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智能化 镀锌钢管 单盖手孔井(含复合井盖中标结果公示(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
一、项目编号:FHGQZB(2023)375D
二、项目名称:奉化区幼儿园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溪口镇中心幼儿园智能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265660(元)
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望春工业园区布政东路128号宁波鹰达锂离子电池厂区2号车间第三层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奉化区幼儿园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溪口镇中心幼儿园智能化项目
能耗计量系统
壹帆
1
49012.34
定制
2
奉化区幼儿园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溪口镇中心幼儿园智能化项目
室外全彩显示屏
洲明
6
6520
TB6
3
奉化区幼儿园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溪口镇中心幼儿园智能化项目
硬盘
大华
40
798.7
ST4000VX005
4
奉化区幼儿园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溪口镇中心幼儿园智能化项目
镀锌钢管
国产
716
48.57
DN50*3.8
5
奉化区幼儿园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溪口镇中心幼儿园智能化项目
单盖手孔井(含复合井盖
国产
16
2934
600*600*2000mm
6
奉化区幼儿园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溪口镇中心幼儿园智能化项目
人脸识别组件
大华
4
4156.5
DH-ASI9213K-V1
7
奉化区幼儿园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溪口镇中心幼儿园智能化项目
车牌识别一体机
大华
2
6520
DH-IPMECS-2232-Z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连昶,徐静波,付联朋,黄涛,毛型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桥西岸路128-2号
联系方式:0574-88506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商业二16幢502室(惠政丽都北门)
联系方式:0574-88986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574-88986381
附件信息:
JX-23370-奉化区幼儿园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溪口镇中心幼儿园智能化项目(定稿).docx116.7K
奉化区幼儿园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溪口镇中心幼儿园智能化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FHGQZB(2023)375D采购人: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奉化区幼儿园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溪口镇中心幼儿园智能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1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HGQZB(2023)375D档案编号:JX-23370项目名称:奉化区幼儿园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溪口镇中心幼儿园智能化项目预算金额(元):1300000最高限价(元):1291490.24采购需求:(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智能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地点(线下):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五(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桥西岸路128-2号联系人:顾先生联系方式:0574-885068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敬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商业二16幢502室(惠政丽都北门)传真:0574-88986381项目联系人(询问):丁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986381质疑联系人: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86379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传真:0574-89285446联系人:竺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44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适用。3分包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9.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5现场考察自行踏勘。6产品功能演示要求提供,(1)根据评分标准功能演示相关的产品:车脸抓拍枪机;(2)产品的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3)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4)产品送达的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样品室;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13777265503。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产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对接、调试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5)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提供的演示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6)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演示产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7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户内全彩LED屏。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报价评审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奉化区幼儿园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溪口镇中心幼儿园智能化,属于工业行业;11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17200元,中标人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采购活动所依托的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监管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特别说明4.1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2关于知识产权4.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4.2.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供应商的风险4.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5.2.3.7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1.1招标公告;6.1.2投标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标办法;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1.7附件(如有)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7.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7.4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投标8.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投标文件的组成9.1资格文件:9.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9.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9.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9.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9.2商务技术文件:9.2.1评分索引表9.2.2符合性自查表;9.2.3投标函;9.2.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9.2.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2.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9.2.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9.2.8商务响应表;9.2.9技术响应表;9.2.10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9.2.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2.12其他资料(如有)。9.3报价文件:9.3.1开标一览表;9.3.2投标报价明细表;9.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9.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3.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9.3.6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9.3.7其他资料(如有)。10.投标文件的编制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须包含9.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内容。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1.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4.开标14.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4.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资格审查15.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5.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5.3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6.信用信息查询1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7.评标委员会17.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7.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17.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7.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7.3.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7.3.3任职单位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17.3.4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17.3.5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17.3.6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等;17.3.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7.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17.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8.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19.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0.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0.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0.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1.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2.合同的签订22.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2.2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给予通报。22.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3.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5%。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九、验收25.验收25.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5.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5.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监管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范围1、本项目采购包含主要设备清单范围内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装卸、安装施工、系统集成、调试及试运行、产品保护、竣工验收、专项检测、技术培训、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内容。2、项目包含以下子系统:详见主要设备清单。二、项目基本要求2.1.本系统工程所有设备和材料均应选用专业制造商生产的较新规格型号的产品。2.2.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际或中国国家标准的要求。2.3.各子系统中的同类设备应尽量选用同一品牌产品。2.4.系统设备安装工艺要求明确系统设备安装材料、安装步骤、安装方式和安装方法等。2.5.承包人(中标人)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负总责任。2.6.总承包配合要求。投标人参照采购人提供的土建图纸进行详细规划,说明土建施工时应注意的要点。三、项目实施方案1.供应商应针对本工程编制项目管理机构的配置情况,填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并放入投标文件中。2.供应商一旦中标,没有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对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进行变更。3.项目组织方案包括项目执行计划,项目组成员介绍等,内容简洁实用。4.项目执行计划。