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DR设备原厂整机维保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医院2024)
沙坪坝区中医院采购DR设备原厂整机维保服务(SPB23C01854)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12日
一、项目号:
SPB23C01854 采购执行编号:
ZC2023162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二、项目名称:
沙坪坝区中医院采购DR设备原厂整机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至臻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珊瑚大道9号4幢2-1、2-3号(英利国际五金机电城一期)
中标(成交)金额: 5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沙坪坝区中医院采购DR设备原厂整机维保服务
-
见其他事项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邹波、张易林、刘丹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报价
排序
重庆至臻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558000
1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沙坪坝区中医院采购DR设备原厂整机维保服务服务范围:维保设备数量:3台服务要求:(二)我公司提供不限次数的现场紧急人工叫修,电话支持、在线支持,现场维修。服务期限内,所有故障备件更换与设备出厂配置相同的备件;核心部件“无线平板探测器”等故障无法维修更换全新配件时,出示原厂证明(有异议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出具检测认证报告),维修期间提供对应替用备件。(三)我公司一年提供至少4次巡检和4次定期场地保养(提供项目保养清单);场地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机器清洁、机器测试及校准、机器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的确认检查及更换损耗部件等,记录设备状况,确保机器按照制造商的产品参数运行;并向采购人设备管理部门及科室提供维护保养记录。(四)我公司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设备生产者研发和工厂的技术、物力支持;工程师有权访问原厂诊断工具软件,并保证能够解决所有的设备故障。(五)我公司会相对固定1名及以上工程师为采购人提供维保服务,并将工程师信息交采购人备案,特殊情形需调整工程师时,会提前通知采购人并将调整人员信息告知,确保维保设备的服务“一致性”及维保技术的“专业性”。(六)我公司提供设备(含独立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服务,保证所有服务设备的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七)免费开放服务设备的无线平板探测器使用端口,保证所有服务设备可以互用。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维保服务时间36个月。服务标准:(二)我公司提供不限次数的现场紧急人工叫修,电话支持、在线支持,现场维修。服务期限内,所有故障备件更换与设备出厂配置相同的备件;核心部件“无线平板探测器”等故障无法维修更换全新配件时,出示原厂证明(有异议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出具检测认证报告),维修期间提供对应替用备件。(三)我公司一年提供至少4次巡检和4次定期场地保养(提供项目保养清单);场地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机器清洁、机器测试及校准、机器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的确认检查及更换损耗部件等,记录设备状况,确保机器按照制造商的产品参数运行;并向采购人设备管理部门及科室提供维护保养记录。(四)我公司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设备生产者研发和工厂的技术、物力支持;工程师有权访问原厂诊断工具软件,并保证能够解决所有的设备故障。(五)我公司会相对固定1名及以上工程师为采购人提供维保服务,并将工程师信息交采购人备案,特殊情形需调整工程师时,会提前通知采购人并将调整人员信息告知,确保维保设备的服务“一致性”及维保技术的“专业性”。(六)我公司提供设备(含独立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服务,保证所有服务设备的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七)免费开放服务设备的无线平板探测器使用端口,保证所有服务设备可以互用。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医院
采购经办人:刘永倩
采购人电话:0236173319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周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8115100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6号附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65360415
十一、附件
沙坪坝区中医院采购DR设备原厂整机维保服务(ZC2023162).doc
其他事项.doc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沙坪坝区中医院采购DR设备原厂整机维保服务(ZC2023162).doc
其他事项.docx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项目编号:ZC2023162采购计划编号:SPB23C01854采购项目名称:沙坪坝区中医院采购DR设备原厂整机维保服务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12月第一篇响应供应商邀请书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区财政局的下达的采购计划,拟以单一来源方式对沙坪坝区中医院采购DR设备原厂整机维保服务,欢迎重庆至臻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参与响应。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采购金额(万元)服务期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沙坪坝区中医院采购DR设备原厂整机维保服务56签订合同之日起维保服务时间36个月。工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算56万元。三、响应供应商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以上2、3、4、5项提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七篇第二条第(七)款所列“诚信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三)特定资格条件无。四、响应有关说明(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供应商自行到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处获取。(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地点:重庆市沙坪区沙中路6号附6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响应地点:重庆市沙坪区沙中路6号附6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响应时间:2023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5:00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大屏幕显示时间为准)。五、响应有关规定(一)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二)响应供应商如对本采购文件有疑问,向采购人要求澄清,如响应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采购文件。(三)无论响应结果如何,响应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应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期间未配合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完成相关工作(如提前退场等),视为其完全认同响应记录、评审结果,并对评审过程无异议,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五)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0%。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参与我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可进入“沙坪坝区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在线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网址: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3-65360409)。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周老师邮编:400038电话:(023)81151009(二)采购人(质疑、询问经办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医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61733199第二篇项目名称、内容及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沙坪坝区中医院采购DR设备原厂整机维保服务。二、服务标准(一)维保设备数量:3台(二)提供不限次数的现场紧急人工叫修,电话支持、在线支持,现场维修。服务期限内,所有故障备件需更换与设备出厂配置相同的备件;核心部件“无线平板探测器”等故障无法维修需更换全新配件时,需出示原厂证明(有异议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出具检测认证报告),维修期间提供对应替用备件。(三)一年提供至少4次巡检和4次定期场地保养(提供项目保养清单);场地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机器清洁、机器测试及校准、机器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的确认检查及更换损耗部件等,记录设备状况,确保机器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参数运行;并向采购人设备管理部门及科室提供维护保养记录。