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头颈精密器械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肿瘤医院2024)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2147
二、项目名称:头颈精密器械(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A栋12楼
147,4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头颈精密器械
南京畅丰等
CLM2.5X-500JE等
1(批)
147,460.00
147,46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东琴、贺中华、黄大斌、杨晓梅、孙荣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299号)文件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17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60万元,最高限价:19万元。
2.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581、028-8672539、028-86725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肿瘤医院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5号
联系方式:028-85420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
联系方式:028-62306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龙福兴,陈勇全;2.技术审核:刘洋
电话:1.项目负责:028-62306021;2.公司监察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5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头颈精密器械(三次)招标文件(2023121302).rar
头颈精密器械(三次)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21472024-01-08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技术参数要求、履约能力、后期保障(61分)售后服务(9分)报价(30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是/否617.53098.500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7460(元)(壹拾肆万柒仟肆佰陆拾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博力宏美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9200(元)(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健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9500(元)(壹拾捌万玖仟伍佰元整)。2四川博力宏美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585.723.3887.080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7460(元)(壹拾肆万柒仟肆佰陆拾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博力宏美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9200(元)(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健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9500(元)(壹拾捌万玖仟伍佰元整)。3四川健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53.515.723.3482.550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7460(元)(壹拾肆万柒仟肆佰陆拾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博力宏美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9200(元)(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健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9500(元)(壹拾捌万玖仟伍佰元整)。4成都青云天晟科技有限公司否否手术放大镜规格型号与备案凭证规格型号不一致否////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7460(元)(壹拾肆万柒仟肆佰陆拾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博力宏美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9200(元)(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健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9500(元)(壹拾捌万玖仟伍佰元整)。-第1页-招标编号:N5100012023002147四川省肿瘤医院头颈精密器械采购项目(三次)招标文件中国·四川四川省肿瘤医院(采购人)共同编制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4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草案)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四川省肿瘤医院委托,拟对四川省肿瘤医院头颈精密器械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N5100012023002147二、招标项目:四川省肿瘤医院头颈精密器械采购项目(三次)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四川省肿瘤医院拟采购头颈精密器械,本项目为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2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自2023年12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2月20日23:59:59(北京时间)。(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月8日10:0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zfcg.scscz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肿瘤医院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5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5420255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账号:4402221019100036882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报名咨询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28-83418012财务咨询联系人:艾女士,电话:028-81131330项目咨询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8-62306021传真:028-87651857电子邮件:siqugongsi@163.com十二、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zfcg.scsczt.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6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4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进口产品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6.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6.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6.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7.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7.1.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7.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7.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1.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1.5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8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8.1标的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8.2所属行业:8.1标的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8.2所属行业:8.1标的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8.2所属行业:8.1标的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8.2所属行业:8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8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9解释招标文件第四章第(5款)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财库〔2022〕3号文为准,即: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招标文件第四章第(5款)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财库〔2022〕3号文为准,即: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招标文件第四章第(5款)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财库〔2022〕3号文为准,即: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招标文件第四章第(5款)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财库〔2022〕3号文为准,即: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0强制认证产品(实质性要求)如本项目有涉及CCC认证产品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CCC认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投标时CCC认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如本项目有涉及CCC认证产品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CCC认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投标时CCC认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如本项目有涉及CCC认证产品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CCC认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投标时CCC认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如本项目有涉及CCC认证产品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CCC认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投标时CCC认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11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书,用于优先采购。4.响应产品无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12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须符合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否则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13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4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应当支持。