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系统提升改造 维修备勤用房供暖及设备中标结果公示(米林市民政局2024)



米林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供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ZFCG2023-17954
二、项目名称:米林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供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西藏和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1540400MA6TED196H);
中标人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大街景光苑3栋2单元1003号;
中标金额:1623988.00元(大写:壹佰陆拾贰万叁仟玖佰捌拾捌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米林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供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范围:对原有供暖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其中,行政办公用房925.3㎡、卫生保健康复中心500㎡、生活用房A区3971.11㎡、生活用房B区3793.31㎡,将热源更换为空气源热泵,增设食堂供暖750.18㎡,维修备勤用房供暖及设备采购。施工工期:3个月项目经理:陈胜福执业证书信息:藏2542022202301889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波、周晓丹、莫川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24359.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米林市民政局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县福州东路3号
联系方式: 旦增(18889082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诚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永久片区南粤大道东侧藏行基地30栋3001室
联系方式:苏燕(13908942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燕
电话:13908942939
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点击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点击下载 : 米林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供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871675780a974305879d43bc7fc2-200411100250114881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士接)人,营业收入为4347.86万元,资产总额为3146.1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供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名称),接)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供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责任公司(无联合体)参加米林市民政局理办法》(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碳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1.米林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供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标的企业为西藏和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本公司,属于建筑(竞争性碳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司(无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库车(2020)46号)的规定,企业名称(盖章)七、,中小企业声明函Q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8,营业收入为2万元,资产总额为2万元,属:西藏和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的米林市特困人员(工程、服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温期:2024年01月10日本公司西藏和林建筑工程有限从业人员46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米林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供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3-17954采购编号:米财采[2023]75号采购人:米林市民政局代理机构:西藏诚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第1页共113页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第五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工程量清单及要求(实质性条款)第七章评审办法第八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2页共113页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米林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供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FCG2023-17954项目名称:米林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供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26700.00元最高限价:1626700.00元本工程概况:对原有供暖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其中,行政办公用房925.3㎡、卫生保健康复中心500㎡、生活用房A区3971.11㎡、生活用房B区3793.31㎡,将热源更换为空气源热泵,增设食堂供暖750.18㎡,维修备勤用房供暖及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本工程地点:西藏自治区米林市。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第3页共113页2号;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2.8《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2.9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财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2.10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2.1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五、开启时间:2024年1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采购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第4页共113页32.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发起解密后40分钟内无法解密、解密失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备注:请投标人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响应文件无效。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或担保函方式提交。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米林市民政局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县福州东路3号联系方式:旦增(188890825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西藏诚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永久片区南粤大道东侧藏行基地30栋3001室联系方式:苏燕(139089429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燕电话:13908942939第5页共113页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米林市民政局2采购代理机构西藏诚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项目名称米林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供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4项目编号GZFCG2023-179544采购编号米财采[2023]75号5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采购控制价:16267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贰万陆仟柒佰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6工期及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工期:3个月质量要求:合格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9发售标书时间2023年12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6日00时00分10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11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11答疑会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若有必要召开另行通知。12踏勘现场不组织注:1、采购人将项目所在地的地址和项目所包含的范围告知各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对现场及服务内容进行考察,不得在成交后以现场情况不熟悉向采购人提出变更要求,磋商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3、现场考察期交通、食宿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安全问题自行负责。13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24年1月6日16时00分之前以书面加盖单位鲜章的形式提交至西藏诚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苏燕,联系电话:13908942939。逾期未提出则不受理,并视为投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均无异议。14成交履约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15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17磋商保证金保证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交款方式: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或担保保函备注: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或担保保函须注明项目名称,错、漏办理的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或担保保函不予认可。18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19响应文件份数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评标工作结束后提供1正4副纸质响应文件,其内容必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须跟开标时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20响应文件的装订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开标,无需提供响应文件、投标函及电子文档。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6时00分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22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4年1月11日16时00分磋商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23代理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数额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并结合西藏行情计取,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该项费用。2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合同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保函。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25其他1、供应商放弃投标的,须在磋商截止日3天前提交放弃投标的说明,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不予接受且无效。累积三次无故不参加投标将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企业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无故不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处以该项目控制价百分之一的处罚金。2、对不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质疑且提出质疑内容经核实属于虚假的,影响采购周期和效率,将列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企业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4、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出现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备注注: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磋商文件不符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如本文件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2、本项目实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开评标以各潜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3、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发起解密后40分钟内解密各自的响应文件,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4、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各自响应文件内所上传的相关扫描件清晰可见;若扫描件不清晰影响磋商小组评审的,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5、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不见面开标大厅”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提出疑问时可以随时进行解答;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在整个开评标过程中要保持通信畅通,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如需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做出解释的,联系不上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第7页共113页6二、总则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供应商应及时把工程量清单认真核对,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有缺项、漏项或工程量清单不准确的,请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交或逾期提交都视为认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如中标后出现缺项、漏项、工程量与实际不符等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叙述的相关项目采购。