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平果市财政局2024)
一、项目编号:BSZC2024-J2-230003-GXYT
二、项目名称:平果市凤梧镇山环村龙坤屯屯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587944.33(元)
广西汇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北流市永顺路三区18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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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平果市凤梧镇山环村龙坤屯屯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
平果市凤梧镇山环村龙坤屯屯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
平果市凤梧镇山环村龙坤屯屯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清单
120日历天
蒙之富
桂24520210411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岑立新(采购人代表),韦利玲,黄汉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工程类收费标准计算计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115.6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ytgc.com(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果市财政局
地 址:平果市行政大楼东附楼平果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776-5822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平果市马头镇炼沙路与高速路进城大道交汇处城市假日小区1号楼2层1号商铺
联系方式:0776-588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柯华
电 话:0776-5885666
附件信息:
上传系统版本-平果市凤梧镇山环村龙坤屯屯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docx257.2K
中标企业声明函.pdf399.6K
竞争性谈判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平果市凤梧镇山环村龙坤屯屯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4-J2-230003-GXYT项目所属区划:百色市平果市采购人:平果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1月04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22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2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9第六章合同文本64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平果市凤梧镇山环村龙坤屯屯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4-J2-230003-GXYT项目名称:平果市凤梧镇山环村龙坤屯屯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总金额(元):1590035.43元最高限价(元):1590035.43元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备注1平果市凤梧镇山环村龙坤屯屯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果市凤梧镇山环村龙坤屯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清单2平果市凤梧镇香美村下保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果市凤梧镇香美村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清单3平果市黎明乡黎明村那坡屯饮用水源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果市黎明乡黎明村那坡屯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清单合同履约期限:至合同签到之日起12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编制、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受邀请的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免费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注: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当填写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入驻正式供应商的,可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入驻,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售价(元):0.0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3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竞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竞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2.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3.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zfcg.gxzf.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ann_Sz78wuWfp8GTsDL31RWRl9D5ndTMr3NGt5TILBJnhQo=&utm=web-purchaseplan-front.7a95d27e.cPlanInfo.2.d4206f30a94f11eeb0207fbe7efa11ae4.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ytgc.com(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6.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1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5)本项目不接受未登陆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果市财政局地址:平果市行政大楼东附楼平果市财政局项目联系人:黄冬梅项目联系方式:0776-58221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百色市平果市马头镇炼沙路与高速路进城大道交汇处城市假日小区1号楼2层1号商铺项目联系人:黄柯华联系方式:0776-58856663.监督部门名称:平果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电话:0776-5825152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1月04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标邀请函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5.2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勘察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分包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质:/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三表一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竞标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项目管理机构及机械设备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竞争性谈判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设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3.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 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竞标系统中作出竞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1.2报价文件:1.竞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2.1.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3.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竞标系统中作出竞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担。1.4.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5.2竞标报价应当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工程的所有费用,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竞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120 日。17.1竞标保证金: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9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4.1谈判小组的人数:3 人。2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 分钟26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以下原则 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由谈判小组推荐。26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6-5885666,通讯地址:百色市平果市马头镇炼沙路与高速路进城大道交汇处城市假日小区1号楼2层1号商铺业务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如下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 35.1 条规定的工程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果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平果农村合作银行城关支行银行账号:61801201011793615033.1解释: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 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谈判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CA 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自然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4.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自然人竞标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6.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注:供应商竞标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清楚,项目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做任何设计变更,如项目确需变更,需按平政规[2023]1号文件-平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执行。如承包方在未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施工的,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一切后果由承包方全部承担。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工程”是指除货物和服务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8“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谈判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6.3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谈判文件8.谈判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谈判公告/竞标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响应文件格式(5)合同文本;(6)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3商务技术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要求和构成15.1本项目竞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15.1.1本项目竞标价格是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干。15.1.2竞标价格由供应商根据现场情况按市场价自行报价。供应商所填报的各项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和固定价格包括的范围。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所报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经谈判小组审核严重不平衡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5.1.3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相同细目的按供应商谈判时的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类似细目的参考类似成交单价结算;新增项目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的按信息价,无信息的按市场价;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决定;新增项目的单价应经有资质的审核机构审定。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15.1.4供应商应认真编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各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填写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1)有工程数量的应报单价和总价。(2)无工程数量的项目不报价(或只报单价不报总价)。(3)竞标时,采购人要求报价的细目,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15.1.5采购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为已包括按正常施工工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各单项的有关内容。凡工程量清单所示工程所必不可少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供应商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15.1.6承包人的临时占地(如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竞标价中自行考虑。15.1.7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经谈判小组审核严重不平衡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5.1.8供应商的竞标报价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澄清答疑中所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各项的顺序进行报价,否则,将视为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15.1.9供应商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应按照采购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供应商对自己所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负责。评标中,如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中的任何一项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供应商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澄清、说明、补正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废标处理。如是“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不一致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必须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两小时)以工程量清单的形式澄清、说明或补正,并修改竞标总报价,但修改后的总报价不能超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谈判无效。15.1.10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的竞标总报价均不允许超上述最高限价,否则谈判无效。15.1.11本工程项目可再次报价,作最终报价时“谈判小组”将书面告知各供应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可维持首次报价不变)与首次报价不同时,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不得以总价下浮的方式做最终报价,供应商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终报价文件。15.2计算依据:15.2.1本工程的计算依据:15.2..1.1编制依据:1.