七、职责要求(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理-7-机构应当支持。(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八、违规处理(一)银行违规处理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二)供应商违规处理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8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三)其他违规处理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省财20%8年11月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2018年11月16日印发-10-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银行名称:日期:信息列表贷款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所有制形式供应商企业类型供应商企业类型供应商企业类型供应商企业类型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采购形式采购形式采购项“政采贷”产品名称贷款金新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信息列表贷款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公开招标邀请|竞争性竞争性询招标|谈判碳商单来源采购集中采购分散采购H所行业“政采贷”产品名称贷款金新贷款期限贷款利率123...合计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投诉书范本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N5100012023002147四川省肿瘤医院头颈精密器械采购项目(三次)1.1.0.0.1招标文件中国·四川共同编制共同编制四川省肿瘤医院(采购人)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7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4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6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58第七章评标办法70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草案)80附件:871.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四川省肿瘤医院委托,拟对四川省肿瘤医院头颈精密器械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N5100012023002147二、招标项目:四川省肿瘤医院头颈精密器械采购项目(三次)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四川省肿瘤医院拟采购头颈精密器械,本项目为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2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自2023年12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2月20日23:59:59(北京时间)。(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月8日10:0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zfcg.scscz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肿瘤医院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5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5420255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账号:4402221019100036882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报名咨询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28-83418012财务咨询联系人:艾女士,电话:028-81131330项目咨询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8-62306021传真:028-87651857电子邮件:siqugongsi@163.com十二、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zfcg.scsczt.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6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4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进口产品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6.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6.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6.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7.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7.1.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7.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7.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1.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1.5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8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8.1 标的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8.2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9解释招标文件第四章第(5款)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财库〔2022〕3号文为准,即: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0强制认证产品(实质性要求)如本项目有涉及CCC认证产品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投标时CCC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11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 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采购的 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 无 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用于优先采购。4.响应产品 无 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12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须符合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否则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13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4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7采购文件咨询陈先生,电话:028-6230602118投标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18.1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原件壹份)。18.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19开标、评标工作咨询陈先生,电话:028-6230602120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可选择邮寄等非现场方式,邮寄说明详见附件)联系电话:028-83418021,邮箱:siqugongsi@163.com21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22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①针对采购文件: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②针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陈先生,电话:028-62306021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②质疑函原件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质疑提起日期应当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戳记日期或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起计算,受理日期则以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计算。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质疑函的,质疑人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传真方式及时将质疑事项告知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并提供邮寄件、快递件的有效查询方式。提示: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 23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581、028-8672539、028-8672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邮编:640011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24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依法将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5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299号)文件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财政部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信用融资,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①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7承诺提醒关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相关资格或实质性要求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二、总则2.1.1.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1.2.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肿瘤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同时本文件中因政策法规等原因出现描述不一致的“投标人”与“供应商”均属同一含义。2.1.3.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3.4投标人投标现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分包号必须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分包号一致。4.合格的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除非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产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采购竞争。2.1.4.5.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5.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序号4:医用剪(显微剥离剪)、序号5:显微剪(1)、序号7:组织镊(显微平台镊直型)。6.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6.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2.