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坡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中标结果公示(秭归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2024)
秭归县水田坝乡野桑坪滑坡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GZ2193-202301-01F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27-2023-00902
三、项目名称
秭归县水田坝乡野桑坪滑坡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鄂西地质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湖光路4号金地广场7楼
中标(成交)金额:95.06(万元)
综合评分法:87(分)
服务类
名称:秭归县水田坝乡野桑坪滑坡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采购 服务范围:根据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查明滑坡的基本特征、形成条件、稳定状态和危害程度,完成本项目勘查、设计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李永红,向立贵,吴述毅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1-10
2、评审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鄂建文【2023】35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2、收费金额:1.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价为价格系数:97%,总中标金额为:95.06万元为估算成交价格。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秭归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地址:秭归县长宁大道8号
联系方式:158725884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市民广场7楼708室
联系方式:15587917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玉红
电话:15587917087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8、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服务类项目)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稀归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的(稀归县水田坝乡野桑坪滑坡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采购)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稀归县水田坝乡野桑坪滑坡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鄂西地质设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8人,营业收入为_3103.65万元,资产总额为5575.7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北鄂西地质设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10日75(3)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鄂西地质设计有限公司)参加(稀归县水田坝乡野桑坪滑坡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采购)项目(标包编号:ZGZ2193-202301-01F)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承诺如下: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在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5.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单位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单位对上述声明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签章):湖北鄂西地质设计有限公司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2024年1月10日6湖北省宜昌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GZ2193-202301-01F项目名称:秭归县水田坝乡野桑坪滑坡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采购秭归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9日所属项目交易平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竞争性磋商程序六、授予合同七、质疑和投诉八、项目验收九、适用法律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十一、其他注意事项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二、采购相关要求三、磋商报价要求四、商务要求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一、磋商步骤二、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参考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条款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商务文件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函分项报价明细表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技术文件组成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秭归县水田坝乡野桑坪滑坡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GZ2193-202301-01F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3-009023、项目名称:秭归县水田坝乡野桑坪滑坡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采购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98(万元)6、最高限价:98(万元)7、采购需求:根据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查明滑坡的基本特征、形成条件、稳定状态和危害程度,完成本项目勘查、设计工作。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供应商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勘查和地质灾害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0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五、开启1、时间:2024年0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宜市财采发〔2018〕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不收取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3、采购文件免费发放。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秭归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地址:秭归县长宁大道8号联系方式:158725884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市民广场7楼708室联系方式:155879170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文玉红电话:1558791708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秭归县水田坝乡野桑坪滑坡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采购2采购人名称:秭归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地址:秭归县长宁大道8号电话:15872588435联系人:王云飞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市民广场7楼708室电话:15587917087联系人:文玉红4监管部门名称:秭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22号电话:0717-2888050名称:地址:电话:5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同意购买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7备选方案□接受☑不接受8样品提供的规定□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地点:9信息公告媒体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11磋商形式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1、不见面磋商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的,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1.1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1.2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磋商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同时可支持视频沟通,请各供应商提前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2、见面磋商采用见面磋商方式的,各供应商按下列步骤操作。2.1解密:以下方式任选其一:(1)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远程解密”栏目,进行远程解密;(2)交易中心解密机或现场开标系统上进行现场解密;2.2磋商:各供应商需前往//,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参与磋商。3、解密时间:30分钟。4、报价要求:每一轮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须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价,并作出有关承诺说明,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谈判。1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人和专家评委/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其他方式: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4磋商有效期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5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其他: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文件两份。16代理费本项目代理费12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姓名性别性别年龄年龄职务职称职称学历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个人简介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项目使用单位项目使用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金额项目总金额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说明: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清晰扫描件,否则评委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姓名专业所在单位任职时间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个人专业资质说明: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清晰扫描件,否则评委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类似项目业绩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如:网络建设、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等;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服务类项目)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技术文件组成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方案将在评审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技术文件目录(目录须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2、货物、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3、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说明: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服务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二是对应项目评审标准,充分体现所投货物、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注明:各供应商根据项目的需要参照以上内容制作响应文件。附件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流程一、注册:登录宜昌市财政局官网(网址:http://xxgk.yichang.gov.cn/list.html?depid=856)或者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首页点击进入“宜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注册。二、登录后跳转:注册成功后,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账号(或者手机验证码方式)登录到系统,手动勾选匹配合同标段信息,跳转进入“中征应收帐款融资服务平台”。三、申请融资并锁定账户:选择意向资金提供方并提交融资申请,资金提供方与供应商达成融资交易后填写融资成交单并推送至“宜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数据后台同步到内网“政府采购系统”并锁定账户信息,待合同融资确认后发放贷款。四、支付到锁定账户:履约验收任务完成后,预算单位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资金支付到锁定的回款账户。警示提醒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第五十七条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位老商警示提醒为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依法保障供应商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供应商行为规范,现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警示提醒:一、政府采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禁止采取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禁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随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禁止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二、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应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禁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三、禁止政府采购供应商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如中标,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应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部门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六、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禁止制假售假、以次充好、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望断和不正当竞争,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应遵守信用承诺制度,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附件:1.法律责任2.信用记录稀归县财攻局附件1: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赔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九条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随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后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附件2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B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附件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500≥50<502工业≥40000≥1000≥2000≥300≥300≥20<300<203建筑业≥80000≥80000≥6000≥5000≥300≥300<300<3004批发业≥40000≥200≥5000≥20≥1000≥5<1000<55零售业≥20000≥300≥500≥50≥100≥10<100<10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3000≥300≥200≥20<200<207仓储业≥30000≥200≥1000≥100≥100≥20<100<208邮政业≥30000≥1000≥2000≥300≥100≥20<100<209住宿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0餐饮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1000≥100≥100≥10<100<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1000≥100≥50≥10<50<1013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10000≥1000≥5000≥100≥2000<100<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1000≥300≥500≥100<500<1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120000≥100≥8000≥10≥100<10<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300≥100≥10<10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滑坡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