拾叁万捌仟元整)45.934.3580.2523北京容圣科技有限公司533000元(伍拾叁万叁仟元整)44.134.6778.773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1月10日1/1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编制日期:2023年12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资格文件”和“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均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0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0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24第六章商务条款26第七章附件27第一章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5日项目概况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8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4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数量:1预算金额(元):54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1套。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交货调试完毕。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时间:2024年1月9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地址:慈溪市北二环东路50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809929质疑联系人:张维斌质疑联系方式:150674250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4楼传真:0574-63019061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冲辉、陈超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989820质疑联系人:陈健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1906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财政局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传真:/联系人:赵先生、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0574-6383717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2、“代理机构”系指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验收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财政局。7、“▲”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本项目合格货物或服务来源: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8、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8.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8.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8.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为货到医院价,含设备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货物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零备件和专用工具、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培训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结合市场及自身情况自行报价。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制作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附件一);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1、投标书(附件二);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三);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附件四);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附件五);5、商务条款响应表(附件六);6、技术条款响应表(附件七);7、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配置清单、选配件及耗材清单,货物技术性能数据和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8、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第三册: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八);2、分项报价表(附件九);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十一);5、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2、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或加盖对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电子签名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3)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4)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5)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后通过EMS等邮寄送达,送达地址: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四楼419室),联系方式:陈超棋,0574-63989820、18969891003。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849089121@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其中在政采云发起视频会议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浏览器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演示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演示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目前不支持手机端。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4、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的,以政采云平台操作流程为准,附件中须上传供应商盖章的《质疑函》。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十六、预算价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5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为计费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货物收费标准计算,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投标人请综合考虑报价。2、中标人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十八、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每标项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1为工业行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1.5本项目将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标项),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1.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标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2.2第二阶段评审2.2.1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2.4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5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2.6推荐中标候选人:每标项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3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单个标项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单个标项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附件一);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4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5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6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非联合体。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8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标项1供应商分值技术商务分65分1、技术响应性(22分):(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3.技术参数”所有指标的得22分。(2)标“▲”的指标不符合的,作无效标处理。(3)每负偏离一条标“★”指标(共计6条)的扣2分。(4)每负偏离一条未标“▲”和“★”指标(共计20条)的扣0.5分。22技术商务分65分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产品性能进行评议(8分):对各投标产品的性能综合评议。产品功能多、技术创新的得8分;产品功能较多、技术较为创新的得6分;产品功能一般、技术一般的得4分;产品功能少、技术较为落伍、存在被替代或淘汰的风险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技术商务分65分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设备的稳定性进行评议(6分):对各投标产品的稳定性、故障率综合评议。产品性能稳定、运行可靠、故障率低的得6分;产品性能比较稳定、故障率较低的得4分;产品性能不稳定、故障率较高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技术商务分65分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评议(6分):设备配置齐全、合理、科学,完全满足招标需求或具有升级空间的得6分;设备配置完整、合理,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得4分;设备配置存在缺陷,无法满足招标需求的得2分。6技术商务分65分5、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供货及安装、验收方案进行评议(5分):供货方案合理可行,有具体详细的安装、验收标准及步骤的得5分;供货方案、验收标准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供货方案或验收标准存在缺陷,无法满足招标需求的得1分。5技术商务分65分6、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技术培训方案进行评议(4分):培训方案内容全面,形式多样,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需求的得4分;培训方案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得2分;培训方案存在缺陷,无法满足招标需求的得1分。4技术商务分65分7、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议(6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善,售后响应速度快,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需求的得6分;售后服务方案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存在缺陷,无法满足招标需求的得1分。6技术商务分65分8、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优惠措施方案进行评议(4分):方案合理、可行,优惠措施具有实际意义和价值的得4分;优惠措施力度不强的得2分;优惠措施力度弱,没有实际意义或价值的得1分。4技术商务分65分9、业绩(3分):供应商2020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所投同类设备销售业绩进行评定,每提供1个合同得1分,满分3分,同一业主不累计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技术商务分65分10、政策性因素加分(1分):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提供有效期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加0.5分;投标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加0.5分。所需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本章第1.5条。