三、招标文件2.2.1.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七)评标办法;(八)合同主要条款。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2.2.2.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8.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进行,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4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2.2.3.9.答疑会和现场考察9.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9.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2.3.四、投标文件2.3.1.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该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0.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3.2.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3.3.12.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2.3.4.13.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5.1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4.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3.6.1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两部分:15.1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5.2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15.2.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15.2.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5)产品彩页资料;(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5.2.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3)证明投标人业绩的有关材料复印件;(4)商务应答表;(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5.2.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15.2.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2.3.7.16.投标文件格式16.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3.8.17.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3.9.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8.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3.10.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19.2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实质性要求),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9.3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实质性要求),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编制的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中应当包含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内容(实质性要求)。19.4单独提供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1份(实质性要求),并清楚地标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19.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9.6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9.7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19.8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9.9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19.10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应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经签字盖章的PDF版,采用U盘等载体递交。并在其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电子文档”字样。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2.3.11.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20.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20.2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20.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公章)。20.4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3.12.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21.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1.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3.13.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2.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20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销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22.4投标人不足3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档。2.4.五、开标和中标2.4.1.23.开标23.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23.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3.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3.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7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2.24.开标程序24.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3.25.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4.4.26.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4.5.27.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4.6.28.中标通知书28.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8.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28.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疫情防控期间,可邮寄)(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2.5.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5.1.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9.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一致。29.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9.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投标邀请)。30.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2.5.2.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5.3.32.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5.4.33.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5.5.34.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5.6.35.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5.7.36.履行合同36.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5.8.37.验收本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要求进行验收。2.5.9.38.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2.6.七、投标纪律要求2.6.1.39.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39.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投标无效。39.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7.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7.1.40.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2.8.九、其他41.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42.本招标文件中加注(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若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视为仅约束中标人,由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前进行核实。3.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四、本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正/副本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一、相关证明文件格式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就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此处请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正反两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军官证或护照等。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1、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军官证或护照等。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资格性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我方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我方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此条针对资格要求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提供该承诺)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四、具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七、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八、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3.1.九、第五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封面正/副本3.2.