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交付要求,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进行深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内部测试、验收通过等,并注明时段以及每个阶段的负责人,具体在项目执行计划中体现。5.项目验收要求。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需通过采购人验收。系统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要求:已提供了合同要求的全部设备和资料;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要求;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6.供应商应针对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放入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各子系统的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予以说明,内容简洁明了。四、技术规范或标准2.1.本系统工程所涉及的技术规范或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规定,这些标准包括(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DB3302/T1006-2007--《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DB33/T768.12-20092.2.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标准是基本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应商应提供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及相应服务。本技术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五、系统设计说明详见图纸。六、主要设备清单及图纸主要设备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参考品牌表序号材料名称参考品牌1视频监控系统海康威视、大华、宇视2硬盘西数、希捷、日立3入侵报警系统海康威视、大华、博世4电子巡更系统蓝卡、兰德华、微达斯5可视对讲系统海康威视、大华、视得安6公共广播系统ITC、DSPPA、特控7LED大屏显示系统利亚德、洲明、上海三思8UPS科龙、科士达、深圳山特9能量计量系统柏诚、壹帆、能拓备注:参考品牌仅供投标参考,不具限制性,投标产品非参考品牌的,必须在产品质量和性能上与参考品牌同档次或优于参考品牌。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或性能与参考品牌相当的产品参与。七、接入要求1、投标人所投人脸抓拍、车脸抓拍需能接入接入奉化区“治安防控”数据平台,由于后续不能顺利接入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所投能耗系统能接入宁波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八、商务要求商务要求项目采购文件要求质保期通过验收并完成移交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计24个月。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接到要求提供服务的电话(或传真)后30分钟内做出响应,60分钟内派出合格的服务人员到达业主设备使用现场。一般故障修复时间≤4小时,重大故障修复时间≤12小时。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的免费提供同档次产品供甲方使用。验收要求(1)各系统软硬件满足招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性能指标要求;(2)人脸抓拍、车脸抓拍接入奉化区“治安防控”数据平台。(3)能耗系统能接入宁波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工期及地点工期:与总体工程进度同步;地点:业主指定地点。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电汇、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收取及退还:按合同总金额的2.5%计收,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5日内无息退还。付款条件合同签订进场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15%作为预付款,预埋管线安装完成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主要设备到场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项目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算完成后十天内支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付清。报价组成(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的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水电费、开孔及修补费、总包配合费(投标总价的1.5%)、货到就位以及保管、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总包配合内容包括垂直运输、配合城建档案归档、必要的土建配合(如填塞浇筑)、场地内机械设备、货物堆放场地等。具体事宜中标单位需与总包单位协商确定。)(2)本次项目工程量详见清单与图纸,如有冲突,以图纸为准。图纸未有体现的,以清单为准。投标人的报价不止包含“主要工程清单”表中所列设备,还须包括完成图纸范围内系统所需要配件、辅助材料,直至系统具备招标中所要求的完整功能,达到设计使用规范,完成系统验收并移交。如涉及设计签单则另行计算。(3)中标人应考虑交货期间内材料等价格上涨因素,中标后的价格将不予调整。(4)投标人须提供保证货物在验收合格后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所必需的辅助材料、人员服务费用和检查、维护、保养费用等,其价格含在总价中。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总分100 得分商务技术分65分一、技术参数响应情况(16分)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 “项目需求”及主要设备清单的响应情况: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6分;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参数中标★的技术参数负偏离的每条扣2分,投标文件中需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提供或未能满足要求的视为负偏离;扣完为止。商务技术分65分二、主要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及质量可靠性(15分)1、根据所投高清半球摄像机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功能全面的得0.5分,指标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长时间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2、根据所投防油污摄像机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功能全面的得0.5分,指标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长时间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3、根据所投32路网络硬盘录像机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功能全面的得0.5分,指标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长时间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4、根据所投人证合一智能访客机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功能全面的得0.5分,指标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长时间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5、根据所投户内全彩LED屏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功能全面的得0.5分,指标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长时间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6、根据所投双防区张力探测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功能全面的得0.5分,指标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长时间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7、根据所投车牌识别一体机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功能全面的得0.5分,指标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长时间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8、根据所投室外全彩显示屏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功能全面的得0.5分,指标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长时间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9、根据所投智能广播主机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功能全面的得0.5分,指标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长时间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10、根据所投能耗计量系统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功能全面的得0.5分,指标优异且有利于实际使用的得0.5分、产品性能稳定长时间运行故障率低的得0.5分,共1.5分。(上述评审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产品配置情况、资料介绍、性能及功能描述等材料说明。)商务技术分65分三、人脸抓拍、车脸抓拍系统接入奉化区“治安防控”数据平台情况(4分)对所投人脸、车脸抓拍与奉化区治安防控相关数据平台的实时对接的详细技术方案全面详细、实时传输和技术功能实现的技术方案合理、系统功能全面、技术稳定进行评议,每符合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可与当地治安防控相关数据平台实时对接的详细技术方案。)商务技术分65分四、施工方案(3分)施工组织方案方案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工程关键节点分析准确、把控得当的得3分;方案能满足项目的主体需求,工程关键节点把控不够明确的得2分;方案有明显缺漏项或没有针对性,难以保证满足项目实施的得1分。商务技术分65分五、产品演示(8分)1、投标人对车脸抓拍枪机以下功能进行演示,由专家组根据演示结果进行评议:①支持视频结构化,可识别机动车车牌,车身颜色,车牌颜色等属性;②支持闯禁行记录功能,可对普通车型及特种车型进行检测、抓拍记录、识别及图片存储;③OSD可叠加人脸统计信息;④支持目标检测,可区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以上功能每实现一项得2分,共8分。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演示设备并完成设备测试工作,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现场。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须知。未提供产品演示的不得分。商务技术分65分六、工期保障措施(3分)投标人提供交货计划针对本项目编制、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5分;交货计划方案内容明确详细的得1.5分;以上各项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共3分。商务技术分65分七、人员配备(4分)①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的得1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的得0.5分,最多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电气)的得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建筑电气)的得0.5分,最多得1分。②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③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备安装施工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分别具有对应证书的,每项得0.5分,共1.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商务技术分65分八、培训方案(2分)1、投标人提供的操作、维护培训方案内容明确详细(必须包含培训次数、方式、内容、地点、时间等内容)的得1分; 操作培训方案内容描述不完整、表达简单的得0.5分;2、培训计划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得1分;培训计划不完整、可操作性差的得0.5分;商务技术分65分九、履约能力(3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智能化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商务技术分65分十、售后服务能力(6分)1、对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承诺,包括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应急保障措施进行评议,方案内容详细完整的得1分,售后服务承诺最大限度有利于采购人(不得超出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分,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且保障能力强的得1分,以上各项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共3分。2、对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点情况:售后服务机构设响应距离短的得1分,仓库备品备件充足的得1分,售后人员配置齐全的得1分,以上各项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共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点营业执照、办公室及仓库照片、相关租赁合同复印件(如为自有的,提供房产证等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商务技术分65分十一、政府采购政策加分(1分)(1)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0.5分。(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性因素得分(0.5分)。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的得0.25分,投标产品如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25分,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报价分3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投标人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参与评审价格=投标价格×(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备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的情形。4.2.1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4.2.2在电子开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2.