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人是米林市民政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磋商事宜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西藏诚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3.1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磋商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4)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工程严禁转包,如发现转包行为,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投标人将承担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8页共113页7三、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竞争性磋商项目所需的工程及工程伴随服务的资质、技术、报价等要求、竞争性磋商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第四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第五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竞争性磋商项目及要求(工程量清单等);第七章磋商办法;第八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6.2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6.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答疑会7.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若有必要召开,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第9页共113页8四、响应文件投标方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工程材料、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8.响应文件的语言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9.计量单位9.1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0.磋商货币10.1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11.知识产权11.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2.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2.1报价部分本次磋商实行二次报价。(1)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和投标报价表(附件),如果拟提供的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个工程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2)投标报价应按下列要求填写:1.工程的总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工程本身发生的定额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等)、其他直接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等)、间接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财务费用等)、税金及其他费用;2.供应商的报价均为完成整个项目的总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最终确认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是固定不变的;所有投标报价总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超过招标控制价或不按规定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方不得将一个标段内所列进行分割投标。12.2技术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第10页共113页9(2)承包人为工程订购的并已交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4)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28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8.2工伤保险18.2.1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18.2.2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18.3其他保险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4持续保险合同当事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18.5保险凭证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8.6.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承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发包人负责补足。18.6.2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承包人负责补足。18.7通知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19.索赔19.1承包人的索赔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第104页共113页长工期的权利;(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19.3发包人的索赔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2)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19.5提出索赔的期限(1)承包人按第14.2款〔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承包人按第14.4款〔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20.争议解决20.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20.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第105页共113页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员报酬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一半。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标准、案例经验及商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项事项另行约定。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第106页共113页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参照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具体条款内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第107页共113页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参照的“附件”,具体条款内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第108页共113页评标办法附表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GZFCG2023-17954项目名称:米林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供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2、评标参数米林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供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评标参数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否有暗标评审:无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否允许分包:否专家是否分组评审:否评定分离:否确定中标人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3最高限价:有1626700.00元小微企业优惠:当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时:(监狱、福利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3%)评标步骤序号评审步骤分值1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3磋商及最后报价4最终符合性审查5商务评审156技术评审557报价修正8小微企业认定9报价评审3010汇总得分11评审结果12评标报告13评标结束评标条款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制度或资信证明等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3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第110页共113页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的地方签字或盖章2质量要求符合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3工期符合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4磋商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6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提交形式。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8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采购人制定的招标控制价最终符合性审查序号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最后报价是否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商务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企业绩投标供应商提供2020年至今承接过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内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42其他主要人员投标供应商提供其他主要人员的岗位合格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得4分。(其他主要人员是指技术岗位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中任意四种技术岗位;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内提供其他主要人员的岗位合格证书,以上人员不得兼任)4投标供应商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和技第111页共113页术负责人每提供一人齐全的得1.5分,其他主要人员每3主要管理人员社保购买情况提供一人齐全的得1分,最7高得7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不得兼任;社保证明是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技术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总体概述提供方案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3分,不合理得0分5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提供方案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3分,不合理得0分5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提供方案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3分,不合理得0分5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方案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3分,不合理得0分5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提供方案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3分,不合理得0分5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提供方案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3分,不合理得0分5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提供方案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3分,不合理得0分58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提供方案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3分,不合理得0分59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提供方案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3分,不合理得0分510工程竣工后的保修措施提供方案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3分,不合理得0分511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提供方案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3分,不合理得0分5报价评审报价得分满分:30报价方式:金额报价算分方式:系统算分(根据计算规则系统直接计算得分)1、评标价计算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扣除率)第112页共113页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评标价3、报价打分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开标一览表序号唱标名称唱标内容1投标单位名称2投标文件递交情况3投标文件解密情况4投标报价5工期6质量要求第113页共1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暖系统提升改造 维修备勤用房供暖及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