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科技大学2024)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
二、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
2405312.41元
上海航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地华创中心卓远路300弄22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
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
对上海科技大学量子器件中心和物质学院软纳米微纳加工平台两个净化实验室和外围配套厂务动力供应保障和日常安全运行与维护保养等工作
保障量子器件中心和物质学院软纳米微纳加工平台两个净化实验室高质量和持续高效安全运行
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招标三年延续有效,分年度签订合同,每次签约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1个月,由采购人(甲方)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如通过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等,须重新进行招标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迪勤,龚慧,郑晓文,林霞,方维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下浮20%收取年度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99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理由:上海航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方案较好,厂家授权最多,维护方案较完善,有培训方案,隐患排查及响应较好,人员配置较齐全,最终综合得分最高,为88.8分。因此推荐其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科技大学
地 址:华夏中路393号
联系方式:021-20685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瞿溪路350号1楼
联系方式:021-53087656-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大为
电 话:021-53087656-105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pdf268.1K
附件信息:
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pdf684.9K
DocumentName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第69页/共71页DocumentNO.HBG20240110-012024年01月10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科技大学的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航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6人,营业收入为3000万元,资产总额为22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航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10日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公开招标文件招标人:上海科技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第一部分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1-12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ZB23110821-DV110)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预算金额(元):2460000.00元最高限价(元):无采购需求:包名称:数量:1预算金额(元):2460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相关服务,服务期: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度签订合同,每次签约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1个月,由采购人(甲方)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如通过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等,须重新进行招标。(具体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规定内容全部完成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注: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次采购为网上采购,供应商应自行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所需的相关手续、CA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2-22至2023-12-29,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元):0元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招标方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打印。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1-1210: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瞿溪路350号1楼开标时间2024-01-1210:00:00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瞿溪路350号1楼投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CA证书;笔记本电脑;上网设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装订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3—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热线电话:95763。3.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请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科技大学地址:华夏中路393号联系方式:陈老师021-2068517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联系方式:余大为021-53087656-1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大为电话:021-53087656-105—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1.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ZB23110821-DV110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ZB23110821-DV110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ZB23110821-DV110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ZB23110821-DV110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ZB23110821-DV110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ZB23110821-DV110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07139270-000499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ZB23110821-DV1102.采购内容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相关服务,服务期: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度签订合同,每次签约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1个月,由采购人(甲方)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如通过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等,须重新进行招标。(具体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相关服务,服务期: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度签订合同,每次签约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1个月,由采购人(甲方)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如通过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等,须重新进行招标。(具体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相关服务,服务期: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度签订合同,每次签约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1个月,由采购人(甲方)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如通过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等,须重新进行招标。(具体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相关服务,服务期: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度签订合同,每次签约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1个月,由采购人(甲方)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如通过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等,须重新进行招标。(具体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相关服务,服务期: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度签订合同,每次签约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1个月,由采购人(甲方)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如通过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等,须重新进行招标。(具体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相关服务,服务期: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度签订合同,每次签约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1个月,由采购人(甲方)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如通过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等,须重新进行招标。(具体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相关服务,服务期: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度签订合同,每次签约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1个月,由采购人(甲方)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如通过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等,须重新进行招标。(具体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3.采购预算预算金额:2460000.00元最高限价:无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项目存在分包、分项预算,则各包件、分项的报价亦不得超过对应包件、分项的预算金额,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预算金额:2460000.00元最高限价:无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项目存在分包、分项预算,则各包件、分项的报价亦不得超过对应包件、分项的预算金额,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预算金额:2460000.00元最高限价:无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项目存在分包、分项预算,则各包件、分项的报价亦不得超过对应包件、分项的预算金额,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预算金额:2460000.00元最高限价:无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项目存在分包、分项预算,则各包件、分项的报价亦不得超过对应包件、分项的预算金额,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预算金额:2460000.00元最高限价:无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项目存在分包、分项预算,则各包件、分项的报价亦不得超过对应包件、分项的预算金额,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预算金额:2460000.00元最高限价:无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项目存在分包、分项预算,则各包件、分项的报价亦不得超过对应包件、分项的预算金额,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预算金额:2460000.00元最高限价:无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项目存在分包、分项预算,则各包件、分项的报价亦不得超过对应包件、分项的预算金额,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项目类别服务采购服务采购服务采购服务采购服务采购服务采购服务采购5.疑问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代理机构。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代理机构。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代理机构。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代理机构。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代理机构。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代理机构。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代理机构。6.质疑潜在投标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方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投标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方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投标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方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投标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方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投标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方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投标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方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投标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方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交付方式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7.投标保证金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49000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310066564018150027780在线转账7.投标保证金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49000交通银行西上海健生教3100665640线下转账—5—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310066564018150027780支票藏南路支行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18150027780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并在云平台录入保证金递交信息。