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总投标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实质性要求)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实质性要求)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实质性要求)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实质性要求)六、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实质性要求)七、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电子文档1份。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万元)投标总价(万元)是否属于进口产品备案凭证/注册证上名称及规格型号(医疗产品适用)备案号/注册证号(医疗产品适用)1手术放大镜4个2 器械钳(显微持针器)2把3显微持针钳1把4医用剪(显微剥离剪)2把5显微剪(1)1把6显微剪(2)1把7组织镊(显微平台镊直型)2把8显微平台镊(1)2把9组织镊(显微平台镊弯型)2把10显微平台镊(2)1把11组织钳(显微止血钳)3把12器械钳(显微血管夹持夹钳)2把13组织镊(显微血管夹)(1)2盒14显微动脉血管夹2盒15组织镊(显微血管夹)(2)4盒16组织镊(显微血管夹)(3)2盒17开口器套装2套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服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费用等;涉及进口产品还需包含外贸代理进口手续费、免税预录入费、设备进口合同开立信用证及付汇等相关银行手续费、设备进口报关报检费、海关仓储费、设备清关完毕送货至用户处运输、装卸、保险费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实际控股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账户信息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投标供应商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其他□供应商特殊性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行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投标供应商所在区域(精确到区县)地址供应商座机备注:请供应商仔细认真填写,每项必填,不能出现空格,但不做为实质性要求,不纳入评审范畴,仅为中标(成交)后录入合同需要。填写内容必须准确,若后期项目执行过程中,与所填信息不一致,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以上内容投标供应商确认准确无误!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五、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六、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货物(设备)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注:1.投标人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列入此表,并在本表后提供第六章和第七章中与技术参数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若涉及)。2.按照招标项目第六章全部技术参数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七、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填写的管理人员将作为判定(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依据。八、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承诺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单位(投标人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投标人,郑重承诺:1.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九、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若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视为仅约束中标人。若我单位中标,由我单位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前进行核实。),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七、如投标产品有属于CCC认证范围而我单位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的,我单位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并保证投标时CCC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八、我单位和投标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九、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若存在则如实填写,若不存在则填“/”或“无”或不填)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1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中小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4.以下情形不影响声明有效性,也不作为虚假资料情形认定:①划型标准中个别行业不涉及的指标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②声明函中所列行业与招标文件所明确的行业不一致但不改变划型结果的;③投标人属于非企业性质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其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明显不实,将不予认定其有效,也不作为虚假资料情形认定。5.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评审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0-2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2.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参与投标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如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其参与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十一、项目清单应答表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完全响应本项目的项目清单:(一)组建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单价限价(万元)★数量及单位是否允许进口1头颈精密器械191批是(二)组建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1手术放大镜4个2 器械钳(显微持针器)2把3显微持针钳1把4医用剪(显微剥离剪)2把5显微剪(1)1把6显微剪(2)1把7组织镊(显微平台镊直型)2把8显微平台镊(1)2把9组织镊(显微平台镊弯型)2把10显微平台镊(2)1把11组织钳(显微止血钳)3把12器械钳(显微血管夹持夹钳)2把13组织镊(显微血管夹)(1)2盒14显微动脉血管夹2盒15组织镊(显微血管夹)(2)4盒16组织镊(显微血管夹)(3)2盒17开口器套装2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十二、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承诺函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0.0.2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我方承诺,将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若我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将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要求执行。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十三、配置清单招标产品1名称:XX序号组件名称制造商家型号/规格(如有)单位数量价格(元)备注123…招标产品2名称:XX(如有)序号组件名称制造商家型号/规格(如有)单位数量价格(元)备注123…十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4.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3、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注:1、本章资格要求第(5款)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财库〔2022〕3号文为准,即: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本章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5.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A、可提供2021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1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公司章程。以上A.B.C.D均提供复印件;E、若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则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②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6、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2、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提供复印件。(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不提供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4、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对本条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情况的材料)。注意:1、本章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2、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6.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项目概况:四川省肿瘤医院拟采购头颈精密器械,本项目为1个包。二、项目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单价限价(万元)★数量及单位是否允许进口1头颈精密器械191批是三、组建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1手术放大镜4个2 器械钳(显微持针器)2把3显微持针钳1把4医用剪(显微剥离剪)2把5显微剪(1)1把6显微剪(2)1把7组织镊(显微平台镊直型)2把8显微平台镊(1)2把9组织镊(显微平台镊弯型)2把10显微平台镊(2)1把11组织钳(显微止血钳)3把12器械钳(显微血管夹持夹钳)2把13组织镊(显微血管夹)(1)2盒14显微动脉血管夹2盒15组织镊(显微血管夹)(2)4盒16组织镊(显微血管夹)(3)2盒17开口器套装2套四、技术参数要求标的名称序号参数类型技术参数要求手术放大镜1★具有光学双目镜筒,带镜头保护装置手术放大镜2★双侧瞳距调节旋钮手术放大镜3★放大倍数:不低于2.5倍手术放大镜4★镜筒倾斜角度可调手术放大镜5★镜筒可以向上折叠手术放大镜6★工作距离:≥550mm手术放大镜7★视野范围:≥115mm手术放大镜8★钛质镜架手术放大镜9★可配置不同屈光度镜片手术放大镜10★配置:主镜、镜架器械钳(显微持针器)11弹簧式器械钳(显微持针器)12滚花圆柄器械钳(显微持针器)13直径≤8mm器械钳(显微持针器)14总长≤15cm器械钳(显微持针器)15超细头端直径≤0.2mm器械钳(显微持针器)16弯型器械钳(显微持针器)17不带锁显微持针钳18弹簧式显微持针钳19滚花圆柄显微持针钳20直径≤8mm显微持针钳21总长≤18cm显微持针钳22超细头端直径≤0.2mm显微持针钳23弯型显微持针钳24不带锁医用剪(显微剥离剪)25弹簧式医用剪(显微剥离剪)26滚花圆柄 医用剪(显微剥离剪)27直径≤8mm医用剪(显微剥离剪)28总长≤15cm医用剪(显微剥离剪)29弯型医用剪(显微剥离剪)30分离头端显微剪(1)31弹簧式显微剪(1)32滚花圆柄显微剪(1)33直径≤8mm显微剪(1)34 总长≤18cm显微剪(1)35弯型显微剪(1)36分离头端显微剪(2)37弹簧式显微剪(2)38滚花圆柄显微剪(2)39直径≤8mm显微剪(2)40总长≤18cm显微剪(2)41直型显微剪(2)42分离头端组织镊(显微平台镊直型)43弹簧式组织镊(显微平台镊直型)44滚花圆柄组织镊(显微平台镊直型)45直径≤8mm组织镊(显微平台镊直型)46总长≤15cm组织镊(显微平台镊直型)47平衡型组织镊(显微平台镊直型)48超细头端直径≤0.1mm组织镊(显微平台镊直型)49直型组织镊(显微平台镊直型)50止隼≥2mm显微平台镊(1)51弹簧式显微平台镊(1)52滚花圆柄显微平台镊(1)53总长≤18cm显微平台镊(1)54平衡型显微平台镊(1)55超细头端直径≤0.3mm显微平台镊(1)56直型组织镊(显微平台镊弯型)57弹簧式组织镊(显微平台镊弯型)58滚花圆柄组织镊(显微平台镊弯型)59直径≤8mm组织镊(显微平台镊弯型)60总长≤15cm组织镊(显微平台镊弯型)61平衡型组织镊(显微平台镊弯型)62超细头端直径≤0.3mm组织镊(显微平台镊弯型)63弯型组织镊(显微平台镊弯型)64止隼≥2mm显微平台镊(2)65弹簧式显微平台镊(2)66滚花圆柄显微平台镊(2)67总长≤18cm显微平台镊(2)68平衡型显微平台镊(2)69超细头端直径≤0.3mm显微平台镊(2)70弯型组织钳(显微止血钳)71金黄环形手柄组织钳(显微止血钳)72弯头组织钳(显微止血钳)73总长≤12.5cm器械钳(显微血管夹持夹钳)74总长≥14cm器械钳(显微血管夹持夹钳)75直型器械钳(显微血管夹持夹钳)76无锁组织镊(显微血管夹)(1)77静脉单夹,每盒一对,黑色组织镊(显微血管夹)(1)78适用0.6mm-1.4mm直径血管组织镊(显微血管夹)(1)79总长≤11mm显微动脉血管夹80动脉单夹,每盒一对,黑色显微动脉血管夹81总长≤16mm组织镊(显微血管夹)(2)82 静脉单夹,每盒一对,黑色组织镊(显微血管夹)(2)83适用1.0mm-2.2mm直径血管组织镊(显微血管夹)(2)84总长≤16mm组织镊(显微血管夹)(3)85静脉单夹,每盒一对,黑色组织镊(显微血管夹)(3)86适用1.5mm-3.3mm直径血管组织镊(显微血管夹)(3)87总长≤24mm开口器套装88配套三个叶片★五、商务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2.