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4.2.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须CA签章。)4.2.3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3.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2.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3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2.3.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4.2.3.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2.3.6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2.3.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4.2.3.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2.3.10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或单价的。4.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3.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3.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3.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项(含)以上的;4.3.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3.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3.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4.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4.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4.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4.4投标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4.5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5其他无效情形:4.5.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的;4.5.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文本(货物类)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2.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2.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2.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3货物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原产地4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5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5.1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5.2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账号:6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6.1交付期限:6.2交付地点:6.3交付方式:7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8知识产权8.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8.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归甲方所有。9包装和装运9.1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9.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10履约保证金10.1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方式(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日内提交合同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时间)内不予退还。乙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前能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的,甲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1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11.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11.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12检验和验收12.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交付后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12.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13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13.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13.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13.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14质量保证14.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14.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14.3质保期:15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在甲方未收货前出现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16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17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8.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19违约责任19.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拒绝履行合同,或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计合同总价的0.05%,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9.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9.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9.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9.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9.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20不可抗力20.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0.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0.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2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3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合同中止、终止2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5通知和送达25.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5.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6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8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时生效。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名称(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见证人(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住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商业二16幢502室(惠政丽都北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电话: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评分索引表2符合性自查表;3投标函;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8商务响应表;9技术响应表;10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2其他资料。1.评分索引表投标单位名称:序号评分标准页码1(报价除外)22.符合性自查表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自查结论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3.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联合协议(如果有);2.1.5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评分索引表2.2.2符合性自查表;2.2.3投标函;2.2.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2.2.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2.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2.2.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8商务响应表;2.2.9技术响应表;2.2.10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2.2.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12其他资料。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2.3.2投标报价明细表;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3.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2.3.6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响应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的,此表不用)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不来投标的,此表不用)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_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投标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技术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高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中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各类注册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服务网点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内容工作业绩服务承诺业务咨询电话传 真负责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8.商务响应表商务要求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承诺或说明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响应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9.技术响应表1.带★条款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条款描述投标人响应描述差异……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带“★”的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必须一并提供,否则视为不响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2.一般性条款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条款描述投标人响应描述差异……注:对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具有参数性能指标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所提供设备性能指标的具体参数值据实应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10.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1234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6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7其他资料(如有)。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服务要求(年限)12…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二、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标项: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单价合计……总报价:注:1.本表格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扩展表格。2.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对标的内容填写不全的视为未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室外全彩显示屏),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信息采集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5.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投标单位是否为宁波企业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货物原产地国别提供的货物是否为节能清单产品提供的货物是否为环境标志清单产品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备注:请各投标人务必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智能化 镀锌钢管 单盖手孔井(含复合井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