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汇款摘要注明项目编号“JSZB23110821-DV110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方出具,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8.投标有效期90天9.投标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10: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350号1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前台当日屏幕显示。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10: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350号1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前台当日屏幕显示。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10: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350号1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前台当日屏幕显示。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10: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350号1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前台当日屏幕显示。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10: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350号1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前台当日屏幕显示。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10: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350号1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前台当日屏幕显示。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10: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350号1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前台当日屏幕显示。10.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含税价)人民币报价(含税价)人民币报价(含税价)人民币报价(含税价)人民币报价(含税价)人民币报价(含税价)人民币报价(含税价)11.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5)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5)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5)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5)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5)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5)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5)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6—12.转让分包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13.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供应商必须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招标方对投标方以上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甄别和证据留存,列入以上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4.转让分包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15.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方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16.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瞿溪路350号1楼联系人:余大为电话:021-53087656-105E-mail:zhaobiao@mail.jiansheng.com—7—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相关服务的采购。1.2本次招标为网上采购,投标方应自行办理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所需的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投标方须自行承担因系统操作、网络设备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或风险,包括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失败等,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定义2.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2.2“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人组织本次采购的预算单位。2.3“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须承担的相关服务以及其他类似义务。3.合格的投标方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3.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评判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书(2)投标方须知(3)项目需求(4)合同条款(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5.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实施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6.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可要求澄清,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时间前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下同)通知招标方,招标方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以澄清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6.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更正,投标方可以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进行网上下载,以确认其已阅知该澄清或更正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6.3为使投标方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方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招标方将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6.4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6.5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澄清或更正公告、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结果通知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云平台发布或发送。投标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投标方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其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6.6采购人若有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方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7.踏勘现场(若有)7.1招标方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方应按《投标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2投标方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7.3招标方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仅供投标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方不对投标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C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递交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文件可能被拒绝。9.投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招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文件声明;(2)开标一览表;(3)报价明细表;—9—附件五服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方案策划、管理机制与考核标准、规章制度、人员安排、工作流程、驻场方案、质量标准、奖惩制度、培训计划、验收方案等附件六服务承诺与质量保障措施(格式自定)注:投标方应提供上述项目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须体现签约主体、项目名称、日期、签章等要素)。—50—附件七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联系方式聘任时间职业资格技术职称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情况表姓名年龄性别学历职务专业资格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注:响应方应将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资历情况填写完整并附相关证明材料。—51—附件八投标方简介(1)投标方基本情况表投标方名称纳税人登记号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行地址(非上海本地公司须填写本项地址)(非上海本地公司须填写本项地址)(非上海本地公司须填写本项地址)(非上海本地公司须填写本项地址)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方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方近三年营业额投标方获得的相关证书、证明、奖项投标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2)业绩一览表(2021年至2023年)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时间完成时间备注1234……注:投标方应提供上述项目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须体现签约主体、项目名称、日期、签章等要素)。—52—附件九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加盖公章)。注:以上证明材料如有缺漏则资格检查不通过,投标无效。—5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兹授权_________(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_____________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被授权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被授权人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工作部门:_______职务:___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投标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54—(2)投标方书面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非联合体等)致招标方:(公司名称),就参加,(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作出郑重说明:一、本公司保证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方或评审小组行贿。三、本公司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并非联合投标,本项目实施由本公司独立承担,本公司若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投标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55—附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56—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1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2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2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3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3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4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4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5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5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6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7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7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8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8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9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9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1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11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13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14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1)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58—附件十二保证金退还信息项目编号JSZB23110821-DV110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保证金额投标方名称纳税人登记号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地址(非上海本地公司须填写本项地址)注:1、本表用于招标代理公司退还投标方投标保证金,内容务必填写清晰、正确。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方出具,可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注明项目编号或名称。3、投标截止时,对没有递交并录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云平台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4、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上表信息退还未成交的投标保证金。5、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及按“投标方须知”规定与招标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签订合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5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净化室厂务运维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