(四)响应供应商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设备生产者研发和工厂的技术、物力支持;工程师有权访问原厂诊断工具软件,并保证能够解决所有的设备故障。(五)响应供应商应相对固定1名及以上工程师为采购人提供维保服务,并将工程师信息交采购人备案,特殊情形需调整工程师时,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将调整人员信息告知,确保维保设备的服务“一致性”及维保技术的“专业性”。(六)响应供应商提供设备(含独立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服务,保证所有服务设备的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七)免费开放服务设备的无线平板探测器使用端口,保证所有服务设备可以互用。第三篇商务要求一、工期(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维保服务时间36个月。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之内支付中标金额的35%,第一年期满30日之内无息支付中标金额的35%;第二年期满30日之内无息支付中标金额的30%。三、验收标准和方法(一)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维保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且不得低于承诺的技术服务标准;未达到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响应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合同期内,响应供应商更换故障配件时需通知采购人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科室人员参与,对更换部件进行现场验收无误后予以更换。(三)合同期内,采购人每年对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维保服务向采购人设备使用科室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结果将作为次年度支付依据。(四)合同期内,响应供应商在次年1月底前提供上年度所有维保设备巡检和定期场地保养的年度服务报告交采购人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四、售后服务要求(一)服务热线:在保修服务期内,所有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支持拔打柯尼卡美能达医疗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17,电话支持,在线支持。(二)响应时间要求:接到报修通知2小时内响应,工程师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如需更换备件非特殊情况下48小时内备件到达并完成安装调试;无线平板探测器故障修理期间24小时内提供备用对应探测器,保障正常使用。(三)开机率:保证开机率达到95%,暨每年停机不超过18天;每低于保证的开机率一个百分点,保修期顺延7天。(四)享有最高优先权,发生故障后第一时间安排派工、订备件等服务,全面缩短故障维修周期,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行。五、培训要求配合使用科室对新进技术人员开展设备维保、使用等技术培训(包括保养巡检项目培训、日常注意事项、维修基础培训等)。六、其它(一)响应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取得维保设备生产厂家“柯尼卡美能达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区域代理商资格,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厂家区域代理授权书原件交采购人予以核验。(二)响应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原厂维保服务(包括维保设备明细),与采购人购买维保服务年限一致,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交采购人予以核验。(三)响应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在我市内服务机构配备至少1名及以上全职的柯尼卡认证合格工程师,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师有效资质原件交采购人予以核验。第四篇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和无效响应条款一、评审方法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采购小组负责,采购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由采购人在重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采购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小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确保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采购小组与响应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二、评审标准(一)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评审时由采购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资质要求的再进入下一轮符合性审查),具体标准为:1.资质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以下资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加鲜手模印)(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特定资格条件无。(资格文件原件备查)(二)符合性检查1.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3)响应方案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4)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1)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1)响应文件内容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一篇、第二篇和第三篇规定的内容全部作出响应。(2)响应有效期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三)政策性扣减方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无效响应(一)响应供应商不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二)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进行封装的;(三)响应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响应的;(四)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六)响应文件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或商务要求的;(七)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八)响应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和响应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的;(九)经济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或未按规定进行签字和盖章的;(十)出现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十一)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十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响应。四、废标条款在响应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或者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响应供应商不足一家的;(二)响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响应供应商须知一、响应费用无论响应结果如何,所有与本项目响应有关的费用均应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二、响应供应商(一)合格响应供应商条件合格响应供应商应完全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二)响应供应商的风险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响应供应商没有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响应。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是响应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采购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响应供应商邀请书;项目名称、内容及基本情况;商务要求;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和无效响应条款;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响应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四、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除签名外,其余所有内容必须由电脑打印,禁止手写。(一)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组织编写并按第五篇“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内容进行装订响应文件。★(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评审时间起90天内。(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文档须包含“资格文件”、“商务文件”、“经济文件”,推荐采用U盘为电子响应文件载体(电子响应文件为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一份,PDF格式的响应文件必须和正本一样签章齐全,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正本必须逐页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五)响应报价1.