1商务和技术得分(65分)65注:无相应方案、措施或表内要求提供的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初步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5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价的投标无效。提供“开标一览表”。2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3供应商不得出现赠送或零元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初步审查不合格。2、序号2-序号4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5价格评分表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 供应商分值价格分35分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5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5%×100报价得分(35分)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适用于所有标项)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1.1货物名称:;1.2品牌型号规格:;1.3数量:;1.4主要配置:。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及全部技术资料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控告,乙方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不适用。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由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八、质量保证期8.1质量保证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9.1交货期:;9.2交货方式:;9.3交货地点:;9.4安装调试及时间:;9.5安装标准须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十、货款支付10.1付款方式:。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十一、税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2.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在天负责免费更换,逾期按本合同15.2款乙方逾期交货违约处理。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甲方有权在以下办法中选择一种方式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2.3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违约按本合同15.2款乙方逾期交货违约处理。12.5其他售后服务内容:。十三、调试和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初步验收的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内。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3.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调试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4.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4.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以甲方支付当日计,每逾期支付一天,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不计复利)支付利息。15.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因乙方的逾期交货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本合同15.2款乙方逾期交货违约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8.4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及合同附件(如有);(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如有);(4)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如有);(5)其他协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如有)。18.5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一、招标货物清单标项货物名称数量备注1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1套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二、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和要求1、设备功能生物反应器系统包括拉伸机械刺激。拉伸杆由伺服电机驱动,刺激器重量轻,耐腐蚀,并且兼容大多数标准的孵箱。刺激器同时控制负载和位移,结构紧凑。生物反应器系统,通过用户定义的刺激步骤进行多种细胞和组织生长实验。另外,腔室组件可高温高压消毒并重复使用。2、软硬件配置清单一个力学驱动器一个张力刺激腔一个力学测量传感器一个数字饲服控制器一套夹具一套软件控制系统一台电脑3、技术参数3.1力学驱动器▲23.1.1单样品拉伸力学刺激,并且兼容大多数标准的孵箱。3.1.2配置40N电机驱动器,带精确位移测量解码能力3.1.3测力传感器:-44N至+44N动态加载测试能力3.1.4过载能力:150%读容量3.1.5刺激频率:0.5-2Hz3.2张力刺激腔3.2.1该腔室可容纳单个样吊3.2.2腔室容积不小于15ml▲23.2.3顶部为透明绞链窗,可从顶部操作和观察样本★3.2.4生物惰性材料制成,可121°C高温高压湿热灭菌★3.2.5腔室的独特设计提供了空气/培养基界面,以促进细胞共培养和皮肤样产品的开发▲23.2.6腔室沿构造的下侧提供介质灌注/流动,同时防止其迁移到顶部3.3数字饲服控制器3.3.1数模转换分辨率:16位3.3.2模数转换分辨率:24位3.3.3饲服回路计算:40位3.3.4三级数据过滤,用户可选数字滤波3.3.5数字回路更新频率可达3kHz★3.3.6配置两个解码通道,两个加载通道和两个输入输出电路3.4夹具★3.4.1带有软衬里的机概夹具可确保样品的安全定位。3.4.2样品最大长度75mm3.4.3样品最大宽度25mm3.4.4样品厚度0.5至1mm3.5软件★3.5.1可加载实时的sine正弦波形模拟模块3.5.2执行疲劳、静态、多步测试3.5.3具有行程和压力两种控制模式3.5.4显示当前读出、最大最小读出、峰谷读出、设定点和循环计数器3.5.5数据导出至MSExcel/text格式,生成报告图表3.5.6实时记录数据或导出数据时有数据简化选项3.6电脑品牌电脑,CPU不低于IntelI5,内存不少于4G,硬盘不少于500G,不低于Win10版本的操作系统。第六章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交货调试完毕。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安装及验收要求:(1)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3)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4)安装验收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提供。3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标项1:验收合格后整机免费保修≥3年(2)培训: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3)交货时提供中文用户操作手册、维修和电子版操作规程手册;(4)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场(包括节假日);(5)对保修期外维修付款必须做到先维修后付款;(6)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其他优惠措施,可自行填写。4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给供应商暂定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供应商需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60%。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供应商账户。供应商不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2)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供应商账户。供应商不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5授予合同: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②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第七章附件A.资格文件封面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资格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一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注: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日期:B.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二投标书致: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8、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9、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不同页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330282202311009365,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后附:1、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不同页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五供应商一般情况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扫描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扫描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从业人员数量10营业收入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六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七技术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供应商(盖章):日期:C.报价文件封面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八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标项货物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投标报价1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1大写:小写:备注: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2、投标报价必须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3、本表所填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盖章版投标文件中本表所填内容为准。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九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货物名称主要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投标货物制造商名投标报价投标价组成交货日期交货地点货物名称主要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投标货物制造商名投标报价货物总价货物单价质保期内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运输保险费交货日期交货地点123456789101112131415全部投标货物总金额:说明:1、项7=项8×项42、项6=项7+项9+项10+项11+项12+项133、除填写本表外,投标商还应提供以下附件:①货物主要部件(包括附件)分项价目表;②质保期内备品、备件、耗材清单及价目表;③特殊工具清单及价目表(如有需提供)④所需进口关键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价目表(如有需提供)⑤质保期外备品、备件、耗材清单及价目表(如有需提供)⑥选配件清单及价目表(如有需提供)。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致:采购人本人经由(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温州医科大学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311009365)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开标现场,供应商如发现有上述相关利害关系的,应签署提供,未提供的视为不存在上述关系。评分索引表(建议放在目录之前)供应商分值自评分资料所在页码注:1、供应商对客观分可以进行自评分,主观分可以不用自评分。2、本表只适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仪器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 三维皮肤气液交换培养生物反应器 三维皮肤气液交换 培养生物反应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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