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展厅设施中标结果公示(云和县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云和县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云和县城东幼儿园西侧地块商住项目-销售展厅设施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于2024年01月09日09:00在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举行开标会。经采购人确认,特发此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浙亿云采2023-128号
2.采购项目:云和县城东幼儿园西侧地块商住项目-销售展厅设施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销售展厅设施采购
4.采购单位:云和县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中标供应商:丽水市叁国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6.中标金额:柒拾玖万陆仟柒佰伍拾叁元整(796753.00元)
7.评标委员会成员:柳秀华、徐春方、刘传达、徐红娟、叶建英
8.合格投标供应商:8家
9.评标方式:综合评标价法
10.招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78-5529705
地址:云和县城南东路110号
招标机构: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练先生 联系电话:0578-5538879
地址:云和县新建南路544号
11.公布媒体:
zfcg.czt.zj.gov.cnhttps://lssggzy.lishui.gov.cn/
12.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附件信息:

中标人公告内容.docx13.8 KB

中标人公告内容采购项目:云和县城东幼儿园西侧地块商住项目-销售展厅设施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浙亿云采2023-128号中标人名称丽水市叁国策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中标人负责人余德良中标人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916号(三楼) 中标标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云和县城东幼儿园西侧地块商住项目-销售展厅设施采购按采购文件要求1批796753元中标金额合计796753元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要求!注:1、中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2、填写该表不代表中标人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中标人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中标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中标人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销售展厅设施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