平果市凤梧镇山环村龙坤屯屯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5、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6、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7、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8、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9、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拆除工程消耗量定额》;10、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1、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 】7号文);12、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1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 12号);14、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三)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材料价格按《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8期发布信息价,信息价没有的参考其他县市或市场询价综合考虑取定。2.平果市凤梧镇香美村下保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5、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6、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7、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8、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9、桂建标[2023]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10、《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关于营改增后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桂造价[2016]7号。11、桂造价[2018]14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12、桂建标[2019]1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13、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三)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材料价格采用《百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8期公布的平果市信息价,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综合考虑取定。3.平果市黎明乡黎明村那坡屯饮用水源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5、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6、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7、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8、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9、桂建标[2023]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10、《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关于营改增后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桂造价[2016]7号。11、桂造价[2018]14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12、桂建标[2019]1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13、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三)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材料价格采用《百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8期公布的平果市信息价,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综合考虑取定。一、其他说明:15.2.1本工程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由施工方承担。15.2.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费用按桂建质【2015】16号文执行。工伤保险按《关于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费计算规定的通知》(桂建管[2008]37号)执行。15.3竞标货币: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5.3.1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竞标保证金17.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7.2竞标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竞标保证金计息退还。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政采云”平台。2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1.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第17.4条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竞标保证金。四、评审及谈判24.谈判小组成立24.1竞争性谈判小组成立: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含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政采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谈判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6.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26.1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规定的评审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价相同时,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顺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2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3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6.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谈判文件一并保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3.7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29.签订合同29.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线下签订纸质合同: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5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谈判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谈判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谈判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谈判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本谈判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谈判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附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三章采购需求工程名称平果市凤梧镇山环村龙坤屯屯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建设规模及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1590035.43元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清单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工程款原则上按进度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需上报市政府同意并经标外核定小组现场核定通过)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并经结算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保修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招标控制价清单另册图纸另册技术规范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行业验收标准、专业相关的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评审程序1.确认谈判文件由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谈判小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政采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查询,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谈判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3)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5)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6)供应商提交的竞标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竞标保证金;(7)使用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8)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的;(9)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社保证明等证明资料的;(10)出现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或7.6条情形的;(11)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本章3.7条规定除外)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谈判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谈判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签章。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提供虚假的或应提供未提供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社保证明等资料的;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5)商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或7.6条的情形的;11)技术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12)虚假竞标(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等),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13)谈判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谈判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5)所提供竞标的施工组织设计不明确,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16)谈判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17)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18)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竞标总价(封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谈判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7)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文件无效。8)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9)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6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3.7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8除本章3.7条规定的情形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谈判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谈判程序4.1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到达谈判地点参加现场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谈判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5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4.7除本章第3.7条外,对谈判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3.7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应当重新采购。5.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6最后报价统一开启后,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对供应商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6.最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6.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实行报价政策性扣除,评审价=最后报价。二、评定成交的标准7.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7.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规定的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7.2采购人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其余以此类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注:2.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2.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公章):年月日竞标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特此声明。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型企、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根据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桂劳社发[2009]50号文规定,我方在此向建设单位承诺:1.我公司在以前承接的工程中从未有过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2.我方参与竞标的(项目名称)项目,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成交金额的2%且不多于8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账户,作为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如我方在承包的(项目名称)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划支。4.如我方在成交后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根据桂建质安[2006]22号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采购人承诺:1.我方参与投标的(工程名称)项目,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安[2006]22号文)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2.如我方在承包的(工程名称)项目中出现未按桂建质安[2006]22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项目管理机构及机械设备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施工投标,若我方成交,我方在此承诺:若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要求我方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派驻本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在采购人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在经采购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若我方已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我方将严格按照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竞标文件中填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并由采购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竞标。