交货地点:四川省肿瘤医院指定地点。3.资金支付方式:1)货物全部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技术性能达到要求且安装调试合格,能完全正常使用,且完成全部培训,经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后,90日内采购人凭供应商的付款申请、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2)验收合格一年后,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凭供应商付款申请扣除按照合同约定由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如有)后,90日内支付余款。4.安装、调试时间和期限1)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全面的机房建筑设计、供水供电、专用地线技术要求等设计图纸及安装条件的技术要求(如适用),并派专人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2)开箱后,双方如无异议,供应商派有经验的合格工程技术人员当日开始负责安装和调试;如有异议,待问题解决后,供应商当日派人负责安装调试。3)安装、调试期限为货到15日内。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供应商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售后服务内容、要求1)保修期内,供应商工程师每年不少于2次巡回保养服务。2)保修期限:自验收报告双方签字之日起全套货物(整机所有部件,含易耗品及零配件)保修期为1年。3)保修内容、要求(1)硬件(含主机、附件)货物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三次以上因质量引起的故障,供应商负责更换同类新产品。供应商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响应)文件说明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服务,保修期内更换、维修、零部件、易损件及工时费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2)软件软件如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缺陷问题,影响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必须无偿更换性能更好、稳定性更高的软件。终身开放所有网络接口并永久提供安装密码、使用密码和维修密码给采购人。采购人任何时候开放软件及端口,供应商协助无缝连接。价格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任何时候免收远程软件维修费。4)保修期后,供应商终身上门服务。5)维修时间和时限: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反应,如4小时内无法电话解决问题,8小时内供应商工程师到达采购人现场进行维修与更换零部件。解决时间:不更换零部件自采购人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解决;更换非大型部件48小时内解决;更换大型部件10日内解决。以上所有时间均含节假日。6)易耗品与零配件供应及价格:供应商终身提供设备的易耗品与零配件,其易耗品与零配件价格以投标文件响应为准。7)开机率:在保修期内,年开机率≥95%,每多延误一天,保修期增加10天。8)保修期后如购买维保,维保费用不超过设备总价的5%。6.培训1)供应商签订合同过后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方案。2)操作培训: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供应商应用专家分阶段进行现场操作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出席对象为采购人对该设备的操作技术人员、医师、物理师及相关人员等。培训目的是让操作技术人员完全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流程和方法,采购人受培训人员签字后视为培训合格。上述培训为货物的标准配套服务,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3)维修培训:安装调试时,由供应商工程师对采购人维修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培训的目的是让采购人维修工程师掌握常见故障的判断与常规处理方法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方法,采购人维修工程师签字后视为培训合格。上述培训为该货物的标准配套服务,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7.验收标准1)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约定、合同及附件2)货物配置齐全,供应商保证完全按时提供货物的硬件、软件和技术资料等。3)质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SDA和CCC认证(如适用),是原产地生产的原装全新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达到招投标(响应)文件、合同附件、产品技术说明等。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保证其产品质量的相关手续。如双方对质量和参数性能有异议,由双方认可的国家相关部门专家验收,出具检测验收报告为准,采购人也可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的质量、技术参数、精度等进行检测校准,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货物经供应商一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4)技术资料齐全(中文版本或中外文对照),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验收时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进口设备需提供商检证明及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本款规定的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包装有损坏、产品有质量缺陷、配置短缺、规格型号不符、数量不符、资料不全等或不符合上述标准的,由供应商在7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且交货时间不顺延。8.验收方式1)由采购人编写验收资料[含配置验收、主要性能和质量验收、质量检测(涉及到需要计量检测的设备提供检测合格报告)及防护验收(如适用)、培训验收等],自供应商提出验收之日起30日内组织相关部门与供应商共同验收,达到所有标准后,双方签字认可后开始计算保修期。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修理、重整或更换,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但交货时间不顺延。9.违约责任1)采购人违约责任(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供应商损失,但赔偿金不超过拒收货物价款的百分之十。(2)采购人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有正当理由除外。2)供应商违约责任(1)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采购人,否则,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第“(2)”项规定由供应商偿付违约金给采购人。(2)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采购人偿付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60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3)供应商货物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供应商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供应商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且交货时间不顺延。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给采购人,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4)供应商保证合同项目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或服务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裁决有权对上述项目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封、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等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5)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其保修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剩余货款中直接扣除。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了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全额赔偿。(6)供应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除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7)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应足额赔偿采购人损失。10.争议的解决(1)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约定、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以上各文件相互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有利于采购人解释为准。(2)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约定、合同的附件及合同等如有中、英文两种版本应以中文版本为准且应做有利于采购人解释为准。(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11.法律管辖及起诉双方之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如有争议,在双方友好交涉无法解决时,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采购人所在地)进行起诉。1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配置清单(不同产品分别提供,配置清单格式参见本章格式1),采购人将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六、其他要求保修期后的易耗品及零配件供应:在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供应商按照一年为单位预估使用量,提供设备所涉及的所有收费易耗品及零配件明细金额的清单及价格。(不同产品分别提供,易耗品及零配件清单格式参见本章格式2)。