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供应商中标结果公示(最高人民法院2024)



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本级选取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JXC-2023-09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襄经临采计网备【2023】B00182号
三、项目名称
选取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襄阳姜小鲜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77号新城吾悦广场3幢2层46 室
中标(成交)金额:128(万元)
综合评分法:95.27(分)

货物类

名称:选取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五、评审小组成员
王志一,梅建明,李艳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1-09
2、评审地点: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收费金额:1.80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本级
地址:襄阳东津新区
联系方式:13774185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东津新区大湾区工业园二期一号楼六楼603室
联系方式:18271216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话:1827121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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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JXC-2023-098采购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代理机构: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十二月目录1.竞争性磋商公告......................................................22.供应商须知..........................................................43.评分办法...........................................................134.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175.响应文件格式.......................................................181.竞争性磋商公告选取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襄经临采计网备【2023】B00182号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的委托,就选取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名称:选取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二次)二、采购项目编号:HJXC-2023-098三、采购内容:1.采购类别:货物2.采购需求:机关食堂选取食材供应商;3.最高投标限价为:1440000元;4.服务质量目标:合格,达到采购人的相关要求;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供应商应提供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履约信誉良好,须承诺如下:(1)供应商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2)供应商在中标之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公司:(3)供应商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襄阳东津新区大湾区工业园二期一号楼六楼603室);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9点30分(2)磋商地点: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襄阳东津新区大湾区工业园二期一号楼六楼604室)七、发布公告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八、联系方式采购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774185966代理机构: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襄阳东津新区大湾区工业园二期一号楼六楼603室联系人:侯工电话:182712161022023年12月27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 称: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7741859662代理机构名 称: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侯工联系电话:182712161023项目名称选取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二次)4采购范围机关食堂选取食材供应商,就餐人数300人,费用标准400元/人/月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7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供应商应提供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履约信誉良好,须承诺如下:(1)供应商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2)供应商在中标之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公司:(3)供应商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5.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踏勘现场不组织10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17点30分1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4年1月3日17点30分13分包不允许14偏离不允许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9点30分16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17磋商有效期60天18磋商保证金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9履约保证金不缴纳20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21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同磋商地点22是否退还响应性文件否23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襄阳东津新区大湾区工业园二期一号楼六楼604室)24磋商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各供应商自查磋商顺序: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逆顺序。2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组建2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是27供应商的信用要求在评标阶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如供应商在最高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其磋商将被否决。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磋商控制价(即最高限价):28磋商控制价为:1440000元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磋商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即:废标)。中标公示29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人的情况在本磋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磋商费用:301、依据该项目《采购委托协议书》,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取。2、评委劳务费:按实际发生计算。3、以上1-2项费用发放中标通知时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超过期限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成交人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4、以上1-2项费用供应商可以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但不得在磋商报价中单列此项费用开标会注意事项:31参加本项目开标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开标现场核验证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2本项目磋商会议现场供应商不需要提交资格审查和评分办法中的供应商单位的原件资料。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相关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定义2.1“采购人”是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雕塑等。2.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综合和技术方案等所有内容的文件。3.供应商的基本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4.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磋商服务费和评委劳务费由成交人按有关规定支付。4.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本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6.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澄清6.1在磋商之前,采购人根据需要可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作为磋商的组成部分。6.2磋商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后有疑问的,应于磋商截止日期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解答,并将解答同时发放给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任何口头上的修改、澄清一律视为无效。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将视作其同意,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6.3为使磋商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补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推迟磋商时间。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7.1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7.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7.3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7.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7.5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7.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部分、综合部分和技术部分三个部分组成。7.6.1价格部分1)磋商响应函;(附件一)2)磋商报价表;(附件二)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三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三2)7.6.2综合部分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四)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7)信誉情况;(附件五)8)近年类似业绩情况表;(附件六)7.6.3技术部分9)服务方案(附件七)10)其他材料。(附件八)四、磋商报价要求8.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8.2磋商供应商报价应是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的总价格。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工作费、专家咨询费、资料收集、管理费、保险及差旅费、售后服务、保险、税金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9.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9.1磋商供应商可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价格部分”、“综合部分”和“技术部分”编制目录及页码并合并封装成一本,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采用胶装装订。9.2响应文件可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注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再一起用封袋包装,加贴封条。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1)采购人名称;2)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3)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4)磋商供应商名称;5)注明“2024年1月9日9点30分之前不得启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磋商供应商。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0.1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前及地点递交。11.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参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六、磋商的步骤12.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13.文件初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3.1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1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磋商1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3家。14.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7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七、确定成交人办法15.1磋商小组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15.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15.3磋商小组根据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15.4中标公示期间,采购人可以要求第一成交候选人提供响应文件里的相关原件,若提供虚假材料报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15.5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八、合同条款及格式16.参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九、处罚、询问和质疑1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7.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质疑:18.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参照《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18.2磋商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18.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供应商已经参与响应,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18.4若供应商认为其响应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18.5质疑应当按照《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的,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质疑书加盖合同专用章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19.采购人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政府采购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20.