现就联合体竞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竞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盖章,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竞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委托代理的,应附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竞标函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依据贵方(项目名称/文件编号)项目采购的竞标要求,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关资料: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为谈判总报价,工期为日历天。按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修补该工程中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竞标文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知正文中第16条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4.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竞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与本竞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3.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谈判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竞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姓名)为联合委托代理人,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牵头人(公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表格可扩展。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项目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工种注:1.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网)1.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网)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响应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的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网络网)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项目管理机构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 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㈡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龄专业职 称职务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毕业院校年月毕业于学院(校),系(科)学制年。身份证号码注册建造师证书等级及编号职称证书编号主要经历年至年工程名称担任何职工程所在地工程规模工程质量等级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说明:⑴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职称)、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2023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⑵必须附上清晰可辨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复印件。㈢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简历表姓 名年龄专业职 称职务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毕业院校年月毕业于学院(校),系(科)学制年。身份证号码职称证书编号主要经历年至年工程名称担任何职工程所在地工程规模工程质量等级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说明:⑴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职称)、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2023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⑵必须附上清晰可辨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的复印件。㈣项目其它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 龄专业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学校系(科)学制年身份证号码职称证书编号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名称及编号经历年至年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备注说明:⑴“项目其他主要人员”指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实际参加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技术等方面的负责人,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等(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2023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⑵须附上清晰可辨的身份证及相应的执业证书或上岗资格证书的复印件。⑶表格不够可另行复印。㈤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注:⑴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供应商自行设计。⑵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响应文件一起装订)。其他文书、文件格式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六章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发包人出具的开工通知所载明的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竞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如果有);(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签章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说明:(6)、(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七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本合同范围内属于承包人责任应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10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贰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送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7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工地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工地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工地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或监理员。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原则上以工程用地红线界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自行考虑,费用自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本合同有效期。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约定。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本专用合同条款12.1款。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按本专用合同条款12.1款。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日。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无。*将工程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承包人承担费用。*土方作业时冲洗平台和密闭车辆的标准:按照区市相关文件执行。*消纳场的具体位置及其合理运距:10km。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在每月支付进度款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进度款的%(百分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拨付到承包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竣工图纸、变更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专用合同条款13.2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专用合同条款13.2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送达发包人代表签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③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建工会和职工维权工作的意见》(桂工发[2013]29号)。④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⑤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⑥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⑦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⑧承包人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向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⑨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仅限于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但未经承包人书面授权不得以承包人名义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用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每月不少于25天,每少到一天支付违约金300元,违约金须当月向发包人缴清,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由发包人派驻代表或监理人员确认项目经理到场天数)。项目经理无故连续七天不到的,发包人将本项目视为挂靠工程,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1000元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人•次(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1000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3)的期限:开工前7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5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300元/人•次(人民币)。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5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3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2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3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元/人•次(人民币)。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无。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4。(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负责照管和维护工作。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竣工工程的照看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3.7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监理合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2)无;(3)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特殊要求: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的通知》(桂建管[2014]96号),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注:所有隐蔽工程的每一分项、每一施工部位都需监理、业主方确认并拍照图片留存)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现行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安全文明标准及《工程管理制度》组织施工,创建规范的施工现场,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即使在对外法律关系上人民法院判决发包人承担责任,但在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编制报发包人审批。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的有关规定,必须与经城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使用符合密闭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员工通道人脸识别系统,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律按标准落实到位,费用按规定由责任方承担。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包含内容详见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相关规定执行。(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30-50%),其余部分在主体完工后支付。6.3环境保护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发包人负责。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合同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发包人对合同签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属承包人自身的施工措施。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10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于收到之日起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于收到之日起7日内批复。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日。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3日在工地现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交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进度款以及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因不可抗力原因。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逾期竣工的单栋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该栋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二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⑴6级以上的地震;⑵10级以上持续1天的大风;⑶暴雨级以上持续1天的大雨,雷电、冰雹、大雪等恶劣天气;⑷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⑸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低温天气;⑹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7.9提前竣工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每提前1天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其极限为2%。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如有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须承包人代为保管的,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监理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承包人不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致丢失毁损的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6。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8.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无。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5检验费用/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1款并经发包人批准。10.3变更程序10.3.1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⑶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10.3.2非国有投资项目:/。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后10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后10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