响应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格式填写报价。2.本项目以采购小组最终商定的价格为本项目成交价。(六)修正错误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一览表总价与响应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采购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响应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响应供应商应将“资质文件(正本和副本)”、“技术和商务文件(正本和副本)”、“经济文件(正本和副本)”装订成册,“电子文档”分别用信封密封后统一装入大袋密封。2.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电子文档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开启(一)响应文件开启应当在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文件中“响应供应商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但至少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采购文件收受人。(三)响应文件开启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供应商、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响应文件开启前,应当由响应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是否提前启封,出现争议时由评审小组裁决;经确认未提前启封的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按程序进行评审。(五)评审过程应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审(一)采购小组采购小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与响应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二)澄清采购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成交(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记录表送采购人确认。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74号令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违规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八、响应供应商的质疑、投诉(一)质疑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响应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响应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响应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响应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响应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质疑响应供应商和其他有关响应供应商。3.其他3.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二)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一、定义1.需方是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工程及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2.供方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合同是指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文件、补遗书和报价文件以及书面承诺的实质性内容,规范成要约和承诺,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款项。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工程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6.合同工程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需供应的工程、服务等所有各种物品。二、合同标的1.合同标的包括谈判要求的所有内容。2.凡供方供应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无瑕疵的,达到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文件要求的。3.货物的产品质量、规格指标应满足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文件的要求。4.供方提供合同货物的供货范围按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文件要求。三、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含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规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竞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四、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汇票或支票。3.付款方法按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文件商务条款要求执行。五、交货方式、资料报送和查询1.合同货物的交货期、交货方式按《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2.合同期内乙方应就本次项目相关信息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需求向乙方提出,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六、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或供需双方约定。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文件、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九、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附:沙坪坝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统计表沙坪坝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统计表填报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元商品明细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是否节能环保产品(可多选)供应商规模(厂家)供应商是否在西部地区价格商品明细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节能节水环保大型企业中性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供应商是否在西部地区价格12345合计人民币(小写):注:1.此表由供应商填列;2.采购人交给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中必需附此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表内信息登录采购合同,区财政局方可办理采购款支付审核。3.定点采购和自行采购,成交供应商将此表交给区财政局采购办登录到采购合同中。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一、资质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无。(七)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二、技术和商务文件(一)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名称、内容及基本情况”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按无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处理。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按无服务响应偏离表处理。(四)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三、经济文件(一)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响应项目名称数量响应报价(小写)单位(元)服务期响应报价(大写): 备注:不得高于本次采购人给定的响应最高限价,报价高于本限价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报价一览表按分包填列,每一分包单独一张评审一览表;2.报价一览表在评审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按无明细报价表处理。2.该表可扩展,需逐页签字并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结束)其他补充事宜政策性优惠公示(仅为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重庆至臻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声明其为小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医院的沙坪坝区中医院采购DR设备原厂整机维保服务_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沙坪坝区中医院采购DR设备原厂整机维保服务,属于工业;承接企业为重庆至臻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1021.5万元,资产总额为885.3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8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人,其他人员0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01月10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DR设备原厂整机维保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