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驳回质疑:(1)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2)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3)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投诉。十、保密和披露21.保密和披露21.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1.2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1.3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一、适用法律2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相关规定。第三章评分办法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一、评审权重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综合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商务部分30分,共计100分。二、评审步骤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磋商及评审:(一)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审查:符合第一章第四条“供应商条件”及第二章前附表第7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内容。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检查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将被视作无效响应:(1)磋商报价超过本项目磋商控制价(取费率)的;(2)服务周期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签字(盖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内的要求装订、封装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二)磋商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1.第一轮磋商磋商小组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价格等进行磋商,并按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确定有效的供应商。第一轮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最终需求方案或有效供应商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二轮磋商。2.第二轮磋商(1)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根据第一轮磋商的情况,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给参与磋商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书面响应,否则视为放弃磋商。(3)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响应供应商。第二轮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最后需求方案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最终采购需求方案确定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三)评审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后,由磋商小组对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1.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1)综合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分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2)价格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比重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供应商得分=综合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价格部分得分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审专家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推荐成交供应商排序名单(1)磋商小组将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相关规定,按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2)磋商小组根据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三、评分标准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议打分细则分值商务部分(30分)响应总报价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比重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 =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30分综合部分(20分)信誉供应商近三年内,与采购方无法律纠纷,无不良记录。满分为2分,每1项扣除1分,扣完为止;6分综合部分(20分)信誉供应商三年内所有经营的项目无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得4分(提供书面声明);6分综合部分(20分)类似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承接过类似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无业绩或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9分综合部分(20分)人员安排人员组织、安排、专业搭配、工作划分、责任划分明确、工作时间安排合理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差的得 1分。5分技术部分(50分)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制定的整体管理制度,完善且具有具体的处罚措施的得4分;管理制度完善程度不够且处罚措施不明确的得2分。4分技术部分(50分)货源渠道供应商具有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须详细描述本项目食材的供货渠道,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渠道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供货合同或协议),根据货源供货合作时间、货源地及供应品种数量、供应管理规范化程度,综合打分,合理可行的8分,基本合理得4分;一般得1分。8分技术部分(50分)检验检疫报告需提供近半年(2023年6月至今)肉类产品连续检测报告,提供得3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3分技术部分(50分)食品质量控制食品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且有违约处罚承诺的得7-4分;控制措施基本科学合理且有违约处罚承诺的得3-1分;控制措施不合理或无违约处罚承诺的得 0 分。7分技术部分(50分)配送方案根据供应商制定的配送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综合评价,配送方案详尽,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8分;配送方案详尽度不够,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8分技术部分(50分)配送保证供应商对食材能按时按量地配送到位,提供保证承诺书。根据承诺保证书中保障措施,根据配送保障措施的处罚力度评判,处罚力度大得8分;一般得4分。8分技术部分(50分)应急方案食品安全应急方案合理实用的合理可行得3分,基本合理得2分,一般得0-1分。9分技术部分(50分)应急方案配送车辆故障应急方案合理实用的合理可行得3分,基本合理得2分,一般得0-1分。9分技术部分(50分)应急方案缺货补货应急方案合理实用的合理可行得3分,基本合理得2分,一般得0-1分。9分技术部分(50分)增值服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并承诺提供增值延伸服务及合理化建议,增值延伸服务切实可行的每项计1分,最多得2分;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且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能够予以采纳的每提供1条得0.5分,最高得1分。3分注:1、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所有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双方协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选取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供应商单位地址:年月日附件一(价格部分):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一、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二、如果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四、如果我方在规定的公开磋商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止撤回磋商,贵方可将磋商保证金扣收(如有)。五、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书,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六、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七、本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60天内有效(磋商有效期)。同时我方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处罚条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二:(一)磋商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总报价(第一轮报价)大写: 总报价(第一轮报价)小写: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质量标准承诺合格,达到采购人的相关要求服务周期承诺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以上内容尽量填写完整,但不要加附页。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注:1、报价应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如只对个别项目进行报价,视为无效报价。2.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能用手写)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最终报价表不放在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竞争性磋商报价大写: 竞争性磋商报价小写: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服务周期 年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采购人的相关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日期年 月 日备注:1、如果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2、本表格不密封在响应文件内,按要求先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填写最终报价金额后签字提交评审小组。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合同的,将被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_____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项目的磋商。授权委托人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四(综合部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在本表后应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件五:信誉情况磋商供应商应针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要求,在此对其信用情况做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例如:供应商信用声明(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公司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评标阶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可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如本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六: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合同名称合同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服务周期承担的工作服务质量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合同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本合同在项目中的地位(部位、合同价格所占比例)。注:应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具体年份时间要求见评分方法。附件七:服务方案(格式自拟)附件八:其他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选取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二次)成交公告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的委托,于2024年1月9日9点30分对项目编号:HJXC-2023-098,选取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二次),实行竞争性磋商。现将磋商结果公告如下:1.项目名称:选取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二次)二、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三、磋商信息磋商日期:2024年1月9日9点30分磋商地点: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磋商评审小组名单:王志一、梅建明、李艳华四、磋商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为:襄阳姜小鲜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7EW3QHXA成交金额:1280000元服务质量目标:合格,达到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五、联系事项: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或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774185966代理机构: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襄阳东津新区大湾区工业园二期一号楼六楼603室联系人:侯工电话:182712161022024年1月11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的选取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二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蔬菜类,属于_零售业_;承建(承接)企业为_襄阳姜小鲜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162.10万元,资产总额为33.6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肉食品类,属于_零售业_;承建(承接)企业为樊城区潘家肉类店,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143.38万元,资产总额为11.2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3.豆制品类,属于零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樊城区小钟豆制品厂,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130.11万元,资产总额为16.2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4.调味品类,属于零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襄阳勾味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66.93万元,资产总额为5.2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襄阳姜小鲜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日期:2024.1.11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扫码使用夸克扫描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供应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