若未提供清单、清单中未提供价格或价格为0元,视为该设备无收费的易耗品及零配件,其价格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注意:1、本章技术参数中有明确的证明材料要求的应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2、本章标注“★”的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格式1配置清单招标产品1名称:XX序号组件名称制造商家型号/规格(如有)单位数量价格(元)备注123…招标产品2名称:XX(如有)序号组件名称制造商家型号/规格(如有)单位数量价格(元)备注123…格式2保修期后的易耗品及零配件配置清单招标产品1名称:XX序号名称制造商家型号/规格(如有)单位预计年使用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3…合计(元/年)招标产品2名称:XX(如有)序号名称制造商家型号/规格(如有)单位预计年使用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3…合计(元/年)注:1、供应商应针对招标产品保修期后的易耗品及零配件进行合理报价,采购人将按照单价报价×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结算上限为年度合计金额,超出金额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多个招标产品的,以所有产品的年度金额合计做为评审依据。7.第七章评标办法7.1.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1.4.2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1.4.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4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1.4.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1.4.6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4.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7.2.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7.3.3.评标程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人时,进入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环节。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3.1.2.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3.1.2.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1.2.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3.1.2.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1.2.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3.1.2.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3.1.2.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3.2符合性检查。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2.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2.1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3.2.2.2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3.2.2.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3.2.2.4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3.2.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3.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3.2.3.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2.3.3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3.2.3.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3.2.3.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3.2.3.6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3.2.3.7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3.2.3.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5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优先选择节能(强制节能除外)或环保产品认证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或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均提供以上优先项的,以优先项数量最多的投标人为优先。数量一致的投标人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候选人。(不发达地区的投标人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少数民族地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3.6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6.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3.6.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6.3评标方法和标准;3.6.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3.6.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3.6.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3.6.7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3.7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3.8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8.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3.8.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8.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3.8.3.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3.8.3.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3.8.3.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3.8.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8.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8.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8.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8.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出现3.8.4.4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3.9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3.10.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10.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10.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10.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3.10.2.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3.10.2.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10.2.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3.10.2.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10.2.5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3.11.评标细则及标准3.11.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11.2综合评分明细表3.11.2.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11.2.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 明备注1报价30%301、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保留两位小数)注:价格扣除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客观分2技术参数要求50%50技术指标和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50分。1、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的条款)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50分。注:2.①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②参数条款以最小级别为一项,一般技术参数共78条。若每一项技术指标项均有负偏离,此处分值应扣完,得0分。3.技术参数条款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注: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有)。客观分3履约能力3%3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本次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销售方不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本次招标产品或分包项中采购产品不止一个的,则按照每提供任意1个产品有1次销售记录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至少一次付款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客观分4后期保障8%8保修期后的易耗品及零配件供应:1.无收费的易耗品及零配件的供应商后期保障得分为满分8分。2.收费易耗品及零配件供应商的该项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后期保障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6分(保留两位小数)。注:以所有产品收费易耗品及零配件年度合计金额最低的为基准价。客观分5售后服务9%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①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②提供人员配置安排计划;③应急预案;完全满足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5分,每项最多扣3分。(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完为止。无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主观分7.4.4.废标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4.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4.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7.5.5.定标5.1.定标原则: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中标人。5.2.定标程序5.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5.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5.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采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头颈精密器械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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